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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误捡财神爷》(幸福魔法钟1)作者:春野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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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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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误捡财神爷
系  列:幸福魔法钟之一
作  者:春野樱
出版日期:2014年2月7日

【内容简介】
本来,他该命丧黄泉,但她不仅让他起死回生,还助他夺回家业……
她陆长歌行医救人,没想到却因此招惹到村里恶霸要强纳她为妾,
无计可施之下只好拿受伤失忆的他当挡箭牌,瞎说自己是他的未婚妻,
断了恶霸逼婚的念头,也顺利将他留下来,让她医治他的失忆症,
然而越和他相处却越被他吸引,在她被地头蛇欺负时,他挺身保护;
在她病重时,他悉心照料,让她管不住自己的心渐渐爱上他,
并发现他的身分可能不简单,因为他拥有生意人的金头脑──
不仅想出法子赚钱:将零售草药批发给商家,十文银变元宝滚滚来,
还以自身魅力招财增客源:假借求诊来看他的姑娘都快踩破她家门槛,
而老是被她“奴役”当长工的他,打个赤膊也能引起众家姑娘垂涎,
他大受姑娘欢迎,她就大吃飞醋,
可就算如此,当他们采草药遇袭时,她仍是奋不顾身的替他挡了一刀,
谁知这一刀竟让他的记忆拼图拼凑完整,却独漏了她这一块,
忘了她是谁,和她相处的种种甜蜜全成了空白,
只记得家里,记得有个他生命中重要的人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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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楔子

  你知道吗?人往生之后会变回一缕游魂,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手中的汤,然后遗忘前世,继续人生新的旅途,不过……我不太一样,虽然我也站在桥边,但我不喝孟婆熬煮的汤,即便她已经问过我无数次了,但我每次都会告诉她:“不行不行,我在等人,下次吧下次。”

  有时候,等待的过程太漫长、太无聊了,我会对着其实不太会有反应的游魂们说说话,当然啦,我跟游魂不太熟,也没什么好聊的,最常说起的倒是一则故事,这样吧,我也说给你听听——

  那是一个还有皇帝的年代,有一个女孩出生在一户姓柳的人家,父母为其取名柳云曦。柳云曦有上天赐予的美貌,也有后天养成的纯善,更有几世修来的好福气,因为——她有了喜欢的人,而那人也喜欢她。

  柳云曦的心上人是武功高强、拥有侠义情怀的镖师莫言常。每每莫言常去外地护镖,回期到的时候,柳云曦都会在商队回城必经的路上等待心上人,而莫言常每回打外地回来,都会为柳云曦带来一朵象征优美纯洁之意的石蒜花送她。

  从此,柳云曦的闺房多了石蒜花。每当莫言常从外地回来,花瓶里就会换上鲜花,而当他出城之后,她则开始细数凋零的花瓣,等他归来。

  不料,两人感情渐深之际,一个财大气粗、有权有势的富商看上了貌美的柳云曦,直接向柳家父母提亲,并以钱财为诱惑,是以,柳云曦被迫出嫁。

  柳云曦心知以莫言常的性子,很有可能为了保护她而得罪富商,甚至为此获罪入狱,而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所以,出嫁前的那一夜,她狠狠伤了莫言常的心,只为了让他相信她是爱慕虚荣的女子、是自愿嫁富商为妾,然而当事情如她所愿,他转身离去时,她的心也死了,如同房里那朵即将枯萎的石蒜花。

  出嫁日,柳云曦紧握着她最后一次收到的石蒜花上了花轿,并在途中以剪子自刎。

  入了地府的柳云曦不愿走过奈何桥,她总是拿着那朵似乎不会再枯萎的石蒜花守在桥头,苦苦等候。她想,人终有一死,她还想见见她的言常哥,她也想,两人是否一起投胎就能在下一世当夫妻?

