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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忠犬送上门》(登堂入室6)作者:练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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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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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忠犬送上门
系  列:登堂入室之六
作  者:练霓彩
出版日期:2015年6月26日

【内容简介】
她一个年轻女子在大城市里独居
大雨的夜里,屋里突然闯进了一个男人和两只狗
她应该尖叫或报警,或赶快求饶请对方不要伤害她
但这些选项她统统没有用上
反而准备了丰盛的食物,让一人二狗吃了顿饱饭……
她并不是世间少有的大善人
只是那男人虽然体格壮硕,一只手就可以扼死她
他的神情却是仓皇无措,像只温驯而惶恐的大狗
对着这样的一个男人,她实在没办法提起警戒心──
第二天,这一人二狗悄悄地离开
生活忙碌的她也渐渐忘了这桩“奇遇”
直到一个月后,微醺的她在回家的路上遭坏人跟踪
是他赶跑了坏人,还说这是为报答她的“收留之恩”!
她对他如此古老又……嗯,纯朴的思想十分震惊
偏偏上涌的酒意又在此时跑出来搅局
于是,她再一次让这个激似单纯大狗的男人登堂入室
还失去控制地和他滚起了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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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6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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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雨哗哗的,那使劲泼撒的架势,简直像是要一口气把陆地淹没。

  连着狂风也来凑了一脚。

  这时不过凌晨一点左右,按前两天也连绵不绝的雨势来看,这风雨还没到最大的地步。

  但光是这样,也够让一人二狗苦恼的了。

  骑楼下,皮毛湿漉,瘦得几乎就剩一把骨头的大狗蹲坐在机车的脚踏上,扭头给趴在座垫上的小狗崽舔毛。

  它是想把小狗的皮毛舔干的,但雨水藉着风势扩大了肆虐范围,连骑楼底下都无法幸免。

  狗湿漉漉,人也湿漉漉。

  齐磊伸手往狗崽身上摸了一把,那皮毛湿得能拧出一手水,他不禁拧眉。

  “汪!”大狗低低的吠叫一声,焦躁的挠爪子。

  齐磊也知道这样下去不行。风雨交加,再这样下去势必会感冒,但是哪里可以让他们弄干身体,休息一晚上呢?

  大狗冷得不行,在脚踏上用力甩了甩毛,齐磊被它甩得一身水,忍不住一个喷嚏。

  大狗脖子下那朵粉红小花的项圈亮闪闪的,上头还附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在这阴暗雨夜里格外的惹眼。

  齐磊忽然想起来,几天前遇见的那个女人。

  也是几乎午夜,那女人孤身走在巷弄里,身上带着酒气,好像刚从哪个夜店或酒吧回来那样。衣着倒是整齐,深紫的花边衬衫和黑色长裤,斜背的包,一手还拎着一个塑胶袋。

  塑胶袋里是两个大便当,还有一个小的蛋糕盒,两瓶罐装果汁。

  这街道前后都没有人,只有路灯一盏一盏的,在路上间歇的投下一道光。

  大狗就这样悄悄的、安静的坐在路灯下,一半在光里,一半隐没在黑暗中。

  那女人微眯着醺然的眼,在离大狗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

  大狗的眼睛乌亮亮的,湿漉漉,无辜又期待的盯着她手里的塑胶袋。

  那女人看看大狗,又看看手里的袋子,扬了扬。“想吃?”

  “汪!”大狗轻快的吠一声,好像真的听懂她在讲什么。

  女人露出一个晕呼呼的笑容。

  她真的蹲下身,把便当拿出来,盖子掀开,首先是一只又肥又大的炸鸡腿,然后是白饭上铺满的三道菜,即使冷了,凑近了闻,还是非常的香。

  大狗的口水根本止不住,滴滴答答的。

  女人咧开嘴,好像被大狗逗笑了。她把便当放在地上,往大狗的方向推了推。

  大狗往前走了一步,又坐下来,哗哗的口水把皮毛沾湿了,但它非常忍耐,好像在等什么指令。

  女人很惊讶,“吃啊!”

  “汪!”大狗看看她,又看看那只大鸡腿,千辛万苦的,还是忍住了。

  女人正疑惑着,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小狗崽的“嗷呜”声,又可怜,又脆弱,于是以为自己懂了。

  “你是狗爸爸?”她打量着大狗,“或者狗妈妈?”

  大狗太瘦,蹲坐着,两只前爪并拢,几乎屁股的部分都隐没在黑暗里,女人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大狗性别,只是耳朵里不时有小狗崽“嗷呜嗷呜”的小声呼噜,她又看看大狗乖巧的样子,有些心软。

  “不如你带着小狗跟我走?”好声好气的,带着一点醺然的女人居然蹲下身来,跟大狗开始商量,“我家就我一个人,你和小狗搬进来,给我看门,当我的家人,好不好?你看,我下个礼拜轮职,要去博物馆住两天,你和小狗帮我守门,等我回来,我给你们带两根大骨头……不,四根。这么粗的骨头噢……好不好,跟我回家?”

  那软绵绵的一句“跟我回家”,几乎像撒娇。

  大狗静静的听她唠叨,湿漉的乌黑眼珠又温驯又专注。

  女人忍不住伸手去摸它耳朵,大狗乖乖的“呜”一声,然后递出爪子,小心的扒拉了一下她手里的塑胶袋。

  这是一个便当不够的意思?

