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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长姊镇宅》作者:简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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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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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长姊镇宅》

简璎《长姊镇宅》

简璎《长姊镇宅》

出版日期:2017年3月29日

内容简介:

老天!她爹失踪她娘就一蹶不振,任由孩子们被极品亲戚践踏,
娘真是个大傻瓜,得了,为了六个弟弟妹妹,这家她来扛!
可养娘养娃谈何容易,好在她穿越前在育幼院长大,书也看得多,
写部古代版魔法小说来挣钱,倒也不是难题,何况人善自有天助,
她日前凑巧帮了新到任的县太爷一把,这恩哪,他可是涌泉以报,
又是纡尊降贵亲自帮她誊写小说(其实是她毛笔字写太丑),
又是为她引荐书商,还搬出……嗯咳,恶势力,争取合约最大权益,
还在他们全家被恶亲戚赶出族时,不动声色买了大院子收留她一家老小,
并趁她家极品亲戚再次上门「打劫」,将人抓入大牢,永绝她的後患。
这位对外人官威毕露,对她却温柔有余的双面县太爷,莫非是对她……
不成,他俩身分悬殊,还是早早斩断孽缘呗,
岂料她的疏远却踩着了他的地雷,竟逼得他直接献上初吻表白,
呜呜~他一介恶霸(?)却这样犯规卖萌,岂不「官逼民反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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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穿越疗情伤

  天使育幼院。

  「银衫姊姊来了!」

  随着一声欢呼,所有院童都涌向大门口,孟银衫弯下身来,张开双臂,笑容可掬的拥抱陆续投向她怀抱的孩子们。

  为了给六十多个院童准备圣诞礼物,她可是费了好一番工夫,虽然这些文具用品、童书、布偶、玩具的价值不高,但这是她的一番心意,都是针对每个小朋友的喜好挑选的,她还一个个亲自写了卡片,就希望孩子们感受到一丝丝的温暖,不要觉得自己被世界遗弃了,还是有人在关怀他们。

  她把礼物一一分给院童,看他们拆礼物时的笑容,感到十分的满足,对自小在天使育幼院长大的她来说,这些院童就是她的弟弟妹妹,她甘心做他们的守护着,让他们感到不孤单。

  发完礼物之後,她又陪着孩子们玩了好一会儿,这才卷起衣袖做起清扫工作,把每间房间的窗子都擦得亮晶晶,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又到厨房大展身手,为孩子们做一顿圣诞大餐。

  「小衫,你每个周末假日都来,什麽时间跟启轩约会啊?我知道你挂心孩子们,可是也要有点私人时间才是。」跟她一起在厨房做菜的是看着她长大的林姨,当她是自己孩子,总是担心她太累。

  「林姨,你知道吗,医学院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启轩要读的书实在太多了,我们根本没时间约会。他呀,一星期能抽空跟我见一面都算奢侈了,与其拉着要读书的人陪我,还不如来这里见我可爱的弟弟妹妹们。」

  林姨一笑。「启轩那孩子会有出息的。」

  「当然!」银衫眼眸里闪着与有荣焉的骄傲。「我的男人嘛,我的眼光不会错的!」

  她和启轩一块儿在育幼院长大,不同的是,她和双胞胎的弟弟妹妹是在她七岁时被送到育幼院来,因为她破产的父母烧炭身亡,亲戚无人肯收留,而启轩则是打从襁褓便被丢弃在育幼院门口。

  吃完晚餐,她帮孩子们洗澡,再把浴室刷得乾乾净净,可千万不能让他们跌倒了。

  走前,她一个一个搂着孩子们,亲亲他们的额头,孩子们个个都对她依依不舍又故作坚强,让她看了实在心疼。

  他们都是乖巧且欠缺人爱的孩子,可惜愿意领养的人实在太少了。尽管如此,她也不认为有人愿意领养时,就要无条件把孩子送走,对她而言,如果没有好的领养人,不如让孩子们继续待在这里。

  「院长,我听林姨说,出现柏宇的领养者了,还愿意让柏宇到国外接受心脏手术?」

  柏宇才一岁,可能因为有心脏病,出生就被丢在育幼院门口,而院方目前的情况是无法让他去国外做手术的。

  「是啊。」修女院长恬淡的点了点头。「我们正在评估领养人的条件。」

  银衫心急地说:「院长,一定要详细调查领养人,要把领养人的祖宗八代都查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连领养人是不是有打呼习惯都要查清楚。」修女院长温柔的打断银衫,凝视着她。「我知道你在乎孩子们,可是小衫,那件事是个意外,你不要一直回想、不要再自责,不要阻碍了你自己的幸福。」

  银衫垂着眼眸。「我知道。」

  她知道,但她做不到,忘不掉,想到小安、小薇临死前有多麽恐惧,她至今仍无法原谅自己。

  小安、小薇五岁时,出现了一对不孕症夫妇要领养他们,夫妇都是高知识分子,经济条件甚佳,且又肯同时领养小安、小薇,她几经挣扎,为了小安、小薇的幸福,她忍痛同意了让小安、小薇被领养。

  谁知,才一个月,那对夫妇开车载着小安、小薇要去垦丁玩,在路上吵了起来,夫妇互不相让,在车上攻击对方,导致车子失控与对向卡车对撞,四人均当场丧命。小安、小薇坐在後座,因为没有用儿童安全座椅也没有系安全带,弹出窗外惨死。

  事後调查,那对夫妇虽然是高知识分子,却有情绪控管的问题,先生有暴力倾向,太太则自杀过。

  她永远无法忘记小安、小薇的最後一面,小小的身子,血肉模糊,她痛哭失声,觉得都是自己的错。

  或许,这就是她虽然长大了,搬出去独立了,依然放不下这里孩子们的原因,总觉得他们个个都是小安、小薇的化身,都需要她的照顾。

  「院长,我走了。」她照例把一个信封放在桌上。

  修女院长叹了口气。「小衫,我都说了多少次了,你自己在外生活也不容易,要租房子、还要供启轩念书,不要再拿钱过来了。」

  银衫一笑。「我的一点心意嘛,我是这里养大的,现在我会赚钱了,当然也要养我的弟弟妹妹们。」

  修女院长摇头。「你哟,就是这麽固执。」

  银衫搭末班车回到市区,她的包包里还有一份圣诞礼物没送出去,是给郭启轩的,要给他一个惊喜,是他中意的名牌钢笔,她存了好久的钱才狠心买下来的,想到他看到钢笔的表情会有多开心,她辛苦一点多兼几份工作也值得了。

  郭启轩在圣安教学医院实习,几乎是住在医院里,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之前还交代她没事不要过去找他,他没空,去之前一定先要连络他,免得扑空。

  不过今天是特别的日子,是圣诞夜,要给他惊喜,当然不能先连络他喽。

  出了电梯,她熟门熟路地往值班室而去,门虚掩着,她听到男女低声交谈的声音,不由得驻足,要是打扰了启轩和他人谈话就不好了……

  「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你到底什麽时候和她说?你不说,要是她到礼堂闹起来,我爸妈可丢不起这个脸。」

  「我会说,再给我一点时间。」男人苦恼的说。

  「什麽时候?」女人不耐烦的说道:「我怀孕的时候,你也是说会尽快跟她讲,可是最後呢,你还是说不出口,我现在肚子都三个月了。」

  「她……帮了我很多,我的学费、生活费……」

  「所以呢?」女人不以为然地哼道:「我不是开了支票让你给她吗?三百万够补偿她了吧!要是不够,我还可以多给一点。」

  「海倩,你听我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对她有道义上的责任,她真的对我付出很多,我不想伤害她……」

  女人气结道:「你对我就没有责任吗?我都怀了你的孩子了,口口声声不想伤害她,不想伤害她,那你干麽招惹我?」

  「你跟她截然不同,我……情不自禁……」

  女人得意的说:「我当然知道你情不自禁,不然我也不会答应跟你交往,就是信得过我的眼光,我爸才会答应我们的婚事。」

  男人恳求道:「所以,你就再相信我一次,再给我几天时间,我一定跟她说……」

  银衫浑身的血液都凝结了。

  陆海倩,她听启轩说过,是院长的女儿,跟启轩一样是实习医生,启轩总说她有多骄纵、难搞、公主病……

  而现在,他却暗中和他口中有公主病的陆海倩交往,甚至让陆海倩怀了孕,两个人还要结婚了?就在下个月?

