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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小仙来也~寿比南山》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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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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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叶子 于 2014-12-4 20:14 编辑

书  名:小仙来也~寿比南山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寄秋
出版日期:2013年4月19日

【内容简介】
秉持着医者父母心,他二话不说救起被天打雷劈的她,
岂料她醒来后记忆全无,连姓啥名谁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只好留她住下,想等她恢复记忆后再做打算,
不过原本很单纯的医病关系在朝夕相处下慢慢变质,
他发觉自己温文儒雅的神医形象逐渐崩坏,
遇到她就摇身一变成为登徒子、大色狼,专吃她的嫩豆腐,
更希望她能永远留下──以他娘子的身分,
每次看她清冷的脸庞因为他而羞红,他就有说不出的满足,
可当她因受伤而面露痛苦时,他心里又难过得要命,
心情复杂的让他好想对她说:“你这磨人的小东西~”
本以为两人能够做对隐居山野的平凡夫妻,恩爱一世,
但最近他发现她不但能预测寿命,还准得教人想直呼她为神,
再加上她之前居然能脱口说出神仙的长相个性……
不会吧,难道她真是天界的一员?!

链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4110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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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楔子

  “快快快……快闪开……快点闪避……别再过去,飞快一点,再快……”

  风雨交加,电光直闪,墨黑乌云以排山倒海之势,笼罩视线不明的天际。

  雨,滂沱的下。

  风,凌厉的吹。

  劈山一般的力道是不断落下的雷,来得又快又急,彷佛是催命巨斧,无情地轰隆作响,惊动山河,惊动万物,惊动御风而行的小小黑影。

  雷电一闪,赫然可见那黑影是四朵小祥云,各立了一道神色慌张的身影,慌乱地闪躲无所不在的落雷。

  “这是怎么回事?就算被上面的发现我们私下凡尘,也用不着用这么可怕的雷击处罚吧!咱们犯的又不是天打雷劈的大罪……”

  一身红衣,显得十分喜气的女娃正噘着嘴,十分不满地瞪向乌云上空的雷公电母,气他们不够意思,连她也劈。

  枉她平日的孝敬从没少过,有好吃、好喝的都会搬到雷公殿,还会逗他们的儿子小雷电,现在居然把她当穷凶恶极的妖兽劈。

  殊不知她此时的埋怨,雷公电母根本听不到,也看不见底下的小仙,一片乌云遮住他们目光,夫妻俩专注的是山坡上奔跑的白影。

  那是只体形瘦小的雪狐。

  “喜妞,雷劈的对象不是我们,你小心点……”

  又一道震耳欲聋的雷声,掩去蓝衣女子的声音,轰隆隆的一声高过一声。

  “阿寿,你去保护福娃,她道行浅又迷糊,怕是避不过。”一脸焦急的禄至强作镇定,不忘护着一同修行数百年的仙友。

  “好,我这就过去,你帮着喜妞,她快掉下去了。”她们俩平时最贪玩,只顾着调皮捣蛋,忽略修炼。

  说时迟那时快,正当延寿正欲靠近福气时,一道疾雷横劈而过,来不及迴避的她被劈个正着。

  痛楚伴随着一股焦肉味,她眼前一片黑,瞬间自风雨中坠落。

  她在昏迷前看到的是焦急万分、直奔而来的三道白光,但一道又一道的银雷将他们分开来,耳旁隐约传来声声呼唤。

  她想着,好大的雨呀!

  眼一闭,失了意识。

  第一章

  桐县城外十五里处的落雁山素以名贵药材闻名,满山遍野尽是珍稀花草,百年参、千年何首乌皆是特产,引人前往。

  落雁山说高不高,约莫三千尺,怪石嶙峋,体力佳者一天来回不成问题。

  不过说低也不算低,没点体力的人通常走到一半便汗水淋漓,气喘如牛,中途放弃入山寻宝的打算而折返。

  毕竟此山终年烟岚缭绕,晨起便白雾霭霭,视线不明难辨方向,而且雾浓则苔生,山路崎岖不平又滑溜,一个不留神坠落山谷的人比比皆是。

  落雁山山不高却危险重重,即使是长年久居于此的人也不敢轻易入山,他们深知山中的最大危险不在凶猛野兽,而是气象多变,迷雾中可是求助无门。

  所以山里的奇花异草才如此生机盎然,未经滥采而蓬勃茁壮,有些甚至得有百年寿。

  “莫大夫、莫大夫,快来瞧瞧我家的小狗子,他顽皮,跑进山里采浆果,被毒蛇咬了一口,嘴唇全发紫了……”

