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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温家药娘》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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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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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0-4-9 18:15 编辑

【书  名】温家药娘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寄秋
【出版日期】2019年10月23日
【内容简介】
温明韫做为有着成熟穿越灵魂的小萝莉,
并不在意父母疼不疼爱自己,甚至觉得爱钱的他们不管她正好,
她可以随着祖父研究医理,也可以随兴制药,日子悠哉得很……
嗯,若是隔壁的雷家爷孙俩没搬来就更好了,
那位雷二公子也不知道是因为脸蛋太迷人,
还是有个前首辅爷爷被旁人捧惯,劣根性深重,
她不肯陪他玩,他就越爱缠着她,当一条小尾巴,
她做药,他自愿来打下手;她采药,他摔得浑身伤也还是要跟……
好不容易熬到他从军去了,她觉得自己该放烟火庆祝,
但诡异的是,她想起的全是有他陪伴、有他撑腰的时光,
在时隔三年他突然回来闯进她马车时,她的喜大过于惊,
甚至因为他一句替她撑腰,教训抢她药方亲人的话,她哭了……
这怎么看怎么像是……不知不觉喜欢上他?
【链  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11523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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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穿越成了药铺千金

  阳春三月,大地回春,远山青翠,小径也是绿意盎然,嫩绿的青草从地里冒出,蔓延成一望无际的草地,淹没了荒山小径,带来草木繁盛的景致。

  在早春的山中,有一条崎岖的山道,在雾中忽隐忽现,直通人烟罕至的深山,微凉的雾气笼罩整片山头,在清晨的微光中几乎看不见令人心旷神怡的翠色,全是流动的雾岚,将山给遮盖住。

  这里是望雾村,位于平源县桃花镇外三十里处的五行山山脚下,居民不多,约三十来户,不到一百五十人。

  为何叫望雾村呢?因为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此处最少有两百多日山中浓雾不消,寅时左右起雾,到了卯时三刻才慢慢散去,还以翠绿山色,在这之前看不到五行相应和的五座主峰。

  五行山因地形奇特才云雾缭绕,也因此孕育一种只在五行山中生长的药草—— 雾莲,它平日的模样就像一株不起眼的野草,长在湿润的山涧水泉边,丛生在水雾飞溅下的岩石中,葱葱郁郁。可是起雾之时,雾莲便会开出仿佛雾气凝结而成的银白色花朵,花朵不显,形状像是缩小了的莲花,一株雾莲只开三朵花,以垂挂式向下开放,每五日开花一次,花开两个时辰便凋零,如雾般消失无踪,不见凋落的花瓣。

  雾莲的药用功效极佳,花露能治烧、烫伤,任何颜面上的伤疤加上少许花露便会淡化,恢复原先容貌。

  花蜜以水冲泡饮入能改善妇科疾患,如癸水来时的腹痛、不孕、手脚冰冷等毛病,亦有使人容光焕发、肌肤回春的功效。

  然后是花粉,养颜美容,与十数种珍贵药材辗成粉调和能制女子用的粉膏,抹在脸上白细水嫩,透著一层莹光。

  最后是花瓣,晒干了泡成花茶饮用,或是磨成细末加入米饭、菜肴中对人体有益,能教人强健。

  不过它的块根更是救命良药,专治心疾,不管多严重的症状一服用便见效,三帖下去舒缓许多。

  只是雾莲虽然一身是宝,可每次能采收到的量真的不多,那些花蜜、花粉、露水,能收集到的也就女子小指长的瓷瓶那么多而已。

  一来是要先收集花露、花蜜,然后整株花都要采收,流程十分繁琐。

  二来是雾莲数量稀少,虽然五行山全年多雾,但雾莲只开在春秋两季,山涧旁、泉水间,每处丛生不过十来株,且每处生长地都有些距离,要一次在两个时辰内全部采完十分困难。

  三来是识得雾莲的人极少,符合采集条件的人更少,如今也就温家药铺的温明韫一人能够负责采收。

  为何呢?因雾莲喜阴不喜阳,只能由属阴的女子采摘,且必须是云英未嫁的处子之身,曾有男子不信邪,试着采摘,但雾莲被碰触立即凋萎,化为手中湿润的水气。

  这种现象无人能解释,只能归咎于五行山与雾莲的特殊。

  此时,天濛濛亮,寅时过后接近卯时,两个小小的黑点在山雾中穿梭,是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带着雾气而来,两人的背后各揹著一只竹筐,竹筐内满是各种药草,将这一老一少的背压得都有点弯了,手持竹杖缓行。

  「囡囡,还揹得动吗,要不要拨一些到祖父筐里?」老人家温和关切,只觉这孩子令人心疼,话不多但勤奋。

  穿着藕荷色窄袖上衣,下著绑脚裤的少女咧嘴一笑,笑容衬著秀丽精致的五官,美得仿佛晨曦,光芒破开了云雾,「不重的,祖父,就是看起来多,我揹得动。」

  「瞧妳才几岁就得在天没亮时跟着祖父上山采药,祖父真的不忍心。」好在附近山头没什么凶猛野兽,只要不深入山里就不会危险,否则孙女再孝顺,他也绝对不准孙女跟。

  温老头是温家药铺的创始者,父亲早逝,家贫跟着一名道士学医,若非他是家中独子,有传宗接代的责任,差一点也入了道观成了小道士。

  他有个瞎眼的老母亲,在他娶妻生子不久后便过世,他家产不丰,便一边上山采药,一边为人治病,慢慢地建立温家药铺。

  他是望雾村出身的,因此知晓五行山上有种罕见的雾莲,就靠着卖雾莲制成的药他才存够开药铺的银子,将铺子开在桃花镇,是镇上第一人间供人买药、看病的药铺。

  虽然后来镇里又开了几间药铺子,但是名气皆不如温家药铺,大家还是习惯上温家药铺,毕竟铺子里不只药材齐全,而且价格公道,温老头的医术也精湛,广为百姓赞扬。

  几十年过去了,温家靠着卖药治病起家,也小有资产了,温老头在镇外陆续买了八百多亩土地,用来种植一年生或多年生的药草,渐渐地也富裕起来,成为地方上的富户。

  温老头对现状已经满足,只是树有分枝,人的想法也会各有不同,他膝下的三子二女长大后,他就有些管不住他们了。

  老大温时中没有学医的天分,但管起药铺是有模有样,因此嫌桃花镇格局小了,带着学医小有所成的二弟温离中去了县城,开了间回春堂药铺,一人当掌柜、一人坐堂,兄弟同心倒也干得有声有色。后来铺子开大了,人手不足,两房人把家小都带到县城里帮忙,把桃花镇的温家药铺留给老三温昭中看管。

  温明韫是温时中的女儿,也是温家第三代中唯一的姑娘,连两个亲哥哥在内,她一共有八名兄弟,不过身为同辈中唯一的女性,她并非爹娘手中的掌上明珠。

  父亲较看重男丁,认为能传承香火,为家业兴隆尽一份力,女儿以后是别人家的,不用太放在心上,日后备份丰厚的嫁妆便全了父女情分。

  而母亲是以夫为天的传统妇人,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丈夫去哪里便跟去哪里,女儿刚断奶不久,便因照顾不来而扔给仆人照顾,自己跟着丈夫去了县城。

  夫妻两个一年不见回来几次探女,因此温明韫也不在意父母在不在身边,时日久了,她对爹娘的亲情更没有太多需求。

  倒是她和兄弟们的感情不错,不管在县城还是在桃花镇上的,温家男孩们都对她爱护有加,不时买些小玩意送她。

  「祖父,我不小了,可以帮你干活了,你看我这胳臂都长肉了,身子骨比以前康健多了。」几年前她还是病秧子一个,连走个路都气喘吁吁,脸白唇紫,一脸病容。

  「呵呵呵……是不小了,都十一岁了,翻过年就能说亲了。」温老头呵呵轻笑,抚著孙女扎著的丫髻。

  「祖父,我还小呢!谈这事还早得很,你多看顾我几年,等我长大了再说。」表情一派天真的温明韫在心里翻着白眼,暗嚎:我的爷呀!你也未免操之过急,现在让我嫁人,是摧残幼苗。

  「一会儿说自己不小了,一会儿说自己还小,妳到底小还是不小?」温老头呵呵笑,其实他也舍不得孙女太早嫁,家里孩子不少,却也就这么个小人儿入他心,叫他晚年得点趣事,那些儿子、孙子都心在外,没人想着他年岁已高。

  温老头五十有六了,说起来年纪不算太老,自家开着药铺,又懂得一些养生之道,因此少有病痛,外貌看来不到五十岁,干起活来不输年轻人。

  只是他的身子骨还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再过几年腿脚就不行了,想走远点都走不动,要上山采药,只能靠着晚辈。

  偏偏他的儿孙中没一个人肯接续他的衣钵上山采药,他们养尊处优惯了,吃不了苦,一听到要上山便个个溜得快。

  唯独这个孙女,孙女当年才五岁,见他为了没人继承衣钵而长吁短叹,拉着他的手说要陪他上山,还自备小箩筐揹在背后,看得他既欢喜又心酸。

  可惜的是这孩子不能继承他的医术,在一次高烧中她伤了筋脉,人是救回来了,但手臂却会不时的抽搐,无法替人号脉,更别提针灸,虽然后来情况改善了不少,可也只是不影响生活而已,要行医还是不成。

  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温明韫对药草的辨识能耐是温家最强的,她只要扫过一眼便知是何种药草,从不失误,以手一摸好坏立即分晓,更有过目不忘的强项,医书、药方一旦看过后便牢记在心,她在制药方面的天赋高人一等。

  所以他每次上山都带上对药草有兴趣的孙女,祖孙俩一问一答的辨识山上的药草及其药性,老的教著小的什么药草能入药、要用多少分量,用哪个部位治病,如何炮制,用什么方式熬煮……

  日复日,年复年,日积月累下,在温老头的教导中,温明韫除了不能把脉针灸外,也是个小小郎中,她牛刀小试制成的药丸子能治病,成效颇佳。

  温老头惊喜之下更加看重这个小孙女,将所知的医理毫不藏私的倾囊相授,希望有朝一日能培育出一名制药师。

  但温明韫热衷制药的原因说穿了叫人捧腹,她之所以学着制药,是因为她有一段时日卧病不起,一天三次,喝了三个月苦到发麻的汤药,这让她下定决心要以药丸、药片取代让人头皮发麻的苦药。

  「说亲还太小,你看我还没你肩高呢!可是我现在力气不小,所以说大到能为祖父分忧解劳了。」

  「古灵精怪,就妳嘴甜。」温老头笑哈哈的,看看孙女,个头小小的,还一脸稚气,确实是哪能为人妻?