  还是大狗依然不想跟她走?

  “你有主人了?”女人迟钝的大脑终于从大狗有规矩的动作里,推测出一个结论。

  大狗受过调教,偏偏又瘦巴巴,如果有主人还能养成这样,那这个主人本身大概也生存困难,说不定大狗这会儿是出来找食物的?

  一个便当不够,袋子里还有一个便当,连着蛋糕和果汁什么的……

  女人不缺这点食物,对一条流浪狗也没有什么执着,只是一瞬间心软而已,如果大狗不跟她走,她也不介意把食物留下来。

  就算她晕呼的脑袋猜错了,大狗没有主人,留下的一袋食物最多也就是天亮了被清洁队扫走而已。

  她又揉揉大狗耳朵,把塑胶袋放到大狗身边,然后她带着点茫然的脸上突然闪过一丝坏心眼的笑容。

  大狗脖子上“喀”地一响,被戴上了一条粉红色的皮绳圈,底下还吊着一朵花,可爱又娇俏。

  “今天拿到的满额赠品。既然你不跟我回家,就要好好收着我给你的礼物噢。”女人拍拍大狗脑袋,摇摇晃晃的起身,踩着有些不稳的脚步离开。

  这条街很长,左右也有不少小巷子,女人的身影被路灯拉得长长,片刻后拐进了巷子。

  路灯照不到的阴影处,抱着狗崽的齐磊走出来。

  大狗嘴里咬着塑胶袋,献宝似的递到齐磊脚边。

  齐磊却看着女人离去的方向,神色莫名。

  他没有把大狗脖子上的皮绳项圈拿下来,就算那朵粉红小花实在很蠢。

  一人二狗,受了女人的一饭之恩,填饱肚子。

  但紧接着没过几天,却有大雨倾盆,哗哗的,逼得他们没处躲,而小狗崽还在这个时候发起烧来了。

  齐磊感觉着手里狗崽热烫的温度,抿紧了唇。

  ……也许,他们可以去借女人的屋子躲一晚上?

  有一种细碎的声音沿着墙壁缝隙蔓延开来。

  声音不响,却一直持续,渐渐从听觉表层深入到意识。

  那不是这几天已经听惯的雨声。

  方霞歌忽然从梦里醒来。

  窗帘拦住了屋外射入的路灯光芒,于是她第一眼见到的是一片漆黑。

  那股黑暗让她心里一慌,哆嗦的手指已经反射性按向床头,习惯性放在那里充当闹钟的手机萤幕一下子亮开光芒。

  那股光让她心中一定。

  她接着扭开台灯,看了看周遭。这里是她三楼的主卧室,熟悉的摆设,她并没有在什么陌生的地方醒来。

  但那股细碎的声音是怎么回事?

  方霞歌按着心口,有些惊慌,有些怀疑。她把门边常备好的铁棍抓在手里,然后悄悄的开了房门。

  房外没人。她所在的三楼很正常。

  往下。二楼是起居的客厅、书房,还有一间客房。没有状况。

  但声音还在继续,又细碎,夹杂着一种瓦斯的轰鸣。

  还有一些昏沉困意的方霞歌终于意识到了,也许声音是从厨房传出来的。

  她开始担心起来了。

  有瓦斯的声音,该不会有老鼠跑进一楼的厨房里找吃的,还把瓦斯管线咬破了吧?

  都半夜了,这瓦斯是漏了多久?

  一想到自己可能一氧化碳中毒,直接昏死在睡梦里,或者一个不留心弄出火苗来,把空气里的瓦斯点燃,到时不管是气爆还是把屋子烧了,她独身一人的,都逃不掉一个死字啊!

  方霞歌被自己的脑补景象给吓坏了。

  她压根儿没意识到,自己鼻子里也没闻到瓦斯味啊。

  哆嗦的扶着墙下了楼,急着推开厨房的门,一心要关注瓦斯管线的方霞歌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车库应该完全闭拢的铁卷门被撬开一角,月光与路灯流泄进来,伴随着响亮的雨水声。

  但雨声她已经听惯了,根本吸引不了她的注意,于是她当然没有发现,那完全不是隔着铁卷门的模糊雨声。

  她快步进了厨房,发现瓦斯炉上的那盏小灯居然亮着。

  炉上的平底锅正煎着牛小排,旁边的盘子呈了刚炒好的青菜,还有一颗荷包蛋,再旁边还放了两个大碗,一碗装着米饭、菜、半块煎好的牛排,另一碗是同样的菜色,第三个碗则放在地上,装了一半的水──

  方霞歌不由得微张了嘴,内心正在惊悚的尖叫。

  有只狗。

  一只脏兮兮,瘦得只有一层薄薄肌肉贴在骨头上的大狗,脖子上却挂着一个粉红色的小花项圈……那个项圈让方霞歌莫名的觉得眼熟。

  好像她拿过这样一个赠品,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了。

  也许她随手送出去了?