  心,痛得难以形容,银衫不知道自己是怎麽离开医院,浑浑噩噩过马路的,当身体被疾速而来的骄车撞上时,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她竟然庆幸,自己不必面对郭启轩的摊牌了……

  大宁朝天祈七年,天下太平。

  隆冬盛雪,满世界的银装素裹,却丝毫不影响在御花园里赏雪赏梅的太上皇后和皇帝,因为四面透风的亭子周围围着令寒气不侵的透明东海珠纱,可将园中雪景尽收眼底,亭中又摆着鎏金塔小暖炉,暖暖宜人,感受不到寒气。

  太上皇后专心啜了几口茶之後,搁下了茶盅道:「好茶。」

  「就知道母后会喜欢。」李凌微微一笑。「此茶叫雪凝云雾,是大齐的贡品。」

  太上皇后点了点头,却是话锋一转,说道:「皇帝该当知道,本宫今日找皇帝来此,并不单单为了赏雪品茗。」

  李凌神色不变,从容道:「母后有话直说。」

  太上皇后惋惜地道:「都快二十年了,本宫想慈悲为怀,奈何那母子两人不知轻重、动作频频,连大金也意图勾结,而你父皇又病着……皇帝,该是把那人接回来了。」

  「儿臣也是如此想法。」年方二十四,登基七年的皇帝李凌剑眉微蹙。「只不过,这任务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要派何人前去才能将事情办得稳妥?」

  太上皇后沉吟道:「本宫也想了几个人选,却总是觉得不太恰当。」

  「皇后娘娘驾到—— 」

  两名宫女撩开珠纱,一名修眉凤眼、艳光四射的女子言笑晏晏的进亭子里来,她一身百鸟朝凤的暗红色襦裙,披着一条银狐皮披风,更显得风姿绰约、朱唇皓齿,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情。

  见了亭里宫中的两大人物,她也不参见,却是笑意不减的说道:「母后和皇上忙里偷闲在这儿赏雪,竟不叫上臣妾?」

  她是大宁朝的皇后楼天爱,祖父楼伸云是内阁首辅,人称「楼阁老」,乃是两代帝师、三朝元老的柄国之臣,父亲楼思修为户部尚书。

  太上皇后睨了楼皇后一眼。「你这孩子不是最讨厌下雪?像这样大雪纷落的日子,你最爱歪在榻上看话本子,凌儿又怎麽敢去招你厌烦?」

  李凌执着白玉杯盏,嘴角微扬,并没有为自己分辩,也间接说明了太上皇后没有说错半个字。

  楼皇后当没看到他的表情,自若一笑。「那些不过是用来打发空闲的风月小说,如果是和母后赏雪,臣妾自当不会厌烦。倒是母后和皇上适才在说什麽,不会见到臣妾来就不说了吧?」

  「你这孩子,对你还有什麽不能说的?」太上皇后带着宠溺的眼神白了楼皇后一眼,语气淡淡地道:「在说梅太妃和紫阳亲王意图谋逆之事,为免後患,需得一棒子将他们打得永不能翻身。」

  「哦?」楼皇后柳眉微挑。「母后,所以眼下要接那人回宫了?」

  太上皇后点了点头,一脸凝肃道:「本宫也不想搅动原本平静的池水,弄得宫里和朝廷动荡不安。如今是下下策,是最万不得已的做法,却也是最有效、最能立竿见影的法子。」

  楼皇后兴趣来了。「要派何人去接?」

  她对朝野权谋没兴趣,但对於把一个人的生活搞得大乱很有兴趣,尤其是与她关系亲近之人,她越爱看那人失序到无法自我掌控的样子,比如,皇帝,比如……手足。

  太上皇后眉心微蹙。「适才便是与皇帝说到这里,此事要隐密的进行,绝不能走漏风声,尤其是在安嬷嬷突然染病过世後,要找到人并不简单。」

  楼皇后笑咪咪地说道:「母后也无须太过忧虑,不是知道大概位置吗?那就没有找不到的道理。」

  太上皇后轻轻抿了一口茶。「但是,要找到能办这件事的人并不容易。」

  楼皇后嘴角挂着若隐若现的笑意。「母后,眼前不就有个绝佳人选?」

  太上皇后面上隐隐露出一丝威严来。「皇后在说自个儿吗?别给本宫添乱,寻人需得离宫一段时日,本宫可不想惹得皇帝怨本宫。」

  楼皇后嘴角似有若无地逸出一丝笑意。「不是臣妾,是和臣妾长得一模一样,臣妾的兄长。」

  太上皇后一愣。「天临?」

  「正是。」楼皇后凤目一转。「母后不知道吧?臣妾的兄长自小便有寻物的天分,有着狗鼻子的绰号,不管臣妾将他收藏的珍宝埋在哪儿,他都能找出来。如此不凡的才能,咱们不好好利用,岂不暴殄天物?天理不容?」

  李凌一口茶差点喷出来。

  天临好兄弟,你的妹妹存心要给你添堵,朕也救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太上皇后一笑。「瞧你这孩子说的,好吧!就让天临走一趟,本宫相信他能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不会让本宫失望。」

  楼皇后笑咪咪地说道:「那是当然,臣妾的兄长,绝对不会让母后和皇上失望,就跟他也从不曾让臣妾失望一样,总是秉持着长兄如父的气度关照臣妾,让臣妾受益良多。」

  呵呵,楼天临,做为双胞胎一起长大,你在爹娘背後可没少欺负我啊,等着吧!为妹送个大礼给你!

  楼天临不想相信,但眼前的情况迫使他不得不相信……他,带了一群路痴出门。

  「这里究竟是哪里?」看着眼前天苍地茫,楼天临叹息。

  点石和成金同时惭愧道:「属下……不知。」

  没有下雪都没有问题,但一下雪,问题就来了,道路都成白皑皑的一片,便分不清东南西北。再说了,这白阳县他们都是生平第一回来,迷点路……好吧,迷了两个时辰的路也是正常的……吧?

  徐壮拱手请命道:「少爷不如在此稍候,属下到前方探探路。」

  楼天临慎重的摇了摇头。「不妥,若你找不到回来的路,岂不是要跟我们走失了?」

  徐壮表示,少爷这骂人不带脏字,拐着弯说他是路痴之中的路痴。

  路明望着渐暗的天色,斗胆进言道:「少爷,不如找户人家歇一晚,或许明日雪一停就找到方向了。」

  楼天临听得直皱眉。「嗯……很有道理,但路明,你能告诉我,你可曾看到这方圆百里哪里有人家?」

  「呃……没。」路明噤声了。

  众人又行了几里地,此时天色完全黑了,就在他们死心想着恐怕真要在雪地里过一夜时,忽然见到了一缕炊烟。

  「有人家!有人家!」路明欣喜若狂的喊道。

  「去看看。」楼天临并不抱希望,有人家,未必有人住;有人住,未必愿意借他们住一宿,尤其他们是五个大男人。

  路明向前拍门,意外的,门很快开了。

  门一拉开,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童冲出来,小手臂一张,不管不顾地就一头扑进路明的怀里哽咽道:「爹!」

  「呃—— 呃—— 」一时之间,路明举高了手,吓得不知所措。

  楼天临似笑非笑。「路明,想不到你在此处有个孩儿,还这麽大了,藏得真好啊。」

  路明苦笑道:「少爷别说笑了,小的不认识这孩子啊。」

  偏偏,小男童揪着路明的衣摆不放,头使劲往他腹部钻着扭着,眼泪滴滴答答的往下掉,哭喊道:「爹!我不管,我不管,你是我爹!爹回来了!」

  里头匆匆出来一个提着灯笼、梳双丫髻的少女,她硬把小男童从路明身上拉开,蹙眉喝斥道:「别闹了,进宝,他不是咱们的爹。」

  虽然她也没见过她爹,不知她爹长得如何,但眼前这个年轻小夥子绝不是能生下她这个大姑娘的年纪。

  「是啊,我不是你们的爹……」路明松了口气,他可是还没娶妻的小夥子。

  银衫一手牵着进宝,一手把灯笼举高照着眼前几张陌生的面孔,狐疑地道:「你们有什麽事吗?」

  路明朝银衫作揖一礼。「是这样的,姑娘,我们迷了路,四下都没见到人家,这种天气实在没法露宿荒野,能否在府上叨扰一晚?若得姑娘首肯,定当感激不尽,略奉薄酬。」

  银衫看了看天色,天已经完全黑了,雪越下越大,他们家在村尾,距离上一户人家至少要走上半个时辰,若他们再迷路那就不是半个时辰的事了,恐怕是走到天荒地老也找不到人家投宿的,而她从来就不是会拒绝求助者的那种人,加上看他们神色服饰自有一番尊贵,断不会是来打家劫舍的。

  「可以是可以,但我们家不大,你们……」她看了看,有五个人和五匹马。「恐怕要挤一挤。」

  路明喜出望外,一叠声地道:「没问题、没问题,我们就是需要一个避雪的地方,等天亮我们就走,绝不会给姑娘添麻烦。」

  点石、成金把马匹安顿好,几人随着银衫进了有四间草房的院子,刚迈进门就听到几个孩子传来的吵闹声。

  银衫打起外屋的棉门帘。

  楼天临看着那五个在堂屋里跑来跑去的孩子,加上银衫手里牵的那一个,一时有种错乱之感,虽然有男有女,可怎麽……都长得那麽像?