  大晋朝的女子十一、二岁开始相看亲事是常有的事,相看两年定下婚事,再走完六礼也差不多一、两年功夫,及笄就成亲的比比皆是,十六岁算晚了,十七岁是大龄,过了十八岁还不嫁人都成了老姑娘,乏人问津。

  温老头是想多留孙女几年,他在镇上看来看去也看不到几个配得上他孙女的后生,打算过两年往县城里找找看,他宁可孙女晚嫁也不让她受委屈。

  「人家说的是实话嘛!祖父你多担待,别太早把你孙女嫁出门,让我多孝顺你几年。」

  她才不要七早八早嫁作人妇,身体都还没发育好呢,嫁人生子无疑是找死,她可不想又只短短活了十几年就又死了。

  真正的温明韫在五岁那年就发烧过头,魂归阴司了,如今借用温明韫身体再次活过来的是一个异世灵魂,她是曾待过三年幼稚园的幼教老师,后来攻读森林系的大三生。

  当幼教老师不代表喜欢小孩子,反而她十分厌恶学龄前孩童,认为他们不是天使,而是恶魔,来逼疯她的,可因为幼稚园是她母亲开的,身为园长的虎妈强迫女儿当一名幼教老师,从幼幼班教起。

  一开始的她勉强叫自己以极大的爱心来教导三岁大的孩子,可是这些小王子、小公主们实在太难伺候了,撑了几年她发现自己撑不下去了,便偷偷的报考喜欢的系所,而且还考上了,虽然父母不支持,但幸好工作了三年存下不少钱,够她唸完大学,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投入其中。

  谁知一次的田野调查中,她和同学们深入大山,却遇上突来的大雨,一行人十来名借住山中民宿,可是大雨引发了土石流,她不知道有几个人逃过,反正她和几个出外探索的同学没逃过,被冲刷下来的土石往下推了几公里,最后埋在土里。

  她没怎么感受到死亡的恐惧,窒息片刻便陷入黑暗,都来不及看完人生走马灯。

  当她再睁开眼睛时,全身热得快要将她烤焦了,为了生存她爬到屋外求救,一名洒扫的老仆发现了她,这才有了她祖父的连夜抢救,用了不少上等的好药才把人救回来。

  也就是那天起温老头才知道长子和长媳对女儿多疏忽,竟没人照顾一个五岁的孩子,连她受了风寒也无人知晓,孤零零地躺在屋子里任病痛折磨,差一点就没机会长大。

  温老头狠狠的教训长子、长媳一顿,要他们夫妻俩带好孩子,温明韫因此被带到县城住了两个多月。

  可是长房夫妻俩根本没把女儿当一回事,他们眼中只有儿子和赚钱,再一次将她弃之不理,一次温老头送药材到县城药铺时看到瘦了一大圈的孙女,眼眶一红便带了回来。

  从那时起,温明韫和父母就越来越疏远了,也很少到县城,换了一个灵魂的她已经不需要亲爹亲娘了,她晓得谁才是真正关心她的人,谁又该敬而远之。

  「不嫁人想吃垮娘家呀!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到那时候祖父让妳留妳都跟祖父急。」温老头取笑孙女,不时伸出手帮她托著筐,省得太重累著了她。

  他们上山不只摘雾莲,看到合适的药草也没放过,这才摘采了满满一筐。

  身为医者,无法看到药草不采,温老头不论用不用得上,每回上山一定揹个竹筐,温明韫有样学样也会背个小竹筐,只是摘没多少小筐就满了,她还愣了愣。

  「祖父,你小心点走,留心脚下。」雾气刚散去,地上有点湿滑,一滴一滴的露水尚未蒸发。

  「得了,祖父从年轻走到老,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得比妳顺。」来来回回不知走过几百回了,还输个毛头小娃?

  老人家都爱说大话,聊两句当年勇,真要他闭眼行走还不摔个鼻青眼肿。

  温明韫将揹带扣紧,免得下滑,笑嘻嘻地跟祖父斗嘴,「可雾莲只有我能摘,你老人家再得意也碰不著。」

  温老头一窒,讪讪地嘀咕道:「也不知这雾莲怎么长的,偏偏男子碰不得,太古怪了。」

  顺着山路往下走,温老头远远望着望雾村,四处袅袅炊烟已然升起,早起的村民已经下田干活,家里就忙着做早饭,等著干完农活的人回来吃。

  「所以祖父别太早把我嫁出门,我还能多为你摘几年雾莲。」

  以前是村长的女儿在采,药铺每个月也能收一些,后来她嫁人了,生了两个孩子,想再上山摘雾莲却是摘不了了,会跟男子碰触一样,让雾莲凋谢。

  这件事说来真的挺奇妙,但这世上神奇的事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雾莲这种植物,在穿越之前她根本就没听说过。

  穿越到大晋后,为了不被揭底,她看了不少书籍,可是越看越迷糊,这个时空汉、唐是有,但与她穿越前历史的记载有所出入,唐之后不是宋,而是「雅」,有唐雅八大名家却无唐宋八大家,人也换了。

  「雅」后头是传承十代的东水国,然后才是大晋,传至今已有两百多年,九位君王,国姓公羊。

  温老头脸上的笑意却是淡了,叹气道:「雾莲越来越少了,再过几年也许就没了。」

  「是因为采摘过度的缘故吗?」她也有这种担忧,所以她只收花,块根仍在,来年还能再开花,再说了,雾莲的块根要十五年以上方可入药,早收了有毒性,不能治病反而害人。

  「不是,是雾气变少了。」他将手往上一举,手掌打开,感受着雾气的冰凉。

  「雾气变少了?」她不解,在她看来,山里的雾浓到视线不清的地步,若没熟门熟路的祖父带路,她肯定很快就迷路了。

  「祖父十来岁时候,雾浓得伸手不见五指,那时的雾莲是满山遍野的长,一丛一丛几十株,甚至是上百株,整个村子的少女都能来采撷。」

  只是那时候没几人知晓雾莲的珍贵,贱卖了还当是占便宜,而今是有钱也买不到,只能制成药、制成美颜圣品,高价卖给少数的知情人。

  以往本来就稀疏的地方现在已经找不到半株雾莲的踪迹,剩下那些泉水瀑布山涧倒是还有,却不复过往的茂密,看得他忧心忡忡,如果再这么下去,有几种心疾将无药可救。

  他担心再过几年就采不到雾莲,因此才勤快些,每隔五天陪孙女上山多采一些,多囤些总无害处。

  「为什么五行山的雾特别浓?」

  「几百年来都如此,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也是学医之后才知道雾莲能治病,让人替他采摘。

  温家药铺能在镇上站稳脚步正是因为有卖雾莲制的药,上山采药、辨识药草是立足的根本,可惜儿孙不懂事,野心勃勃,一心只想着赚钱,便往县城发展,一个个长了翅膀似的往外飞。

  「祖父别忧心,我多来几回就能多采一些,咱们别再往外卖了,留着自个儿用,真的不多了。」去年她采了二十瓶蜜露,今年蜜水产得少,还不到十瓶,真要制药怕是不够。

  看到孙女略白的脸色,温老头不忍心的拍拍她的头,「没了就没了,咱们不缺这银子,看妳都没睡饱,顶着露水满山遍野的跑,妳这小身板哪吃得消……」是他贪心了,想攒够基业留给儿孙,却累了小孙女。

  「我成的,祖父。」她高声一喊,惊飞了林中鸟雀。

  「好好好,妳成的,别扁著嘴,咱们赶紧下山,别在山上受寒了,一会儿多喝两口姜汤暖暖身子。」虽然快要入夏了,山里的风还是有点凉,吹多了对身子不好。

  「嗯!」她一点头,感觉日头晒在身上的暖意。

  祖孙俩走得慢,到了村子快过了巳时,绑在树下吃草的大青骡吃个肚儿圆,套上骡车,两人竹筐一放车板上了车,温老头驾着车吆喝一声,和孙女一晃一晃的回了镇。

  桃花镇人口不多,没了县城的车马喧譁,一入镇,一如往日的平和,岁月静好,风悠悠地吹着,温明韫靠在祖父身侧,不自觉昏昏欲睡,一双雾濛濛的眼儿微微合上。

  快到家门口了,突地重重一声「砰」,似乎是有什么重物落地,她惊得双眼一睁,「祖父,怎么了,地动了?」

  温老头摇摇头,目光看着不远处,她跟着看过去,恍然大悟—— 

  什么地动了?根本是小孩子顽皮,将装满书的箱笼由马车上往下一推,底下的人没接稳掉落在地,一个陌生的老爷子见状气得跳脚,举著拐杖要打把东西推倒的少年。

  「臭小子,我说了多少回,叫你要玩去别处玩,不要瞎搅和,看你又笨手笨脚惹出祸了!」这小子没一刻安分的,猫狗都嫌,走到哪闯祸到哪,简直是魔星降世。

  「哎呀!祖父,君子动口不动手,你打在我身疼在你心,咱们别动棍棒行吗?我皮粗肉厚打不疼的,小心你手疼。」少年猴子似的身影往旁边一窜,俐落又惊险的避开突然甩来的一拐杖。

  「你还敢跑,今儿个我非得抽得你皮开肉绽不可。」毛孩子不打不成器,惯得他一身毛病。

  「不跑是傻子,我又不傻!打疼了我你又咳声叹气,我得孝顺你,不能让你气结于心。」穿着紫缎窄袖袍的面白少年嘻皮笑脸的迈开腿跑着,一下子往东、一下子往西,腿脚真俐落,蹦蹦跳跳好体力。

  气呼呼拄著竹杖的老者瞪大了眼,「你不气我已是祖上有德了,我不敢指望你孝顺,只求这把年纪让我过几日安生日子。」

  人家是养儿防老,他是养儿孙不孝,一个个不听话,每个人都各有主见,满腹的野心,他岂能如他们的愿,借着踩他的背往上爬,生儿如此还不如养头猪,至少还能宰肉吃。

  「祖父,你这话说得不地道,又不是我要来这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你看看这四周多荒凉,一点声音都没有,我都要以为进入荒城古刹,安静得要入土为安了。」没有他熟悉的车马喧嚣,呼朋喝友的纵马疾行,全是陌生的街景和探头探脑偷窥的百姓。

  老者重重哼了一声,「你以为打了穆王府的世子还能没事逛大街吗?要是被穆王府的侍卫逮住了,你有几条命挨得住他们的拳打脚踢,不是腿被打断了便是少条胳臂,这是你要的?」

  少年面皮涨红,十分不甘愿的辩解,「那又不是我的错,是公羊和先对我朋友的妹妹出言不逊,说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又仗着世子身分想将人强行拉走,我才出手……呃!推了他一下。」顺便打掉他一颗牙。

  「你是什么身分,世子又是什么身分,有你出头的分吗?你又怎知人家不是心甘情愿跟他走,就你傻驴子一头。」被人算计了还沾沾自喜,浑然不知为人搭了一回鹊桥,成了别人往上爬的登天梯。

  「祖父,朋友之间要仗义,我怎么能眼睁睁看人受辱,你不知道阮卿的妹妹哭得多惨……」还直往他身后躲,让他胸口一热,不插手都不行,打抱不平才是真男儿。

  「你才是傻小子,人家在你走后不久就一顶轿子抬进门,欢天喜地的当了世子妾。」

  他一怔,「世子妾?」

  「他们兄妹是笑着入王府,还扬言感谢你助了一臂之力,阮卿兄凭妹贵在穆王府当差,官居八品。」官小但靠山硬,横著走。

  少年一脸错愕,「怎么可能,他才说不为五斗米折腰,立志科举,蟾宫折桂……」

  「你看过阮卿用心做学问吗?」那小子是哪边山高往哪边靠,一张嘴能言善道,善于逢迎拍马!

