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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扑向爱火》作者:煓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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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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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1-3-16 22:09 编辑

书  名:扑向爱火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煓梓
出版日期:2012年2月16日

【内容简介】
两年半前发生的那场大火,孔礼明侥幸死里逃生,
他一直在寻找救他性命的年轻消防员,却怎么也找不着。
黑烟不只遮盖了彼此的脸孔,也让他错认性别,
直到──巴槛浓最讨厌英冠饭店,因为那里有她最悲伤的回忆。
她发誓绝不再踏进一步,结果上头却选定在那里拍年历?!
这下可好,她不但破坏誓言,还被迫与饭店高层进行交涉。
这高层还非常难缠,一会儿要她帮忙员工教育训练,
一会儿要她协助检查饭店消防设备,简直就是物尽其用。
她怕自己消防辣妹没当成,就先被他气死。
或者,她有另一个选择──扑向他所燃起的熊熊爱火……

【链  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1237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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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一章

  水晶灯的珠帘以高低不同的层次向下垂,透明的水晶灯包裹着黄色的灯泡像花朵一样盛开,透露出优雅梦幻的光泽。

  这是一间非常高档的法国餐厅,采预约制,非会员无法进入。

  孔礼明是这间餐厅的常客,一个月总要光顾个几次。除了偶尔和朋友一起用餐以外,大部分的时间还是用来招待客户。

  今天也不例外,不,应该说今天更特别,因为他今天接待的不只是客户,亦是好友的父亲,来自英国的约翰‧包森爵士,是他在英国留学期间的同学——丹尼尔‧包森的父亲。丹尼尔‧包森是孔礼明除了樊谒伦、左驰宇、车廷佑以外,跟他交情最好的朋友,孔礼明招待约翰‧包森自是不遗余力。

  “很遗憾丹尼尔这次不能和约翰伯父同行,他一直希望能来台湾看看。”孔礼明有礼地跟约翰‧包森寒暄,对他来说,他不只是好友的父亲,更是公司重要的供货商,一刻也怠慢不得。

  “他差点就把自己装在行李箱跟着来了。”约翰‧包森幽默回道。“如果不是苏格兰分公司有一些事需要他亲自处理,也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上场,你们也可以乘机相聚,好好聊一聊。”

  “我想和丹尼尔聊天多得是方法,我倒是很感谢丹尼尔没把自己装进皮箱,让我有亲自接待约翰伯父的机会。”这虽是客套话,却发自孔礼明的内心。在英国求学期间,他经常出入包森家,包森夫妇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对孔礼明非常好,让他感受到家庭温暖。

  “你还是那么谨慎有礼。”约翰‧包森很了解孔礼明。“虽然这么做比较不容易出错,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更开放些。”人生才会快乐。

  “我会尽量达到您的要求。”即使面对约翰‧包森,孔礼明仍摆脱不了生疏客气,约翰‧包森只能叹气。

  约翰‧包森知道孔礼明的身世复杂,虽然出身豪门,但因血统的关系备受质疑。因为非婚生子的身分,让他在孔家吃尽苦头,因此养成凡事小心的个性,就算对再亲近的朋友,也很难真正敞开心扉。

  “有关最近的那一批货,就以你说的价钱为准,我会要丹尼尔重新拟定一份新的合约给你,一个星期后,你就能收到新的合约。”约翰‧包森在精神层面上帮不上孔礼明的忙,只能以实际行动挺他,而这也是他最需要的。

  “谢谢您,约翰伯父。”听见约翰‧包森的话以后,孔礼明松一口气。

  这份合约延宕了许久,历经了好几位采购经理,甚至连集团执行长都出动了还搞不定,最后万不得已才交给他,就是想利用他和包森父子的好交情,做成这笔交易。

  “你也知道,如果不是你出面,我绝不会同意签下这份合约。”约翰‧包森也明白孔家打什么主意,他们既想利用孔礼明,又不想给他任何实权,就怕他一旦掌握权力,会夺走孔家的财产。

  “我很清楚约翰伯父您有多想帮我,也说不出我有多感激您。”孔礼明比谁都清楚孔家有多残忍无情,不要说他的大妈、同父异母的哥哥,就连他父亲都把他当成一粒棋子,对他没有多少亲人之间的感情。