  瞥见他的眼神,银衫简单的说明:「他们是两对双胞胎,一对龙凤胎,分别是八岁、七岁和六岁。」

  双胞胎之於她有特殊意义,前生她的弟妹—— 小安、小薇就是龙凤胎,过世的时候才五岁,和这个家里最小的那对龙凤胎年龄相仿,所以她毫无滞碍的接受了他们,花了一天时间便能准确的分辨出他们,喊对他们的名字。

  穿越醒来,自己成了十七岁的花样少女,面对嗷嗷待哺的六个小萝卜头和一个病西施,让她忙得没有时间伤心前尘往事。

  再不甘又如何?她和郭启轩已是两个空间的人了,她永远无法从他嘴里听到解释或辩解。虽然她很想知道参加完她的丧礼,他会如期和陆海倩举行婚礼吗?她因为交通事故死掉,他不必做那个坏人,不必开口辜负她,他是否松了口气?

  明知道想也没用,但每每想到这些,她的心绪还是难以平静……

  「在下楼天临。」楼天临深施一礼,引她注意後说道:「敢问姑娘芳名?家中可有大人,我等借住於此,当与主人问候一声。」

  他原是没注意到这好心借宿的少女长得是何模样,是她脸上的神情忽而感伤,忽而黯然,忽而自嘲,忽而不甘,似顷刻间多种情绪蜂拥而来,引发他的好奇,他这才定睛看着她。

  跟着,他发现她虽然素面朝天、容色憔悴,但身段窈窕、容貌秀丽,竟给他一种似曾相识之感,重要的是,这少女并没有把眼光定在他身上。

  他是京城知名才子,十八岁时便在殿试高中状元,是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郎,向来只有女子看他,没有他看女子的时候,今日却留心起一个小村姑,他自己都意外。

  「小女子孟银衫,我娘卧病在床不方便见客,我等会会跟她说你们迷了路,要借住一宿。」

  看也知道这自称楼天临的人肯定是这几个人的主子,除了他的衣饰分外不同外,其举手投足也不一般,不知是哪来的贵公子跑来这山村里迷了路,要是他们当真会略奉薄酬,不啻可解她的燃眉之急……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懊恼起来。

  眼前这人意态潇洒、英英玉立,气质更胜美玉,说他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也说得过,可她竟没有丝毫怦然心动的感觉,都怪她前世只看着郭启轩一人,早养成了眼里没有别的男子的习惯。

  她郑重对自己说,这习惯不好,要改,她应该要多看看别人,不要再像前世那麽傻了,只认定了一个,就以为对方也跟她一样不会变,痛过才知,没有什麽不会变……

  「大姊,我饿了,要吃饭。」孟来宝过来拉拉她的衣摆。

  银衫收回飘太远的思绪,摸摸孟来宝的头。「好,大姊去做饭。」

  「几位随我来。」银衫先带他们到弟妹们的房间,跟着便去做饭。晚上她去跟她娘睡,弟妹们就睡她的房间。

  屋子本来就不大,就三间草房,前面堂屋,後面厨房、茅房和净房,忽然挤进来五个大男人,显得更小了。

  银衫心无旁骛的在厨房烧火做饭,煮了一大锅菜肉汤,当然是菜多肉少,再把家里所有的窝窝头和馒头都放进锅里热,另外煮了一小锅黏糊的粥。

  煮好了,她在堂屋里摆碗筷,一边喊道:「楼公子,我做了点粗茶淡饭,几位不嫌弃的话也一块吃吧!」

  路明饿坏了,一听她喊,不等楼天临这个主子爷有所表示就飞快冲了出去,他朝银衫笑嘻嘻地施了一礼,「姑娘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这姑娘实在与众不同,怎麽说呢?他家少爷走到哪里,姑娘们的眼睛就跟到哪里,没事还个个羞答答的,可这孟姑娘却是把他家少爷看得和他们这些下人随从一般,一视同仁的对待,实在稀奇。

  「言重了。」银衫也不知道自己在路明眼中成了稀奇人物,她只专注让弟妹们排排坐好,帮他们盛好汤,把窝窝头和馒头按他们的喜好发到他们手上。

  幸亏她前生照顾育幼院里的孩子惯了,才能在短短时间内便得心应手。照顾六个小萝卜头,别人可能会叫苦不迭,对她而言却没什麽,她唯一愁的是钱,这个家连半毛钱都没有啊,她娘要看大夫、要抓药,这里却没有什麽不收诊金的仁医。

  安置好弟妹後,银衫另外把一碗肉粥端进房里。

  床上,杜锦娘恹恹地躺着,见她进来,她动也没动,虚弱的问道:「衫儿,外头有人来吗?」

  银衫点了点头。「几个迷路的人来借住一晚,我见天冷便应了。」

  杜锦娘点了点头,没说什麽,接过粥碗慢慢地吃了起来,看她吃东西很容易就能明白了,她是为了活着而吃,不是为了想吃而吃。

  银衫看着娘亲那食不下咽的样子,她就知道她娘不会说什麽。

  这个美丽体弱的女人毫无主见,丈夫一走就乱了方寸,原本不甚好的身子便更弱了。

  她这一世的爹,名叫孟百刚,是个种田和打猎的好手,在他没失踪前,因着他的勤快,家里虽然人口多,但生活还过得去,因此此际还存下足以让全家吃一个月的粮食。

  只是银衫很清楚,一个月後家里就要断粮了,且他们连一毛积蓄都没有,杜锦娘告诉她,她爹是个孝子,接近愚孝的程度,只要攒下一点银子,她爷奶来要,他就会给。

  是的,她醒来後不带原主记忆,都是靠她一点一滴慢慢问出来的,幸好杜锦娘单纯,六个孩子又天真,她说自己寻死後得了离魂症,什麽都不记得,他们深信不疑。

  她这副身子的主人也叫孟银衫,今年十七岁,原是和村里吴家二儿子吴振贵定了亲,两年前就该成亲了,怎知吴振贵在田里摔断了腿,伤势严重,原主等他养伤养了两年,因此延了婚期。

  好不容易吴振贵伤好了,婚期就在年後,谁知道孟百刚一失踪,对方就来退亲,说是不想跟只有孤儿寡母的人家结亲。

  她穿越来的那一日,原主不甘白等两年,是想吓吓吴家人才去撞墙,假意寻死。

  原主很明白,自己若真的被吴家退了亲,再也不会有人上门议亲了,那麽她的存在就是给她爹娘添堵。再者,她爹失踪了,家里开口吃饭的人又多,正是需要有人援助的时候,若和吴家断了关系,她不打紧,可她娘和弟妹们就要饿肚子了。

  种种考量下,原主做了假意寻死的举动,目的是让吴家收回退亲之言。

  不料撞墙当日,不知弟妹之中哪只泼猴把油洒在地上,她没注意便弄假成真一头撞死了。

  她带有原主的记忆只有这麽一小部分,是原主离世前的魂魄向她这个穿越者交代了死因,其余的她完全不知,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不过,幸好是退亲了啊,不然她穿越来就要嫁人,还不知对方是圆是扁,太可怕了。她宁可在这里照顾孤儿寡母撑起这个家,也不要嫁给个不知根底的陌生人,何况对方会在未婚妻家里最困难、最需要协助的时候选择落井下石来退亲,可见也不是什麽好人家。

  那些暂且不提,眼下的难题是家里的顶梁柱失踪了,娘和弟妹们都依赖着她,她得想法子挣钱养活一大家子。

  另外,她觉得她娘不是病,就是打击太大,选择逃避现实加上营养不良,若能吃点补品,再灌输她爹肯定还活着的观念,她认为她娘不久後肯定能不药而癒。

  只是,要买补品也要银子,她既不会种田也不会打猎,六个弟妹全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孩子,她到底要如何挣银子?

