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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千面小娇娘》作者:米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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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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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千面小娇娘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米恩
【出版日期】2021年07月14日


【内容简介】
  
不管她换了多少张面孔,
早已烙印在心头的身影,他永远也不会认错。

身为前朝公主,复国乃是云初夏的毕生志业……得了吧!
她穷得连想雇杀手除掉摄政王都没办法,如今唯一的心思就是赚钱,
然而她却因为救人,摊上一个大麻烦,
无论她怎么易容、怎么换地方工作,都会被楚少伤认出来,
这家伙本事还挺大的,点出她前朝后人的身分,却愿意保密,还提供她工作,
她索性应下,留在他身边当女护卫,并协助他调查连环凶杀案,
谁想到案子还没查清楚,她却先得知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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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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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以身相许行不行

  时至傍晚,天气忽变,天空无端暗了半边,乌云滚滚,接着一道炸雷从远处响起,豆大的雨珠铺天盖地的砸了下来,暴雨哗啦哗啦,好似倒水一般瞬间浇湿了地面。

  阴暗的巷弄内,一名女子浑身狼狈地站在勉强能躲雨的屋檐之下,睁着一双圆亮的大眼,看向身旁的男子,又问了一次,「你方才说什么?」

  雨声如雷,在耳边不停的炸着,让她有些怀疑自个儿方才是不是听错了。

  同样浑身湿透,却宛若雨中谪仙一般的男子面色如常,沉声又道:「妳可愿嫁我?」

  云初夏眨了眨眸,又眨了眨,然后问:「为何?」

  男子同她一样,眨了下狭长的俊眸,将那滴落在眼睫上的雨水眨落,用着一双比星子还耀眼的瞳眸凝视着她,「救命之恩岂能不以身相许?」

  加上这回,她已救了他三次,他想不出有何能作为报答,唯有以身相许。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两人虽认识不久,可也打过不少次交道,对于眼前的男子,云初夏还是有几分了解的,自然猜到他心里所想,于是挑起了眉,「事实上,我是个俗人,一点儿也不介意你用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翡翠玛瑙之类的俗物回报我。」

  男子却是摇摇首,「我岂能用这等黄白之物污辱妳?」

  云初夏额角一抽,「我不在意,请你尽量污辱。」

  她不似寻常女子不喜那黄白之物,恰恰相反,她爱极了!

  「可我介意。」男子眼底满满的真诚,双眸眨也不眨的凝望着她,直接且大胆地道:「阿初,我心悦于妳。」

  即便云初夏再大剌剌也无法忽略这么直白的告白,幽幽的叹了口气,她才道:「嫁你有什么好处?」

  她知女子迟早都要嫁人,说实话,眼前的男子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男子一双眼眸亮得惊人,对她的问话感到好笑,「妳想要什么好处?」

  身为西楚国的摄政王,这是头一回有人这么大胆的向他讨要好处,而这人还是他心仪的姑娘。

  她偏头想了想,一时间竟想不出,于是问:「天天上馆子?」

  既是嫁了人,是不是可以过上天天吃美食的日子?

  男子笑意更甚,似乎不意外自己的意中人是个吃货,「我已将醉香楼给买下,妳想何时去便何时去。」

  云初夏的双眼微微一亮,左思右想,又问:「可要干活?」

  天知道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可以说是什么活都干过了,嫁人之后若还得再养活一家子,她何必嫁?

  「身为王妃,府中之事自有下人打理。」他语气柔和,伸手抚开她黏在额上的湿发,顿了顿,又道:「不仅有美食吃、不必干活,我的家产也全数归妳,且我无父无母、没有兄弟姊妹,更没有时不时上门打秋风、会对妳指手划脚的亲戚,妳依然可以过上以往的生活,想做什么便做什么。」

  他一口气将嫁予他的好处说出,势必抱得美人归。

  果然,随着他说一句,云初夏的双眸便亮上一分。这不正是她向往的米虫生活?

  「你有很多钱?」在听见他说家产全归她后,她忍不住问。

  「我名下的产业每年产息少说十万。」他道。

  身外之物对他而言比不上她一根手指头来得重要,她若肯嫁他,就是想要天上的星子,他都会想方设法给她取下。

  这话让云初夏脸上勾起一抹甜甜的笑容,「这么听起来,似乎不坏……」

  岂只不坏,简直就是天上掉下馅饼。

  男子见她露了笑,温柔的握着她的手,正欲再问她是应或不应时,就见她伸手从怀中掏出三张纸,在他面前一摊,一脸无辜的道:「可我才刚撕了榜呢!」

  他低首一看,那纸上白纸黑字写得分明——

  摄政王楚离歌之人头,赏银一百万两!