  方霞歌迷惑的思考起那个粉红花朵项圈的下落。

  几步外,大狗规矩的蹲坐在那里,抬起来看向她的大眼睛湿漉漉的,满是无辜和隐忍。

  大狗嘴边的皮毛也是湿的,显然在方霞歌出现之前,大狗正埋头在碗里大口喝水。

  大狗一身长长的皮毛服贴着,没有像嘴角一样滴着水,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其实大狗之前是淋透了雨的,堆在大狗脚边的湿毛巾很清楚的昭示这点。

  困倦的方霞歌脑子有一点不太够用。

  她被惊醒,迷糊的冲下楼来,却意外看见了一只狗,狗脖子上挂着她有点眼熟的项圈,而瓦斯炉上煎着肉,流理台上有已经盛好的饭菜,那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一只狗能做的事。

  那么这一切代表了什么呢?

  靠近后门的浴室里传来水流的声音,然后又停了。

  方霞歌愣愣的转头看去。

  门突然开了。

  先出现一只手,手里揪着一个圆滚滚的毛巾……不是,是毛巾里裹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露出一个巴掌大的脑袋,看起来毛茸茸的,非常娇小,疑似狗崽。

  然后从那只手延伸出去的,是古铜色的胳臂、肩膀,然后是赤裸的胸膛──

  方霞歌心里一跳。

  男人的身躯削瘦,五官却极为刚硬,刀劈斧砍的,即使被苦难和艰难磨砺过,洗刷下来却也不是圆融,而是冰凉的沧桑。

  他有一张好看的脸,称得上相貌堂堂,很容易在第一眼就令人怦然。

  但方霞歌比较迟钝一点,所以她第一个想起来的念头,是男人还没跨出来的浴室。

  浴室里有简单的洗浴用品,大多是从饭店拿回来的备品,种类倒是齐全,小至肥皂,大到刮胡刀什么的……墙上还有莲蓬头,热水管线虽然一直没怎么用过,但把前段的水放一放,还是能出来清水的。

  所以这男人刚才是简单的冲过澡了,连着他手里那只狗崽。

  方霞歌的目光很自然的下移。

  男人下身套了一件裤子,破烂,洗得泛白,但还是看得出来原本应该是军绿色的。

  真是出乎意料的现况。方霞歌想着。她一个独居的年轻女子的屋里,突然在雨夜中,闯进了一个男人和两只狗。

  选项一,她该尖叫吗?

  选项二,还是先报警?

  当然还有选项三──噢,她手里的铁棍不知道有没有用处?

  “汪!”大狗突然低吠了一声。

  方霞歌浑身哆嗦了一下,手里那根铁棍立刻反射性的想要举起来御敌,但她手心里全是紧张的汗水,这一动不只没把铁棍举起来,反而从手心里火速滑下地去。

  大狗“嗷”地一声,迅速衔住半空中下坠的棍子,然后用那双湿漉漉、明亮乌黑的大眼睛,深情的注视她。

  方霞歌抖着唇,七零八落的想呼唤大狗,“乖……乖乖啊,把那东西还我,还我……”

  大狗又“呜”地一声,可爱的歪了下大脑袋。

  方霞歌几乎忍不住想伸手去揉揉大狗的耳朵了。

  然后大狗掉头把嘴里衔着的铁棍递给悄无声息走到身边的男人。

  方霞歌伸出一半的手臂当下僵在那里。

  很好,她有了选项四。现在要呜咽求饶请壮士不要伤害弱小女子吗?

  方霞歌满眼茫然,呆傻的与男人沉默对视。

  场面僵住了。

  瓦斯炉上忽然“滋”地一声响。

  啊呀,也许是平底锅里的牛排炸出油星了?

  不管怎样,沉默的魔法被打破了,待喂食的大狗欢快的吠叫一声,男人手里的狗崽哼哼唧唧的挣扎,也是饿坏了要讨食。同时方霞歌很清楚的听见男人肚子里传出一串饥饿的“咕噜”。

  她慢慢的眨巴了一下眼睛。

  “不如……先吃饭吧?你觉得这建议好吗?”方霞歌露出牲畜无害的笑容,这声询问简直是贴心乖巧到足以成为温顺恭良的典范啊!

  独居女子的屋子被一人二狗入侵,她这个屋主没有喊打喊杀把人和狗都撵出去,还大方的允许他们吃掉三大块高级牛排,一锅米饭,新买的一把青菜,甚至还殷勤的提供了饭后水果,最后泡了一壸伯爵茶,心平气和的坐在饭桌边,等着男人吃完了夜半的一顿饱饭,然后递茶水给他消食。

  她简直是世间少有的大善人啊有没有!

  方霞歌心中简直像是万马奔腾的草原一样混乱,但此刻她面容上依然很镇定、很平静,好像她对于眼前的男人和大狗没有任何疑虑。

  噢,那只狗崽呢?

  狗崽精神的在她指头底下舒爽的翻着小肚子,让她帮着挠痒痒呢。

  要不要这么享受啊,小入侵犯!

  方霞歌忍不住暴力地搓揉了下狗崽的小耳朵。

  狗崽“呜呜嗷──”的左滚右滚,四只朝天的小爪子在她掌心里乱挠乱扳。方霞歌心中困惑无比,这是狗崽被摸得太爽了?还是狗崽被惹毛了企图反抗,却力小爪弱呢?

  真是谜一样的幼小生物啊……

  很快的把近处充满威胁的一人一狗给忘个精光,注意力完全被小狗崽吸引住的方霞歌已经双手齐上,搓搓揉揉,捏捏滚滚,把一只吃饱喝足昏昏欲睡的小狗崽给逗得炸毛,偏偏又赶不走那讨厌的十根手指,被逼急的小狗崽“嗷呜”的发出求救。

  大狗赶忙凑上前来,讨好的伸舌舔着方霞歌的手背,求她饶了那崽子。

  方霞歌这才恍然想起,哎呀,她还有一人一狗待解决啊。

  男人默默看了她很久了。这年轻又娇小的女人简直没有防备心到了极点……

  “你怎么进来的?”