  “你老是被你的家人这么耍着玩也不是办法,你有想过自己创业吗?”约翰‧包森之所以愿意帮孔礼明,除了他是儿子的好朋友之外,他本身的才干也是吸引他的原因之一。约翰‧包森认为以孔礼明的商业头脑之灵活,敏锐之嗅觉,就算不仰仗孔家的财力,也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实在不需要留在孔家受气。

  “不瞒约翰伯父,关于您的提议,我已经在私底下悄悄进行。”孔礼明不是笨蛋,他在孔家是什么处境他心里有数,早早就为自己找出路,大学时期就开始进行投资,几年下来,已经累积一笔可观的财富,作为他日后创业之用。

  “很好,看来我是白为你操心了。”约翰‧包森十分满意他的答案。“日后有需要用到包森家的地方,尽管开口,就算丹尼尔不帮你,我也会帮你。”

  “我会的,谢谢约翰伯父。”孔礼明真的很感激包森父子,虽然他们远在英国,对他的关心却没少过,只可惜距离太遥远,否则必定是他最坚强的后盾。

  “约翰伯父,这间餐厅的鹅肝特别鲜美,牛排也煎得特别香,您要不要尝试看看?”孔礼明充分掌握约翰‧包森的喜恶,他尤其钟爱法国料理,无论去到哪个国家,第一件事就是找当地知名的法国餐厅品尝美食。

  “听你这么说,我一定得尝试了。”约翰‧包森果然一提到吃,精神就来了,任何事情都抵挡不住美食的力量。

  孔礼明微笑拿起挂在墙边的话筒,拨内线请服务生来他们的包厢点餐。孔礼明之所以挑选这间餐厅,除了餐点精致可口以外,最重要的还是看中它的隐密性,包厢式的设计可以区隔一些不必要的杂音,尤其他们所在的这间包厢位于角落,最舒适也最隐密,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适合拿来谈事情。

  最后由餐厅经理亲自为他们点餐。只见餐厅经理用流利的英文为约翰‧包森介绍餐厅的招牌菜,中间不时夹杂着法文,一边和约翰‧包森讨论主菜的做法,一来一往之间,充分显现出餐厅的水平。

  约翰‧包森对孔礼明挑选的这间餐厅相当满意,从他用餐时脸上的满足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很喜欢这间餐厅的料理,身为主人的孔礼明亦深感荣幸。

  从前菜到汤品,约翰‧包森都赞誉有加,到了最重要的主菜,他更是吃得津津有味,不曾放下刀叉。

  孔礼明和约翰‧包森一边闲话家常,一边享用美味的餐点。

  包厢外的开放区,也是客满。

  大家都对大厨的手艺赞不绝口。用餐时服务生不时穿梭在各桌之间服务客人用餐,美妙的音乐自喇叭流泻而出,整体气氛祥和而美妙。

  “我听丹尼尔说你除了他以外,在台湾也有不少好朋友。”约翰‧包森以为凭孔礼明的个性,很难真正做到交心,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只有几个,他们目前正在泰国度假。”孔礼明想起樊谒伦、车廷佑、左驰宇那三个损友,今天是樊谒伦的生日,想必他们已经玩疯了,说不定还举杯向他致意,感谢他没跟上队伍破坏他们的玩兴。

  “那也是很棒的一件事。”能交到可以交心的朋友。

  “是啊!”孔礼明微微一笑,拿起红酒帮约翰‧包森斟酒。

  “奇怪,外面突然变得这么吵?”约翰‧包森注意到包厢外传来吵杂的声音。

  “我去看看怎么回事。”孔礼明放下红酒,推开椅子起身。

  餐厅包厢的隔音设备属专业等级,能够隔绝大部分声音,优点是外面的人听不到里面的人说什么,同样的,包厢内的人也很难听清楚外面的动静。

  孔礼明用力打开包厢的门,迎面而来的是白色的浓烟,和不断晃动的黑影。

  这是?

  他脑中的疑问尚未能成形,一阵刺鼻的烟雾向他扑来,呛得频频咳嗽。

  “咳咳!”浓烟不只让他的喉咙干痒,甚至无法呼吸。

  “发生了什么事?”赶到孔礼明身边的约翰‧包森也被满屋子的浓烟吓着,并开始咳嗽。

  孔礼明无法回答约翰‧包森的问题,因为他也不知道餐厅出了什么事,一分钟之前大家还在愉快用餐,下一秒钟就被浓雾包围。

  “失火了!”