  云雾淡去的绿槐下有间茅草屋,小院子里铺晒着药材,一筛一筛的铺放在格子架上,几只小鸡啄食着散落的草叶。

  前院一目了然,就是竹编的围篱,与柏木削平的板条以木钉嵌合成半人高的木门,无锁,仅以藤结扣住,方便进出。

  后方是两明两暗的屋子,一明室为厅堂,做为诊疗处,置有药柜和医书。

  另一明室则是主人的寝居,明亮宽敞,隔有花厅与内室,一张四方桌、两张圆凳,桌上是简朴的,一片绘有四季风光的屏风后是一张大床、少许的摆设和家具。

  一暗房住着药童,另一暗房则是有需要时让重症者暂歇的地方。

  “谁又在大呼小叫,我家公子看了一夜医书,丑时才睡下,你们给我小声点,别吵醒他。”

  一名十一、二岁的小童气呼呼地从灶身跑来,伸手拦住欲入医庐的山野樵夫。

  “点墨,不可无礼,医者父母心,岂能见死不救。”一道温润嗓音如雪融后的清泉,徐缓轻扬。

  “可他们一大早就让人不得安宁,我是担心你身子撑不住。”太累了是会生病的,公子昨夜咳了好几声。

  “不碍事,我是大夫,自有分寸,倒是快快让人进屋,会这么早来,想必情况危急。”

  一只骨节分明,指尖温润的手撩开云白石串起的帘幕,露出美玉一般的俊雅面容,月牙白衣衫衬托出不凡风姿,彷佛踏月而来的仙人。

  那是一名男子,容貌却更胜女子,星眉朗目,发丝如墨,双瞳如深潭,熠熠生辉,鼻梁高挺透着一丝风骨,唇薄如翼。

  只是,脸色稍嫌苍白,眼下有着暗影,看似病气入体,又似疲惫过度,精神不济。

  “是是是,公子菩萨心肠老见不得人受苦,就是不晓得多顾着自己一些。”点墨嘀咕不休,不情不愿的放人进来。

  几个穿着粗衣草鞋的大汉抬着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入内,神色慌张地喊着大夫救命,只差没下跪磕头。

  方圆几百里内,无人不知神医莫大夫,据说他医术之高明能起死人、肉白骨,只要一息尚存,鲜少有他救不活的人,因此求医者众,有的甚至不惜千里而来,只为那渺茫的希冀。

  但大多数人只知神医姓“莫”,不知其名,仍是无碍求医者的口耳相传。只不过……此莫非彼陌,知道者,真的少之极少。

  “莫大夫,我儿还有没有救?我看他出气多入气少,只怕……”中年汉子用袖一抹泪,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别慌,且让我瞧上一瞧。”陌千臾润指一搭,先把脉。

  望、闻、问、切,行医四要,他一诊脉息微弱,入毒已深,随即翻眸查看,以指触及体肤,一指按往心口两脉门。

  患者左小腿处有一明显的牙印,周遭肌肤开始泛黑肿胀,微腥的气味由伤处漫出,毒素已侵入内腑,身躯渐成僵直。

  事不宜迟,烧红的柳叶刀划下,脓液伴随黑血流出,难闻的腥臭味也迅速蔓延开来,味如弃置多日的死鱼,闻者掩鼻。

  但陌千臾似乎不受影响,仅眉头微微一蹙,手边的动作不曾停顿,一边放血,一边喂患者大量的水,再佐以祛毒药丸。

  “大夫,我家小狗子他……”

  “是被七星蛇所咬,其毒甚剧,轻则残疾,重则丧命。”这是落雁山才有的罕见毒物。

  “什么,那小狗子不是没救了?”他的儿呀!

