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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婢女生死契》(泥凤凰4)作者: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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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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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婢女生死契
系  列:泥凤凰之四
作  者:明星
出版日期:2012年2月8日

【内容简介】
她一直相信,神医的他定会医好她的哑疾,
她一直相信,他是真心待她、爱她,让她忘记痛苦的往事,
只是向来我行我素、目中无人的他不善表达而已,
所以,当她得知肚子里有了新生命想告诉他,却听到残酷的真相──
他压根不想医她,希望她最好哑巴一辈子,任劳任怨的由他奴役!
原来一切都是她的自作多情,死亡对她而言才是解脱……

他是最爱研究怪病的逍远侯,知道她这个清倌能唱歌却说不了话,
当然鸭霸的直接把她打包带回家,做他的贴身婢女刚刚好,
平时她安安静静的伺候他,顺便学学医术,绝不会吵到他,
而当他心烦时,成为他的玩具,任他玩弄、让他开心是她的命,
她怎可以因为他的气话,不顾危险的假冒四皇子,引诱敌军,
结果,当他再见她时,竟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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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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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没错,我的确不想医好你的病,不想让你开口讲话,你能哑上一辈子,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男人邪佞的冷笑一声,“另外别忘了自己的身分,你于筝,不过就是我慕容祯花银子从妓院买回来的一个奴才,如果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现在就给我滚!”

  狠戾的怒吼声直到现在仍旧徘徊在慕容祯的耳际。

  两个时辰前,他不顾一切的将那个陪伴在自己身边多日的姑娘狠狠骂走。

  直到现在他仍深刻记得,当自己无情的对她吼出“滚”字的时候,她脸上所流露出来的悲伤和绝望,是多么令人心痛。

  看着军帐内被砸得满室狼藉,慕容祯慢慢从愤怒中恢复平静。

  他只是恨她对他的怀疑,气她对他的不信任。

  高傲自负的他,向来不屑对别人解释自己的想法,他以为蕙质兰心的她能懂得他的心。

  可她却让他大失所望。

  轰!雷声滚滚,响彻四方,军帐外是一片阴霾。

  就要下雨了,这见鬼的天气令慕容祯的心更加烦躁起来。

  他是她的主子,她的男人,她的天!他有权主宰她的生命以及她的人生,他没有错,错的明明是她,她不该质疑他!

  雷声再一次响彻天际,片刻工夫,帐外传来雨点砸到地面的声音。

  “主子不好了!”

  就在慕容祯心烦的在帐中等待于筝主动回来向自己磕头认错的时候,贴身小仆喜多惊慌失措的跑进来一头跪倒。

  “主子……”他颤抖的指着帐外,“主子您快出去看看,于姑娘她……”

  见喜多浑身是血的闯进来,慕容祯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急忙起身冲向军帐之外。

  已经被雨水打湿的地面上,放着一个竹编的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身穿帅袍的女子。

  只见那女子浑身是血,胸前插着三支羽箭,无情的大雨砸在她苍白无血色的脸上。

  慕容祯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一切,他踉跄的走到担架前,任由豆大的雨水打在身上却毫无所觉。

  两个士兵突然单膝跪倒,“于姑娘为保四皇子脱身,换上帅袍,引敌追击,很不幸的被敌军连射三箭,如今已经……香消玉殒。”

  最后四个字,似被浓厚的雨声淹没,但仍钻进慕容祯的耳里,他摇着头,拒绝相信。

  从军帐中爬出来的喜多,哭着将一个开好的药方递给他,“主子,这是于姑娘两个时辰前给我开的方子,她说她怀了主子的骨肉,为免腹中胎儿遇险,特别吩咐我煮保胎药,没想到……没想到……”

  听到这里,慕容祯整个人都傻掉了。

  于筝怀了他的孩子?

  不,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慕容祯颤抖的跪倒在那冰冷的尸体前,慢慢揭开那过大的衣摆,双腿间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他的眼。

  于筝死了!连同那尚未被他所知的小生命也……

  莫大哀痛如同一把狠戾的尖刀刺向他的胸口,同时绝望和无力几乎将他的灵魂吞噬。

  “不—”

  砰!一道响雷陡地响起,却掩不住一个男人痛失所爱的悲绝嘶吼。

  这一刻,他慕容祯的天,彻底坍塌了!