  冷不防,一句轻声的问话飘来,猝不及防的糊了齐磊满脸。

  他几乎维持不住自己的面无表情,狼狈的抿了下嘴,耳根悄悄红了。

  他微微咳了一下。“你的车库门被破坏了。雨很大,可能小偷觉得这种夜半大雨的时间很好行窃,不过那小偷只来得及撬开一个洞……”然后就被刚好来到的他凶恶的揍了一顿,赶跑了。

  接着,小偷的劳动成果,被他接收了。

  “……小狗先钻进来,年糕跟在后面被卡住了。外面雨下了快三天还一直不停,我、我想着再不找个地方弄干小狗,它恐怕就……”

  噢,所以是小狗先钻进来,大狗也钻了一半,然后外头的大男人再无奈的随后跟上?

  但外头雨的确下得狠了,可以理解一人二狗想要求得短暂休息的渴望。

  至于从暂时落脚,到撬她冰箱,吃她存粮,还和小狗崽一起洗了热水澡……想必她再迟一点下来,就会看到又脏又瘦的大狗也被洗得香喷喷的吧。

  方霞歌的目光安静而诡异。

  齐磊被看得坐立不安,他当然知道自己是擅闯私宅,还被抓个正着,而且人家屋主的防身武器更被他放在自己脚边,屋主又是个年轻小姑娘,整个形势完全一面倒。虽然他不占理,但他一个大男人,又并着一只大狗,占据武力优势没有二话。

  “我、我不会伤害你。”齐磊赶着想要安她的心,“那个铁卷门,我会帮你修好!只要收留我们一晚上……”

  事实上,现在离天亮也不过几个小时而已。

  方霞歌看着齐磊。

  他还在结巴的试着说服她,“我会把浴室清好,厨房也收干净,吃掉的食物……我、我会赚钱还你……”

  方霞歌其实听得不怎么专心。

  这个男人的头发已经长到可以拢到脑后绑成一束,胡子刚刮,才显出那个干净的下巴,身体很瘦,却不孱弱,像精瘦的狼犬。已经简单洗刷过的身体不那么脏了,但并着洗白的长裤还是有一股味道,那是在街头流浪,居无定所,食不饱腹的味道。

  脚边吃饱了趴在地上,却又微抬着脑袋乖巧的看着她的大狗,可能更符合刚钻进车库时男人的形象。

  肮脏,削瘦,皮毛凌乱,酸臭。

  但流浪街头的大狗却依然保持住了那双柔软而温顺的湿漉眼睛。

  男人也有着相似的眼神。

  明明是那样高大,一只手就足以扼死她的男人,却手足无措,像一只温驯而惶恐的大犬。

  她对着这样的一个男人,实在没办法提起警戒。

  但该问的话还是要问的。

  “你怎么敢就这样旁若无人的用我的厨房?家里有其他人在,你难道不怕吵醒他们?”

  方霞歌问得虚张声势,齐磊却欲言又止。

  他瞄了一眼脚边大狗,方霞歌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大狗。还有那个格外显眼的粉红项圈。

  “那是你给年糕的。”齐磊局促的说,“你有一天很晚回来,路上遇到年糕,你给年糕一袋吃的,还把那个项圈给它……你那时候跟年糕说了你家里就你一个人,要年糕跟你回家,还说你会去博物馆住两天……”

  也就是说,他是预计她应该不在家,才大着胆子在赶跑小偷之后,又带着两只狗闯进来的。

  方霞歌那时是醉茫茫的回来,哪里记得自己做出这么蠢的事。

  敢情三更半夜被一人二狗闯进家门,还是她自己招来的不速之客?

  她都想捂脸呻吟了。

  她也很无辜啊!原本是排了值夜班的,但那是临时受托帮人代班,班表都改好了,今天一早却又接到通知,说不用代班了,那她当然就回家了。

  难不成她回家还错了?

  方霞歌心里忍不住一阵纠结。

  齐磊更加坐立难安了。

  大狗实在善解人意,它上前舔了舔方霞歌握紧的拳头,温顺的朝她示好。

  方霞歌看看脚边趴下的大狗,又看看人高马大的齐磊──

  那乌黑湿漉的眼珠无辜,干净,楚楚可怜,简直能萌杀人。

  方霞歌一手捂着颤颤发抖的心肝,决定还是眼不见为净。

  她匆匆起身,随口交代,“我明天七点以前就要出门,晚上大概十点才回来。在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们已经离开。铁卷门的损坏不用理会,我会找人来修。”

  一直注视她的齐磊看见她有些落荒而逃的退让,心底一瞬间升起薄薄的期待……

  然后她指令清晰的话才沉进他耳朵里。

  齐磊眼底的光微微亮起,在听完她下半截的话后,又黯淡下来。

  他点点头。

  方霞歌起身,脚边的大狗也迅速抬高脑袋,眼看着就要站起来摇晃尾巴了,方霞歌眯着眼瞧着大狗,眉眼弯弯。

  “你会帮年糕洗澡吧?”方霞歌看着男人。

  大狗听见自己的名字,猛地摇晃了一下尾巴。

  齐磊点头。

  方霞歌戳了下狗崽的肚子。“它叫什么?”