  「这……」阮卿似乎更专精于吃喝玩乐,他总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他什么都摸得透,唯独不摸书。

  「他有拜过老师,钻研四书五经吗?」

  姓阮的小子一个六品小官家的庶子不思努力上进,不走旁门左道哪有出头天?就他这孙子傻,人家吹捧两句便晕头转向,凡事代为出头,以为交友贵在真心,不在乎门第,殊不知有心人便是看上他的侠义之风,借机攀上,拿他当敲门砖,敲开穆王府大门。

  阮卿有先生吗?少年愕然发现自己不知。

  老人家叹息道:「就你糊里糊涂的为他牵线,他早知那一日世子会在迎宾楼宴请知交好友,故意让他妹妹走错房门,让人以为她是唱曲的姑娘,以引来之后的调戏。」

  他事后让人调查了一番,赫然发现一切是事前安排好的,连跑堂的都被收买了。

  「祖父,是不是你弄错了……」少年纠结著,不想错怪朋友,很想跳上快马,抽鞭返回京城问个明白。

  「有哪个女子会带着琴出门,看到雅间里面无一熟人还不赶快退出,反而嫣然一笑入内,这还不够明白吗?」即便是男子误闯旁人雅间也不会上前攀谈,何况是受有闺训的女子。

  少年是单纯,是有侠义之心,却不是真的蠢,听到这里头一垂,脸上稍有悔意,「祖父,是孙儿交友不慎,以后绝不会再犯。」

  老者一听满意地点头,「孺子可教也,还知道自己做错事。」

  可他高兴不到一刻,孙子接下来的话又叫他气得暴跳如雷,差点亲手把亲孙子的腿给打断了—— 

  「祖父,阮卿的为人太让人失望了,你让我回去揍他一顿,我非打得他面目全非不可。」连他都敢拿来当踏脚石,是可忍,孰不可忍?若不打烂那张虚情假意的脸他气不平。

  「你……你……朽木不可雕也,我们是文人之家,谁允许你打打杀杀了,分明是莽夫行径。」他雷家世代文官、谦和有礼,偏生了个以武论理的孽障,他都不知道怎么向列祖列宗交代。

  「可是不揍他出气我堵心呀!我好歹是首辅之孙,岂可容他糊弄!」

  「住口,我已告老还乡了,不再是首辅,你不能再拿我的名号出去招摇,朝廷的事也不归我管,以后莫要再提起。」他退出朝堂了,不再蹚入那一滩浑水之中。

  「可是爹还在朝中……」靠着祖父的余荫如鱼得水,由正五品员外郎升至正三品侍郎。

  老者挥袖一喝,「他做了什么与我无关,日后他能走多高就由他自个去钻营,我绝对不会插手。」哼!那个不肖子,不知天高地厚,皇上龙体康泰就想选边站了,妄想从龙之功,可笑!正是察觉儿子的异想天开,他才二话不说的辞官引退,不让儿子藉他的势替某位皇子拉拢官员。

  他退得太快了,让人措手不及,打翻了许多人的布局,而他更狠的一招是不等人反应过来,多番挽留,立即拎着在京城胡作非为的小孙子离京。

  在他看来,家里也就雷霆风这个小孙子本性不算太坏还能教导,虽然他是京城有名的纨裤,斗鸡走狗他称第一。

  「祖父,你对我不公平,为何大哥能留在京里做他的公子哥儿,我却要陪你留在鸟不生蛋的地方,你偏心!」雷霆风不知道祖父的用心,只觉得祖父偏疼能做锦绣文章的大哥。

  「他在国子监,你在干什么?」雷老爷子懒得解释,故意道。

  长孙的心性肖父,有点急功近利,只看见眼前的利益,十六岁了,扳不回来。

  「我……我在学武强身,日后好报效朝廷。」他讲这句话,自己都害臊,虽说他学武是认真在学的,可在京城时,他只是成天胡闹,根本也没报效朝廷。

  「你大哥快成亲了,自然要留在京城准备,你也要我为你在京城定一门亲?」雷老爷子目光烁亮,说著孙子面色一变的话。

  姜是老的辣,老奸巨猾,他早就知道小孙子还是孩子气,只觉得成亲就不能玩了,视成亲如畏途。

  「不不不,我不订亲,我还小……」雷霆风吓得脸色发白,连连往后退了数步。

  生得秀逸俊俏的雷霆风虽然不学无术,可为人正派,行事作风有侠气,对人对事都笑脸以待,从不仗势欺人,因此女人缘还算不错,在京城时身后常跟着一群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嚷着要嫁他为妻。

  十四岁的小郎君烦不胜烦,整天跑给小姑娘追,这年纪的男孩儿满脑子想着玩,哪懂缠绵的儿女情爱,他觉得这世上能让他看上眼的女子尚未出生,不肯屈就。

  「那你还回京吗?」雷老爷子冲著次孙一笑。

  他犹豫了一下,闷闷的道:「暂……暂时不回。」

  「风哥儿,不是祖父要吓唬你,这时你爹正为祖父的辞官而焦头烂额,万一他病急乱投医,拿你的婚事大作文章,京里能助你父亲青云直上的高门大户有哪些,他们的女儿秉性如何,相信你自个儿心里也有数。」越是出身不凡越是刁钻蛮横,届时只是家无宁日。

  镇日在外跑的雷霆风哪会不明白京中哪户哪门的现况,他一想到父亲会看中的人家,顿时打了个冷颤,完完全全地打消回京的念头。

  那些个眼高于顶的贵女他一个也不敢招惹,被她们黏上了很难甩得掉。以他对他父亲的了解,他爹真做得出这种事,为了高官厚禄,连儿子都能卖。

  「祖父,你都上了年岁,怎能没人在身边照顾呢!孙儿虽不肖还能搀扶你一二,你赶我也不走了,就在这里替爹娘尽尽孝道。」他眼珠子骨碌碌转得快,见风转舵。

  「没有埋怨?」雷老爷子打趣。

  雷霆风大大的笑脸一展,「孝敬祖父乃人伦本分,哪来的埋怨?这是孙儿的福气,甘之如饴。」

  「那还愣著干什么,搬行李。」当是来享福的吗?这小子心太野,还得花时间磨一磨。

  「我搬?」他愕然。

  「难道你要我一个老骨头动手?」雷老爷子瞪眼。

  跟着雷老爷子多年的老管家绷著脸憋著笑,装出一副老得耳朵听不清、眼睛看不清的模样,未理会小公子的挤眉弄眼。

  「可是我们不是带了几名下人……」他指向年轻力壮的小厮和服侍的婢女、厨娘,意思是哪有主子干活,下人纳凉的道理。

  「一起做,快,别耽误了时辰,咱们的东西多,得搬上老半天。」雷老爷子指著后头的几辆马车,上面堆得满满的,还真不是一时半刻能搬完的。

  「祖父,我不是来做牛做马的……」

  雷霆风嘀咕了句,听祖父又说了句「送你回去订亲」,便赶紧挽起袖子,苦着脸的接过一个装满笔墨纸砚的箱笼。

  那是他祖父的珍藏,他要敢弄出一丝损坏,那就等著被剥一层皮。

  「喂!你们……」

  听到小姑娘软糯的声音,十四岁少年一脸正直,打算好言婉拒小姑娘的接近,人长得太出色也是困扰。

  「我们是刚搬来的,目前还一片凌乱,尚未整理好,请恕无法招待来客。」他眼一睨,瞧见说话的是个坐在骡车车辕上的小姑娘,眉清目秀、眼睛很亮。

  「我是要说你们挡住路了,可不可以让让,我们住隔壁,你们的马车不移开我们过不去。」

  清亮的嗓音带着湖水般的清冽,雷霆风瞬间有被搧了响亮一巴掌的感觉。

  他一下子面容泛红,讪讪地看向面色平静的小姑娘,「请等等,我们很快就好了……」看小姑娘神色还是那么平淡,他忍不住道:「不过妳不觉得我长得特别引人注目吗?」

  「我眼睛没瞎。」她面无表情地看了雷霆风一眼,拿起祖父给她的医书背药方。

  第二章多了聒噪的朋友

  「小姐,起风了,妳要不要歇一下,喝口凉茶?」

  听到丫鬟春草的话,翻著药草的温明韫抬头看了一眼天色,随即又继续手边的动作,将架上半干的药草翻面,不假手他人。

  这是一种怪癖吧!她不喜欢别人动她要配制成药的药材,每一样药草都要按照入药的先后排列,方便取用,弄乱了一样或被人碰触了,她都会觉得配制好的成药有瑕玼,不想往外贩售。

  目前她配制的成药大多是一些治基本的头疼脑热,腹胀腹泻,肠胃失调的,毕竟她的身躯只有十一岁,表露出合乎年龄的才智,能避免招来不必要的祸事。

  不论是前一世或是现今的温明韫都没有很大的野心,她更倾向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与花草为伍。

  爹娘放手不理她反而乐在其中,因为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她想做的事,不用担心有人以「于礼不合」阻止,让她束缚在后宅之中,守在一亩三分地里。

  她更庆幸自己有一个宠她、通情达理的祖父,不因她是女儿之身而拘束她,甚至提供她制药所需的一切,让她投入药理里,做一名出色的制药师。

  「春草,让厨房煮锅绿豆汤,放凉后沉入井里冰镇一下,凉凉的才好入口。」

  一转眼都入夏了,闷热的天气就要来了,她该用硝石偷偷的制点冰放在冰窖里,热到受不了的时候便取出来用。

  在这个时空,夏天比冬天还要难熬,冰天雪地的时节有地龙,怕冷的她能整天窝在屋里,有时看看书、有时烤个栗子、松果,有时弄些药材磨细了,自制防冻霜、护肤膏什么的,自家的丫头、仆妇抢着要,惬意得很。

  「是的,小姐。」春草转身去吩咐厨房煮绿豆汤。

  春草只比她家小姐大两岁,可身形是天差地别,她个头偏高,十分丰腴,胸前波涛汹涌,主仆俩站在一块就跟大姑娘和小丫头一样,简直是没法比较。

  温明韫虽不在意自己胸部的大小,可春草每每打眼前经过,她都会忍不住的瞧两眼,再低头看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琢磨著该吃什么好为自己补一补。