  第一章

  “平日里饮食不节,疲劳过度,故体弱多病,这是脾气虚。林婆你不要担心,我开个药方子,只要你按照我教你的方法煎药服用,不出半个月,这些症状就会慢慢消失。”

  回春堂是一家老字号药房,位于京城北郊,虽然地势有些偏僻,但老板凤五却是一个医术相当不错的老大夫。

  凤五年约五十,为人憨厚,心地善良,附近的老百姓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喜欢来回春堂让他瞧病。

  打发走最后一个上门求医的患者,凤五也觉得身子骨有些乏累了,

  这时,一个年约十八、体态婀娜的漂亮姑娘,拎着食盒娉娉婷婷的从外面走进来。

  见他疲惫的揉着后颈,她微微嘟起粉嫩的双唇,“爹,我不是说过,这阵子您不舒服,就让阿贵代替您在药房坐堂,可您就是不听话,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瞧瞧,又累着了吧。”

  说着,凤夕瑶放下食盒上前,伸出十根葱白似的手指,替凤五捏肩捶背。

  见到自家闺女出现,凤五不由自主露出憨直的笑容,“阿贵这几天一直都在外面要债,反正最近药房的患者也不多,你爹暂时还应付得来。”

  他看了看摆在眼前的食盒,皱眉。“夕瑶,我不是说过了,这阵子家里和药房的事情都要你来忙,做饭这种事情你就别操心了,咱们回春堂外面就有小面馆,我若饿了,去对面吃一碗面就行了。”

  她哼道:“那小面馆的面条您都吃了好些年,就算做出来的真是山珍海味,也有吃腻的一天。再说,我若不亲眼盯着您吃午饭,您肯定又背着我饿肚子了。”

  凤五不禁叹息,女儿每次都把他这个爹当成小孩子一样来管教。

  旁边捣药的伙计闻言,不禁笑道:“我说凤老爷啊,您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凤姑娘生得漂亮,能干又有本事,别人都羡煞您。自从五年前凤姑娘大难不死后,整个人就性情大变,不但在回春堂帮着您照看生意,还把您伺候得周周到到。

  “如今咱们回春堂在京城虽比不得那些大的药房,但慕名前来抓药的百姓可比从前多了好几倍,要我说啊,这些可都是凤姑娘的功劳。”

  凤五听了,嘴上虽然没说话,心里却十分甜蜜。

  老来得女的他,夕瑶是他唯一的孩子,自从十五年前老伴去世后,为了怕继室进门会虐待女儿,这些年来一直都没再续弦。

  没想到被自己娇惯着养大的夕瑶,给他添了不少麻烦。

  凤家是小户人家,里里外外只靠着这间药房来维持生计。夕瑶自幼便向往富贵的生活,即使家里没什么钱财,可在吃喝用度上却奢侈得很,几乎败光了他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财,害他为她操心,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在心底暗自叹息。

  大概是五年前,夕瑶得了一场重病,差点就去见阎罗王,他甚至连棺材都为她准备好了,没想到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女儿的病,居然奇迹般的好转了!

  自从那场大病过后,从前顽劣不堪的夕瑶竟性情大变,不但开始懂得孝敬他这个爹,就连回春堂的生意也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

  起初,他也觉得奇怪,因为五年前,当夕瑶大病初愈时,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坚决不肯开口讲话,吓得他整日呵护着她,就怕女儿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慢慢的,不肯开口讲话的夕瑶竟主动开口叫他爹,让他感动不已,从那以后,父女俩的关系真是一日比一日好。

  他坚信一句老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当初夕瑶在雨夜奇迹般的复活,肯定是老天爷给他们凤家的福分。

  所以,事后不管一向不懂事的夕瑶为何会性情大变,只要女儿还活着,那比什么都重要。

  凤夕瑶乖巧的给她爹捏完了肩膀,小心翼翼的将还热呼呼的饭菜从食盒中一一取出。

  “爹,您的胃一直都不太好,所以这阵子我给您做的饭菜都是养胃的,您可不许再耍小孩子脾气挑这挑那的,一定要把这些饭菜吃光,这样才能有好身体。”