  第二章 突然知身世

  白阳县位在渠州府,距离京城八千里,骑马来回最快要一个月,可说是天高皇帝远。

  所以,对於皇上是如何得知白阳县有赈灾金弊案,且将他秘密派来调查,楼天临是心存怀疑的。

  现在,见到了仅仅晚他一天到达的徐公公,证实了他的怀疑没有错。

  果然有内情,而且内情恐怕很不简单,那查与不查都不打紧的赈灾金弊案不过是烟幕弹,否则皇上不会派他的心腹—— 大内太监总管徐公公来。

  「大人一路辛苦了。」徐公公笑呵呵地说,他的笑法很老派,很「大太监」,与他年轻俊秀的五官实在不搭。

  楼天临微一欠身。「公公也辛苦了。」

  他们这走的不是一样的路吗?还客套什麽?

  徐公公从袖中取出一份锦帛。「这是皇上给大人的密旨,请大人过目。」

  楼天临打开密旨——

  楼爱卿接旨:暗中寻访一名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十七岁女子,并秘密将她带回京城。事关重大,期限五个月,务必在五个月内将人寻到,否则京城将有一场腥风血雨。

  锦帛下方盖着皇帝朱印。

  忽然之间,楼天临满头黑线,不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什麽梅花胎记如此玄乎?

  难道皇上的意思是要他用县令的权势,暗地里把白阳县的女子一个个剥光了看她们的身子?否则他要如何秘密寻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

  明着查案,暗着找人,找的又是个女人,这坑显然是他那个皇后妹妹给他挖的。

  枉费他和皇上自小一块儿长大,私交不一般,皇上竟然就这样听妹妹的话把他给卖了?卖到这个穷乡僻壤来?

  而且,五个月?

  可知道白阳县人口有多少?女子又有多少,而设籍在此,但人不在此的又有多少?这不啻是让他在大海里捞针。

  重点是,他要如何得知对方身上有无梅花胎记?

  口头询问吗?若那胎记在头皮、在背上、在耳颈後、在脚底,在任何一处自身不可能看到的地方,恐怕连当事人也不知晓,问又有何用?

  究竟他要找的人是谁?怎麽会跟京城的腥风血雨扯上关系?是皇上要让他好好找人,才故意说得严重吗?

  徐公公见他蹙眉沉思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大人可有问题?」

  楼天临叹了口气,收起密函。「没有。」

  就算他有再多问题,他人都来了,也无济於事了。

  「那麽,咱家即刻要启程回京了,大人可有话要咱家转达?」徐公公笑得像尊弥勒佛,他可是把他师傅安公公的表情动作学了十足十,就是不想因年轻被其他资深的公公看轻了。

  「有劳公公了。」楼天临轻轻勾起唇角。「请公公转告皇后娘娘,等我回京,不会放过她。」

  徐公公呵呵地笑。「大人说笑了,咱家一定一字不漏的转达给皇后娘娘。」

  楼天临再度叹气。「甚好。」

  楼天临送走了徐公公,路明进来禀道:「少爷,县丞等人等着要参见您。」

  虽然才来了一天,楼天临对县衙的情况也掌握了个大概。

  县丞吴东裕是渠州知府黄毓丰的人,靠着巴结黄毓丰得了不少好处,师爷高知海则在衙里混了十多年,是官场老油条,这两个人对他这个表面上毫无背景的新任县令肯定是嘴里一套心里一套。

  好在皇上虽然为了讨好他的皇后妹妹把他卖了,还是有为他着想,为了让他能顺利找人,密授了他钦差大臣之职,必要时刻代天巡狩,总领渠州一切事务,他身上有钦差的紫花大印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所以必要时便可以来那套「钦差在此,谁敢不从?」的戏码,想起来倒也过瘾。

  一早醒来,银衫洗漱後照例要做早饭,弟弟妹妹里排老大的妹妹孟金金,一脸焦急的跑到厨房找她。

  「大姊!不好了!来宝身子好烫,哭闹个不停。」

  银衫立即丢下手边的活,来宝才五岁,小孩子发烧可大可小,烧坏脑袋就没救了。

  杜锦娘在房里也听到孩子的哭声了,她挣扎起来到孩子们的房里,看到银衫把手搁在孟来宝额上又紧紧蹙着眉心,她急得直掉泪。

  「衫儿,来宝不会有事吧?」杜锦娘手足无措,不停的问。

  银衫神情十分凝重,依孟来宝烧的程度肯定要看大夫了。

  先前楼天临等人走时留下了一两银子,在这里,一个壮劳力的月薪不过五百文,一两银子已经很多了,可因为杜锦娘後来吐血病得重,她大部分都用来给杜锦娘看大夫抓药了,如今剩不到一百文,肯定是不够给孟来宝看大夫的。

  她牙一咬,事到如今也只能去找亲戚借钱了,尊严什麽的不重要,来宝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对来宝有百分之百的移情作用,觉得来宝就是小安,她已经没能守住小安了,来宝绝对不能有事!

  「娘别急,我这就背来宝去城里看大夫!」

  他们住的地方是丽水镇银杏村,就在县城旁边,但村里没有大夫,只有个产婆,要看病得到城里。

  她没有原主记忆也不识路,只能带着伶俐的孟金金一起出门,把一大家子留给病殃殃的杜锦娘实在不放心,但也没法子了。

  银杏村颇大,孟老爹家又在村头,虽然天气还是乾冷,但她背着胖墩墩的孟来宝走到孟老爹家已是出了一身汗。

  孟老爹家虽然陈旧却是青砖房,相连的三间青砖房,他和妻子田氏跟大儿子孟百海一家、小儿子孟百川一家住在一块儿,独独银衫的爹孟百刚分家搬了出去。

  全家人正在吃早饭,听到银衫来了,他们全下桌了,而银衫没见过他们,心里没底,因此让孟金金先喊人,她一个一个跟着叫,爷爷、奶奶、大伯父、大伯娘、三叔、三婶、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四堂哥、五堂哥、大堂姊、二堂姊……人数之多,叫得她口都乾了。

  「你们俩一大早来有什麽事吗?」田氏不冷不热的问。

  银衫前世没亲人,不知道祖父母是怎麽对待孙子的,但她直觉田氏语气颇为冷漠,一时也弄不清楚怎麽回事,她娘都说她爹是个孝子了,那爷爷奶奶理当有相对应的慈爱不是吗?看桌上满满当当的饭菜,还有不少肉食,可她们来了,却没人招呼他们一块儿吃饭,她心里也有底了。

  她低声下气地道:「奶奶,来宝生病了,要看大夫,可家里没银子了……」

  「所以你现在是向我们借银子吗?」田氏不等银衫说完就打断她,眼睛还突然瞪得老大。

  孟百海的妻子甘氏哎哟了一声。「衫儿,你这话就不对了,我们哪里有银子。倒是你们,你爹平日又是下田又是打猎的,打得猎物比别人都多,先前还打着了一只麝,卖了个好价钱。如今人虽然是不在了,可是肯定攒了不少银子,怎麽会来向我们借呢?」

  孟百海附和妻子,鼠目斜睨着银衫,啧啧了两声。「大侄女,你这可就不对了,自个儿攒着银子却来向我们借,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们当真一个子儿都没有哩。」

  银衫耐着性子解释,「大伯父,我们是当真连一文钱都没有,若不是情况紧急,来宝要看大夫,我也不会来……」

  「不管是什麽情况,你都不该来。」孟百川哼声道:「你爹没奉养爷奶,是我们在奉养爷奶,如今你爹出事了才来向我们借银子,天下有这个道理吗?」

  银衫听杜锦娘说过,当初明明是家里人一口一口的多起来,多到住不下,爷奶偏心大伯父一家和三叔一家,叫她爹带着一家搬出去住的,怎麽如今在他们口里却成了她爹不奉养爷奶了?