  “快逃!”

  一团烟雾中,无数晃动的黑影不时传来尖叫声,孔礼明这才发现事态严重。

  “约翰伯父,餐厅发生火灾,我们必须马上离开。”看来包厢不只隔音好,连通风设备也不错,这么大的烟雾竟然全都排掉,要等到外面已经开始骚动,他们才发现苗头不对。

  “什么?!”约翰‧包森闻言大吃一惊,第一时间想冲出去,被孔礼明拦下来。

  “等一下,约翰伯父。”不能轻举妄动。

  “你在做什么?”约翰‧包森看着孔礼明走回包厢,拿起餐巾,把水杯内的水倒在餐巾上,然后走回他身边,将沾湿的餐巾交给他。

  “约翰伯父,请用这条餐巾捂住你的鼻子及嘴巴,避免吸入太多浓烟。”孔礼明吩咐约翰‧包森。

  “你呢?”约翰‧包森担心地看着孔礼明,因为他把水喝光了,只剩下少数的清水,都用在给他的餐巾上,他自己没有任何防护。

  “我没关系。”孔礼明摇摇头,自认为挺得过去,殊不知情况比他想象中来得严峻许多。

  约翰‧包森拿着湿餐巾遮住口鼻,孔礼明则是脱下西装外套遮掩,效果虽然没有湿餐巾来得好,但聊胜于无。

  “楼梯在哪里?”

  “到处都是浓烟,根本看不到楼梯在哪个方向!”

  每个人都在找楼梯,孔礼明也是。浓烟不只让他失去方向感,也让他眼泪直流,有好几次,他都被烟熏得睁不开眼睛,得先把泪水眨掉才有办法前进。

  “咳咳!”更糟的是浓烟不断窜进他的口鼻,直侵入肺部。

  “礼明,你还好吗?”约翰‧包森因为有湿餐巾保护,没吸进那么多浓烟,但再不赶快脱离火场,恐怕也撑不了多久。

  “还好。”孔礼明用西装把面前的浓烟挥散,趁隙看见楼梯的方向。

  “约翰伯父,我找到楼梯了,我们快走!”孔礼明紧紧抓住约翰‧包森的手臂,将他一步一步小心带下楼梯。

  他们一走下楼梯,马上面对更大的难题。

  一楼已经变成一片火海,温度高得吓人,烟雾浓密到伸手不见五指。

  “救命啊!”

  蹬蹬蹬蹬蹬!

  求救的呼叫声和脚步声在他们四周响起,餐厅内的隔板开始崩裂倒塌,他们再不赶快逃出餐厅,怕是会葬身火场。

  呜咿呜咿~~

  一团混乱中,孔礼明彷佛听见消防车的声音。

  “咳咳!咳咳!”约翰‧包森手上的餐巾因为高温已经失去作用,孔礼明的情况更糟,他在没有任何防护下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这会儿已经快支撑不住。

  “里面还有人吗?”

  “好像都已经逃出来了!”

  他依稀听见消防人员的对话,但他无法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因为他的头变得很重,不太能思考。

  “礼明!”约翰‧包森看得出孔礼明的情形不对劲,他的眼神过于呆滞,行动也过于缓慢。

  ……不行!

  孔礼明摇摇头,命令自己清醒,无论如何都得救约翰‧包森出去,他不但是公司重要的客人,同时也是他好朋友的父亲,就算得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也要让约翰‧包森脱离火场。

  一团烈焰之中,孔礼明看到远处晃动的黑影中透出一丝光亮,瞬间明白那是出口。

  孔礼明于是紧紧抓住约翰‧包森,一口气带他往前冲……

  好大的火势!