  凤五被闺女训斥,却一点都不生气,开心地瞅着女儿把饭菜一一端到眼前。

  旁边的伙计见了,不禁嫉妒得红了眼。“凤老爷真是好命,凤姑娘不但把药房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就连煮的饭菜闻起来都让人直流口水。”

  凤夕瑶笑看那伙计一眼,嗔道:“你也别眼红了,快过来一起吃吧,我也给你准备了。”

  伙计一听,急着用衣襟擦了手,笑嘻嘻的跑过来,“那我就不客气了。”

  凤姑娘的手艺实在是太好,能吃到她亲手做的饭菜可是他的福气。

  就在几人有说有笑的准备用午膳时,几个老百姓扶着个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面色仓皇的踏进回春堂大门,当他们定睛一看,同时脸色大变。

  那浑身是血的男人正是凤五在十几年前收下的徒弟阿贵,也是回春堂的坐堂大夫,每月月底例行出去挨家收帐。

  附近百姓来回春堂抓药治病,由于一些人都是老客户,习惯每个月结一次帐。没想到大清早出去收帐的阿贵,如今却被人给架了回来。

  见他被打得惨不忍睹,嘴唇发青,浑身抖个不停,习医多年的凤五一看便知,阿贵怕是不行了。

  “各位街坊邻居,到底发生了何事,阿贵他……”

  面对凤五的询问,某人心有余悸的小声道:“是京城恶少徐霸天把你家阿贵打成这个样子的。”

  “徐霸天?”凤夕瑶闻言,也忍不住吃了一惊。

  阿贵今日会遭此毒手,想必和半个月前的那件事有关。

  徐霸天因被人打得鼻青脸肿,途经回春堂,上门要人给他瞧伤。

  当时坐堂的是阿贵,自知恶少不好惹,怕事后徐霸天会来找回春堂的麻烦,他在给那恶少看诊、用药时分外小心。

  徐霸天那时被打得十分狼狈,身上的银子又被抢了,药钱自然是一分也没给。

  而阿贵大清早去徐府收帐,徐霸天一看到他,便想起当初自己被揍的惨况,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就要赶他走。偏偏阿贵收不到帐就不肯走人,徐霸天便在恼怒之下让家里的打手狠揍了阿贵,竟把他打成重伤。

  瞧父亲给阿贵把过脉后,脸色越来越差,她不禁担忧,“爹,阿贵他……”

  凤五轻轻摇了摇头,“怕是熬不过今天晚上了。”

  “什么”这个结论让凤夕瑶大吃一惊,她上前轻轻探过脉象,再瞧榻上的阿贵脸色已经接近惨白。如果阿贵就这么走了,凤家上下都会良心不安。

  毕竟阿贵是为了回春堂才遭此劫难,而且几年前他才娶了妻生了娃,一家老小等着他赚钱养活,这下怎么办?

  虽然自己医术还算不错,却无起死回生之能啊!他把阿贵当亲生儿子对待,教他如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起死回生凤五猛然起身,“夕瑶,人人都传我天启王朝的逍遥侯慕容祯,出身医学世家,身怀起死回生之术,如果为父去求慕容侯爷给阿贵治病,也许阿贵还有一线生机。”

  听到慕容祯这个名字,凤夕瑶的脸色微微一变。

  旁边的伙计闻言,忍不住道:“那慕容侯爷虽然医术高超,有能将死人医活的本事,可他脾气古怪,经常将送上门求他治病的患者逐出侯府大门。别说咱们这种小门小户,就连皇上也不敢随便差遣他。”

  提起慕容家族,那绝对是天启王朝从上到下都要敬畏的大门大户。

  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家族,与寻常医者不同,慕容家世代的嫡传继承人,都拥有起死回生之术,并备受皇族敬畏与尊重。