  等等等,柳云曦等掉了第一个七七四十九年,在等到莫言常之前,她先等到了阎王。她原以为阎王是来抓她这不愿投胎的鬼,后来方知她能在这里等待其实是阎王特许的。阎王说他此次前来是受她的痴情感动而必须跟她说实话,他在月老那查过了,她柳云曦跟莫言常本就只有一世错过的缘,数百年间再无姻缘,劝她早日投胎。

  可即便如此,柳云曦仍旧不肯走,她说若这几百年间没有情缘,那她就等过几百年,她相信自己跟莫言常绝非有缘无分。

  念她情深,阎王便在她手上的那朵石蒜花上施了法术,并说:“我就给你一朵花的时间去等他吧。这朵花,每过七七四十九年就会凋零一片花瓣,一旦这朵花彻底谢了,你就必须乖乖去投胎,但若在这朵花凋谢前真让你等到了与他的缘分,那我就许你跟他一起投胎,且可以不喝孟婆汤,保有前世记忆。”柳云曦点头允诺,她心想石蒜花的花瓣多,她有数百年的时间可以等待,而她相信两人的爱情。

  漫长的等待中,柳云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奈何桥上看到莫言常,也只有在莫言常转世投胎之前,她的言常哥能拥有前世的记忆并跟她说几句话,她向来珍惜这样的机会,但她也对一件事起疑——为何言常哥投胎转世过好几回了,他身边却从来没有过相伴的女人,总是孤单终老?

  为此,柳云曦曾跑去问后来渐渐熟稔的月老,月老却说,这事跟她当年自刎的事有关,可惜天机不可泄露。月老不肯再多说,柳云曦也只能带着疑问继续等待。

  期间,阎王特许她能去人间游历,而柳云曦在人间晃荡的时候,每每看到与她一样有缘无分的情人时,她都会心生不忍,总会偷偷折下一到数片花瓣放进时间小物,藉此启动时间魔法,让原本会错过的姻缘提前开花结果。

  虽然,这会牺牲掉她自己等待的时间,但她就是心软不忍,想要藉由他人的幸福来弥补她当年的遗憾。

  当然,月老是知道柳云曦的行为,但柳云曦帮助的那些情侣都是姻缘簿上有姻缘的,只是柳云曦让姻缘提早发生了,说起来也不算太大的事,最后月老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前阵子,柳云曦才听人说起,石蒜花也被叫做“彼岸花”,是一朵“花与叶生生世世不能相见”的悲伤之花,她当时沉默一会儿后笑了。即便知道了又怎么样?就像阎王说的,她柳云曦就是学不会放弃啊。

  一年复一年,这期间,柳云曦帮助了别人,却也还在等待她自己跟莫言常的情缘……

  好吧,故事说到这里,或者应该说,我并不知道这故事何时才会有结局,或者能不能有结局,毕竟还没有发生的事谁知道呢。

  对了,我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不晓得我有没有跟你自我介绍过——你好,我叫柳云曦,在你听到这则故事的时候,我即将迎接最后一朵花瓣凋零……

  我的心虽然很痛,但我是坚强的柳云曦嘛,实在不想如此感伤,我还想在我必须离开这里之前,跟你分享一下经由我所成全的幸福故事呢——

  第一章

  这茂盛古林,终年迷雾漫漫,每逢春至,处处可见奇草,亦正是陆长歌丰收之时。

  陆长歌年方十八,是距离此地五里外一处名为白杏村的村民,陆家三代行医,她虽是女子,却也跟着父亲学了许多医理、病理及药理。陆父两年前外出采药,失足坠崖骤逝,留下她与母亲张骊相依为命。

  这两年来,她女代父职,继承父志,继续为村人的健康把关。一开始,大家对于她这个年轻女子的医术不太信服,可后来她几次为村人医治急患或宿疾皆见疗效后,慢慢得到大家的信任及倚靠。

  她背着竹篓,衣着轻便,脚下踩着的是她娘为她缝制的布鞋。张骊为方便她行走并保护她的脚底,特地在鞋底多缝了几层皮革及棉布,果然让她行走在有点颠簸的林间也如履平地。

  午后,雾气更盛,她稍稍检查了一下竹篓,发现篓里草药已有八分满,她思忖了一下,决定结束今天的采药工作,在离开前到附近的一座山寺为亡父祈求冥福。

  走着,她忽地听见山林深处传来唧唧哝哝的说话声,因为好奇,她便循着声音而去,因没注意路况,突然脚下一绊。

  “哎呀!”她惊呼的跌了一跤,起身拍了拍屁股,发现绊倒她的是一个长得奇怪、她见都没见过的东西。那是个像是木箱子的物品,里头有个圆盘,圆盘上有两根抖得很厉害的针,而沿着圆盘边有一些像是文字,又像是图案的符号。