  “王大叔,你先别急,小狗子并非无药可救,等我将毒排出,再喝上几天汤药便无事。”天生万物一物克一物,有毒就有解。

  “真的吗?我家小狗子有救?”老天保佑呀!没要了他儿子的命。

  陌千臾面露浅笑的下针。“山象难测,别叫他再进山了,为了小利枉送性命实在不值。”

  “这……贴补家用嘛,听说有人瞧见手臂粗的参娃在林间跑跳,小狗子才想去试试运气。”一株百年参卖价不菲,够一家七口享几年好福。

  什么采浆果误遭蛇吻,根本是谎言连篇,明知落雁山是出名的有去无回,可为了一夕暴富,仍有不少不知死活的百姓想上山寻宝。

  小狗子即是一例,他和许多入山者有相同的想法,自己不会那么倒楣,既然手无缚鸡之力的莫大夫都能安然无恙行走山腹,世居此地的自己又怎会出事?

  殊不知,太过自信往往沦为致命伤,以为熟稔的山区反而掉以轻心,要是落雁山能如此轻易来去,岂会让人往往都无功而返。

  “再试就没命了,我家公子不是叮嘱了,要入山一定要等雾散,而且申时一到立即离山,不可逗留,雾如魍魉,缥缈无踪,再熟悉山势的人也会迷失其中。”点墨忍不住骂人。他最看不惯这些存心找死的蠢材,还要劳累他家公子救治。

  “我们也晓得危险,可米缸无米能怎么办,除了一拚哪有第二条路走。”一切都是为了养家糊口。

  点墨年纪虽轻却十分机灵,一下就听出话中之意。“你们又想赖掉诊金,想让我家公子做白工是不是?”

  王大叔涨红脸,支吾地看左看右,就是不敢往前看。“等我把柴卖了,我、我会来清……”

  “你欠过一回又一回,我都数不清次数了,这回休想再赖掉。”当真以为他不知道,明明有钱却老是叫穷,怀里兜着银两到花楼去撒当大爷。

  “我……我……”王大叔满脸羞愧,几锭碎银紧抓不放,心里想的是春花楼的小翠。

  “点墨,不得为难王大叔,人生在世,难免有手头上不方便的时候。王大叔,我这里有张药方,你到城里照单抓药,一日煎三帖,三碗水煎成一碗,早、中、晚服用,如此七日便可清除体内余毒。”陌千臾清嗓如珠,温润醇厚。

  王大叔一怔。“不是一向由莫大夫配药,我们带回去煎服即可?”

  他乌瞳含笑,璀璨生彩。“近日有事,没能上山采药,故而药材不齐,无法配药。”

  “是这样吗?不是因为我没付诊金……”他有些迟疑的问。

  “你想多了,王大叔,都是认识几年的老邻居,我还会诳你不成。”真是药材短缺,无能为力。

  看他一脸歉意,原本想占便宜的王大叔面上一讪,悻悻然和几个亲戚又把儿子抬回去,小狗子的脸色大为好转。

  像王大叔这种连药钱都想省的人不在少数,不过如他一样厚脸皮的却不多,多少还是会付点诊金,顺便偷看大夫的绝世风采。

  “公子,他们明明讹人嘛!哪有看病不付钱的道理,多来几个这样的无赖,我们就要喝西北风了。”他还在发育,不多吃些会长不高。

  陌千臾好笑的望望满嘴埋怨的药童。“我让你饿着了?”

  点墨脸红,不好意思地一吐舌。“我说说而已嘛,公子当我浑小子发牢骚。”

  “真要吃不了苦我也不勉强,人各有志,送你返乡的盘缠还有。”他打趣的揶揄。

  “别!公子别赶我,我舌长嘴贫说错话,以后不敢了,公子留我在身边伺候,点墨感谢你的大恩大德。”他可不想再回到那个人吃人的地方,他一条小命禁不得折腾。

  “还在这儿耍嘴皮,去烧火起灶,准备午膳。”他看一会医书便可用膳。

  “又是我?”点墨苦着一张脸,活似吞了十斤黄连。

  “不然你要我下厨?”他一挑眉。

  本来有一烧菜妇为主仆俩料理三餐,山蔬野菜倒还过得去,不求鱼肉丰足,只要能果腹即可。

  可妇人有一女年方十六,生得娇俏可人,活泼大方,一日替受了风寒的母亲来做饭,却一眼爱上貌若潘安的莫大夫,从此纠缠不休。

  逼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将妇人辞退,佯称已有婚约在身,并避居他处月余方才摆脱那名少女的痴缠。