  如今当家作主的,是慕容家族第十九代传人慕容祯。他的亲姑母是当今皇太后,而他的亲娘,则是曾备受先帝宠爱的和瑞公主。

  做为慕容家的嫡传长子,慕容祯毫无疑问的登上了慕容家家主的位置,并且世袭了逍遥侯的爵位,在京城中真是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当年夕瑶命在旦夕,凤五就曾想过上门跪求慕容侯爷救他女儿一命。但那时因二皇子朱成霄趁先帝驾崩夺位后,百姓日子却越来越苦,四皇子朱成晋不得不起义谋反,天启王朝陷入战乱时期,慕容祯被请到军营中做军医,所以夕瑶的命也只能听天由命。

  可自从四皇子成功将昏君赶下台之后,天启王朝已经逐渐恢复了原有的和平,慕容侯爷也早就从前线回到京城,如果自己上门求对方救阿贵一命,也许,阿贵还有一线生机。

  这样一想,凤五便要人将阿贵抬上担架,准备亲自去侯府求侯爷救阿贵性命。

  “爹……”

  不等女儿开口,他果断道:“夕瑶,爹不能眼睁睁看着阿贵为我凤家而死,只要还有一丝机会能让阿贵活下去,爹都不会放弃。”

  凤夕瑶衣袖下的双手,捏紧,又慢慢松开。

  半晌后,她轻声回应,“爹,我陪你一起去求!”

  “还望侯爷能救我家大人一命,只要侯爷肯出手相救,金山银山、稀珍异宝,凡我家大人府里有的,侯爷喜欢什么,就尽管拿去。”

  一个年轻男子态度非常虔诚的跪在门外,声泪俱下的请求,他已经跪在这求了整整半个时辰。

  隔着奢华的珠帘向里望去,偌大的房间一角,摆着一张稀珍昂贵的白玉摇椅,椅上躺着一个年轻男子。

  虽看不清长相,但那人由内向外散发着高贵优雅的气息,身穿镶着兔毛、滚着银丝边儿的月白色袍子,更将他衬托得卓尔不凡,英气逼人。

  那人的怀里趴着一只小小的纯白色波斯猫。男人躺在摇椅内微闭着眼眸,修长白晰的大手,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抚摸着猫儿。

  跪在外面的人见自己讲了半天,仍旧没换来屋里的人一声回应,焦急得跪着向前挪几步,却又不敢越过那珠帘,怕惹那人生气。

  要知道,房间里的那人乃是当今皇太后的亲侄子,当今皇上的表弟,虽然在朝中没什么实权,单单侯爷之位,就足够让他在京中呼风唤雨、为所欲为。

  更何况,他现在还有求于他,就算心底对对方有多么不满,也只能把气吞进肚里。

  “侯爷,只要您肯登门医治我家大人的病,尚书府一半的家业,在大人身体康复之后自然会如数奉上。”

  一道冷笑声自房内传出,“身为户部尚书,我天启王朝的三品官员,你家左大人可是没少搜刮各地老百姓的银子吧?”

  不理会跪在门外那人的脸色有多难看,摇椅上的慕容祯神情淡定的把玩着怀中的小猫。

  “这样的贪官,本侯爷可不敢和阎王爷他老人家抢,到了地府,他还得受牛鬼蛇神的审判呢。不如劝他赶紧死了吧,死了之后,记得来告诉本侯爷一声,本侯爷好差遣家里的奴才买几串鞭炮,替被他剥削的那些无辜百姓大肆庆祝一番。”

  没等门外那人因这话崩溃,伺候在慕容祯身边多年的小仆喜多已经额冒冷汗。

  他家主子嘴毒心狠可是京城乃至整个天启王朝皆知的事,可是主子啊,就算您再怎么看不上那户部尚书左大人,也没必要在人家弥留之际,说出这么恶毒的话咒人早死啊。要知道做事太不给别人留情面可是会遭来麻烦的,万一哪天真有人瞧您不顺眼的登门报复,您就不怕丢了性命吗?