  她虽好奇,但还是继续朝声源而去。

  不一会儿,她看见眼前有块平坦的腹地,地上趴着一个男人,后脑勺鲜血直流着。

  “老天爷!”她心头一惊,立刻快步上前。

  她单独行医已有两年,像这样的外伤也见了不少,她快速探了探男子的鼻息,发现他还活着,十分庆幸。接着她取出袖中手巾擦拭男子的伤口,检视伤口大小,然后再为他止血。

  男子后脑勺虽鲜血直流,但伤口不算大,可他却陷入昏迷。

  她稍稍观察了男子卧倒处的周围,发现他脚边有颗石头,石头上沾着血迹,她想,那应是砸中男子后脑勺的石头。

  她想起刚才听见的说话声,显见当时这儿不只他一人,他是被袭击的?念头刚起,她突然觉得害怕。

  如果有人要伤害这男子,那么对方还有没有可能返回此地以确定他是生是死?

  直觉告诉她,她得救他,她得立刻带着他离开,但该如何将这么高大健壮的男子带离此地……她正忖着,忽听见窸窣声——

  她吓一跳,以为欲伤男子性命的人返回,立刻警觉的转过身去,只见林中有个灰色身影正朝这边走来,她定睛一看,见是一位灰衣老僧,不觉松了口气。

  一身仙风道骨的灰衣老僧走了过来,看见她及因伤而趴在地上的男子,竟无惊疑之色。

  陆长歌认出了老者的身分,他是附近山寺的住持方丈,平时深居简出,难得一见。她到寺里祈福也有十几二十趟了,可却只见过他一面。不过真正教她讶异的不是住持方丈的飘然现身,而是他手上正拿着刚才绊倒她的那个奇怪小木箱。

  “住持方丈!”她快步上前,“我叫陆长歌,到过寺里十几二十回了,不过方丈肯定不认识我,我刚才采药时发现这位受伤的公子,正愁——”

  她话还没说完,住持方丈就以手势打断了她的话,并慢条斯理、不疾不徐的上前一探。

  当他看见男子的脸,眼睛微微的瞪大,低低的叫了一声,“哎呀。”

  陆长歌捱过来,狐疑地问:“方丈认得这位公子?”

  住持方丈看看她,再看看男子,突然间不讲话了,他两眼垂视着自己拿在手上的奇怪小木箱,若有所思。须臾,他拈须一笑。

  “住持方丈?”

  “姑娘,你是来采药的?”他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干的问题。

  陆长歌微顿,呐呐地道:“是的,我家住白杏村,是特地到这儿来采药的,希望没打扰到住持方丈您……”

  他一脸慈祥,回道:“不打扰,你来得正是时候。”说着,他又看着地上的受伤男子。

  “住持方丈,这位公子受了伤,可否将他暂时送至寺里……”

  她话还没说完,住持方丈忽地转头看着她,“姑娘,是你发现了他还有这个小木箱,这可是你的因缘、你的业、你的功课。”

  “什么?”

  “有解。”住持方丈又迳自道,笑弯了眉眼,口中说着,“有解。”

  陆长歌满心疑惑的看着他,“住持方丈,您说什……”

  住持方丈像是听不见也看不见的将小木箱往地上一搁,然后双手往身后一背,转身离开,陆长歌愣了一会儿,呆傻的看着他离开,不解住持方丈为何两手一摊,

  犹似没事人儿般的离去,而住持方丈刚才提及了小木箱的事,他怎么知道有那个小木箱?刚刚他嘴里念念有词的说着﹁有解﹂,又是什么意思?难道住持方丈的意思是……她被小木箱绊倒,又发现这名男子,都是某种机缘?