  面对已然成为一片火海的餐厅,巴槛浓呆呆站在马路上仰望这骇人的景象,差点忘了自己的任务。

  “巴槛浓,你在发什么呆?赶快去接水!”分队长从消防车丢下一条消防水带,一边大吼,她才清醒过来。

  “是,队长!”她习惯性地摸摸马尾,才发现她早已把头发剪得跟男孩子一样短,她想消除紧张得另想办法。

  “记住你只是后备人员,负责支持工作,千万不能逞强冲进去救人,知道吗?”分队长怕巴槛浓只顾着当英雄,忘了自己真正的工作,最后可能人没救到,自己反倒牺牲。

  “是,队长!”尽管巴槛浓确实很想当女英雄,但她也知道自己只是菜鸟,最好安分守己,上头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不要有多余的动作。

  分队长不放心地看她一眼,跳下消防车,往火场奔去。

  今天是巴槛浓第一天正式到消防队上班,连消防队有哪些同事都还没认识,就碰到本月最大一场火灾,本来分队长是考虑让她在局里留守,但是因为这把火烧得太猛烈,怕人手不够,所以她才有机会跟着队友出勤。

  她遵从分队长的指示做后援工作,只见她快速拉开消防水带,利于从消防车取水。

  “巴槛浓,消防车的水不够用,去想办法借水!”分队长见火场火势猛烈,当下判断得现场取水,否则灭不了火。

  “是,队长!”巴槛浓像只九官鸟不断重复相同的话,在这每一秒都要把握的战场,没有时间抱怨。

  既已接获任务,巴槛浓唯一能做的只有使命必达。她到隔壁跟大楼管理员说明她要调用大楼水源灭火,大楼管理员马上带她去屋顶水塔取水。

  她利用对讲机与分队长通话,幸亏这栋楼只有七楼,送水方面不算太困难,她费了一番手脚接消防水带,最后终于顺利送水。

  分队长担心她力气不够,要她离开水塔,换另一名男性消防员上去取代她的位置。巴槛浓虽然很想抗议,但她是菜鸟,本来就没有什么立场说话,只能服从命令。

  她再次回到餐厅外的马路,忧心忡忡地看着火场,所有消防同仁都已经尽力在灭火,但由于餐厅内部装潢都是易燃物,想马上扑灭并不容易。

  “太恐怖了。”

  “呜……”

  还好餐厅内大部分的人都逃出来,受伤的人员也都送往医院,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就在巴槛浓庆幸没有生命的损失之际,餐厅的门口突然出现两道黑影。

  咦,餐厅里面还有人?

  她本来以为那两个人会自行脱困,没想到只看见一个人冲出来,另一道影子倏然消失。

  冲出来的人情况也没好多少,他一离开火场马上倒下,巴槛浓连忙冲上去。

  “Sir,areyoualright?”对方的脸已被烟熏黑,巴槛浓是由对方的发色和体型,判定他是欧美人士。

  对方似乎想说什么,但只是看她一眼后随即昏过去,巴槛浓急忙招来救护人员将他抬上救护车。

  “他就拜托你们了!”巴槛浓看着救护车的门关上,然后向后转直接跑进火场。

  虽然分队长警告过她不可轻举妄动,但若因为她的迟疑而害人送命,她会一辈子良心不安。

  她猜想刚刚那道突然消逝的黑影,应该是那个外国人的朋友,很可能是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将那个外国人推出来,自己却因为体力不支倒在火场,她必须将他救出来。

  巴槛浓的判断是对的,孔礼明确实没逃出火场,不过他不是因为体力不支,而是吸入太多一氧化碳失去意识。

  她当下第一个反应是冲过去,蹲下来想办法弄醒孔礼明。

  “先生,醒醒!”她毫不客气地拍他的脸颊,孔礼明第一时间并未清醒,她只好再接再厉。

  啪啪啪啪!

  “你快醒过来!”拜托,她已经违背命令,别害她真的葬身火场,她会恨他一辈子。

  女……女孩子?

  来自耳边的急切呼唤,将孔礼明自死亡边缘拉回来。

  他勉强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被黑烟熏黑的脸孔,顶着一头短到不能再短的乱发,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原来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他搞错了。

  眼看着孔礼明又要闭上眼睛,巴槛浓连忙问:“你能站起来吗?”