  喜多心里哀叹,却又不敢纠正刁蛮的主子。

  房里的慕容祯不耐烦的挥挥手,赶苍蝇似的对门外道:“你也别在那跪着碍眼了,赶紧回去吧,万一你家大人真断气,你可连最后一眼都瞧不见了。”

  那人还想再继续跪求,无奈慕容府里的下人已经得了主子的命令,非常不客气的将他赶了出去。

  耳根子总算清静,慕容祯慵懒起身,对着怀里一动也不动的小白猫又揉又捏。

  今日外头艳阳高照,对于初冬来说,可是难能可贵的好天气。

  他抱着怀中的小猫,缓步踏出房门,来到院子中晒太阳,两旁仆人亦步亦趋的紧随其后。

  慕容府的院子十分考究,假山流水、花草树木一应俱全。虽然天气越来越冷,不似夏日绿叶红花满园,但偌大的庭院,仍别有一番风味。

  府门传来一阵骚动。

  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突地响起,“小老儿真的是有急事求见慕容侯爷,还望各位官差大哥行个方便,容小老儿见侯爷一面……”

  守在侯府的几个侍卫不客气的嚷嚷,“赶紧把人抬走,别给我们侯爷府添秽气,走走走,快走。”

  “官差大哥,这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里面住着的主儿可是当今皇太后的亲侄子,当今皇上的表弟,岂能是你们这些刁民想见就见的!”

  这时,一道极好听的嗓音突然出声斥道:“我们一没抢劫二没杀人三没放火,只是有事上门来求侯爷救人,你凭什么说我们是刁民?你可知何谓刁民?还是在你们侯爷眼中,凡是上门来求他的老百姓都被归类为刁民?”

  “你……你这丫头真是不识好歹……”

  外面的争吵声令慕容祯忍不住挑了挑眉。

  旁边的喜多见状,忙不迭小声道:“主子,外面的气温到底有些凉,您要不进屋休息一会儿?”

  他冷哼一声,抱着小猫向门口处踱去,并示意喜多将府门拉开。喜多会意,急忙打开侯府大门。

  就见外面站了几个老百姓,为首的是一个老人和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两人身后还放着一个担架,上头躺着一个半死不活的中年男子。

  看到这一幕,慕容祯就什么都明白了。

  门口的几个侍卫见慕容祯出来,急忙上前躬身问安。

  凤五闻言,立刻跪倒在地,哽咽道:“小老儿素闻侯爷拥有起死回生之能,我家徒弟阿贵被恶霸打成重伤,命在旦夕,望侯爷仁慈体恤,救阿贵一命,小老儿做牛做马,一定不忘侯爷恩德。”其他人也都跪地恳求。

  他倨傲的站在门口,冷漠的看着那跪倒在自己面前的一群人,哼笑的说:“天下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咽气,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上门求本侯救命,本侯岂不是会忙死。”

  凤五仍旧不肯放弃,“小老儿自知贸然上门求侯爷救我徒弟实为强人所难,可我家徒弟上有老母、下有妻儿,一家人全都等着他赚钱养家,求侯爷救他一命。”

  说着,立刻磕头,样子谦卑又无助。

  凤夕瑶见状,急忙上前扶住她爹。抬头瞪了那高高在上的慕容祯一眼,“侯爷应知晓自古医者父母心,既然上天赐予你起死回生之能,你救他一命,又能浪费多大力气?”

  慕容祯垂着眼眸,漠然的看了她一眼,无情道:“我为何要救他?”

  她微怔,片刻后反问:“你为何不救?”

  被她这话给问怔了,他勾起唇瓣,冷笑一声,“因为本侯不高兴。”

  “侯爷看似高贵如神,丰神俊朗,可惜却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生,真是可悲又可叹,像你这种心硬如石之人,老天真是瞎了眼,让你拥有那起死回生之能。”

  “夕瑶……”凤五听到女儿的一番话,吓得冷汗涔涔。

  自古以来,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这是千年不变的道理。可女儿竟然大声责骂身分高贵的慕容侯爷,他们的下场岂不是……

  凤五这边怕得要死,伺候在慕容祯身边的奴才也被她胆大妄为的言词吓得不知所措。

  慕容祯绝对是个记仇又小心眼的主子,这姑娘莫非是不要命了,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痛骂主子?