  不过癸水未至前,补什么都功效不大,所以她往美肤嫩肌方面去下功夫,试着做出多款保养品。

  她做了很多药,往外卖的是比较常用的、普通的,特殊的都没往外卖,留着自用或送人,她有时候制药是一时兴起,做出来的数量都不多,通常也只送给家里人,她从来不拿这些东西出去引人注目,尤其是平源县的爹娘,她并不想让他们知道,依他们爱财的德行,他们的「遗忘」才是对她最好的保护。

  人心是贪婪的,一旦她的药丸子成了坊间的抢手货,只怕她将居无宁日,包括她的爹娘在内都会逼她做出更多的成药,让两间铺子大发利市。

  她打七、八岁大就跟着祖父上山采药,有些药材她留下来了,有些卖给自家铺子,她三叔从未压价还多给了她一些,加上采雾莲赚取的银两、寄卖药丸的所得,满满一匣子的私房不比她娘少。

  她不缺银子,所以不自找麻烦,这种诸事不管的生活才是她想过的日子,只要……某人不来烦她。

  「明韫妹妹、明韫妹妹,今儿个天气不错,我们去湖边踏青,我给妳摘花戴……」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没听见、没听见,她暂时失聪。

  眼角一抽的温明韫取出一些晒干的药草,放在研钵中细细磨成粉末,干燥的药草一磨就细碎,她很想专心的继续制药,可是墙头上冒出的黑色头颅实在太刺眼了,声音也让人难以忽视,越不理会他喊得越大声,一点也不在意丢不丢人。

  在一墙之隔的雷府里,和温明韫居处比邻的原本也是女眷的居处,谁知雷霆风这猴儿四处乱跑,到了荒芜的后院,好奇的爬墙探看,一瞧清墙后面住的是谁后,立即让人敲砖动瓦,将久没住人的院子重新整修,杂草尽除、种上花卉草木,搬几颗太湖石造景。

  不过数日光景,荒废的后院成了公子居所,二明二暗的屋子还布置了书房,一丛翠竹立于书房外,庭园中还有假山、流水,一座石桥隐于淙淙水流间,十分雅致又不失大气,浑然是男子的下榻处。

  若是不知隔壁住的是谁,他住进这个院子也就罢了,偏偏他明知隔壁住的是温家小姑娘,他这番举动就显得太逾礼了,既轻狂又失了分寸。

  但他这大动作,身为祖父的雷老爷子竟无一句责言,如入定的老和尚一般由着他胡作非为,只要不杀人放火,闯下杀头的弥天大祸,浸淫官场数十年的前首辅还会摆不平吗?就连皇上也要卖他几分面子—— 孩子就是这么被宠出来的。

  对雷老爷子而言,只求子孙平平安安,不求建功立业,整日无所事事,走鸡斗狗又何妨,首辅的官够大了,不需要锦上添花。

  他如今急流勇退也是为了保全家族,谁知他的苦心子孙不理解,他的退隐反倒让儿子更加野心勃勃。

  「明韫妹妹、明韫妹妹,妳理我一下嘛!这墙顶高的,我爬得有点心惊胆颤,要是我一个不小心摔下去,妳不要担心,我皮厚得很,摔不疼,哈哈哈……」

  是挺厚的,脸皮厚。

  一言不发的温明韫将磨好的细粉倒入一只青花瓷盅,她再取出另一种药材研磨。

  「明韫妹妹累不累,要不要我下去帮妳,我这人没什么长处,就是力气大,妳看我翻墙……」不请自来的少年穿着一身雨过天青色缎袍,作势要翻过围墙。

  「你给我在上面待着。」这人是少根筋还是脑子被驴踢了,听不懂别人的拒绝吗?

  翻墙翻到一半的雷霆风定住,一脚跨在墙头上,一脚踩在木梯上,可怜兮兮的望着正在磨药的少女,「明韫妹妹,我脚酸,而且上头风大,吹得我东摇西晃。」

  「没人让你爬墙。」自做自受。

  「我来找妳玩,老是闷在院子里多不舒坦,我们去湖边放纸鸢,我给妳扎一只大大的南燕。」他用手一比,好像已做好了比人还大的燕子纸鸢,就等著线一放飞高。

  「去找别人玩。」她没空。

  「没有别人,他们嫌弃我。」他睁眼说瞎话,门房那边一堆拜帖,就为了求见首辅家的小公子。

  雷老爷子在首辅之位坐了将近二十年,谁敢对他有丝毫不敬?就连当今皇上也要拱手尊称一声先生,可见地位何其崇高。

  如今虽然辞官不在朝堂,他仍有门生故旧在朝,在朝廷犹有余威,不少当地官员想上门拜见,偏偏他以年岁已高,精力不济为由予以婉拒,至今尚未见过一位地方仕绅,让人既失望又惋惜。

  而雷老爷子会拒绝这些应酬往来,是因为爱惜羽毛。

  正因为他的身分对朝政影响甚巨,又适逢立储的声音如浪,为免被牵扯进皇子的纷争中,他顺应皇意引退,一来保有文人清名,二来全了气节,不让党派之争毁了一世名声。

  要拉抬声望很难,累数年之力,但要毁掉极其容易,仅在旦夕之间,所以爱惜名誉的雷老爷子不轻易见人,他大多在自宅,鲜少外出,有点隐世意味。

  不过山不转路转,那些官员乡绅想着,老的在家待得住,年轻小伙子在枯燥乏味的宅子里肯定待不住,借着小辈的名义攀交情,不能深交也好歹留个印象,所以送给雷霆风的邀帖拜帖也是一堆。

  但是雷霆风也没答应,一方面是祖父叮嘱过,与人交往要谨慎,一方面是没兴趣。

  众人求而不得见的雷霆风盯上隔壁的小姑娘,只觉得她太好玩了,不找她打发打发时日,日子太难熬了,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对他容貌不为所动的人,是真的不为所动呢还是眼光有问题?

  总之人家越对他不屑一顾他越要死缠烂打,他和她耗上了,不信人见人爱的他会踢到铁板,他认为有志者事竟成,铁石心肠也会化成一滩水。

  要是温明韫知道他的内心想法,只会觉得他自虐,对一堆等着要认识他的人视若无睹,反而热脸贴人冷屁股,讨好对他无动于衷的小姑娘,因她的一句回话暗暗窃喜。

  「乖,镇长的胖儿子很喜欢你,你去找他玩。」

  「我比妳大。」她那口气像在哄小孩,真叫人不快。

  「可是你的言行举止看起来比我小。」幼稚又无脑,尽做些滑稽又叫人苦恼的蠢事。

  「我是为了表现我的亲切,不让妳感觉生疏隔阂才如此。明韫妹妹,今日风光明媚,不出去走一走太可惜了,我们还可以去划船、钓鱼,摘几片荷叶回来蒸鸡。」把握好时光,人生不虚度。

  「你可不可以别叫我明韫妹妹。」温明韫不回应他的邀约,岔开话题,他说的事她都做过,没兴趣再来一回,而且这人太不值得信任了,谁知他会不会捉弄人,他看起来就是个顽皮小孩。

  「不叫妳明韫妹妹要喊什么?」踩在梯子的一脚往上提,他直接坐在墙头上,两脚晃呀晃,托著下颚看着她。

  「温姑娘。」什么妹妹这种称呼太亲热了,让她不舒服。

  「不好,太生疏了,还是喊明韫妹妹亲近些。」雷霆风笑着摇头,眼睛眨也不眨的打量她,疑惑她怎么都不笑,一张小脸没半点表情。

  温明韫气得把药材当成厚颜无耻的雷霆风,越磨越用力,「于礼不合,我们不熟。」

  「怎么不熟呢!我觉得我们熟得像自家人。」他笑眼一瞇,说得仿佛两人是青梅竹马。

  「雷公子……」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他,祸害自有天收。

  「叫我霆风哥哥,咱们都这么熟了,何必客套。」雷霆风自来熟的抛抛眼神,可惜人家没回头。

  「男女七岁不同席,你实在不该翻墙过来与我交谈。」

  她说得很明白,送客的意味浓厚,偏有人故意装傻,听若未闻。

  雷霆风笑着说:「我们两家是世交,不必介意世俗眼光,往来实乃理所当然。」

  谁跟他们是世交,他到底懂不懂两家的差距有多大!

  「高攀不上,小门小户有自知之明。」温明韫真想身怀武功,用脚踹墙,让墙面由下而上裂开,教墙上的家伙瞬间跌落,摔进一堆红砖里。

  她也不过在雷家祖孙回老宅那日多说两句话而已,他们就像见到发光的金子似黏上来,老的神情很古怪,盯住肉骨头一般,小的是阴魂不散,一转头就看见他在不远处。

  早知道会遇到两个瘟神,她当初就该闭紧嘴巴,让祖父上前交涉,她继续装鸟龟,不露头。

  「我们不嫌呀!明韫妹妹,妳看我祖父不时找妳祖父下棋,谈天说地话当年,这铁打的交情是榔头敲不碎的,我们合该是失联已久的世交,如今又找回原来的情分。」他说得全无一丝结巴,声情并茂,让人听了都要信服七分。

  雷老爷子早年也是桃花镇的人,雷家比温家早定居了几代人,但两家人事实上并无往来过,温老头搬来镇上时,雷老爷子已进了京城,所以何来世家之说,温家也没那脸皮硬要说与官宦人家有旧。

  真是真、假是假,岂能混淆?温家人做不出自欺欺人这种事。

  可是雷家祖孙真不愧出自一个家门,嘴皮子一翻把从未有的事说得头头是道,善用唇舌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连向来睿智的温老头都有些怀疑他打小和雷老爷子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只是他上了年纪忘却这段过往。

  看雷家祖孙俩哄她家祖父,温明韫只想说好个狐狸之家,老狐狸、小狐狸一窝!