  孔礼明点点头,在巴槛浓的帮助下摇摇晃晃起身。

  巴槛浓看他连站都站不稳,这时候如果勉强他走路,八成来不及逃命,只得将他背在背上,迅速离开火场。

  在她背着孔礼明逃命的时候,背后不断传出有木材崩裂倒塌的声音,情况非常危急。

  她一口气跑出火场,孔礼明已然昏厥,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脱离火场的。巴槛浓怕她抗命私自跑进火场的事被发现,将他救出来放在人行道,确认他还有呼吸后便悄悄离开他身边,躲到旁边看后续的动静。

  “这里还有一个伤员,快送去医院!”有位消防同仁发现孔礼明躺在地上,连忙招来医护人员进行急救。

  巴槛浓亲眼确认孔礼明被抬上救护车以后松一口气,这时对讲机传出分队长的声音。

  “巴槛浓,火势太大了,你先回局里请求支持,要局长向别的分队再多调几辆消防车过来!”分队长因为火势难以控制,口气自然也不太好,吓得巴槛浓赶快立正站好。

  “是,队长!”她从头到尾只会讲一句话,也只敢说这一句。

  谁叫她是菜鸟,还偷偷违抗上级的命令。

  不过,她第一天上任就救了一条人命,虽然抗命是不可取的行为,她还是很快乐……糟糕,她的脸!

  巴槛浓这才想起她的脸黑抹抹的一片,不赶快洗干净,一定会被分队长看出她进过火场,到时候吃不完兜着走。

  不过,她救的那个男人,脸比她更黑,整张脸被烟熏得跟黑人似的,根本看不清五官。

  想起孔礼明那双映着火光的眼睛,不知道怎么搞地,她总觉得里头蕴含太多的悲伤,好像很需要人安慰。

  ……别傻了,那可是台北市数一数二昂贵的餐厅,吃得起一顿几万元大餐的人,能悲伤到哪里去?

  摇摇头,将这荒谬的想法抛掉,巴槛浓调侃自己才应该哭,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的双胞胎姊姊带着一群好友去泰国狂欢,而她却在火场出生入死。

  算了,这也算是另类的庆生方式,远比聚餐喝酒刺激多了,想想她也不吃亏。

  妈咪,你为什么总是哭?

  孔礼明睁大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好奇地问他母亲,他母亲有着和他一样颜色的眼睛,淡透如玻璃珠,非常漂亮。

  所以礼明你要坚强起来,不能像妈咪一样脆弱。

  他母亲把希望都放在他身上,但他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做到。

  不要,妈咪你要去哪里?不要丢下我。

  他好怕母亲离开他,好怕好怕。

  礼明,答应妈咪,一定要坚强。

  不要,妈咪!你要去哪里?快回来啊!

  礼明,你一定要坚强,才能活下去……

  妈咪!

  幼年时期的呼喊,在孔礼明的耳边有如闹钟刺入他的耳膜,让他惊醒。

  ……梦?

  孔礼明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果然是办公室的天花板,而不是他最害怕的场景,那是他心中的痛,到现在仍不时拿刀刺他的心脏。

  孔礼明突然觉得不能呼吸,于是从皮椅上站起来,走到窗边凝视脚底下的街景。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又作恶梦,也许是报纸上那则新闻刺激了他,间接勾起他不愿想起的回忆。

  两年半以前发生大火的席斯餐厅,如今改为三层楼的精品店重新出发,开幕当天,许多贵妇名流不畏寒风莅临开幕酒会,现场衣香鬓影,极为热闹……

  这只是一般的新闻花絮,放在地方版的一块小角落,如果不是助理不小心把报纸掉落在地上刚好翻到那一页,他也不会看到。

  他长长吐一口气,彷佛这么做就能把内心的恐惧排掉,他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两年半以前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确实在他心里留下阴影。

  两年半前,他不幸碰上席斯餐厅那场火灾,同行的还有好友的父亲。他在最后一刻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好友的父亲推出餐厅,本来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一个年轻的消防员冲进火场,救了他一命。

  先生,醒醒!

  奇怪的是他当时听见的是女孩子的声音,可睁开眼睛却看见一个年轻小伙子。

  你能站起来吗?

  他的声音真的很像女生,但他能够背得动他,说明他不可能是女的,他可是足足有一百八十三公分高,当时的体重足足有七十公斤,男生想搬动他就已经很困难,更何况是女孩?

  两年半以来,他一直在寻找他的救命恩人,甚至问遍台北市的消防队,都说没有这么一个人,当天也没有人冲进餐厅救人。换句话说,他不是见鬼,就是那个救他的小伙子刻意藏匿,不想被他找到。

  这就是所谓的为善不欲人知,是这样吗?