  但这下苦了不擅厨艺的主仆俩,烧焦锅子是常有的事,半生不熟的鱼肉还带着血,一餐煮下来汗流浃背却没人敢入口,想再找个厨娘却一直没空入城,而且这地方离城遥远,要请到人也不容易。

  点墨顿了顿,一脸馋相地朝后院暗房望去。“姑娘的手艺不差,不妨……”

  陌千臾一记栗爆往他脑门敲下。“她是病人,需要休养。”

  “哪里有病,我看她好好的……哎哟,公子,你别再敲我脑袋了,会把人敲笨的。”点墨抱头鼠窜,边跑边嚷嚷。

  “人笨一点好,太过聪慧只会自寻烦恼。”他双手环胸,假意训示。

  “那公子你是笨还是聪明?”点墨揉着头,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

  “但求一愚。”陌千臾似有感触的一哂,笑意缥缈。

  “我看公子也是笨人,放着现成的大厨不用却要啃炭喝馊,果真愚笨……啊!寿姑娘,你起身了。”小子滑溜,高声一喊。

  陌千臾举起手正欲教训口无遮拦的药童,忽闻他一声惊喊,当下受骗地往后一瞧。

  “嘻,嘻,没人。”公子果然不聪明,还笨得很。

  “你这小子连我也糊弄,真不抽你几下就要飞上天了。”连他也捉弄,太胡闹了。

  点墨嘻嘻哈哈地挤眉弄眼。“寿姑娘,我们要吃什么?灶上有鱼有肉,还有颗大白菜呢!”

  “又想我上当,同样招式用两次可不管用了,小心我打得你满头包……”尽会调皮,不重尊卑。

  “有鱼就弄道五柳鲜鱼,肉过油炸盘蒲棒里脊,烧颗大白菜煨出油包菜卷、栗子扒白菜,再煮蒸丸子当汤,四菜一汤应该足够。”人不多,简单就好。

  陌千臾面上一红,微带尴尬地回过头,不远处一抹淡蓝身影令他心口一荡。

  寿姑娘失忆了,不记得自己是谁,因为她胸口挂了一块蓝玉寿字玉佩,所以才这么称呼她。

  日前出外采药的陌千臾无意间救了落难的她,当时她身上衣物有浓重的烧焦味,后脑有雷劈中的焦黑痕迹。

  以常人来看,她必死无疑,毕竟被雷击中的生还者几乎是无。

  可她有幸遇上妙手回春的莫神医,用七七四十九根银针封穴,以气导气运行周身,让危在旦夕的人不致丧命。

  唯一的后遗症是脑中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家居何处,家里有多少人,有无婚配。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复原得极快,原本以为她得卧床大半个月才可痊愈,没想到不到三日光景便已清醒,伤处更神奇的只剩下粉色淡疤。

  “寿姑娘,你还在疗伤期间,实不该为我主仆俩操劳,下厨一事交由点墨打点即可。”陌千臾苦笑,为她的逞强而伤神。

  她眉如柳叶,面似芙蓉,翦翦水眸宛若秋水,盈盈荡漾着碧波水色。“我不想被毒死。”

  呃……很实在的一句话,教人闻之汗颜。

  “寿姑娘,我帮你生火,这张凳子你坐,可别累着了。”点墨比他家主子会做人,殷勤地顾前顾后,嘴巴甜得像抹了蜜。

  灶台下的火烧得劈 作响,旺火热锅,把人热得脸皮一阵烧灼。

  “不用炒太多菜,我们不是很饿……”话还没说完,肚皮不争气地发出声音,陌千臾难为情的红了耳根。

  “不是很饿,是非常饿,寿姑娘,你可怜可怜我们,赶紧弄几道菜填饱我和公子的肚皮,我们饿很久了……”快饿成前胸贴后背了。

  “点墨!”陌千臾困窘的低唤一声。

  寿姑娘先看一眼满脸垂涎的灰衣少年,再瞧瞧笑得无奈又愧疚的温雅公子,淡漠的嘴角轻扬。

  很浅很浅的笑,却让天地间一下子放晴似的,原本沉静的芳容彷佛绽放的堇花,美得教人失神。

  “饿不着你们。”