  “馄饨。”皮薄馅多圆滚滚。

  狗崽用四只爪子抱住方霞歌的手指,那样子又憨又可爱。

  凝视她的齐磊不自觉的闭了气。她已经问了两只狗的名字了,那接下来是不是要问他的名字?也许他也可以顺势知道她的名字……

  方霞歌的笑容浅浅的,吐出嘴的话轻轻细细,却再冷淡不过,“很高兴认识你们。晚安罗。Bye-bye。”

  她向两只狗摇摇手──刻意无视沉默的男人专注凝视她的目光。

  娇小又柔弱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头也不回,同时齐磊还听见她将通往楼梯的门确实上锁的声音。

  齐磊还是不知道这收留了他和年糕以及馄饨的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也没有来得及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

  她的态度其实很明显──不过萍水相逢,亦不求回报。

  但对心头闷闷、若有所失的齐磊来说,这是恩情,他必放在心底。

  方霞歌回去倒头睡下没有多久,就被闹钟吵起床。

  连绵的大雨已经停了,出了明朗的太阳。

  她匆匆收拾出门,直奔实习的博物馆而去。

  一整天的游客导览,带领活动,应付参观的大人小孩,然后收拾零乱,进行行政工作,还抽空打电话让人来修铁卷门,等到交班了又被来视察的督导拎去吃晚饭,找一间速食店窝在角落写这一天的检讨书,最后疲倦爱困的坐公车回家。

  到家已经十点二十。

  她只剩下洗澡,然后把自己拖上床的力气。

  开锁进门,铁卷门的那处破损从内侧被堵起来,厨房大致恢复原样,洗好的碗筷搁在架上晾干,而饭桌上她和一张纸条夹放的十张千元纸钞已经消失。

  啊呀,那个人接受了她的好意呢。眉眼弯弯的方霞歌很满意。

  虽然说升米恩、斗米仇,过量的施予可能会招来贪婪的觊觎目光,但她认为那个男人或许不会这样卑劣。

  毕竟在占据武力优势的情况下,他没有伤害她,也没有威胁她,更没有讨好或谄媚。

  即使流浪街头,那个男人还是奇妙的维持了他挺直的背脊。

  也许她没有猜错……她有一种直觉,那样的生活对男人来说并不是迫不得已,而是自我流放。

  但已经足够了,可以停止了,不应该再继续下去。

  因为男人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他还有一只温顺忠心的大狗,又添了一只脆弱稚嫩的小狗崽。

  她给他钱,让他当作一人二狗的生活费什么的,然后在纸条上写了一家夜店的地址,那里急征看门保镖,连带招收助理厨师,包住宿,可以培训。她觉得这个工作应该很适合那个准备重新起步的男人,夜晚的工作也可以避开白日的喧嚣和明亮。

  一件心事结束,方霞歌很快就把那一人二狗抛开一边。她很累,当然是洗洗睡了。

  实习,检讨,归家,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这样充实得几乎要噎死她的生活持续了一整个月,终于在八月初,大学三年级的实习期结束了。

  博物馆长很满意方霞歌的努力,和她谈妥平常也以实习生的身分帮她排班,以争取一毕业就可以将方霞歌纳入正职。

  隔天一早,打算花一整天的时间把自己掩埋在棉被里大睡特睡的方霞歌被闹钟吵醒。

  七点整。

  手机萤幕上清晰的显示两个字:接机。

  喔呀!就是今天了!出差两个半月的男友吴明镜从日本搭机回来,她要去接机!

  瞬间惊醒的方霞歌跳下床,匆匆梳洗,穿衣上妆,然后跳上计程车,直奔机场。

  九点半,她已经坐进四面玻璃墙围拢的咖啡厅。

  她来得太早,其实吴明镜是下午一点才到的班机,但她想早一点到。

  吴明镜在出国前向她求婚了。

  虽然那其实比较像最后通牒……

  她才二十一岁,学业都没完成,实在不想那么早结婚。但他已经二十九岁,家里催得紧,让身为女友的她心里很紧张。

  吴明镜出国前还和她起了争执。

  “你现在是最适合怀孕的年纪,要是等你毕业,再工作一段时间,至少也是二十六、七,那时我就三十四、五了,生出来的小孩一定不会有现在这么好!”

  方霞歌简直吓坏,“我可以结婚,但生小孩……我不想这么快……”

  “结婚生子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交往三年了,我一直对你很尊重,也没有在外面偷吃,你也要考虑我一个成年男人的性生活──”

  这话让方霞歌脸上飞红。好吧,交往三年她严防死守,始终没让男友进行到最后一步,这的确让吴明镜很委屈。

  但结婚,上床,生孩子……

  这种事情她虽然不是没想过,却也不会这么快啊。

  她心里隐约有着抗拒和不安。

  吴明镜恼火了,“你是不是不信任我?还是你觉得我不够好?交往这么久,你也从来没带我去见你家人!”

  “你也从来没说想见我家人……”方霞歌很是委屈,“你总说工作很忙……”

  吴明镜理直气壮,“就算我不主动要求,你也应该提出来啊。我两个姊姊都知道你,你却从来没有说要带我去见你家人。”

  方霞歌从来不提她的出身背景,好像她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父母兄姊,没有旁支,他从来没听过方霞歌提到家庭。

  他忍不住恶毒的猜测,方霞歌说不定是孤儿?