  一转念,她觉得现在不是猜疑这些事的时候,这男子的血未完全止住,且又昏迷不醒,当务之急是为他医治,其他的等稍后再想了。

  正当她心念如此决定之际,那奇怪的小木箱突然发出当的尖锐声响,吓了她一跳,她往前一探,只见那原本便颤着的两根针抖得更剧烈,而圆盘则发出了奇异的蓝光。

  还来不及感到害怕,蓝光便骤然消失,针也不动了。

  她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但却怀疑男子会不会便是因为这东西而惹上杀身之祸?

  于是她找来树枝,以随身的绳索做了个克难的担架,将男子及那奇怪小木箱一起拖回白杏村。

  白杏村,陆家——

  房里,陆长歌正悉心的为男子包扎头部,他仍未清醒,因此得劳烦母亲在一旁帮忙撑起他的身子,她才能顺利的为他处理伤口。

  “长歌,他到底是什么人?”张骊观察过男子的衣着,那袍子虽不华美,但用的却是上好的布料,肯定不是寻常人家。

  “我也不知道。”陆长歌专注的包扎着男子的头部,“行医之人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哪管得了他是谁?”

  “是没错,但总觉得……”说着,张骊不经意的瞄了那搁在桌上的奇怪小木箱一眼,“你偶尔到市集及城里去卖药,有见过那样的东西吗?”

  “没见过。”这时,陆长歌将男子的头包扎妥当,在母亲的协助下让男子侧身躺在床上,以防他压到伤口。

  她到一旁的水盆清洗双手,神情平静地又说:“住持方丈说了些奇怪的话后就走了,所以我只好把他带回来了。”

  “住持方丈?”张骊一脸疑惑,“你遇见他了?”

  “是啊。”她擦干双手,在桌边坐下。

  张骊好奇地看着女儿,“你说他说了奇怪的话,他说了什么?”

  陆长歌认真回想一下,“我原想请方丈让这位公子到寺中疗养,方丈却说这是我的因缘、我的业、我的功课,然后就拂袖而去……对了,他还念念有词的说什么有解呢。”

  “是吗?”张骊一怔,沉吟须臾,“那位方丈是得道高僧,他这么说自是有他的道理,话说回来……”她转头看着侧躺在床上的男子,“这位公子长得还真是英俊,感觉也有些气宇不凡,也许这还真的是你的﹃姻缘﹄……”

  闻言,陆长歌一笑,“娘,您在胡说什么?若被外人听了,那可成笑话了。”

  “不然你说,方丈那番话指的是什么?”张骊一脸认真的问。

  “方丈是高僧,我可不是。”她耸肩一笑,“而且这人来路不明,总之一切等他醒来再说。”娘有些天真过头了。

  “唔……”突然,床上的男子浓眉一蹙,发出痛苦的呻吟。

  母女俩一听,立刻捱到床边,就怕他醒来时一个不小心碰到已经包扎妥当的伤口。

  男子慢慢的睁开眼睛,眼神空洞无焦距。

  “公子?公子?”陆长歌轻声叫唤着他,并将手探至他颈背,以防他翻身时压到伤口。

  男子空洞的眼神慢慢聚焦,然后疑惑的看着她。“你是……”

  “我是陆长歌,白杏村的女大夫。”她轻声的说,“你受了伤,昏迷好几个时辰了。”

  “公子,”一旁,张骊柔声问道:“你姓啥名谁?家住何处?我们好通知你的家人来。”

  “我叫……”男子要说出自己的名字,却露出了困惑、迷惘的表情,“我叫什么?我是谁?我……”他慌了,一下子扑腾起身,却感到一阵晕眩。

  陆长歌急忙扶着他,“你伤了后脑勺,流了很多血,千万别激动。”

  “姑娘,我、我是谁?你又……”男子神情惊急不安。

  见状,张骊眉心一拧,忧忡地说:“长歌,他该不是……”

  陆长歌轻轻颔首,转而注视男子,安抚道:“公子,你受伤失血,一时之间可能记不得自己的事,相信只要静养几天便会慢慢想起,请不要惊急担心。”说着,她指着搁在桌上的奇怪小木箱,“我发现你时,你身边搁着那东西,你可认得?”