  美人如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彷佛仙人般秋水为姿,不染纤尘。

  但见她袖子一挽,素腕一露,有条不紊的去鳞,剖鱼腹,一条鲜鱼两面划了斜刀,以汾酒和盐腌渍,放在灶台旁预备。

  十指纤纤将腊肉、冬菇、冬笋切成丝,佐以姜、葱、酱油、醋、糖、盐和辣椒等调味料,鱼中加葱姜上笼蒸熟,约一刻钟取出,再把腊肉、冬菇、冬笋丝加酱料放锅中煮沸,最后以地瓜粉勾芡淋在鱼上,一道五柳鲜鱼便完成。

  接着是蒲棒里脊,取片瘦肉剁成肉末,加盐、茴香、酒和葱姜末,拌成肉馅,鸡蛋打散。

  把肉馅做成肉棒,插上竹签,再一个个裹上面粉,抹上蛋液,再沾一次面粉下锅油炸至金黄色……

  行云流水的手法看似简单,翻锅煎炒俐落起锅,寿姑娘每个动作都流畅得教人讶异,口水直流的等着好菜上锅。

  但望着冒热气的菜肴,她却有些困惑,虽然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也不晓得以前的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可她依稀有种印象自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未有过下厨的经验。

  那么,这几道好菜是怎么回事?好像双手不自觉地动起来。

  说不上的诡异她并未向任何人提及,拿起帕巾拭去手上的油腻,不作声的将菜端上桌,趁着求诊人未上门前,先喂饱看似饿了很久的主仆俩。

  “呼!好吃、好吃,好久没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菜肴,撑死也甘愿……”

  “少吃一口,瞧你的衣服快穿不下,少点贪嘴省下做新衣的银子。”最入味的鱼肚居然被一筷子夹走,他也想吃。

  “公子,我还在发育耶!不多吃一点哪能替我爹娘添孙子,何况公子的诊金足以让小的买上几百套新衣,你这时的小气是为哪桩。”点墨眼明手快的抢过鱼头,又夹了蒲棒里脊往碗里搁,手里贪心的舀汤,不怕烫地呼噜呼噜喝着。

  “你……你留点菜给别人,别一个人吃光。”真是饿死鬼投胎,没个分寸。

  陌千臾将油包菜卷夹起,放进一只空碗,再淋上点菜汁,推向面色淡然的寿姑娘面前。

  看了他的举动,吃得不亦乐乎的点墨才想起还有人没吃,不好意思的吐吐舌,把夹菜的手放下,小口小口地吃着碗里小山高的饭菜。

  “我不饿,你们吃。”不知怎地,她不觉得饿,对荤菜的兴致也不高。

  “人是铁,饭是钢,哪能不进食,你的伤势尚未好全,身子要养壮些,多少吃一点人才有体力。”她太瘦了,像随时会随风飘去的柳絮。

  大夫的话不能不听,句句是金玉良言。

  蛾眉微颦,寿姑娘勉为其难地咬一口油包菜卷。“味道不错。”

  闻言,他失笑。“自个儿做的饭菜还不识口味吗?咸淡适中。”

  “我没做过。”她突然冒出一句。

  “咦!没做过?”顿了顿,他当下本能地将指腹搭上她腕间。“你想起什么了吗?”

  看着他专注号脉的神情,她摇着头。“这里是空的,一片荒芜。”

  她指着头,脸上并无太多起伏,连一般人失去记忆后的恐慌都没有,说得直白点,她太镇定了,甚至有些过于漠然,好像自己是何人一点也不在意,寻回记忆也好,就此遗忘也罢。

  陌千臾不自在地咳了两声。“寿姑娘安心住下无妨,在下一定会尽力治好你的。”

  “多谢陌大夫。”她淡淡颔首,算是少之极少知道神医这真实少有姓氏之人。

  瞧着她似雪娇颜,他眼带笑意地为她布菜。“又不是外人,何必客套,喊我一声陌大哥便可。”

  “不是外人难道是内人?”点墨咕哝着,慧黠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

  她羽睫轻掀,水眸盈盈。“这样好吗?不会惹人闲话?”