  甘氏又道:「你爹是打猎出事的,和我们没半毛关系,他打猎是为了养活你们,可不是为了养活我们。」

  银衫心里一凉,这些人对於她爹进山打猎失踪一事显然是不痛不痒,甚至是认定了她爹已经死了。

  她决定不理会大伯父、大伯娘和三叔,他们冷血,可爷爷奶奶是生下她爹的人,总不会对他们这些孙儿见死不救吧。

  她看着孟老爹和田氏,恳切的说道:「爷爷、奶奶,大伯父、大伯娘和三叔不知道,可爷爷奶奶一定知道,我爹攒下的银子都孝敬爷奶了,家里真的没银子了,我娘又一直病着,要不是没法子,孙女也不会来这里……」

  她没说完,田氏又再度打断她,这次语气带着不悦,「你这个丫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爹赚的银子都用在你们身上了,我们可是一个子儿都没见过。」

  银衫一怔。「奶奶……」

  银衫不信她娘会骗她,肯定是这些人不肯伸出援手。

  这时,孟来宝又哭闹了起来,肯定是烧得很不舒服,想到高烧延误就医的後果,她牙一咬。「那好吧,就当爷奶借给孙女好了,孙女一定会还的……」

  「你拿什麽还啊你!」孟百海的大女儿孟彩凤嗤之以鼻地说道:「都叫人给退亲了,也不想想爷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还有脸来借银子?」

  孟彩凤的妹妹孟彩蝶跟着说道:「我娘说,你克死了你娘,现在又克死了你爹,吴家就是怕儿子也被你克死才退亲的。你这个扫把星,走到哪儿、哪儿就倒楣,你以後不要再来我们家了。」

  「我说衫儿—— 」孟百川的妻子杨氏忽然苦口婆心地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你娘的病一直不见起色也是被你克的。喏,如今连来宝也病了,你又不是你娘亲生的,你娘肯定不想你待在家里,就是不好开口。以前你爹在还说得过去,如今你爹不在了,你就把自个儿卖了去大户人家做丫鬟,不就啥事都没了吗?」

  银衫一怔。她不是杜锦娘亲生的?难怪她觉得杜锦娘看起来太年轻,原来是她爹的继室,也难怪她和弟弟妹妹们长得都不像,且年龄也差很大。

  就在她怔愣的时候,一直在抽着旱烟的孟老爹慢悠悠的说话了,「大丫头,实话告诉你吧!你不是你爹亲生的,当初你娘捡到你执意要养你,我跟你奶奶就反对过,算命的说你不是在这里长大的命,你娘偏不听克死了自己,现在你爹也被你克死了,由不得我们不信邪,别说我们狠心,为了大家好,你以後别再来了。」

  银衫愣了一下便醒悟过来。

  怎麽?原来这一世的自己跟前生一样,都是被遗弃的孤儿?

  可见原主知道自己不是杜锦娘生的,但不知自己也不是孟百刚亲生的,孟老爹才会在此时说出来。

  「啧啧啧,瞧瞧这丫头多狠毒。」甘氏一副心寒摇头的模样。「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还半点反应都没有,根本没血没泪,枉费老二夫妻把她扶养长大。」

  「就是说啊!」孟彩蝶又不屑的说道:「跟咱们没半点血缘关系还有脸来借银子,真晦气,快走吧!」

  银衫知道再说下去也无用,这些「亲人」摆明是见死不救,她怎麽卑躬屈膝,他们也不会有半点慈悲。

  出了孟家,一阵冷风吹来,银衫一时心乱无头绪,她停下了脚步。「金金,你知道大姊不是娘生的?」

  她推算,孟百刚娶续弦杜锦娘时,原主应该很大了,肯定知道自己不是杜锦娘生的,就她这个穿越而来又不带原主记忆的人状况外。

  「嗯,我知道。」孟金金重重点了点头。「娘说过,大姊是过世的大娘生的,可一样是我们的姊姊,跟我们没什麽不同。」

  银衫在心里感叹一声,杜锦娘确实是个善良的好女人。

  「金金,你刚才也听见爷爷说的话了,大姊不但不是娘亲生的,也不是爹亲生的,大姊是捡来的。」

  孟金金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大姊,你不要我们了吗?」

  银衫从孟金金的眼中看到了恐惧,她连忙摸摸孟金金的头,温柔又坚定的说道:「大姊不会不要你们,只要你们当我是姊姊,我就永远不会不要你们。」

  孟金金松了口气。「大姊永远是我们的大姊!」

  银衫心里软得一榻糊涂。「你们也永远是我的弟弟妹妹!」

  孤儿又如何?她都当过一世的孤儿了,也不在乎再当一世,对她而言,血缘不重要,感情才是真实的,就如同她不求回报的爱育幼院的孩子们,孩子们也爱她一样。

  「大姊,现在怎麽办?」

  孟来宝刚才静了一会儿,两人说话时,他又哭闹了起来。

  姊妹两人正一筹莫展,对面一个与银衫年龄相仿的姑娘跑了过来。「衫儿!」

  那姑娘脸上有块明显胎记,除了这个,倒是眉清目秀。

  孟金金伶俐的提点道:「那是小乔姊姊,是大姊的手帕交,大姊刚被退亲时曾到家里探望过大姊。」

  「小乔。」银衫看着她这一世的手帕交,没有原主记忆,她也不知道要说什麽好,少说少错,免得露出破绽叫人起疑。

  「我大老远就听见来宝的哭声了,来宝是不是病了?」何小乔看孟来宝整张脸都是红的,所以有此推断。

  银衫点了点头。「我正要带来宝去县城找大夫。」

  何小乔道:「我爹刚好也要进县城办事,我叫他载你们去吧!」

  银衫想到她那群极品亲戚,再对照眼前二话不说就帮忙的何小乔……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谢谢你小乔!那就劳烦大叔了。」非常时刻,她也不推辞了。

  银衫三姊弟搭着何小乔她爹何大田的牛车进城,何大田直接送他们到医馆门口,还塞了二百钱给银衫。

  「大叔身上只有这些,你快带来宝去看大夫吧!担搁了可就不好了。」

  银衫更是万般滋味在心头。「多谢大叔,等将来我有能力一定会还的。」

  何大田挥了挥手。「说什麽还不还,大叔也是看着你们长大的,你爹生死未卜,我也是难受,大叔恨不得有能力能多帮你们一些,快点进去吧!」

  银衫牵着孟金金、背着孟来宝进医馆,不意外,姊弟三人很快被轰了出来,因为这间医馆看病要先押五百钱,她身上的钱根本不够,大夫连见都懒得见他们,直接让杂役赶人。

  银衫蹙着眉,心里是一阵愤慨,一阵恨自己的无能。

  什麽仁医、什麽医者父母心都是鬼话,在哪里都一样,钱并非万能,但没有钱万万不能。

  她下定决心,度过这次难关之後她一定要找到赚钱的路子,设法挣银子,绝不再让自己和弟弟妹妹陷入这种求助无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困境!

  「大姊,对面……之前借住在咱们家一宿的人……」忽然,孟金金拉拉银衫的衣袖。

  商铺林立、熙来攘往的大街上,银衫看向对街一栋两层楼的粉彩楼宇,百花楼三个字映入眼帘。

  她看着从里面走出来的楼天临,还有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叫路明的小厮,一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感受。

  他们与她非亲非故,只是借住一宿,可她直觉楼天临不是会上妓院玩乐的人,因此看到他大白日的从妓院出来,很有违和感。

  楼天临也看到银衫了,当下他很莫名的心里咯噔了下。

  他正从百花楼里走出来,任谁都会误会他适才去玩女人,他自然也不怕人误会,就是要营造风流新县令的形象才会毫无乔装,可偏偏好巧不巧让她看到了。

  他一向洁身自好,连个侍妾都不肯收,半点荤腥不沾,自然不会去寻花问柳,他进妓院也算自我牺牲,是去告诉老鸨他有特殊癖好,要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人,若是找到,重重有赏。

  老鸨男人看多了,什麽癖好在她眼里都不奇怪,听到有重赏,眉开眼笑的允诺一定好好替他留意。

  好了,他去百花楼的理由暂且不提,只说眼前。

  他和孟银衫什麽关系也不是,他也没必要跟她解释,可这样赤裸裸地被她看到他进出妓院,他心里却极不舒坦。

  难道他心里有把尺,希望自己在她心里是有个形象的,而今这形象崩坏了,他又没法解释,所以介怀?