  “你真的喜欢我吗?”吴明镜逼问,“我弟的女朋友都巴不得赶快结婚,人家连床都滚了几百次,认识头一个月就同居了!我们已经交往这么久……”他说到后来简直气急败坏,“你不喜欢我,所以才不让我插进去吗?”

  这话问得太直白了,方霞歌满脸通红。

  但她犹豫半晌,却没有正面回答。“我觉得,如果我们要在一起,应该要完全做好准备。你看,我们连经济基础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却要建立家庭,岂不是很没有安全感?

  在这之前,她觉得滚床单太危险了,她一点也不想惹出一条人命。

  另一方面,吴明镜一直都喜欢动手动脚,但不知道是因为经验不足,还是太猴急,总是很粗暴,就算是亲吻抚摸,都弄得她很痛。

  一想到要进行最后的情事,她都觉得头皮发麻。

  畏惧之下,她认为应该要谨慎一点,她想要确定自己有承担的能力──除了人命之外,要把自己交出去,她也在犹豫吴明镜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对象。

  没错,身为男友,未来的丈夫,吴明镜也要有承担的能力。

  但他们交往了这么久,其实她隐约的意识到,也许她的男友并不是那个正确的,可以托付信任的人;所以她犹豫,她困惑,她迟迟不敢再进一步。

  而方霞歌这样怀疑的反应,当然不是吴明镜要的。

  他们是男女朋友,都交往三年了,滚床、结婚,理所当然,她却推推拖拖,这不是摆架子拿乔吗?矫情的女人!

  于是在最后一次大吵后,吴明镜掉头离去。

  方霞歌疲惫茫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犹豫不安。

  但她没想过要分手。她觉得,她还是喜欢她的男朋友──也或许是习惯──她决定维持现状。

  方霞歌想着,她来接机,讨好男朋友,然后他们就会和好。

  十点十二分。

  在观景盆栽外,突然闪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不意间发现了那个人的方霞歌有点迷惑。她看看手表,时间还早啊!

  一边讶异着,她又忍不住觉得欢喜──男朋友提早回来了!

  还好她在这儿,可以迎接他!

  抱怨她太过忙碌的男友,一定会喜欢这个甜蜜惊喜吧!

  吴明镜一侧手臂被一个容貌姣好的少女抱着。

  两人相贴的姿态很亲密,不时低头说话,少女仰着脸去吻他的唇角,吴明镜垂头的侧脸宠溺又深情,他不住抚摸少女的腰,然后亲吻少女的嘴。

  又黏又腻,简直光芒四射。

  走在前头的小情侣步伐轻快,后面是一对拖着行李箱的夫妇,再后面是年龄相近的两个年轻男子,这三组人马距离很近,不用细看就能察觉这是一家人,相似的面貌,还有不时注意彼此动向的视线。

  年纪比较轻的男子指着咖啡店的位置要进来,于是那一家子──包括吴明镜和那个少女──一起转向,最后坐到了和方霞歌呈对角线的沙发座位里。

  店里提供简餐,饿坏的一家人热闹的进行点餐,然后交换意见。

  客人不多,所以只要交谈的声音大一点,这不大的店面里就能传遍。

  方霞歌僵硬的让自己的视线面对玻璃窗──

  放在角落的盆栽很好的造成一个视线的隐蔽角度,她可以透过反射的玻璃窗面观察身后的那一大家子人,而那一家子人却只会注意到那个茂盛的观景盆栽,和一个不那么清楚的上身背影。

  小情侣依偎在双人沙发里,半刻也没分开过。

  吴明镜有着很好的外型,从头到脚都是精心打理过的,平常也会上健身房锻链身体线条,刮胡子一定擦收敛水,随身带着味道清爽的古龙水,头发一丝不乱,衣装笔挺,脚下那双短筒马靴形式的运动鞋一双要上万。

  平日疏于打扮的方霞歌和这样帅气有型的吴明镜走在街上,十个路人有十个都会说,方霞歌实在配不上他。

  但这个男人在和方霞歌交往之前,也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是一点一点被方霞歌打理着,添置行头。他用的香水是方霞歌选的、方霞歌买的;他衣柜里的六七套西装是方霞歌选的、方霞歌买的;他脚下舒适又有型的鞋子也是方霞歌选的、方霞歌买的。他是被方霞歌照顾着、调教着,才变成这样好外貌的人。

  只要仔细打理过,选择适合的衣装,任谁都可以这样有模有样。

  吴明镜却从来不在外人面前提这些事。

  他让方霞歌把他打理成一个帅气型男,然后在外头用这副容貌勾搭女孩儿,再一面极力嫌弃自己的女朋友毫无女人味,好像他会和这样食之无味的女人交往,全是因为他的心肠太软,舍不得让糟糠原配伤心。

  这一招几乎无往不利。

  天真的女孩儿总以为自己可以取代那个处处不如人的黄脸婆,把这个皮相好、有前途的男人抢到手里来。

  最成功的案例,当然是眼前这娇艳天真又身家好的方云玉。

  吴明镜也认为,他已经可以把方霞歌甩了。这是个恰当的好时机。

  他放松的倚上沙发背,视线的余光瞥见玻璃墙边的绿色盆栽,一个长发的女人身形隐约,只露出一点肩背和垂着的后脑袋,以及长裙底下露出的一截小腿。细细的高跟鞋是精致的嫣红色,更衬得那一弯脚踝细致又艳丽,宛如羊脂白玉。