  “行得正、坐得端,何怕惹人闲话,只是你毕竟是个姑娘家,才要你喊我一声大哥,以免坏了你的名节。”他说得合情合理,不动声色地等待她的反应。

  名节她不放在心上,不过借住人家处,她不好拂其意。“好吧!那就谢谢陌大哥了。”

  显而易见的,陌千臾一双墨瞳因她的顺从而亮得出奇,嘴边的笑扬得老高。

  落脚落雁山已四年有余,他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民风淳朴,远离尘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很平实,不失为一处修身养性的桃花源。

  以前他不觉有何不足,一早起来研习一会医理,增长知识,辰时一过便有求诊者陆续上门,看完病人稍事休息,午后上山采药。

  日复一日,没有世俗的喧嚣,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是他所追求的平静生活。

  可自从多了天仙般娇客后,一切似乎有些不一样,像泼墨山水画上多了色彩,而他不讨厌这种改变。

  “……公子、公子,寿姑娘问你有没有衣服要洗,她一并带到溪边洗净。”点墨用力地推了几下,把恍神中的主子推醒。

  “嗄!什么”猛一回神,他面色茫然。

  “公子,你到底在发什么呆?寿姑娘连唤了你好几声,你理都不理人。”真是的,原来公子也是好色之徒。

  点墨很看不起自家主子的失常,认为太丢人了。

  正了正色,陌千臾面容温雅的开口,“不敢有劳姑娘,这点小事一向是点墨的工作,你可别揽着做,不然他会偷懒的。”

  “不碍事,举手之劳罢了。”她轻抚胸前的寿字蓝玉,眸心轻漾。“是说,既然我都叫你一声大哥,你也别姑娘姑娘的喊我,叫我阿寿就好。”

  阿寿、阿寿,蟠桃园的桃子熟了耶!我们去偷摘一颗尝尝鲜……

  忽地伴随那娇软嗓音,活蹦乱跳的鹅黄身影闪过眼前,微微一怔的寿姑娘蹙眉着,想记起那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但她捕捉不到任何影像,只隐约察觉“阿寿”应该是她的名字。

  至于姓氏,她一点印象也没有。

  “阿寿……”

  听着自己的名字被那温润如玉的男子唤出,阿寿眼中清澈的微泛一丝流光,有颗小石子在心中轻轻激起涟漪。

  第二章

  “哎呀,痛死我了,你这个庸医,我浑身痛,从头疼到脚,你把了大半天的脉也不下药,存心要疼死我呀!庸医、庸医,没有用的庸医,闪亮亮的神医招牌是摆好看的……”

  四人抬的大轿上坐了位大老爷,臃肿的身躯将轿身几乎坐满,一身肥肉随着轿子一上一下抖动,彷佛能滴出油来。

  轿夫们肩上扛了百来斤,可气喘吁吁的却不是他们,而是汗如雨下的坐轿人,他一边喊疼,一边还扬扇扇凉,上气不接下气的喘声大过呻吟声。

  “你舌头伸出来我瞧瞧。”陌千臾察其气色,见其眼浊。

  “伸舌做什么,你到底会不会医我这都痛得好些天,越来越厉害,你有什么好药快给我服下,我痛得快受不了……”折腾得他都瘦了一大圈。

  见舌有苔,口生臭味,陌千臾略微沉吟,“药有十剂,分别为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此乃药之大体,宣可去壅,涌吐,宣肺;通可去滞,利尿,通络,通经;补可去弱,补益,滋养,温阳……”

  “你唠唠叨叨说上一大箩筐有何用,我找上你是要你治病,不是听你说废话,还不赶快给大爷治治。”周老爷不耐烦的大嚷,脾气忒大。

  “你这是痼疾,十剂中的涩可固脱,以此配药,长期服用便可无碍。”

  “什么东西我听不懂,你只管开药治好我,百两诊金自会奉上。”他财大气粗,即使痛得五官狰狞仍摆出有钱人派头。

  陌千臾不疾不徐,泰然处之。“金钱草一两,茵陈、郁金、枳壳、木香、生大黄各三钱,日服一帖,水煎取汁,分两次服,月余先停七日……”