  温明韫实在不明白他们温家有什么可图的,为何这两人像蝴蝶嗅到花蜜似,来了便盘桓不去,绕着温家上空飞来飞去,意向不明。

  她受不了了,沉着声音问:「雷公子,你没别的事好做了吗?」她很忙,没空招呼。

  「叫我霆风哥哥。」他笑得全无脾气似的,一双瞳眸黑幽幽的。

  温明韫不理会,强迫自己专注在辗好的药粉上,想着配药的比例,想着等等以大的药罐调和,再加入蜂胶搓揉成丸。

  「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雷霆风一声高过一声的喊著,声音含笑。

  「你够了没?」连喊了十余声后,自认为耐性十足的温明韫将手中的药杵往墙头扔去,却被他接个正著。

  「妳几时喊我霆风哥哥我几时停,要不然我继续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不要脸!」

  他还是笑嘻嘻,「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我祖父说过,能达到目的便是好方法。」

  果然是狐狸,温明韫把话放在心中,表情很冷的瞪了他一眼,表示对其「家学渊源」不予苟同。

  雷霆风也不知有无看出来,总之他笑容不改,继续乱叫,「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

  「霆风……哥、哥……」她咬著牙,很是无奈地喊了,告诉自己当是听见疯狗吠,丢颗肉包子打发了。

  雷霆风得意地一挑眉,「早喊不就得了,害我的腮帮子酸得都快没知觉了,明韫妹妹好心狠。」

  「把我的药杵扔回来,我还要磨药。」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我帮妳。」他一跃而下,全无顾忌,手里挥着药杵,好似拿着方天戟的大将军,千军万马我一人挡。

  「不用。」她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

  「自己人,不必跟我客气。」雷霆风回自个儿宅子一般,拉起坐在板凳上的温明韫,自己坐下。

  「我不是跟你客套,而是接下来的活你不会。」配药的比例只有她清楚,这次要配的药叫做理中丸,需要用到干姜、人参、白术、甘草等等药材,这药丸有温中祛寒,补气健脾的效果,主治脾胃虚寒造成的腹痛腹泻、食欲不振、胃寒肢冷。

  「妳教,我来做。」他眉一扬,佛像一般不移动。

  看了看他坚决的表情,温明韫有种被克住的闷气,心思一转,有了借机整他的想法,故作正经的道:「霆风哥哥既然有心相助,我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把这些药粉全都放进钵里,然后用手搅拌均匀……」

  「用手?」他迟疑了一下。

  「就是要用手,才不会影响药性,霆风哥哥嫌药味太重?」她信口胡诌,又用上了激将法,言语中似在嘲笑他虎头蛇尾,没法做到的事便不要随口应允。

  「味道重了些,不过为明韫妹妹干活我乐意。」这点小事难不倒他,小瞧他的人得睁大眼。

  「你不用勉强。」看他脸色有点发青,显然是在逞强了,温明韫有报仇成功的得意。

  「我可以,不就做药嘛!明韫妹妹做得来,我也一样行。」雷霆风豁出去的道。

  一开始的雷霆风是有些受不住,可所谓久在鲍鱼之肆不闻其臭,随着温明韫的指示制作,闻着闻着他竟也习惯了,反而还觉得药香味让他越干越起劲。

  「好,搓成丸状,大约小指指甲片大小。」

  雷霆风笑呵呵的伸出五指,他的手掌比女子小手大,「有我指甲片大的药丸子,很难吞得下去吧!」

  看了他的手,再瞧瞧自己对比之下显得袖珍的小肉掌,她撇撇嘴,不跟他争执这种事,打算示范给他看,「我先搓一粒,你照搓即可。」

  索性当他是长工的温明韫伸出素白小手,从药粉团上切了一块合宜的大小,开始示范。

  刚刚她已经让雷霆风把药粉倒入蜂蜜之中,搅拌均匀放冷,像揉面一样揉成长条,现在只要取合适的分量搓圆就好。

  混著蜂蜜的药粉被搓成一粒粒,原有的药味淡了,多了一丝蜂蜜的清甜,让人不由得口中生津,定形的药丸子不似药,倒像小娃儿吃的糖丸。

  雷霆风手虽大却十分灵巧,依样画葫芦倒是做得有模有样,且也许是有学武,他竟然可以左右开弓,一手一颗,速度很快,没多久小圆筐上尽是圆滚滚的药丸,大小相差无几,叫人很难相信是一个生手揉捏出来的成品。

  呵呵,他也不差嘛!谁说他只会闯祸惹事,真让他定下心来也有一番作为。

  雷霆风对这成果自鸣得意,两道浓黑剑眉不可一世的扬起,好似他做了一件多了不起的事。

  「明韫妹妹,不表扬我一下?」他笑露八颗白牙,一双眼眸黑得发亮,几乎亮瞎了人眼。

  「嗯!做得很好。」她嘴角一抽,忍下拍拍他脑袋瓜子的冲动,真像一只爱表现的柴犬。

  他一听,那笑容更是飞扬恣意,让他俊俏的面容更加夺目,就连温明韫都看呆了一瞬,回神顿觉这少年简直是走动的人形兵器,定性差的小媳妇、大姑娘都要被他勾得失了魂,才十四岁就已经是祸水,也不知道长大之后杀伤力会多可怕。

  「以后这种小事尽管来找我,远亲不如近邻,我义不容辞,隔墙喊一声我就听见了。」

  听他这么一说,温明韫都想哭了。

  她不过想整治他一回,怎么倒引狼入室了,搬石头砸自己脚了?

  「我就说要多出来玩一玩,瞧瞧这湖光水色的景色多宜人,绿波荡漾,水面清澈,山清水秀好风景,加上天晴云淡,一片湛蓝,真是出游的好时机……」

  听着耳边雷霆风叽叽喳喳的聒噪声,温明韫心如死灰,她不知自己怎么招惹到眼前这只横著走的大螃蟹,他怎么就死命地盯着她,她的一举一动都难逃耳目,是什么样的孽缘呢?他非找上她不可,能不能找把剪子一把将这关系剪断,省得勾勾缠缠。

  入夏了,桃花镇外的碧波湖开满一湖荷花,红的、紫的、白的、粉色,一朵朵独立水面,荷叶下躲著一尾尾的鲫鱼、鲤鱼、鲢鱼……大鱼后头跟着小鱼,鱼尾摆动着,溅起水花,生动而有趣。

  对外地人而言,眼前的风光的确值得一看,湖水轻漾,碧色连天,好一幅充满诗意的图画,可是对本地人来说,去岁荷开满湖面招蜂引蝶,今日荷花依旧恋蝶影,岁岁年年都如此,早就看腻了,谁还有兴趣湖上泛舟,写两首酸诗自娱。

  温明韫更是懒得多看一眼,她每回出镇陪祖父上山采药都会路经碧波湖,一开始她还会好奇的瞄上两眼,可隔三差五的路过,加上偶尔她也会陪祖父来钓鱼,一坐便是大半天,再好的景致也看得麻木了,不觉有何引人入胜之处。

  「明韫妹妹,要不要去放纸鸢,妳看那头的人放得多高。」

  「不要。」温明韫不加思索的摇头,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她才不掺和。

  两世加起来快四十岁的老灵魂哪还跑得动,望着远处高飞的纸鸢根本提不起劲,忘了自己的身体是十一岁大的小姑娘,只想着好动的少年能快点放过她,她宁可多看几页医书,调配自己用得上的药丸,也不愿像个毛孩子的胡跑瞎闹,太无聊了。

  可是她的心声传不到玩兴大起的雷霆风心中,他正是贪玩的年纪,一看到好玩的就想试一试,桃花镇里没有京城那些和他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他想胡闹一番也找不到同行者,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些消遣。

  「来玩,我帮妳拿着纸鸢,妳使劲地往前跑,很快就飞起来了,妳试试。」自以为好心的雷霆风把半人高的纸鸢拿在手上,一边将线圈往她手里一塞。

  「我说过我不玩,我只是出来陪你逛逛。」

  是他一直跟前跟后的闹她,只差没亲手拉她出门了,被烦得什么事都做不了的她只好放下手边的活,勉强当一回老嬷嬷,陪公子游湖。

  可是她忘了人会得寸进尺的道理,现在她已经非常后悔了,她最讨厌小、孩、子。

  「就试一回,一回就好,当是陪我玩,明韫妹妹不要这么狠心,我对妳那么好……」回头多送她一点京里的东西,她肯定会喜欢,姑娘家都爱珠花、佩饰……

  「闭嘴,你吵得我头疼。」

  「玩不玩?」他眼睛一眨,笑得特别狐狸。

  一见他又要使出无赖招式,狂喊她的名字,杏眼圆瞪的温明韫气在心中,有苦难言,郁闷的道:「玩。」

  「不要不情不愿嘛!一会儿妳就玩得停不下来,求我陪妳玩。」京里的小姐、千金都爱放纸鸢,玩得乐不思蜀。

  她一哼,抢过纸鸢,把线圈塞给他。「你放,我在后头拿着,你脚长,我脚短,跑太快我跟不上。」

  一看她娇小的个头,雷霆风开心的点头,「好,我跑慢一点,明韫妹妹要跟上来喔!」

  「嗯!」她别扭的应一声。

  人家当丫头的是陪公子读书,红袖添香,她倒成了陪公子玩乐的小厮,墨香没闻着先出一身汗。虽说碧波湖畔微风徐徐,但禁不起日头晒呀!虽然有风也是带着闷热,盛夏的气候十分明显。

  「我跑了,明韫妹妹拉好。」雷霆风在前头喊著,微微泛红的面颊是日头晒红的。

  「……好。」她为什么要陪他放纸鸢,厨娘煮好的绿豆汤都放凉了,好想喝一口。

  温明韫正在发呆,感觉手里的纸鸢被拉紧,她撒腿跟着跑起来,迎著风,慢慢放开手,一只纸鸢缓缓的升高,细细的线牵着它,纸鸢越飞越高,形成晴空中一抹黑点。

  飞得真高呀,它能飞到她来的地方吗?

  尽管她不愿承认,她还是想回到科技发达的世界,虽然有个强势的虎妈,管东管西的安排她的生活,但那才是她的家,她活了二十几年的自由天地。

  不过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越飘越远的纸鸢如同她,飘荡无依。

  「给妳。」长得很高的雷霆风往前一站,遮住了头顶上的光,形成遮阳的阴影。

  她一怔,望着手中的线卷,「给我?」

  「妳轻轻地扯动,纸鸢便会一直飞。」他示范地扯了扯线,拉动一下、两下,再放开。

  望着天空中的小黑点,她莫名的感到鼻酸,「如果我想让它飞到九重天外呢?天之外是什么?」

  没有人喜欢当被遗忘的那个人,祖父再疼她也只有一个人,若干年后他老了,头发白了,眼睛看不清楚,拄著拐杖也走不动时,谁陪她共度晨昏?