  「少爷,是孟姑娘。」路明眼尖。「孟姑娘背的那是最小的来宝吧,在哭呢。」

  他们跟孩子们吃了一顿饭,也把孩子们的名字记得七七八八,也不知那孟家家主有多爱财,大女儿叫银衫,大抵是很想有件银子做的衣衫吧,也或许是取银山的谐音,给一对八岁双胞胎女儿取名金金、银银,七岁双胞胎儿子取名招宝、进宝,认他做爹的那个就是进宝,五岁的龙凤胎,女孩叫钱钱,男孩叫来宝,就是此刻孟银衫背的那一个。

  「过去看看。」

  楼天临才说完,不等他启步就见银衫朝他们招手,他也就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因着她的主动,他心里的别扭倒是消去了不少,不似适才两人对上眼时的尴尬与震动。

  「楼公子!」不等他开口,银衫就先开口了。「能不能借我一两银子?我保证会还!一定会还!」

  真是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她竟然厚脸皮的跟很不熟的人借钱。

  楼天临知道她家中情况不好,又见到她此刻的窘境,对她一口开就是借一两银子也不意外了。

  「是不是来宝病了?先进去再说。」

  这句话犹如定心丸,孩子要紧,银衫也不客套了,连忙背着孟来宝进医馆,孟金金寸步不离的跟上。

  有钱好办事,有钱能使鬼推磨,路明在柜台搁下一两银子,孟来宝立刻被安排插队到最前面优先看诊。

  「这不是普通风寒,是高热症,接下来三日都要密切注意。每日按时服药,若有高热不退的现象要马上过来,若是夜里烧起来也要过来,用力拍门就是。」

  也不知道是否震慑於楼天临的威严,大夫说话客客气气的。

  抓了药,离开医馆,银衫面临了第二个难题。

  她们得徒步走回村里,任何时候孟来宝烧起来时又要徒步来县城里,这怎麽想都是不可能的事。

  她很想悲鸣,这古代就没有大众交通工具吗?穷人就一定要用走的吗?

  楼天临见她愁眉不展,也知道她在烦恼什麽。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在情在理的说道:「姑娘当日好意让我们留宿免受风寒之苦,今日换楼某回报姑娘,不如姑娘和金金、来宝到舍下暂居三日,待来宝确认痊癒再回村里如何?」

  路明惊了。

  少爷这是……这是主动邀人家到家里住?

  他知道少爷会帮忙,但他认为顶多是借银子让他们住到客栈里去,万万没想到少爷会让他们到家里住。

  太意外了,他真是太意外了,对女人向来不冷不热的少爷这是怎麽回事?是白阳县的风水与少爷合拍上了吗?否则少爷怎麽会对一个只有留宿之缘的姑娘如此尽心?

  不只路明意外,银衫也很是意外。

  虽然意外,可她却非常需要这份意外,一下子,她烦恼的问题都解决了。

  她看着他,澄澈的眼里满是感激。「楼公子,大恩不言谢,这份恩情银衫记住了,即便无法回报也永生不敢忘却。」

  她与孟金金商量,是否由孟金金先回家跟杜锦娘说明情况,以免三日未归,杜锦娘挂心。

  她们姊妹低声商议,楼天临都听见了,他开口道:「孟姑娘,金金一个人回去,我想你也不放心,何况你一个人照顾来宝也需要有人帮忙,我让路明去向孟大娘报平安,姑娘意下如何?」

  路明听得眼睛都直了。不是他不想跑一趟,而是少爷这热心……也热心得太过了。

  这样的安排甚好,银衫大大松了一口气。「楼公子,还是那句话,大恩不言谢,承情了。」

  她朝路明盈盈施了一礼。「有劳路明大哥了。」

  让她背着孩子施礼,路明慌忙道:「不劳烦,不劳烦,我骑马来回很快。」

  路明原本就因为她没对自家少爷发花痴而另眼相看,此刻听她说话更是有如沐春风之感,那一声真诚的大哥叫人听了心里舒服,她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村姑。

  县衙不远,楼天临和路明原是徒步来的,但考量到银衫背着孩子,自己又不好代她背,楼天临在街边雇了辆马车。

  别说银衫这现代人没坐过马车,孟金金也是头一回坐马车,见楼天临吩咐车夫到衙门,两人心里都咯噔了下。

  银衫听着车轮轧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县衙很快到了。

  两人跟着楼天临下车,忐忑不安的跟在他身後,气氛使然下也不敢多问,只是心里疑问不断在扩大,难道他住在衙门里?

  「大人,您总算回来了!」高知海迎了上来,一脸急切的模样。

  听到高知海喊他大人,银衫心里惊疑不定,难道他是个官?

  「何事?」楼天临神色淡淡,他一贯的对高知海不假辞色。

  「大人!有人来告状!是刑案,有个男人把女的杀了,还分屍,那受害者是个有丈夫的,那嫌犯也是个有老婆的,依学生看,内情肯定不单纯……」高知海滔滔不绝的禀告案情,以证明他有在做事。

  师爷乃是正式官员编制外的幕僚,因此遇上了官,得自称一声晚生或学生。

  路明在一旁很是鄙弃。

  废话,杀人的和被杀的都各自有丈夫老婆,内情还能单纯吗?这高师爷整天在衙门里管上管下,连院子有没有扫乾净都要管,一片落叶没扫也要当回事,当自己是衙门总管似的,遇到有百姓告状却总是口出废言,有说跟没说一样,能混到这师爷的位子靠的就是油嘴滑舌。

  「大人,学生还查到这两人似乎有不寻常的关系,学生敢说这两个人绝对是认识的……」

  路明翻白眼。依他看,三岁小孩都会分析高知海适才分析的。

  楼天临手一抬。「行了,不用说了,高师爷的话听久了人会变笨,本官自会问案。」

  高知骸】强的笑道:「呵呵,大人太会说笑了。」

  不理会高知海的尴尬,楼天临转眸吩咐路明,「你带孟姑娘姊弟去东厢房,再去银杏村给孟大娘捎个口信。」

  「大人,现在不是招待亲友的时候,咱们快去升堂吧!人命关天!此案急迫啊!」高知海不断地连声催促,又亦步亦趋地跟在楼天临身边试图要讲案情,楼天临仍是手一抬不让他讲。

  银衫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廊弯处,路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孟姑娘,小的给你解释一下,我家少爷便是新上任的县令大人,当日便是由京城来此上任才会在风雪中迷了路。」

  虽然已经猜到了,银衫仍是一愣。「原来是县令大人……」

  他看起来确实不凡,她只猜测他可能是哪家的贵族子弟来游山玩水迷了路,但万万没想到他会是白阳县的县令。

  县令,那就是白阳县的父母官,是白阳县里最大的官,最有权力的人……她心念电转,若是拜托他派人上山找她爹……

  「孟姑娘,这县衙里分为外衙门和内衙门。」路明给他们带路,边走边讲解环境。「外衙门是处理公事的地方,大堂是升堂理案的地方,大堂两边除了有钱粮库和武备库,还有管着本县各项事务的六房。大堂後面是二堂,是我们大人日常办公的地方,二堂之後就是内衙门了,就是咱们现在所在之处,是县令大人和其余僚属的起居之所。因为县丞和师爷都另有住所,所以内衙门里现在只有住着大人和我们几个部从,姑娘住在这里,理当是不会撞见什麽闲杂人等,不必拘束。」

  路明把他们带到东厢房就出发去银杏村了,孟金金机灵,发现後头的小厨房能煎药便去煎药了,因为娘一直病着,她和孟银银都会煎药了。

  银衫把孟来宝放在床上,倒了水给他喝,自己也喝了一大杯,思潮起起伏伏。

  穿越来之後,她从来没踏出过家门半步,这是第一次出门,一路背着孟来宝到孟老爹家受尽了冷嘲热讽,还得知身世,又从村里来到县城,在医馆被赶出去遇到楼天临主仆,最後来到这里,总算可以歇歇腿了,真是身心俱疲的一天。

  「大姊,药煎好了。」孟金金端着汤药回来了。

  银衫吹凉了药,扶起孟来宝一口一口的喂他,幸而他很乖,药都喝下去了。

  可喝完药,孟来宝却拉着她衣袖道:「大姊,我肚子饿。」

  银衫看看孟来宝,又看看孟金金,一早出门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显然孟金金也饿了,只是她懂事没说出口来给她添乱。