  男子看着桌上的东西,毫不犹豫地说:“座钟?”

  陆长歌眉一挑。这男子他什么都忘了,却还记得那玩意儿的名字,看来,那小木箱对他来说肯定十分重要。

  “你记得那东西是好事。”陆长歌说道,“这东西对你一定有什么特殊意义,我想你慢慢会记起自己的事情,在这之前,你暂且安心的待下吧!”

  男子看看她,再看看桌上的座钟,浓眉纠皱,满脸无助。

  一个月前,安南县城,洛家大宅——

  三月,正是春色芳菲之时,洛家大宅花园百花齐放、争妍斗艳,宅子里正举办着赏花大会,来了许多宾客。

  洛家在安南县城是数一数二的名门,但人丁却非常单薄,前前代洛家老爷只有一妻王氏,亦只单传一子。

  丈夫早逝,王氏为免洛家有无后之虞,悉心照顾独子洛知远。洛知远二十岁时结识一女子方氏,方氏原是官家千金,后因父亲犯罪遭贬,沦为官奴,方氏貌美如花,长袖善舞,深得洛知远喜爱,欲娶为妻。

  王氏见她性情骄奢,不甚喜欢,只让洛知远将她纳为妾,并在一年后替他觅了一门亲事,娶妻汪氏。

  汪氏及方氏在一年后同时怀上孩子,只可惜汪氏体弱,怀胎三个月便流掉了,之后方氏为洛知远生下一子洛应聪。

  幸而老天怜惜,汪氏在几个月之后又怀上孩子,并顺利的生下一子洛应书。

  洛应聪在方氏的教养下,也是风花雪月的性情,平时间暇就爱学那些风流才子戏填诗词,兼弄丹青,对商贾之道不甚热中。

  反之,年幼他两岁的洛应书自幼便跟在稳重实际的祖母洛老夫人及母亲汪氏身边,对行商投资颇具天分。他十六岁起便跟着父亲外出走商,累积经验及实力。

  他十九岁那年,母亲汪氏因患疾而骤逝,父亲洛知远自此抑郁寡欢,不及一年竟也撒手人寰,从此洛应书扛起家业担子成了当家,转眼瞬间,三年已过。

  洛家宅深庭阔,但姓洛的主人不及十人。

  洛老夫人独居在知秋苑,只有几名老的婢女伺候着。偏房方氏、洛应聪,以及洛妻郑鹭儿及六岁的儿子洛丰玺住在永丰苑。至于经常不在家的洛应书,则是独居在幽静的稀真苑。但因洛应书经常不在家,偌大的稀真苑便只摆放着那些他行商各地买回的稀奇玩意儿。

  午后,暖阳宜人,洛丰玺在庭院里嬉闹游玩,后头有两个年纪只十六的婢女亦步亦趋的跟着。这时,长工四平走来,洛丰玺一把抓住了他的袖角,喝令他趴下当马。

  婢女春竹跟晓儿替四平求情,却惹得骄纵成性的洛丰玺不悦。

  他气呼呼的瞪着两人,“不准你们说话!不然让你们当马!”说着,他拿出插在腰后,随身带着的小马鞭。

  那条小马鞭是洛应聪送他的玩意儿,并不真的能在骑马时使用,但也是几层牛皮揉成,鞭在身上还是会疼。

  洛丰玺拿着小马鞭,一鞭子打在四平的后腿上,耀武扬威地喝道:“臭马!趴下!”

  四平怕他真卯起来鞭打自己,又怕不顺他的心,反倒惹毛了他的父亲洛应聪,于是只好乖乖的趴在地上。

  见状,洛丰玺跨上他的背,一屁股坐下,然后拿着小马鞭往四平屁股上鞭打,“驾!快跑!驾!”