  温明韫不想悲春伤秋,可是想到自己在这个时空孤孤单单一个人,她就忍不住难过。

  「那有什么困难,妳拉紧了。」雷霆风取出一把匕首,往拉直的细线划过,离线而飞的纸鸢骤地升高,不知去向。

  「你把线割断了?」她愕然,但心里突然有股解脱了的放松。

  「飞走就飞走了,我再买一个送妳,不值什么钱的。」他不在意的挥挥手,收起线圈。

  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而是……

  「我不喜欢纸鸢,以后别买了。」

  忽然间,温明韫觉得他顺眼许多,年轻的脸庞上充满青春气息,带着阳光,仿佛那些阴霾无法驻足在他身边。

  好吧!聒噪就聒噪,她也需要一个朋友。

  「妳不喜欢?我以为小姑娘都喜欢的。」他讶然,眉头轻轻一蹙,随手把怀中的线圈取出扔掉。「好,不买了,妳看喜欢什么我买什么。」

  「你干么对我这么好?」好得叫人受宠若惊。

  他偏过头想了一下,笑嘻嘻地道:「投缘吧!」

  「投缘?」真玄妙的字眼,令人无从反驳。

  雷霆风自个儿也想不透为何第一眼瞧见她时,没来由地生出好感,想让她成为一同玩耍的伙伴,现在被问到,他认真的想了想后回答,「妳的眼睛很干净,我觉得妳不会害我,和我在京里认识的人不一样,他们接近我是因为我有一个当首辅的祖父。」

  他们接近他不是因为他个人,而是有利可图,他不笨,看得出来,只不过他假装不懂,这样相处起来也比较开心。

  反正道不同不相为谋,把握住分寸就好,没必要说破了撕破脸,京城不大,还是会碰上面,谁知道届时对方会不会记仇找碴。

  祖父说过,多一个朋友便少一个敌人,世事多变,谁也不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少个捅刀的人能多活两年。

  温明韫点点头,想到他刚刚说的小姑娘都喜欢放纸鸢,又问:「你认识很多小姑娘?」看着他慢慢泛红的脸,她感到好笑,少年的心还十分纯情。

  在她面前,雷霆风有一丝做了坏事的不自在,结结巴巴地说:「没有、没有,我才不想认识她们,都是她们自个儿跑过来,扯着我说东说西,我讨厌一张嘴讲个不停的长舌女……」

  「她们?」看来他还挺吃香的,也是,光凭那张脸就教人芳心暗许。

  「对呀!她们,有李尚书家千金、张侍郎闺女、国子监祭酒小姐,太常寺卿之女……」他板着手指一数,越数脸越沉,末了说了一句,「她们太烦人了,没有妳一半好。」

  闻言,温明韫轻笑出声,「我知道自己很好,不过也要谢谢你慧眼识人,看出我的好。」好听话永远不嫌多,每个人都乐意被赞美。

  「妳……」雷霆风看着她笑了,竟有几分失神,心头甜蜜蜜的,想再多说两句逗她开怀,谁知刚一启唇,身边多了只「鸭子」,呱呱的直叫。

  一个俏丽的少女脸红的跟雷霆风打招呼,「哎呀!这不是雷公子吗?真是太巧了,能和你遇上,咱们真是有缘呀!千里不相逢,相逢在今朝……」多好看的人呀!桃花镇上找不到比他更出色的高门公子,叫人看了心口小鹿乱撞。

  「这位姑娘,妳怕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妳。」哪来的疯婆子,一上来就装熟,她哪根葱、哪根蒜。

  少女含羞带怯的对他送了个秋波,而她身后是看直眼的丫头,「我爹是镇长,我是镇长的女儿,你们刚搬回来时,我和我爹还上门拜访过……」

  只是没见到人,老爷子喜静,闭门谢客,她爹送了好几回拜帖都被拒于门外。

  眼看对方走近,雷霆风连忙后退,被那异常浓重的香气刺激得维持不了风度,「妳抹了几斤香粉呀!」

  她脸一下子羞红,「我……我特意抹上的,公子闻闻香不香,一两银子才一小盒,我全用上了。」

  雷霆风长相出众,加上衣袍华贵,碧波湖畔的游人多半都会注意到他,心思敏捷的人就算没看过他,想到最近镇上发生的大事—— 前首辅雷老爷子带孙子返乡,也就能猜出他是谁,这话一传再传,镇长之女也就听说了,急急忙忙打扮好要来「偶遇」。

  「香?妳鼻子坏了不成,快臭死本公子了。」如果她想下毒毒死他,这味道闻久了也差不多。

  镇长之女越走越靠近,一向笑意挂脸上的雷霆风是越退越快,捏著鼻子往后跳,唯恐沾上她身上香粉。

  「哪里臭了,分明是香,公子别取笑人家了,千般装扮都为君。」她矫揉做作的想扮大家千金,可一开口便知识字不多,说话半文半白的,不伦不类。

  雷霆风打了个摆子,鸡皮疙瘩掉满地,「停,别捏著嗓子,好好说话,要是姑娘家都像妳这样子,我宁可出家当和尚去,中元节还没到,别扮鬼出门吓人,吓死人也得赔命。」

  「你……你欺负人,人家生气了,以我这样的容貌有多少人想上门求娶,公子若有意也别遮著掩著,我爹他……嘻嘻,不会为难你……」她掩面装羞,把他嫌弃的话扭曲成是少年郎脸皮薄,明明中意她却还要说反话。

  「他不为难但我为难呀!妳自个儿在那唱大戏,恕不奉陪。」他一说完就想走,拉起温明韫的手,浑然忘却人家跟他非亲非故,他这举动太逾矩了。

  「等等,她是谁?」镇长之女打翻醋桶似的上前一拦,一双狭长的眼狠狠瞪着温明韫。

  「与妳无关。」雷霆风还不算太蠢,将身侧的温明韫拉至身后,不让人瞧清楚她的模样。

  「只要是桃花镇的百姓都与我有关,我爹是镇长。」她仗势父亲是镇长耀武扬威。

  「也可以不是。」一个小小的镇长他还不放在眼里。

  「什么意思?」镇长之女忽地有些不安,她好像惹祸了。

  「换个人做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当府衙是妳家开的吗?」祖父的书信送上去,看她还能怎么猖狂。

  「啊!不行,不能换,我给你做妻,不然妾也行,你别不近人情,我也是真心仰慕公子你……」她越喊沉着脸的少年走得越快,她急得泪花都冒出来了,不相信堂堂桃花镇之花竟得不到他的青睐。

  第三章雷二少上山历险记

  「妳要去哪里?」

  听着背后正在变音的破锣嗓子,脚步一顿的温明韫又想叹息了,她是偷了神明的香炉,还是烧香拜佛时少了香烛纸钱,怎么这尊小佛老是请不走,一有动静就现身。

  他不能换个人跟吗?

  都来了大半年,为什么还不腻,这附近能逛的地方大都去过了,他就不可以放过她,找个同龄的少年一起混吗?

  穿上耐磨耐脏的旧衣服,背上揹个竹箩筐,略微抽条的小姑娘稍微转过身,一脸的无可奈何。

  「雷爷爷,你管管你家孙子,让他看本书、打套拳,做些他应该做的事,不要一天从早到晚没事干似的老跟在小姑娘后头,太不像话了。」难道不用考个功名,走条门路捞个差事干么,转眼都要十五岁的人了,还能成天不务正业,就当个混吃等死的败家子。

  拿温家当自个儿家的雷老爷子没在客气,一手提壶倒起茶,淡淡的菊花香味溢了出来。「人老了,老眼昏花气不顺,手也在抖了,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管不动这小子了。」

  一旁的雷霆风咧著嘴笑,眼中不无得意,他们祖孙一条心,掰不开了,她白费心。

  「雷爷爷,你这是无赖,你们一家都无赖,怎么赖得理直气壮了。」全然不顾他人的意愿,全凭一时的任性。

  山上的野菊花刚开不久,花量还不算太多,她摘了一箩筐先蒸后晒,晒干了还不到三斤制成菊花茶,本是孝敬她祖父的,明目清神,至少能喝上十天半个月。

  谁知菊花茶一泡香气诱人,把隔壁的好茶客给勾来了,他就这么每天上门来喝茶,主人不在家也无所谓,他怡然自得,还自带茶点、银霜炭,一口香茗一口糕饼,浑然忘我。

  好美食的雷老爷子要不是吃不惯她家的粗茶淡饭,只怕三餐也赖上了,直说温家的药香令人开胃。

  温家的宅子和药铺是分开的,两处房产,温家药铺前面开着铺子,除了温三叔外还有一名坐堂大夫,他一边看诊,一边当掌柜,还要兼顾镇外的药田,后头的院落便是隔开当库房,放置各种药材,还有一间休息的厢房。

  温家药铺雇用的伙计都是本地人,除却夜里留守的人,大多回自己的家,因此吃和住的问题省事多了。

  而温家宅子可就大了,温老头有三个儿子便一房一座院落,院落内又分出几个小院,前院停放车马和他们家的大青骡,进出方便,一座小池塘养著鱼和水鸭。

  「囡囡,不可对首辅大人无礼,来者是客,笑脸迎人。」温老头轻声责备,不希望孙女传出不好的名声。

  「那也要他当自己是客呀!你有看过这么不拘小节的客人吗?主人都还没起身呢!他们就来敲门,这张紫檀木卧榻还是他们搬来的。」嫌酸枝木的椅子坐起来硌人,非要搬张大榻来,再摆上香楠木束脚小几。

  温老头沉下脸,「囡囡……」这孩子脾气见长,不若往日温顺。

  「不打紧、不打紧,别给孩子脸色看,我就喜欢她直来直往的性子,没心眼,我家那些小辈都养歪了,个个玲珑心窍,拐著弯儿给我下套呢!」老大、老二那几个女儿老打着他养老银子的主意。

  雷老爷子有二女二子,全是嫡出,他就一名老妻未纳妾,妻死未再续娶,养著儿女盼他们成器,可是真成器了他又有操不完的心。

  大女儿嫁进高门为宗妇,小女儿嫁给世族的嫡次子,有儿有女操持家务,地位是高,偶尔却也闹出不愉快,为的就是后院里的那些事,夫家皆是高门大户,女婿要纳妾进美,哪怕他身为首辅也是阻止不了。

  他原本给女儿们找的是寒门子弟,凭他的官位,再多带些嫁妆过去,就算有了花花肠子也能压得住,可是两个女儿却不愿意,非要挑显贵之家,还和人私定终身,他再不愿也得点头,把她们风风光光嫁出门。

  长子、次子心性不同,老二中了二甲第三名不想留京,他便让他外放,如今已是一地知府,官居四品、政绩良好、爱民如子,倒是一方好官,让他着实放心不少。

  但老大心太大,眼高于顶,凡事都想争在最前头,做了正三品官员还不知足,居然想踩着老父往上爬,借着首辅之名暗中站队,想捞个从龙之功。

  他于是当机立即的断了长子的路,他为官数十载可不是为了落得满门抄斩,离京前还告诫门下学生不可有所偏失,他们的职责是只管向皇上尽忠,旁的事一概不理。

  为此长子还抱怨连连,怪父亲做得太绝,将他升官发财的路全堵上,不给活路走。

  「祖父,我没对你使心眼,你瞧我多正直、表里如一。」雷霆风赶紧表态,装出孝顺又诚恳的样子。

  「哼!也就能糊弄人而已,正经事没干一桩。」要不是他还有几分良善,尚堪造就,他哪会带他离京,放在身边好好教导,若像了他父兄,长房这一房就完了。

  「祖父这话太伤人了,我打算把武功练好去从军,当个大将军给你挣脸。」文的他不行,一看到之乎者也便脑子发胀,就兵书还看得下去,他喜欢行军布阵。

  「你想去从军?」他目光一深。

  「是。」

  雷老爷子摸摸下颚,看向立于身后的中年男子,「那也是一条出路,替天子守国门,有空多和卢教头练练拳头,他是大内出身,能教你不少东西。」

  卢教头原是四品带刀侍卫,雷老爷子身为首辅干得是得罪人的事,皇上特意赏下四名宫中高手以护安危,其中一人舍身相护,已经去世,另两名安家在京城不愿跟随他出京,所以他身边就剩下一个卢教头。