  孔礼明最怕作跟他母亲相关的梦,每每让他的心情烦躁不已。

  叩叩!

  门口传来敲门声,他不必问谁,也知道一定是新聘的助理。

  他懒得回答,视线仍停留在外面的街景,考虑出去走走。

  “总裁,开会的时间到了,请您过去会议室。”助理没等到响应,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开门进办公室。

  孔礼明心情烦躁到最高点,现在他去开会只会发脾气,他可不能让员工看见他的丑态。

  “执行长在吗?”他想到一个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呃,在是在……”

  “那就由他主持会议,我有事出去一趟。”

  “什么?”助理闻言大吃一惊,他虽然才来不到两个月,已经看得出来饭店大小事都由孔礼明处理,樊谒伦只是名义上的执行长,根本不管事。

  “要我亲自打电话给执行长吗?”孔礼明皱眉,考虑换助理。

  “不、不用!我马上去找执行长,请他代替总裁主持会议!”助理匆匆忙忙退出办公室,用力把门关上。透过门板,孔礼明好像听见东西互相撞击的声音,那笨蛋是不是跌倒了?

  他烦躁地用手扒头发,下定决心开除助理,若不是他搞乌龙,让他看见那则新闻,他的心情也不会这么差。

  实在是无法继续待在饭店,孔礼明从衣架拿起米色毛料大衣和车钥匙,随即离开办公室。

  他搭乘电梯直接到地下停车场,一边走一边按下遥控器,解开红色跑车的安全锁。

  孔礼明一向行事低调,不爱张扬,唯独在买车这件事上例外。他喜欢能飙速、且性能优越的跑车,而这些跑车的外型通常十分拉风,抢尽风头,孔礼明钟爱的法拉利跑车尤其显眼,它红色的车身、流畅的线条,往往成为人们注视的焦点,令所有爱车人士羡慕不已。

  红色的跑车一出了地下停车场,便往前疾驰。尽管孔礼明有意飙速,但路况却由不得他,因此即使他的爱车拥有子弹般的速度,却只能像乌龟一样慢慢前进,肇因前方修路外加车祸,让本来不该塞车的路段,意外成了车阵。

  孔礼明原本是出外散心的,没想到却被卡在车阵中,心情变得更为浮躁。在等待的空档,他无聊地看向两旁的街道,发现有些店家已经开始在门口摆上圣诞树,不禁愣了一下。

  又到了这个季节了吗?

  因为今年台湾不太冷,季节的交替可说是悄悄进行,就算迈入冬季,气温也没降多少,天气燠热宛如秋天。

  他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日期,距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月,这些店主人的时间过得比别人快,也或许大家都在等待圣诞节带来的商机。

  也是。

  看见别人都这么积极努力,孔礼明忍不住自嘲。

  今天原本就是为了讨论圣诞节该办什么活动,才召开会议。结果他这个会议主持人一句话都没交代,丢下满屋子的员工自己跑出来,会不会太过分?

  结论是——太过分,他不该丢下员工私自潜逃的。

  孔礼明决定回饭店主持会议,心情不佳不能成为他逃避工作的借口,即使这借口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真实性。

  他趁着前方的车子开始前进的时候,挪出空隙切换车道,打算折回饭店。他慢慢的开着车子,赫然发现右手边的人行道上,有一辆专卖进口零食的推车,摆在一间商店的门口销售,让他回想起在欧洲留学的期间,每到了圣诞节,就会有各式各样的推车聚集起来成为一个小市集,非常有趣。

  然而,真正吸引他目光的却是摊子上那一盒巧克力棒棒糖,那个牌子的巧克力棒棒糖对他有特殊意义,每当他心情不佳,只要吃上一、两根该品牌的棒棒糖,心情就能变好。

  恰巧孔礼明现在的情绪就不是很稳定,于是他打方向灯,慢慢把车子停靠在路旁,熄火下车去买棒棒糖。

  中午的阳光很温暖,照得小摊上的零食都在发光,宛如来自天际的施舍,愿所有吃下这些零食的人们,来年都能平安快乐。

  孔礼明甚至只要看见棒棒糖心情就开始好转,从来不打折的棒棒糖,配合圣诞节特卖,一盒五十根装的棒棒糖只要九百九十九元,平均下来一根不到二十元,这个时候买的确是划算多了。

  “欢迎光临!”售货小姐一看见孔礼明,马上露出春花般的笑容。“请问先生想买什么?”哇!这个男人又高又帅,真是养眼。

  “我要……”

  “小姐,这一盒棒棒糖我全要了!”