  他一连鞭了几下,痛得四平连声喊疼。

  四平忍着痛,绕着原地转了两圈,可洛丰玺还不满足,迳自催促着,“再快一点!”说着,他一鞭子又要往四平那可怜又受罪的屁股上抽去。

  这时,有只手一把牢牢的抓住他的小马鞭,他怒目回头一看,即刻一脸惊吓。

  不为别的,只因此时站在他们身后的人正是到南方行商已三个多月的洛应书。

  “二爷。”春竹跟晓儿急忙站在一旁,恭敬地垂首。

  在洛家,洛应聪比洛应书年长,被称为大少爷,可因为洛应书是正室所生,又是掌管家业的当家,因此虽他年纪较轻,也未成家,洛家上下除了年长的仆婢长工还习惯称他二少爷之外,其他奴仆都敬称他一声﹁二爷﹂。

  “二爷……”还趴在地上当马的四平一脸有苦难言的表情。

  春日已到,但此时洛应书的脸上还罩着一层寒霜,只因他看见洛丰玺小小年纪竟已会糟蹋下人。

  沉着声,他目光如刃的直视着洛丰玺,“还不下来?”说着,他稍稍使力,拿走洛丰玺抓在手上的小马鞭。

  洛丰玺赶紧﹁下马﹂,害怕却又有点生气的看着洛应书。

  “你小小年纪,竟懂得如此糟蹋别人?”洛应书浓眉一纠,“圣贤书读到哪儿去了?”

  “二叔……我只是要、要骑马……”

  “四平是马吗?”洛应书沉声地喝问着,“你可知道这小马鞭抽在人身上有多疼?”多年来的行商经验,让他拥有认人的好功夫,就算他常不在家里,家里的奴仆众多,他仍一眼即认出对方叫名字。

  “爹说他们是洛家养的下人,要效犬马之劳。”洛丰玺理直气壮的说。

  闻言,洛应书眼眸一眯,以小马鞭轻轻的抽了他身子一下,力道虽不大,但细皮嫩肉又娇生惯养的洛丰玺立刻疼得哇哇大哭。

  一旁的春竹等人想为小主人求情,却遭洛应书的眼神斥退。

  “你身上穿的、你吃的、用的、睡的,全都是二叔行商走贾而来,是不是二叔也可以让你跪在地上效犬马之劳?”

  迎上他冷傲而严厉的目光,洛丰玺哭得更大声了。

  这时正要出门的洛应聪闻声而来,气急败坏地问道:“谁?是谁让我的心肝哭了……”话未说完,他看见了洛应书,话声戛然而止。

  “应书?”他一脸疑惑,“你几时回来的?”

  “刚到。”洛应书冷冷地看他。

  “爹,救我!救我,呜……”洛丰玺见他爹来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委屈又可怜,一点都觑不到刚才的嚣张气焰。

  洛应聪看见洛应书一手抓着儿子,一手拿着小马鞭,心头微震。

  “爹,二叔……二叔抽我……”洛丰玺抽抽噎噎的哭诉着。

  “什么?应……”洛应聪心下一惊,他看着洛应书,却又不敢直接质问。

  “大哥,”洛应书神情凝肃,“玺儿方才要求四平趴地当马,他拿着这根小马鞭骑乘在四平背上,还拿鞭子抽人,我见了便教训他。”

  洛应聪心里虽不满洛应书教训自己的儿子,却没说些什么,这洛家上上下下谁不看洛应书的脸色,就连他这个洛家大少爷也是如此。

  洛应书虽喊他一声大哥,而他又是洛家大少爷,但事实上他是偏房所生,地位根本不及正室所生的洛应书。再者,洛家的事业都靠洛应书操持,洛老夫人也最信任他。

  洛应书不在时,洛家的帐房虽由洛老夫人打理并分配各房月支及仆婢杂役们的月给,但谁都知道真正的主导权其实在洛应书手上,也就是说,月支多寡全由他决定。

  为求富贵平安,他对洛应书虽有再多不满及妒恨,也从来未敢表现出来。

  “玺儿,”洛应聪眉头一拧的看着洛丰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二叔教训得是。”说着,他轻推了儿子一把,“快跟二叔赔声不是。”

  “不,他该赔不是的人是四平。”洛应书脸上依旧罩着一层薄霜,眼神凌厉,“大哥,人性本善,善恶皆因教养而生,爱孩子天经地义,但宠惯坏了,将来受罪的还是父母。”

  “这……我知道。”洛应聪呐呐地应是。

  洛应书将小马鞭交还给洛应聪,什么话都没多说的便转身离去。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洛应聪脸上虽然无表情,但眼睛却泄露了不满及怨怼的情绪。

  花园里,洛老夫人正与赵夫人一起品茗赏花。赵夫人是安南县城粮商赵正之妻,与洛老夫人有同乡之谊,两人十分投缘,平时以姊妹相称。

  “老夫人!老夫人!二少爷回来啦!”外头传来老婢张妈扯嗓大叫的声音。

  洛老夫人一听,难掩惊喜之情,“应书回来了?他在哪里?”