  吴明镜控制不住自己的视线。

  那脚很美,几乎可以比拟他那个难得有一丝亮点的前女友。

  前女友方霞歌有一双漂亮的小腿,他曾经看过一次。

  在大雨淋湿了她裤管,她半卷起来的时候,他隐约窥见在厚重牛仔布料的隐藏下,那双纤瘦的小腿,连着洁白的脚踝,非常诱动人心。

  在那一瞬间,他可以理解古时候男人看见女人的三寸金莲时,那种隐密的挑逗和勾引。

  和性有关。

  会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捧起那一截洁白细嫩,然后伸舌舔弄,品尝。

  但吴明镜没有注视太久,因为被他忽略的方云玉微有恼怒的推了他一把。

  “你在看什么!”她尖锐道,“看别的女人吗?”

  “胡说。”吴明镜一脸正经,“我只是在想,应该带你去买一双漂亮的高跟鞋,嫩红色的,细根,能把你的脚衬得更美更诱人。”

  方云玉被逗笑了,娇滴滴的瞋他一眼,“色狼!”

  吴明镜顺势看了一眼方云玉的脚。肤白,皮薄,肉瘦且干,骨节明显,毛发清晰可见。

  虽然是年轻的少女,脚踝却一点都不娇嫩,简直令他惊异。

  他这才第一次发现,原来不是所有女人的脚都漂亮无比。

  他僵硬的收回目光,木无表情的脸上努力不露出异色,然后装着若无其事的和方云玉继续说话,又交替着接下两兄弟不时抛来的话题。

  乍看之下,一伙人谈得兴高采烈,其中小情侣亲密互动无数次。

  这一幕让方霞歌拿着手机,悄悄的连拍了好几十张。

  ☆☆☆   ☆☆☆   ☆☆☆

  夜店的牌子是一颗大大的金苹果。

  光临此地的方霞歌依旧一身宽大T恤,底下是牛仔裤,脚上套着布鞋,肩上挂着一个小容量的包包,她坐在吧台,正慢条斯理──但没有任何停顿的──喝下第三杯调酒。

  吧台里男装打扮的调酒师瞥她一眼,“这是解禁了?还是瞒着男友来放松的?”前者是已经分手,恢复单身快乐,后者是悄悄背着人来的,也许有偷欢的可能?

  方霞歌一言不发,摆弄着手机,然后把萤幕转向调酒师。

  “哇噢!这是偷吃还被你逮到?第一手资料啊!”

  “绝对第一手,我就在同一家店,中间只隔了几张桌椅什么的。”方霞歌接过第四杯调酒。

  “这小姑娘很漂亮啊,一身打扮都不便宜,看看她那支限量手机……啧啧,看看你,你输好惨啊,简直是趴在泥水里的丑小鸭。”

  “输超惨。”方霞歌自嘲道,“母女都一样惨败。”

  “嗯?”调酒师的耳朵竖直了。

  有隐情啊!她嗅闻到狗血天雷又老套的八卦味道。

  有几分醉意的方霞歌咧着嘴笑了一下,“我妈被她妈抢了男人,最后独自死在疗养院,那个男人转眼就把她妈娶回家来,于是前妻留下的女儿就成了碍眼的货,送到寄宿学校去,从此再也没回过那间屋子──现在,我的男友被她的女儿抢了,原因是这个小姑娘身家好,有财有貌。”

  哇噢,跨越两代的恩怨情仇!调酒师听得津津有味。

  “那这小姑娘算是你……嗯,同父异母的妹妹?”

  “不止。旁边还有两个男的,看到没?这是继母生下的儿子,一个二十四,一个二十二,都比我大──我才二十一呢。”

  “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调酒师惊悚了。

  “没错。但我母亲和她的丈夫是有婚约的,我母亲资助他出国留学,再回来结婚──我母亲不是小三,她是正室。但她到死前一个月,才知道她丈夫外头早就有了女人,还老早就生了两个儿子,就连小女儿也不过小我一岁。”

  方霞歌的叙述里没有“父亲”这个词,那个男人只是她母亲的丈夫。

  现在,母亲已经死了,于是那个男人就什么也不是了。

  调酒师觉得这真是一出老套的狗血剧。

  所以这是一个心怀恋慕的女人,投资了年轻有为的未婚夫,结果未婚夫却背叛得毫不含糊的故事。

  外头没名没分的女人,抢先生下两个儿子,家里的正妻却只有一个女儿;而在把妻子弃之不顾,再庆祝她终于死亡的一个月后,男人就迫不及待,把外头的女人接进来当继室,同时进门的除了两个年纪稍长的儿子,还有一个和方霞歌年纪差不多的小女儿。

  这简直是狠狠一巴掌甩在毫不知情的方霞歌脸上。

  她以为她只是失去了母亲,但其实她根本就连父亲都不曾拥有过。

  那时候她才高一,就被继母从家中赶出去,理由是要她去上寄宿学校。

  她连家门都进不得了。

  再后来,继母苛扣她的生活费,仅仅只缴了高昂的学费,因为那是直接报到父亲那里去缴纳,继母无法插手。

  她一开始还回去要过钱,却被继母冷嘲热讽的羞辱,要她打扫家里、准备三餐,才可以领到微薄的费用。

  她茫然失措,以为忍耐退让就可以求得生存,但继母根本不在乎她一个没有谋生能力的小女孩有没有饭吃,而两个哥哥和那个只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对她各种制造麻烦,陷害她被父亲责骂甚至殴打。