  孔礼明还没来得及开口,身旁就响起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杀得他措手不及。

  他转过身去看女孩的侧脸,对方没看他,右手拿着千元大钞,左手捧起整盒棒棒糖,好像算准了他会跟她抢棒棒糖似地急切。

  “等一下,小姐。”他用手按住棒棒糖,发誓绝不让她独占。“这一盒总共有五十根棒棒糖,你可以买三十根或四十根都没关系,但不能买走所有的棒棒糖。”

  和孔礼明一样,巴槛浓也是这牌子棒棒糖的爱好者,她从小吃到大,也从小买到大,还没有听说过不能买整盒的。

  “请帮我包起来,我赶时间。”巴槛浓才不理孔礼明,她的午休时间快到了,得在时限前赶回去才行。

  这女人……

  “我出一倍的钱,帮我把这盒棒棒糖包起来。”孔礼明被她的态度惹毛了,卯起来撒钱。

  售货小姐为难的看着他们两个人,若论先来后到的顺序,应该是大帅哥胜出,他先来的。但后到的小姐,不但先呛声还先给钱,怎么样她都该把一整盒的棒棒糖卖给小姐。

  巴槛浓见售货小姐一脸为难,只好转身面向孔礼明,跟他讲道理。

  “这位先生——”当她看见孔礼明的脸时愣了一下,不是因为他太帅,而是他那对眼珠子宛若保存时间的琥珀,淡透有如玻璃弹珠,封印着无法随岁月流逝的忧伤,她彷佛在何年何月何日,也看过同样的眼眸,领略过相同的惆怅。

  同样地,孔礼明也觉得她很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他们就这么站着对看,彼此都在搜索记忆,双方都觉得似曾相识,却又理不出头绪,因此而困惑不已。

  “呃,你们两位,到底谁要买这盒棒棒糖……”

  “给我,是我先说要买的。”巴槛浓把一千块塞进女售货员的手里,抢过她手上的棒棒糖就跑。

  “剩下的一块钱不必找了,发票给那位先生,祝他幸运中奖。”巴槛浓趁着孔礼明尚未来得及回防前,硬生生地将棒棒糖从他的眼前抢走,气坏了孔礼明。

  “喂!”

  “掰掰!”巴槛浓的脚程飞快,才一眨眼的工夫,她已经消失在转角,速度比他的法拉利还要夸张。

  “先生……”售货小姐手拿发票,为难的看着孔礼明,有些话不知道当不当说。

  “我不要发票。”孔礼明口气阴郁地警告售货小姐若是真的敢把发票拿给他,他可能会当场变脸。

  “我不是要给你发票。”她没那么白目。“而是想提醒你,你的车子……”

  随着售货小姐手指的方向,孔礼明转头看才发现——他的车子被拖走了!拖吊大队竟然当着他的面,进行一场血洗车坛的戏码。

  为了挽救爱车,孔礼明不顾形象拔腿狂奔,试着在车子被拖走前夺回他的法拉利。只可惜他没有巴槛浓的脚程,他心爱的跑车,就这么成了拖吊大队的祭品,他只能哀悼哭泣。

  “可恶!”他边跑边喘气,一边诅咒巴槛浓。

  他今天的运气可算是背到家了,先是看见不想看的新闻,接着作恶梦,想买根棒棒糖压压惊,又碰见女恶霸把整盒棒棒糖抢走,现在车子又被拖吊。

  剩下的一块钱不必找了,发票给那位先生,祝他幸运中奖。

  他想起巴槛浓临走之前,留了一样礼物给他,原本他不想要,看这情况他不拿还不行。

  于是他走回到原来的摊子,跟女售货员要回巴槛浓的赠礼。

  “刚刚那位小姐留下来的发票呢?给我。”他说。

  既然她要给他发票,他就不客气的收下,说不定真的让他中一千万头奖,不然拿来报帐也可以,多少弥补他车子被拖吊的损失。

  就算处于逆境之中,他也会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只因孔礼明是个精明的商人,现在如此,未来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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