  别看他已远离朝堂,明里暗里还是有不少人手保护,在皇上心中,这位前首辅大人还是很重要的,国之财富。

  「好,我一定和卢教头多讨教。」他拱手行礼,两眼熠熠发亮,闪著年少轻狂的自信,想看看这人是否真有这么厉害,若能让他心服,拜师绝无二话。

  听到雷霆风要从军,温明韫就瞪大眼,等看到雷老爷子还鼓励他,她顿时急了,「雷爷爷,我们谈的是管教问题,你怎么歪到从军那边去了,而且他才十来岁,你不怕刀剑无眼?」他们把打仗当成儿戏不成,那是会死人的,多少战功是踩着人血出来的。

  「呵呵……他去军中妳不是省心多了,没人跟前跟后的烦妳。」他话中藏话的打趣。

  「我没恨他恨到要送他去死。」温明韫正色回答,但尚未长开的小脸犹带三分稚气,这副模样反而可爱。

  「那是喜欢囉!」雷老爷子眼带深意的呵呵笑。

  他的傻孙子还一头雾水,听不出他的话中意,温明韫却听懂了,秀眉轻抽了一下,她语气软糯的嗔道:「为老不尊。」

  他两手一摊,甚为无奈的倚老卖老,「老人家就这点兴趣,妳好意思剥夺。」

  「我还小。」您老别打我主意。

  「过两年就长大了。」他不以为然的喝了口菊花茶,眸子精光闪闪,当了几十年的官,他看人精准,明白这个小姑娘能支撑家宅,而一个家族要兴盛,内宅的安定最为重要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没阻止孙子跟温明韫往来,顺其自然,最后若能两相情愿最好。

  「雷爷爷,别人家的杏子不见得比较甜,至于我,我也不想吃你家的苦杏子。」她的意思是她看不上他的孙子,太蠢了。

  「明韫妹妹,为什么我觉得妳有点瞧不起我?」被暗地嫌弃的人还有几分机伶,马上跳出来说话,虽然他听不出这一老一少在打什么机锋,但一定与他有关。

  「你想多了……」他不坏,但是……她不想高攀,门不当户不对,少打交道为妙,官场退下来的老狐狸精于算计,谁知道他暗地里打着什么主意。

  「岂是有点,她根本是瞧你没出息,读书不成、学武不成,也就吃喝玩乐高人一等,你自个说说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雷老爷子一脸嫌弃,没半点好脸色。

  「祖父,我其实是你捡来的,不是亲的吧。」满脸怨色的雷二公子叹了好大一口气,想从祖父口中听来真话,他好去寻找亲生爹娘。

  闻言,雷老爷子气笑了,「去去去,快离家出走,少来碍眼,养到笨孙子是家门不孝,怎么不被狠叼了去。」

  雷霆风一听就乐了,抢过温老头搁在墙边的竹筐往背上一揹,「走囉!明韫妹妹,看妳去哪我跟妳去,我被祖父赶出家门了,以后妳得收留我。」

  「我不知道无耻还能代代相传,你们真是一家人。」温明韫气坏了,这祖孙俩分明是拐著弯坑她,让她气到得暗伤。

  温老头怒道:「囡囡……」话留三分情。

  「祖父,翻过年我都十二岁,适合身后跟个大家公子吗?」她不在意嫁不嫁得出去,但至少得留个好名声。

  「这……」的确不太妥当。

  看出温老头的犹豫,雷霆风连忙表明态度,「温老大夫,我视明韫妹妹为自家妹子,哥哥陪妹妹出门理所当然,明韫妹妹越长越漂亮了,万一半路上遇着登徒子可就不好了,打也打不过人家,跑也跑不过人家……」他说到跑不过时还特意瞄了瞄那双短腿,喻意分明。

  有登徒子比你更肆无忌惮吗?拉着她的手像喝白水一样。温明韫立誓要长高,从喝骨头汤开始,身高一定要高人一等。

  「我是要上山采药,不是去玩!」胡柴和藿香少了些,再看看去年留的茯苓如何了,前年那棵何首乌够年分了,该采来一用了……她跟祖父发现药草不会一次采摘,野生药材生长不易,她会留意记下地点,等有需要时再去采收。

  「好好好,我跟妳上山,我长这么大没见过采药人。」纯粹看热闹的雷霆风兴致勃勃,有好玩的地方就有他,他没想过入山的困难,满脑子想着猎来山鸡野兔,展展男儿雄风。

  「可我不想让你跟。」没见过采药人?当她和祖父是死人不成。

  「明韫妹妹说说罢了,我当没听见。」人口未过千的小镇真的没什么好玩了,再不弄点有趣的,他都要进城胡闹了。

  遇到这种不要脸皮的家伙,温明韫不得不甘拜下风,从之前的几回交手看来,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她拦也拦不住,还不如索性放手,让他自个儿去吃吃苦头。

  「雷爷爷,这是你孙子,我们只是同行,若有个万一,概不负责。」她把丑话扔在前头,无论从年龄还是从个头来看,她都不是保护别人的人,大家安危自负,遇到危险别怪她腿短先跑。

  五行山很大,而懂药材的人并不多,会入山采药的更少之又少,越往深山野兽越多,相较下危险越高。

  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她进山都会做足准备,祖父也放心让她带着春草进山,可她总是不会失去戒备,如非必要,太阳一落山铁定下山,若是赶不及回镇便在望雾村过一夜,村里还有温家的老宅子可住。

  雷老爷子抚著胡须点头,「这是自然,也该让他开开眼界了,重活、脏活交给他,妳还小呢!把他当骡子使唤。」不吃点亏是不知道自身的不足,天有多高,地有多宽,人在天地间有多渺小。

  「果然不是亲的……」雷霆风小声的咕哝著,摇头晃脑,直叹自己爹不疼,祖父不爱,真是可怜。

  出了门,一辆青骡车等著,一主一仆两个小姑娘已坐上骡车,想当然耳驾车的是雷二公子,想要少走一点路就得出些力。

  可是雷二公子一看便是没干过粗活的富贵哥儿,他压根没赶过骡车,缰绳握在手上不知吆喝,傻愣愣的等骡子抬足,以为牠会自己走。

  等了一会骡车还没动,温明韫察觉他不会驾车,便提醒他一声,他这才讪讪然挥鞭。

  由于是第一回赶车,车速慢得叫人想打盹,也是因为那欺善怕恶的骡子欺生,多次停下来吃草,不管驾车的人多气急败坏,牠依旧故我,慢悠悠的散步。

  这下子抵达望雾村时,比平日晚了快一个时辰,己经近午了,几块鸡蛋葱饼分著吃,又喝了竹筒里的水,三人脚步加快进了五行山。

  对于温明韫来说,这才是灾难的开始—— 

  「啊!有蚂蝗,牠咬我……天呀!好大的虫子,牠会吃人吧!哇!蛇,真粗……蜈、蜈蚣……牠是不是有毒……哇哇哇!这是黄蜂,会叮死人……」

  温明韫一路上就听着某人一下子大惊小怪的哇哇大叫,一下子惊慌失惜的大喊蜂窝,一下子飞窜到树上叫人快跑,一下子又可怜兮兮地说他手上、脚上肿了好几个包,一下子又自告奋勇开路,结果一脚踩进刺猬窝,得替他一根根拔刺。

  总之,偌大的山区尽是一个人的声响,温明韫简直想把他一脚踹到山下去,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冷淡了,根本不想理会他。

  「明韫妹妹,没有正常点的路吗?」这是人在走的吗?到处是割伤人的长草。

  「我们走的是近路。」言下之意是被他耽搁太多时辰了,她只好走小路,好在日落前采齐她要的药草。

  「妳很赶吗?」刚刚被蚊虫咬的地方好痒,好想抓一抓。

  「是谁驾车慢吞吞,还一脚踩进刺猬窝?」要不是要等他,她和春草早到长满天麻的山谷,采一箩筐炮制后能卖上一、二十两。

  「……我。」他声弱的低下头。

  「自做孽就不要有怨言,半个时辰内要穿过那座山。」

  看着个小的温明韫反倒是走得最快的人,她一年上山少说百来回,最是熟悉山势,闭着眼每一步也能踏得稳。

  「妳说那座山?」看着巍峨高山,雷霆风脑子一片晕眩,在心里大喊不可能,他一定爬不过去。

  「有捷径。」就是不好走而已。

  「别跟我说什么捷径,脚下分明是一堆草,杂树丛,哪来的落脚地。」下一次他要穿一身盔甲来,看哪只虫牙口好得能咬透,他的皮肉多矜贵呀!

  「你不是没见过采药人,这便是了。」话说一半的温明韫忽地蹲下,取下系在腰上的小药锄,连根带花挖出七株野生芍药,她将小的重新栽好,拿配制好的肥料洒在根茎周围,顺手拔掉分肥的野草。

  春草揹的筐大,她便将带土的芍药丢进她的筐里。

  他顿时无语,如今才明白采药原来是这么辛苦,他以为一入山就能瞧见满山任人采摘的药草,它们就长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想要什么就采什么,连人参都成排等人去收。

  「拿去。」突然,她拿了一个香囊给他。

  「妳……妳给我香囊?」明韫妹妹对他有意思?蓦地,雷霆风面上有些发红,想着该不该收下。

  「我自己绣的。」怕闹出鸳鸯绣成水鸭的大笑话,她直接绣黄色小鸭。

  「很……呃,别致。」不丑,可是看起来怪。

  她轻哼一声,听出他话中的嫌弃,「它不是让你看好不好看的,里面我加入雄黄、冰片、薄荷等十几种药材,是让你防虫、驱蛇用,目眩头晕时拿起一嗅有提神醒脑作用。」

  他一听,当下一张脸爆红,红得没脸见人,他把防虫用的香囊当是传情之物,谁知竟是自作多情。

  「咳,妳……妳怎么才给我。」害他被叮咬得满身是包。

  「忘了。」她气得忘了有个备用的,刚才拿药锄时无意间摸到,这才想到某人有需要。

  雷霆风眼角抽搐,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能骂她粗心大意吗?毕竟是自己硬要跟的,没做好准备也不能怪她。

  心里叹口气,他振作精神道:「我会好好收著,有了这个就不会被咬了吧!」

  「万灵药,百毒俱避。」她也有一个,挂在颈子,春草的系在手腕上,每隔一段时日替换里面的药材,药物也是有保存期限,放置太久容易变质,反而产生毒素,所以她总是用多少制多少,免得浪费。

  雷霆风故意问:「那超过一百种毒素呢!」凡事总是有意外。

  「那是你命不好。」命中注定有一劫。

  正在帮忙收郁金的春草噗哧一笑,不就是命不好吗,都给了他避毒香囊还碰到毒物,那真是神仙来了也摇头,她和小姐进进出出山里多少回,一次也没遇着敢近身的毒蛇、毒虫,要是他成了那个例外只能自认倒楣。