  慕容祯阴沉俊脸,抱着猫咪的手指不经意的收紧,可怜的猫咪似乎被那股力道抓痛了,喵呜惨叫一声。

  众人都以为他会当场发怒,没想到他却在这个时候轻轻笑了一声。

  “想要本侯救人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他慢慢放松捏在猫咪身上的力道,弯身,慢条斯理的将猫放到地上,令众人惊讶的是,那猫虽然生得小巧可爱,但后腿却是瘸的。

  只见那猫咪踉跄了两下,就摔倒在地。

  喜多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主子平日的恶趣味,经常给府里的下人或是小动物喂奇怪的药,虽不致死,但也能把人折腾得够呛。

  这可怜的小白猫,虽生得娇嫩可爱,但主子之前嫌它太过调皮,便给它下了怪药,没过多久,小白猫失去活动能力,每天只能窝在主子怀中做一只小乖猫。

  慕容祯指了指瘫倒在地上的猫咪,笑道:“你要是能让这只猫重新走路,本侯或许会考虑一下替你们救人。”

  凤五瞧小白猫的两只小前爪不断在地上扑腾,可是两条后腿却完全无力。这……这猫该不会是残疾了吧?

  如果它真残了,那侯爷岂不是故意为难人?

  凤夕瑶敛眉向前走了几步,弯身,将行动不便的小猫抱在怀里摸了摸。

  可怜的小猫在她怀中拱了拱,无辜的眼中眨着浓浓的水气。

  “夕瑶,这……”

  她抬手,示意她爹噤声,“这件事交给我。”

  说着,她从袖袋里掏出一只小袋子摊开,里头整整齐齐摆放了一排闪闪发亮的银针。

  慕容祯眉头一耸,就见她在众人的注视下,取出两根银针,轻轻扎在小白猫后腿的穴位上。

  学医之人会针炙不算什么,但如果给动物施针,那可是了不得的能耐。因为动物身上毛多,很难找对穴位,再加上动物并不像人那么配合,一旦痛了就会挣扎,更不易下针。

  这小猫虽行动不便,可被针扎了一下,还是喵叫了一声,并试图逃走,凤夕瑶不慌不忙,温柔的抚了抚它额头上的短毛,让它慢慢安静下来。

  凤五看了觉得奇怪。女儿从小刁蛮成性只知败家花银子,虽然五年前那场怪病后性情大变,但医术方面未承袭他太多。

  眼下见她施针手法老练,甚至比他这个大夫还要有能耐,令他大为不解。

  但此刻并不是解惑的时候,他也只能静待一旁。

  大约半炷香过后,凤夕瑶将扎在小猫身上的针抽回,小猫低叫一声后,竟纵身一跃,从她的怀抱跳到地上,后腿虽出现短暂的行动不便,但它努力了一下,很快便跑离,消失在众人眼前。

  凤五惊呆了,喜多也张大了嘴巴,就连慕容祯也微微眯起了眼,不可置信的看着她。

  慢条斯理的将针收好,放到袖袋内,凤夕瑶抬头,无畏的与他对视,“还望侯爷能信守承诺,替我们治病救人。”

  慕容祯灼热的视线在她的脸上打量良久,好半晌,才道:“本侯刚刚只说会考虑救人,并没有说一定会救人。不过府里正好缺一个奴才,如果你不想让那个人去见阎罗王,就以身抵这个人情债,做本侯的使唤丫头吧。”

  她大怒,“你这人怎么出尔反尔?”

  他冷笑,连解释都懒得解释,直接转身走人。

  凤夕瑶咬牙切齿的在他身后大喊,“好,我答应你,给你做使唤丫头。”

  他回头淡漠的看了她一眼,对两旁人道:“把那人给本侯抬进来吧。”

  慕容祯的起死回生术并非浪得虚名,原本快断气的阿贵,经他出手相救,气脉已经逐渐恢复成原有的平稳,虽然之后还需要好好调养,但命总算是保住了。

  对于慕容祯的这招起死回生之术,从前凤五只有耳闻,今日却是亲眼目睹,十分惊奇。只是为了救阿贵,女儿却得留在慕容府做慕容侯爷的使唤丫头了。

  京城的老百姓都知道,慕容侯爷性情怪、脾气大,身边伺候的奴才整日都得小心翼翼,就怕哪个地方做不好受主子责罚。

  女儿虽然能干,可难保她会在不经意间得罪侯爷,遭到责罚打骂,为此他死活不肯走。

  还是凤夕瑶上前劝道:“爹,咱们做人得讲信用,虽然侯爷的确刁蛮任性些,可他到底救了阿贵一命,你不必担忧我,我自有分寸,不会给爹添麻烦的。”