  可是,他们已经麻烦楼天临太多了,借地方住,还跟人家借了银子当诊金,总不好连饭钱也借……

  不能借饭钱,可眼下折腾一天大家都饿了,她能忍,弟弟妹妹还小忍不了,尤其来宝还喝了药,肯定不能饿着了胃……

  叩叩叩——

  孟金金连忙去开门,一个圆脸丫鬟走进来,手里提着几个食盒。「奴婢秋香,大人让奴婢给姑娘送饭菜来了。」

  秋香打开食盒,摆开三副碗筷、五个菜两荤三菜、一个汤、一小锅晶莹的白饭。

  「肉……」孟来宝猛咽口水,孟金金也瞪大了眼。

  这不啻是天降甘霖,银衫的食慾也彻底被勾起,三个人不顾形象的吃了起来,吃得涓滴不剩,肚皮都鼓了。

  孟金金满足地说:「大姊,我们好久没吃到这麽多肉了,爹在的时候,我们天天都有肉吃。」

  银衫也不知道原来的孟家伙食如何,不过这是她穿越来後最好的一餐,住的地方也是,跟孟家简陋的草房一比,这里简直是五星级饭店。

  见她们都吃饱了,秋香便道:「大人吩咐,奴婢在这里看着小公子,後头有净房,已备好热水,也备下了换洗衣物,两位姑娘去洗洗吧。」

  银衫没法形容自己有多感激楼天临,她真的很想洗澡,太想洗了,虽然天气还冷,但她这一日下来却是出了一身汗。

  「大姊,这样的净房太好了。」当孟金金坐在浴桶里,热气蒸腾的,这天堂让她简直不想起来了。

  银衫亦有同感,要是家里也有这麽一个大浴桶,也有这样大的净房能偶尔泡个澡,不知该有多好。

  第三章 挣第一桶金

  三日过去,吃得好、睡得好,孟来宝的高热没再发作,楼天临留他们多住几日确定孟来宝真的好了再走,银衫也就却之不恭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前世是孤儿的她很明白太有骨气不是什麽好事,当她需要时,有人伸出援手就接受,她有能力时再报答,就如同育幼院养育了怙恃俱失的她,长大之後,她回报给育幼院的孩子们是相同的道理。

  放心的同时,她在房里看到几本书,那是几本名为《三剑十侠》的侠义小说,闲暇看完之後也启发了她赚钱的灵感。

  育幼院的孩子们喜欢看魔法、冒险小说,还带着奇幻和惊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充满了趣味,又寓含了教育意义,年复一年的给孩子们讲同一套故事,她已是倒背如流了。如果将那样的西方小说稍作修改润饰,肯定会让这里没看过魔法小说的人眼睛一亮。

  小说情节都在她的脑海里,问题是书写,要她用毛笔字把小说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可比登天还难,虽然她很努力在练习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惨不忍睹。

  「孟姑娘?」

  银衫正专注在练字,根本没听到有人开门,更不知道人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这一抬头,乍然见到楼天临在她眼前,着实吓了一大跳。

  「大人!」她慌忙起身,手里还握着毛笔。

  楼天临看了看她在写的字,颇为意外。乡下地方,又是穷人家,没有女子会上学堂,所以他主观认定了她不识字。

  「你在写字?」他挑了挑眉。

  如果那也能叫字的话……她写得实在丑,跟她的人不般配。

  银衫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问过路明大哥,他说可以用这间书房……」

  她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样的东西,所以她想把握机会在这里把小说写出来,可开始写了之後才发现她太天真了,她的字又丑又大,真要写完一本书,不知要用掉多少纸,投稿到书坊,人家看不看得懂也是很大问题。

  「路明没有问我,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才会进来。」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写的字,出於好奇,想要辨认出她写些什麽。

  怪了,明明是同时相识,路明是大哥,他却是大人,称呼亲疏有别,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觉自己似乎被她区隔开来。

  「呃……所以这里是大人的书房对吧?」银衫见他微微颔首,慌忙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我收拾收拾,马上出去!」

  他在看她写的字啊!银衫的脸颊热烫了起来,瞬间想找个地洞钻,因为她的字迹委实见不得人。

  「能告诉我你在写什麽吗?我实在看不出来。」楼天临索性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

  倒着看,看不出来,现在正着看,也是看不出来。

  要他说,这是鬼画符。

  银衫脸更烫了。「我……我在写小说。」

  楼天临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颇为讶异。「小说?」

  这答案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说写家书还过得去,写小说?小说怎麽能写得这麽大?这要叫人如何读?

  银衫忽然想到,或许可以请他代笔,他或许会愿意帮她这个忙……

  她连忙一股脑的说道:「不瞒大人,我在房里看到几本小说,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如果我写的小说能卖钱的话,也能暂时解决家中的困境。」

  楼天临其实知道她的情况。

  他让路明打听过,她爹孟百刚在打猎时失踪了,家里顿时陷入困境,她娘杜锦娘病着,还有六个弟弟妹妹,日日睁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饭,连孟来宝的诊金都拿不出来,可见情况之窘迫。

  纵然如此,那一夜她还是收留了他们一行人,并没有因为自身难保就视而不见,就凭着这一点,他想帮她……不,他会帮她。

  她背着弟弟、牵着妹妹在医馆前一筹莫展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不想再让她经历同样之事。

  「恕楼某失礼,孟姑娘可是上过学堂?」既然有心要帮就要有底,她说看了小说,可见识字,可又写不好字,就让他摸不透了。

  银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没上过学堂不可能认得字,若是上过学堂不可能把字写成这样。

  她没回答上过学堂与否的问题,只模棱两可地说道:「我知道字要怎麽写,就是写得不好……」

  她又不能说,她会原字笔、铅笔,不会毛笔,也写不惯这里的纸。

  楼天临见她说不清便也不再追问,反正已确认了问题核心,便道:「那麽姑娘要写什麽样的小说,可是已经想好了?」

  银衫一叠声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写不好……」

  楼天临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楼某代劳如何?」

  银衫就等他这一句,他一说完,她便喜形於色地道:「多谢大人!有劳大人了!」

  楼天临一笑,看着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楼某代笔?」

  被他识破自己的意图,银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着挣钱,也挂心家里……不过,大人别误会,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钱。所谓救急不救穷,我想自己找到挣钱的法子才是长远之道。」

  楼天临点了点头。「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两人交换了位置,楼天临坐了下来,换过纸笔,银衫一边口述一边给他磨墨。

  他的字体隽秀且工整,令她大大惊艳,心想这样的手稿都可以当传家宝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来留作纪念。

  楼天临写得心无旁骛,他想帮她,自然要快点把小说完成,她口述没停过,他也写得行云流水、毫无间断。

  一个时辰之後,桌案上已积了一摞书写得整整齐齐的手稿,楼天临先开口要歇会儿,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讲得口也乾了,手应该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请用。」银衫先给他倒茶,再给自己倒茶。

  看着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扬唇微笑,照这样的速度,三天就能写完了吧?

  楼天临知道她在想什麽,他啜了口茶,笑了笑。「这童三宝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麽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辆马车,就和同上马车的其他少年一块儿到世外桃源涉险,还与怪物搏斗、寻找宝藏,楼某实在佩服。」

  被他赞美,银衫感到实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宝是她给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实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只是把西方用语改一改罢了,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小时候弟弟妹妹还没出生,只有我一个,没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欢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银衫硬着头皮胡诌道:「这些故事存在我脑海里很久了,之前家里有爹撑着,我也没想过要靠卖故事挣钱,如今是形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

  楼天临开导道:「姑娘也不必做如此想法,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虽是女子,亦能在境遇不顺遂时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待他日得志时便能施展抱负一展长才,建功立业,安顿家人。」

  银衫听得心里一阵踏实,穿越来後的忐忑不安在此际一扫而空。

  他说的不错,只要度过眼前难关,只要让她能靠自己赚到钱,往後一定会越来越顺利。

  如今天下太平,白阳县本就治安良好,上衙门告状的都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加上银衫的故事引人入胜,楼天临也想快点知道後续发展,他简直是没日没夜的在帮她写。

  这中间,经过银衫的同意,他又派路明去了一趟银杏村给杜锦娘报平安。

  银衫也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她打定主意要靠卖小说挣钱,那麽就要快点把小说写出来,若是她现在回银杏村去,也只能全家大眼瞪小眼继续等着断粮,什麽都改变不了。

  俗话说,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恒助之,老天爷只有帮助那些会自己帮助自己的人,如果人愿意自己帮助自己的话,其他的人一定也会来帮助你,也就是儒家说的—— 「人必自助,而後人助。」

  四日後,经过一番浓缩删减情节,银衫完成了她在古代的第一部作品—— 《童三宝闯天关》,她替自己取了个好兆头的笔名叫做「胡了」,而执笔的楼天临自然是她的第一个读者。

  「大人觉得如何?会有人要买吗?」

  作品完成了,她却突然没信心了,这毕竟是古代,相对保守,若是人们接受不了她的故事怎麽办?那她想靠卖小说挣钱的梦想就落空了。

  「在这里多想无用。」楼天临有条不紊的将手稿放进天青色的布包里。「咱们现在出去试试就知道了。」

  他把话说得保守,实际上在他来看,她这部《童三宝闯天关》肯定会大受欢迎。

  他虽是读书人,但也不是都看研究学问的书,闲暇亦看了不少风月闲书,京城《三公子在此》的创作者凤鸣先生,他撰写的侠义小说广受欢迎,他也收藏了几本,在他看来,孟银衫的故事不输凤鸣先生。

  「现在就去?」银衫一愣,作品才刚刚完成,这……会不会太仓促了?