  「……明韫妹妹,我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看着她们两人在忙着,感觉自己很多余的雷霆风讪讪地问。

  祖父骂的对,光长个、不长脑,自以为是采药的主力,没想到是拖油瓶,药草在面前也不认得,一屁股坐下。

  「嗯,有。」物尽其用。

  「有?」他倏地跳起来,高兴得眼睛在发亮。

  「把这个洒在方圆一里内,不用多,薄薄地往地上一洒,然后从这条路往前再走几步有一片丹参,你洒好之后就过来帮忙挖,尽量在一个时辰内弄好。」她抬头望天,似乎有风雨要来。

  「明韫妹妹,这是什么?」雷霆风好奇的问,看着手中的白色粉末,这粉末味道很淡,不细闻根本闻不到,稍微闻久了有些站不稳的感觉。

  「防兽用的。」她可不想采药采到一半,一头黄色条纹的大虫扑向身后,尖牙咬向她咽喉。

  「防兽?」他惊讶地睁大眼。

  「简单地说是迷药。」能迷倒一头大象的药量。

  「迷药?」

  此时的雷霆风还不知晓防兽药的药效有强大,他怕迷不倒大的兽类,本来可以用两次的分量他一次用完,让跟他要剩下的迷药却得知用光了的温明韫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塞了一颗解毒丸到他嘴里。

  一刻过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懊恼不己地想把洒在地上的药粉收回来。

  瞧瞧这些晕死在地上的动物,唉,这是多好用的迷药呀!

  他兴奋地指著那头庞然大物说:「明、明韫妹妹,老、老虎……」好大一头,起码有四、五百斤吧!花纹真斑斓。

  「别想扛。」

  「……有豹子。」花色真美。

  「看看就好。」做人太贪心会不得好死。

  「那头公鹿总行吧!我好久没吃过鹿肉了。」瞧瞧后腿肉多粗壮,他能吃下一整条。

  温明韫睨了一眼,思忖后点头,她也饿了。

  「哇!有肉吃了,春草,妳来抬腿,鹿头比较重我来,瞧瞧这对鹿角多雄壮。」可惜鹿血不能喝,这里就他一名男的,喝了会出事。

  和温家走动久了,他也懂了粗浅的医理,鹿血壮阳、大补,血气方刚的男子一饮下,容易失控。

  「我们吃不了太多,先把要吃的切好,留下我们带得走的,其他一律不准动。」剩余的就分给山里的动物,不能破坏山林生态,要让牠们生生不息。

  「是,听小姐的。」春草下刀很快,一刀割开鹿头,让血流在芋叶上,再一捧一捧地往外倒,然后先切鹿角,再把完整的鹿皮剥下,接着分割鹿肉,其余值钱的部位自然也没放过。

  温明韫指挥雷霆风,「把火升大点,有点冷。」下回得带件厚一点的衣服。

  山洞外,雨声滴滴答答,山里的雨来得又快又急,采著丹参的三人刚采完一批成参,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把他们浇了个透心凉,没一处是干的,那衣角一拧还能滴出水呢!

  见状的温明韫便带人躲雨去,附近几个山洞位置她都晓得,所以三个人躲进较近的洞穴里,而那头鹿就是在进洞躲雨之前发现的。

  因为常常上山的缘故,知道山里气候多变,会有突发状况,所以温明韫和温老头会不时地拖些干柴入内,留下打火石和少许的盐巴,以及替换的衣物和御寒棉被。

  山里的人都会这样做,不只是祖孙俩,大家都觉得予人方便,同时也给自己一条活路,谁也不能预料自己会不会遇难,有备无患总好过求生无门。

  瞧!今天不就用上了,有柴、有火、有盐巴,还有一把柴刀以及煮汤用的大锅子,几个木碗和木筷。

  雨一下,什么也做不了,饥饿感就浮了上来,春草开始烤肉。

  而这时也看出温明韫做出的迷药多惊人了,不只一里内、五里内的大兽、小兽全部放倒,在大雨的冲刷下,药性顺着雨水流布更广,更多的动物倒下。

  猎人看到了一定会欣喜若狂,一场大丰收呀!不说兽肉卖到手软,光是兽皮的价格就叫人眼红,足足是两、三年的收入。

  只是这也要有本事搬下山,迷药的药性一过兽群便会纷纷苏醒,反而有危险,巨大利益伴随着巨大风险。

  若是先行将其宰杀再带下山,也要相当的人力,不耐放的生肉容易腐烂生蛆,浓郁的血腥味也会引来其他更多凶猛野兽争食。

  因此温明韫一再提醒雷霆风量力而为,别只见眼前利益而忘了自身能力,想剥老虎皮、生烤熊掌的事就别想了,山洞外的雨势滂沱,凭他一己之力是成不了事,还不如做自己能做的事,放过那些野兽。来日方长,以后想吃还有机会,等他把身手练出来了,要吃什么没有,活生生的肉等他来猎。

  事实上,把野兽迷晕的手法温明韫用过无数次了,在山里采药最怕无声无息靠近的野兽,所以她才配制令野兽止步的迷药,而且经一次又一次的改良,效果强得出乎她意料。

  也是因为如此,她根本不缺肉吃,每回下山手里都会拎两只兔子、三只山鸡,重物她也拖不动。

  几次以后她的祖父也十分放心,允许两个小姑娘独自进山,因为他晓得该逃得远远的是山里的飞禽走兽,他家的小孙女看来最无害,实则比老虎、豺狼更凶猛,不用刀箭便能要命。

  「明韫妹妹,这雨要下多久,我看好像越下越大了。」刚宰了一头鹿,累得额头冒汗的雷霆风抬手抹汗,但手上有未干的血渍,这一抹,脸上淌血似的一片红。

  「最少两天吧。」

  「什么,要两天?」他惊呼。

  「这还不是你害的。」温明韫抬眸一瞪。

  少年不满地嚷嚷,「这怎么能怪我,天要下雨又不是我召来的,我也淋得一身湿呀!」

  「春草,告诉他为什么。」她懒得替人教子。

  觉得冷的温明韫将手放在火上烤,她盛了雨水,拿出随身携带的姜糖放了水里煮,姜糖融化,姜的味道弥漫开来。

  避免风寒,喝姜汤最有效,山里的气温一向比较低,女子性寒,她常备姜糖以防万一,饿时含一颗能驱寒暖胃。

  「是,小姐。」春草正经八百的解说。「如果不是雷公子笨手笨脚的拖累我们,在雨落下前以我和小姐的脚程足以赶到山脚下,也许会淋点雨,但一定能避过这场大雨。」

  小姐很聪明的,她会看天象,预估落雨时刻,走最近的小路直接下山,避开剧变的天气。

  春草是直性子的人,说话不拐弯,老老实实地说分明,她不知道会不会伤人自尊,可雷霆风越听脸越红,分不清到底是他脸红,还是鹿血。

  「明韫妹妹,给我留点面子嘛!我哪晓得山路难行,到处坑坑洞洞,一不留神就一脚踩空,跌得鼻青脸肿。」他伸出痛了一天的手臂,上头满是擦伤、割伤。

  温明韫是想让他吃点苦头,但没打算害死他,一看渗血的伤处,她默不吭声的解下腰间的小药袋,里面放了一些常用的药丸、药粉。

  「这好用,也给我做一个。」看到防水的羊皮药袋,上著药的雷霆风边呼痛边索要,有好东西就别放过,这是雷家家训。

  温明韫杏眸横睨一眼,「你是耗子搬家呀!什么都不落下。」倒是不客气呀!都快改姓温了,给她祖父当孙子。

  他咧嘴,「谁叫妳老用新鲜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一羡慕就心痒难耐的想得到。」

  先是一招就倒的迷药,而后是救急的药袋,他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包子,什么都想要,毕竟防人之心不可少,害人嘛,他考虑考虑,留些后手有备无患。

  「先把你的脸擦擦,看了碍眼。」又不是魑魅魍魉,怪吓人的,上吊的厉鬼都没他可怕。

  「我的脸没脏呀!」他又擦了擦,血污处增大。

  「雷二公子,你脸上有血。」春草把自己的手绢放在洞外淋雨,等湿透了再拿回来拧干递给雷霆风,并指出他脸上哪里有血,让他自个儿擦干净。

  「我脸上?」蓦地,他话语咽了回去,原本微干的血碰到湿手绢被溶解,他的手现出鲜红色,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鹿血。

  温明韫转头看山洞外,雨刚一下大天就暗了,山洞内就靠一堆火照明,火声剥剥作响,似在回应洞外的风急雨狂。

  申时过后刚到酉时,在山下只是黄昏而已,尚能见物,可在雨势急促的山中已是昏天暗地,站在洞口往外瞧只能瞧见一片黑暗,眼力好的最多看见二十尺左右倒地不起的山鸡。

  「春草,多拾两只山鸡野兔回来,要活的,别杀,雨不会那么快停,我们得确保两日内不挨饿。」鹿肉虽好也会吃腻,换换口味,煮鸡汤也不错。

  「好。」

  山洞内有件破旧的蓑衣,春草披在身上往外冲,山鸡、野兔的数量最多,就算视线不明,她用脚踩也能踩到几只,还一时贪心地抱了头獐子进洞,她很心虚地不敢看向自家主子,默默的添柴继续烤鹿肉。

  一会儿,肉熟了,三人分食。

  「嗯!真好吃,还是现宰的鹿肉鲜嫩。」大口一咬的雷霆风两眼晶亮,狼吞虎咽。

  「喜欢吃就多吃点,今晚你守夜。」有得就得付出,天底下没白掉馅饼的好事。

  「我守夜?」他一怔。

  温明韫看看山洞外的大雨,回身将一綑綑稻草铺平。「不是你难道是我和春草吗?」

  她暗指主仆俩是弱质女子,而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可是我困了……」

  「将功补过。」他以为做错事不用受罚吗?若不是他非要跟来,她们何必遭难。

  「嗄?」他一脸委屈。

  「想想等不到你的雷爷爷有多担心,即使不是亲生的也把你养大……」她说这话时有几许幸灾乐祸。

  「我是亲的。」他闷闷的说著,嘴里嚼著鹿肉。

  「亲的才心狠,不闻不问,你确定是亲爹、亲娘吗?我觉得你更像是捡来的。」她再一次补刀。

  火光中,雷霆风的神情晦暗不明,「妳才是捡来的。」

  「我是呀!你没瞧爹不疼、娘不爱,就我祖父心善,养著作伴。」

  闻言,他信以为真,连忙道歉,「明韫妹妹,我不是有意的,妳别难过,以后我的爹娘分妳,妳不会没人疼……」

  「骗你的。」真好骗。她一吐舌,笑眼弯弯。

  「啊!」骗……骗他的?他顿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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