  好一阵劝慰之后,凤五终于走了。

  也幸亏回春堂离慕容府并不算太远,虽然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但父女俩想见个面倒不至于难如登天。

  待凤五等人将被救活的阿贵抬走后,慕容祯命人将凤夕瑶叫到自己面前。

  其实慕容府奴仆成群,根本不差她这一个使唤丫头。他之所以突发奇想的将人留下,是有私心的。

  “说说吧,你怎么会给小动物施针的?”他坐在紫檀大椅上,喝着下人奉上的热茶,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看似神态自若,可是内心深处却有几分计较。

  普天之下,能精准找到动物穴位的人,除了素有神医之称的慕容家嫡传继承人之外,还真的很难找到第二位。

  在他记忆中,就只有五年前死在战场上,让他终生都难以忘怀的女人—于筝!

  想当年,他从妓院中将不会说话的于筝买下当自己的奴才,日积月累,她慢慢在他身上学到了不少精湛的医术。

  给小动物施针,可不是想学就能学得来的,她虽然口不能言,但聪明认真,当初为了能够学会如何在动物身上找对施针的穴位,她可是吃了不少苦头。

  想到这里,慕容祯的心情没来由的一阵纠结。

  眨眼间五年过去,时间并没有抚平她曾留给他的层层伤口,他纵有上天赐予的起死回生之能,却无法挽救心爱的人儿。

  站在门口的凤夕瑶镇定自若道:“我爹是开医馆的,自幼跟在爹爹身边,耳闻目睹各种行医手法,久而久之,自然也略懂一二。”

  “噢,如此说来,你爹也算得上是一代名医了?”

  她忙回覆,“自然不敢与侯爷冠盖天下的神医相比拟。”言下之意,他们凤家在医术上也是有一定的名望。

  闻言,慕容祯不由得发出一个冷笑,摆明没把凤五看在眼里。

  凤夕瑶也不恼,淡然道:“行医者,应具有一颗仁慈之心,医术与医德并存,才是真正受万人敬仰之辈。”

  慕容祯不傻,当然一下子就听出她话中的隐喻。

  这丫头拐着弯在骂他,说他虽医术精湛,却毫无医德。

  正捧着茶碗喝茶的他哼笑一声,“我让你留在府中做个使唤丫头,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满?”

  她从容道:“我们凤家欠了侯爷一条命,以身抵债,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既然你这么心甘情愿的留在侯府当奴才,本侯就成全你,喜多!”

  旁边等候差遣的喜多急忙上前,“主子,有何吩咐?”

  慕容祯慢吞吞喝了口茶才吩咐,“把洗衣房里那几个丫头先调到别地去,以后洗衣房的差事,就都由这位凤姑娘一手包办。”

  喜多吃惊,不由得小声提醒,“可是主子,咱侯府洗衣房的差事,没有三、五个丫头可是做不来的啊。”

  他皮笑肉不笑道:“凤姑娘的本事大著呢,别说三、五个,就是十几二十个人的活,相信以凤姑娘的能耐,也一定能胜任妥当的。”

  喜多顿时无语。主子摆明了刁难人嘛。

  凤夕瑶倒是无所谓的一笑,“喜多,你前头带路,带我去洗衣房干活吧。”

  “呃,唉!随我来吧。”

  看着两人相继离去的背影,慕容祯的目光不禁敛了几分。

  是他的错觉吗?凤夕瑶刚刚叫喜多的时候竟那么自然顺口,让他忍不住又想起于筝……

  过往的片段一幕又一幕的跃上眼前,令他暗自叹息。

  有些记忆,终是忘不掉的。

  于筝,你在哪里?五年了,你可知道,我在这里痴痴守候了你整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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