  是药三分毒,需以徐缓治疗,随症加减药量,使病痛减缓。

  “什么,要治上一个月,你打算让我痛死是不是”周老爷大怒,口气凶恶。

  陌千臾好脾气的解释,“这跟你的饮食习惯息息相关,因此若想痊愈必得慢慢调养,且要以清淡食物为佳。”

  “你的意思是说我胖?”周老爷面色一沉,带着浓痰的声音扬得极高。

  “其实大鱼大肉吃多对身体有害无益,你最近几年是否常觉力不从心,有时目眩,提不起劲来,老是容易疲倦和无精打采。”沾了墨,他写下药方。

  “这……”

  “肾主藏精,肝主疏泄,肾之阴虚则精关而滑脱,肝之阳强则相火内炽而遗泄……金锁固精丸汤专治这症状,每晚临睡前以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必有改善。”

  换言之,周老爷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把自己身体搞虚了,他不在县里的大药铺找大夫,却往城外看诊,无非是怕丢人现眼。

  毕竟他也是有地位、有名望的乡绅,和县太爷又是姻亲,家里妻妾众多,若是床笫间“不行”一事传了出去,他这张老脸要往哪搁。

  看完病,丢下诊金,他又让人抬着走了,还不存谢意地辱骂轿夫走得太慢,晒出他一身汗。

  求诊者来来去去,但大都是轻症者,陌千臾开了几帖药便打发了,实在耗不了多少气力。

  这也不奇怪,毕竟落雁山地处偏僻,一方茅草屋藏在绿林深处,若非熟门熟路的在地人,闻名而来的外地人怕有一番折腾,往往不得其门而入,错过医治良机。

  因此,陌千臾的名气虽大,但重症患者并不多,大多时候还是满空闲的,竹榻一躺,凉风轻送,读几本闲书。

  “啊—有、有死人!”

  点墨的惊叫声骤起,穿透云霄。

  闻声赶至的陌千臾第一眼看见的是面无表情的阿寿,她螓首微偏,侧看倒卧在地、满身是血的蒙面男子。

  她的困惑很细微,若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出那眼底微微流动的情绪。

  “先抬进屋里,我替他止血……”手臂忽被扯住,陌千臾愕然抬头一望。“阿寿,怎么了,他吓到你了吗?你勿慌,陌大哥立刻救人。”

  “活不了。”阿寿轻吐呢喃,婉转动听。

  他失笑。“哪有活不了的道理,在我手中还没有救不活的人。”

  不是他自夸,若是他想救的人,阎王爷也抢不了。

  “救了也会死。”

  没有来由的,她就是能看见蒙面人的寿命,三盏长命灯灭了两盏,剩下一盏已油尽灯枯,再无力回来。

  “身为医者不能见死不救,就算只剩一口气还是要一试,何况他看起来虽然伤得很重,但并未命中要害,只要把血止住,上了药,他很快就会好起来。”他在伤口上撒药粉,原本流血不止的伤口渐渐凝血不流,男子脸上的蒙布也在这时被他揭了下来。

  虽然面色苍白,嘴唇也无血色,不过还有气。

  “不,他过不了今晚。”生死有命,再好的药物也有失效的时候。是谁在她耳边说过这么一句话?

  他惊讶她话中的肯定。“为什么?”

  “因为我看见他的寿命已终。”非常清楚,呈现在这人面上。

  “你看到他的寿命已终?”这怎么可能,人非神仙,哪能窥见生死。

  “对。”她言简意赅,不多赘词。

  陌千臾目露疑光。“你怎么看得到,那是不可能的事。”

  “难道你看不见?”她语气迷惑,黑玉般美眸闪动幽光。

  她不只看见了,还瞧见好几道忽隐忽现的白影,似乎等着索命般紧跟着男子。

  这是不寻常吗?

  她低头看看虎口已褪到不见痕迹的伤处。一般人十天半个月也好不了的伤,她不到三天便结痂消疤,光滑得像不曾受过伤。

  见她如此,他心口微动,露出温煦若阳的安抚笑容。“阿寿快去喝药,别胡思乱想,等我把这人的伤口包扎好再去为你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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