  她这话才说完,洛应书已走进花园里。“奶奶、赵奶奶,应书向两位奶奶请安。”洛应书上前,撩起袍子便一跪。

  “好好好,快起来。”洛老夫人舍不得他跪,一把牵起了他,摸摸他的脸、捏捏他的膀子,两只眼睛巴巴的望着他,“应书,你黑了也瘦了。”

  他唇角一勾,“南方太阳大,晒着晒着就变黑了。”

  赵夫人笑说:“姊姊,男人晒黑一点无所谓的。”

  “是没错,只是……”洛老夫人说着,忽地笑叹一记,又道:“应书,奶奶真想你。”

  “应书也很想奶奶,奶奶可好?”他问。

  “老样子,就是早晚总咳个没完。”洛老夫人话锋一转,问:“你怎么提早回来了?”

  “奶奶的七十大寿就快到了,孙儿岂能不赶紧回来为您祝寿。”

  闻言,洛老夫人满意的一笑,道:“对了,你这回可有带回来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当然。”洛应书转头看向张妈,“张妈,你去跟耗子说,让他把我买的那座座钟拿来。”

  张妈答应一声,便旋身离去。

  “座钟?”洛老夫人疑惑地问:“那是什么东西?”

  “是那些蓝眼睛的异邦人拿来核对时辰的器物。”他解释着,“这回在南方碰上了一支异邦商队,我见那玩意儿稀奇,便向领队的老板买来。”

  听他这么说,赵夫人好奇地问:“这异邦人对时的器物还真不少,应书,你上回不也送我一个看时间的怀表吗?”

  “赵奶奶,钟与表不同,表可以带在身边,可钟却不行。”他淡笑,“这座钟还有稀奇之处,待会儿就能让您们瞧瞧。”

  “奶奶可真是等不及了。”洛老夫人说完,拉着洛应书坐下,并给他倒了杯热茶。

  不一会儿,耗子拿着座钟来了。耗子是洛应书的得力助手,总是跟着他南来北往的走商买卖,他的本名叫严浩,大家都叫他耗子。

  看见耗子拿来一个造型奇特的木头小箱子,宽长约半尺,厚度则有三寸,背面刻有繁复的花朵纹路,洛老夫人跟赵夫人都伸长脖子看着,好奇极了。

  耗子将座钟往桌上一摆,咧着嘴笑,“两位老夫人,您们绝对没见过这稀奇玩意儿。”

  两位老夫人忍不住离开了座位,靠近那座钟,细细的看着。

  座钟的外壳是上好的木头,外头虽雕了花样,但质朴简单。透明玻璃里,有着一个刻着奇怪文字的圆盘,圆盘正中央有两根细细的针,动也不动的。

  “应书,这玩意儿不走,是不是坏了?”洛老夫人疑惑的问。

  “奶奶,它没坏,正走着呢,这根名叫分针,半个时辰绕一圈,这根名叫时针,一日绕两圈。”他细心为两位老夫人说明,“时间如牛步,奶奶您现在看不出它走着,可光阴似箭,一个不注意,您又发现它绕了一圈又一圈。”

  “哎呀,真是好玩的东西!”赵夫人见这玩意儿新奇,不禁捱近一点,突然,那座钟闪了一下蓝光,接着发出当的声响,吓得她倒退两步,脸色发白。

  “没事吧?赵夫人。”洛老夫人眼神关怀的看着她。

  “没事,只是有点受惊。”赵夫人神情惶然。

  “赵奶奶,这座钟每半个时辰响一次,也就是说现在正是……”洛应书看了一下时间,“正是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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