  楼天临戏谑地看着她。「难道你还想放三个月想一想?」

  银衫有如当头棒喝。

  是啊,都走投无路了,没什麽可犹豫的了。若是成功卖出去,她就能暂时不用愁了,若是失败了也能快点再找其他赚钱的方法……

  县城里最大的书坊叫做「明月书坊」,出了衙门,楼天临就带着银衫直奔明月书坊而去,表明来意,直接求见老板。

  明月书坊的老板姓郑,名叫郑逢春,他见楼天临气度雍容,容貌出色耀眼,一副钟鸣鼎食的贵公子模样,因此也不敢怠慢,在书坊里的偏厅接待了他们,并命小厮上茶。

  听明来意,郑逢春接过布包,打开手稿来,逐张阅读。

  楼天临气定神闲的啜着茶,银衫则是无心喝茶,一迳看着郑逢春的反应,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麽意思?是懒得看,所以跳着看,想赶快翻完好打发他们走吗?

  唉,看来是她失策了,自以为够创新,事实上,她的魔法冒险故事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脾胃啊……

  两刻过去,郑逢春抬起头来,他的神情已有了变化,两眼发光,呼吸有些急促的瞪着楼天临看。「敢问公子,这是公子的大作吗?」

  他的明月书坊不只白阳县有,整个渠州都有,他正在动脑筋想将生意做到隔壁的商州去,有机会的话当然也想往京城发展,京城看书的人那才是一个多呀,他的书坊正缺少一部引人嘱目,能够聚焦的作品。

  「不是。」楼天临笑着说道:「是这位孟姑娘的。」

  「姑娘的?」郑逢春不可思议的看看银衫又看看手稿,激动地道:「姑娘文采出众,情节超乎想像,郑某佩服、佩服!」

  他的书坊还没有哪个创作者是姑娘家,今日他算是开了眼界,一个姑娘能写出如此作品,那必然是博学多闻,学问甚高了。

  「郑老板客气了。」原来是喜欢才看得那麽快啊!银衫犹如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才有心情浅浅的抿了一口茶,适才她可是口乾舌燥得要命,又紧张得喝不下茶水,好像在等待宣判的犯人似的。

  楼天临微微地笑。「若是郑老板满意,今日就签下合同吧!订金一百两,日後每卖出一本书,郑老板抽六成,孟姑娘四成,不知郑老板意下如何?」

  郑逢春一愣。

  他知道京城的书坊和创作者有抽成的合作方式,但他的书坊至今还没有过,都是一次付清报酬,银货两讫,日後书卖再好也跟创作者没半毛关系,自然了,卖得不好,他也是摸摸鼻子认了。

  「若是郑老板有疑虑,我们也不会勉强,再往那相思书舍寻求合作便是。」楼天临作势起身。

  郑逢春一凛。

  开玩笑,相思书舍是明月书坊的死对头,怎麽可以让这麽好的作品落到相思书舍的老吴手里去?

  郑逢春忙道:「公子哪儿的话?我哪里是有疑虑了,我是太欢喜了,欢喜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咱们这就把合同订下来,公子和姑娘千万不去那相思书舍,相思书舍的吴老板做生意向来不老实,哪里像我们明月书坊一向都是光明正大、童叟无欺的。」

  说完,忙吩咐小厮取纸笔和银子来。

  楼天临看着郑逢春一个劲儿埋头熟练的写合同,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对了,还没向郑老板自我介绍,本官乃是新上任的白阳县令楼天临,与这位孟姑娘是亲戚,恰好孟姑娘要出售作品,本官便陪同她来顺道体察民情,见街市一派欣欣向荣,实感欣慰。」

  「县、县令大人—— 」郑逢春石化,嘴巴快阖不起来了,比适才知道小说作者是女子还要惊讶。

  他知道新县令上任了,还是从京城调派来的,但听说新县令从不接受他们这些商人的招待,人人抢着巴结却巴结不到的县令大人竟然自己上门来,坐在他的店里,喝着他的茶,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快!快!快把茶换了!换最好的一品岳香来!」他忙低声吩咐小厮换茶,又连忙起身朝楼天临深深施礼。「草民拜见县令大人!」

  就算这本书不卖,但花一百两银子和县令大人搭上关系也值了!

  楼天临从容的抬了抬手。「郑老板不必多礼。」

  银衫原先也不明白他怎麽突然自揭身分,直到见郑老板再写合同时变得小心翼翼,她随後便明白了。

  他这是在帮她啊!抬出官威,这麽一来日後该归她的利润,郑老板必定不敢乱动手脚。

  走出明月书坊,怀里揣着九十两的银票和十两的现银,银衫恍如踏在云里雾里,十分的不真实,又十分的踏实。

  她真的靠自己的力量赚到钱了,还是结结实实的一百两银子,往後若书卖得好,她还有得抽成。

  回到县衙,她取出二两银子,真心诚意的奉上。「这是向大人借的一两银子,另外一两银子是我们姊弟三人连日来的住宿吃饭钱,请大人务必收下。」

  楼天临自是不缺这点银子,但他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还了借款她才会心安理得,他要的是她的心安理得。

  「大人,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银衫这口是为了弟弟妹妹们开的。「我爹上山打猎失踪了,如今都过了两个月,大人能不能派人搜搜山?」

  楼天临点了点头。「这倒不难。」

  银衫表情一喜。「多谢大人!」

  楼天临笑道:「既然已经卖出了《童三宝闯天关》的第一部,咱们何时开始写第二部?」

  说真的,他确实是迷上和她写书的时光了,书房里就他们两人,她念他写,几个时辰咻地过去,他脑中甚至有个念头跳出来,所谓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就是如此吧?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和女子相处得如此融洽,也没有想过能有个姑娘不叫他避之唯恐不及。

  「我明白大人是一片好意,不过离家多日,我得先回家看看。」

  虽然路明说她家里一切安心,她还是很挂心,她娘那身子,能做饭吗?

  「是该如此。」楼天临也知道她得先回家才是道理,可他莫名的不想让她走,最终他还是说道:「我让路明送你们回去。」

  出乎银衫意料之外,知道要回家了,孟金金和孟来宝非但没有一丝喜悦,反而还很失望的样子。

  「大姊,咱们不能住在这里吗?我们想住在衙门里,衙门好好,吃得好,被子也好暖,每日还能洗热水澡……」

  银衫有些哭笑不得,他们这是把衙门当客栈了吧?

  走前,孟金金、孟来宝垂头丧气的和楼天临道别,银衫倒是神采奕奕,人是英雄钱是胆,一点也没错,如今她拥着九十八颗胆,脸上已看不到颓色。

  楼天临让他专用的县衙马车送他们姊弟三人回去,路明一路跟着护送。

  马车很大,中途银衫让车夫停在米粮杂货铺,买了杂米、油、白面、各种调味品,想到弟弟妹妹们,便又买了一袋糖果糕点和冰糖葫芦,在肉铺买了五斤五花肉、五斤瘦肉,五斤板油,三根大骨,又订了几床被褥让店家明日送到银杏村。

  回到家里,见家中井井有条,顿时松了口气。「我倒是多操心了,娘把家里打理得不错嘛。」

  人的潜力果然是要开发的,她在家的时候,她娘都病歪歪的,她一走,她娘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孩子。

  杜锦娘虚弱的笑了笑。「多亏白娘子时不时过来帮我煮饭、打扫家里,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能耐?」

  银衫不解,「白娘子?」是……白蛇吗?她直觉就想到白蛇传的白娘子。

  「就是离咱们家最近的那户人家啊,你忘啦?你都叫她白姨的……离魂症可真是糟糕啊……」见银衫想不起来,杜锦娘自顾自的说下去,「白娘子的丈夫孩子都死了,她自个儿一个人住,你背来宝去你爷奶家的那日,她看见了,後来知道你跟来宝、金金在县城里给来宝治病,就时时过来帮我,常常都来一、两个时辰才走,还给你弟弟妹妹洗澡。」

  银衫点了点头。「有机会我再过去谢谢白姨。」

  她不由得感叹起远亲不如近邻,孟家人连邻居都不如。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後。「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

  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你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屍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乾了,杜锦娘对於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麽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你大伯娘来过。」

  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麽?」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你大伯娘说,你已经知道你不是爹娘亲生……」

  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麽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你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你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住好,若是你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你,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你,对你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你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你说的什麽话?娘怎麽会希望你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麽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你是扫把星,你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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