  然后方霞歌终于明白了,她的生存处境如此窘迫险恶,她已经失去在家中的位置──如果再留下去,只有两个结果:不是她死,就是那一家子死。

  方霞歌走了。

  正确的说,她再也没有踏进家门一步。

  没有钱,就去打工;没有饭吃,就用水灌饱肚子;没钱置办足够替换的生活用品,就全部用最简单的。

  她这样撑了半年。

  然后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学校来,是个律师。

  她得到母亲死前所准备的一笔信托基金。

  仅仅一个月,濒死的母亲仓卒匆忙,却仍然悄悄为她备下一笔救命的钱。

  她不用再排满打工,终于有时间读书,有时间想想未来。

  在二十岁之前,她可以靠着基金的利息过活,现在居住的那栋房子也是基金组成的一部分。

  这一切在二十岁过后就会变成她的,完全随她支配。

  这是连她父亲都不知道的秘密资产。

  方霞歌在高三时刻苦读书,考上公立大学,之后也证明她的努力是对的,因为在她高中毕业之后,那个已经完全由继母掌控的家就再也没有递过任何一点消息给她──当然也不会有学费。

  所以她才要考上公立大学,为自己省下大笔学费支出。

  知识才是晋升的武器。

  她活下来了,进大学时又交了男友,是打工地方的正职员工。

  吴明镜一直陪伴她,曾经简朴土气的男人,现在被她服侍打理成一个英俊笔挺的企业精英。

  然后这个精英做了和她父亲一样的事。

  事实证明,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居然犯下和母亲一样愚蠢的错误。

  方霞歌忍不住长长的叹了气。

  她的指头在手机上摆弄,滑行,东点西点。

  调酒师兴致勃勃的问她,“你人在现场,捉奸成双,是立刻分手了?”

  “没有。我太惊讶了,脑子里乱成一团,而且──我那时仔细打扮过,我把自己弄得那么漂亮,可不是为了演出这种两女争一男的烂戏码。”

  “怎么会?就是因为你漂漂亮亮,才有砸桌子的气势啊。”

  “不,那样只会提高那个男人的身价,让他更加得意洋洋。而且我并不想正面接触那一家子。太恶心了。”

  “也是。”调酒师耸肩。“所以你怎么做?”

  “我拍照。从他们进到店里,到他们离开店里,全程都拍下来。”

  “然后寄给你男友?”

  “还没寄──不过他已经是前男友了。”方霞歌漫不经心的说。

  “那你是现在才要寄?”调酒师看着她手指灵活的拨弄手机。

  “我那时候是为了去给他接机的,他出国前还叮嘱我一定要去接,说他等不到我不会走。结果他今天离开机场的时候,完全没有想过要通知我一声。”

  “他的心不在你身上了呗。”

  “是啊。”方霞歌轻声叹息。

  整件事情就这么简单不是吗?他的心不在她身上。

  但她却居然也没多伤心,顶多只有被愚弄的愤怒,还有这些年来花在他身上的钱真是浪费啊的感叹,最后剩下最多的,却是庆幸。

  庆幸终于画下句点了。

  也许真的就像吴明镜讲的,她其实不那么喜欢他?

  不然,她怎么会觉得如释重负呢?

  看见他和方家人走在一起的时候,她有一瞬间是这样想的:啊,他先出轨了。这下她终于解脱了。

  墙上一个倒置的“愚者”时钟,指针晃悠着,过了午夜十二点。

  今天过了。现在是明天了。

  吴明镜没有发来讯息,也没有拨来电话。

  方霞歌点下“发送”的按键,信里是大量的照片,和一句“分手吧”。

  三年的感情,结束的时候居然只是指头的几个拨弄而已,轻巧、隐密,比丢一袋垃圾还要简单快速。

  方霞歌想着,笑了一下。

  她把手机关了,收到包包里,喝第七杯酒。

  又苦又辣还涩,后劲强烈,至少能求一醉解千愁。

  偶尔她也需要逃避现实的软弱。

  ☆☆☆   ☆☆☆   ☆☆☆

  隔天下午,方霞歌头晕目眩的醒过来,发现自己在家里三楼的主卧室,躺在柔软芳香的双人大床上。

  枕头边蜷着一只狗崽,床底下趴着一只大狗,床上,她身边──正确的说是对方的怀抱里──她八爪鱼似的攀在一个男人胸前,把头枕在他肩窝里,而男人把她紧紧搂住。

  顿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的方霞歌,头痛欲裂。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她几乎歇斯底里的摇醒男人。

  男人只用一只手就轻易镇压她的抓挠。“冷静点,我们没有上床!”

  没有上床?那现在你和我待的是什么地方?

  方霞歌瞪圆了眼睛,对着男人大大炸毛。

  “噢。”男人懂了她的意思,立刻改口,“好吧,我们只是滚了床单。”

  什么?!

  方霞歌捂着心口,觉得自己中了好几箭。那是字字滴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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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本都没有看过,先把之前的都下载来看看再看这本,应该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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