  第一章 前朝公主拒复国

  随着春的脚步到来,一冬的积雪早已化去,枯枝烂叶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棵棵抽出嫩绿新条的树,枝头的花骨朵都冒了脑袋。满地刚探出头的小草绿油油的,小池塘解了冻,一条条小鱼儿生机勃勃,时不时跳出水面。

  这就是春天,万物复苏的春天。

  西楚国位于西大陆,土壤肥沃、物产富饶,可说是鱼米之乡,在西大陆上是块人人争抢的香饽饽,因此开国不过短短数十载,至今仍是动荡不安。

  西楚国的前朝乃云翔国,云翔开国两百余年,然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是再贤明的君王,总会生出几个不肖子孙,更别说这国土之香,受众人觊觎。

  皇帝人人想当,偏偏也得有命才能当,西楚的开国帝王西襄帝拿下云翔没几年便病重,而他的儿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整整十个。当时的西楚开国没多久,律法也才刚定下,还有一大半还在修法呢,更别说是定太子了。偏偏西襄帝的病来得又快又急,没几日便病得连话都说不出,几名皇子为了这位置,厮杀得十分惨烈,最后由西襄帝的第六子——西南帝争得了皇位。

  而这场内乱,十个皇子死了六个,剩下的三名皇子被西南帝给赶去了藩地,无诏不得回京,国家才渐渐安定下来。

  有内乱自然也有外患,云翔国虽被灭国,却还有余孽,时不时的搞一搞暗杀,让西南帝好不容易得来的位置坐得极不安稳。

  不过几年下来,西楚国还是渐渐步入轨道,因战争而劳民伤财的部分也慢慢的恢复元气。

  正当百姓们以为可以过上和平安乐的好日子时,皇室里又传出了件事来……

  比起儿子多到能分组踢马球的西襄帝,西南帝即位至今已近十个年头,竟是连生了五个女儿,却连一个儿子都没有。

  十子争储才过去没几年,皇帝无子,那些被分发至藩地的王爷以及开国的勋贵又一次活络了心思。

  可被分配到郸州的允王伤了一只腿,是个残疾人士,就是心有余也力不足,而在贵州的钦王倒是想争上一争,无奈封地太远,待他打到京城,黄花菜都凉了,最后便是与西南帝一母同胞的弟弟,在他争储时仍是个奶娃娃的离王了。

  离王的封地位于云州,仅离京城约莫千里路,不过十几日就能到达。

  没有子嗣,西南帝比谁都急,虽说兄弟们看似安分,可他们的子嗣一个比一个多,就是今朝不造反,他们的儿孙难道不会?

  更别提那些虎视眈眈的开国功臣了,一个个眼睛发绿的盯着他底下的龙椅瞧。

  西南帝想到这就烦恼,嫔妃一个接着一个纳,就是想生个儿子,可生不出来就是生不出来,为此他急得头发都白了。

  早年他只要有烦心之事,便会对着年仅三、四岁的离王诉苦,那时离王年纪小不懂事,却是个很好的倾听者。

  随着年纪渐长,西南帝发觉那比他小十多岁的弟弟竟是天资过人、聪明绝顶,年轻虽轻,却已博览群书,许多他不明之事,离王只要稍稍提点,便能让他豁然开朗。

  先帝早逝,太后没几年也跟着去了,西南帝最亲之人就只离王这个弟弟,可以说是什么事都会同他说,就是生不出儿子这事也是一样。允王与钦王无诏不得进京,离王却是不同,当初西南帝压根就没想过让尚未成年的离王去封地,是离王自个儿要求要离京。

  他的理由很简单,其他的兄长都走了,他却独留京城,恐会引人诟病。

  西南帝听了自是不满,去他娘的诟病!他都当皇帝了,还怕人说三道四?

  西南帝不让走,偏偏离王固执,就是不留,两兄弟为此置气,最终还是离王好言相劝,告诉西南帝,他一不愿兄长为难,二向往自由,在他的封地上他就是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何不好?

  西南帝最终才妥协,让年仅十岁的胞弟独自前往封地。

  既然劝阻不了,他便下了道圣旨,给了离王通行的自由,不论何时要回京都行。

  离王离了京城便四处游玩去了,据说不只是西大陆,其他大陆也都玩了个遍,甚至还出海去了邦国,除了十年前曾送生子秘方回京外,便不曾再回来过。

  而西南帝真因这秘方生了一名儿子,盼了多年的愿望终于成真,可想而知他有多高兴,对离王也更加信任。

  有了继承者,他的压力顿失,总算能在朝会上挺直腰杆子,将那些一直拿什么国不能无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压制他的言官骂得狗血淋头,将这些年来的场子一一找回。

  谁知西南帝得意没多久就出事了,他在儿子的周岁宴上多喝了几杯,竟一脚踩空从高台上摔下来,脑袋瓜子破了个大洞,这一摔把命都给摔没了。

  皇帝命危,太子年幼,西楚这好不容易打下的大好江山,难不成又要换人做?

  西南帝自然不可能让自己无颜见老爹,吊着命,紧急召回离王,好在离王刚回封地不久,一得到消息便赶回京城。

  兄弟两人足足谈了一个多时辰,西南帝旋即让内阁宣立遗诏,立离王为摄政王,辅佐年幼的太子直至他有能力独自上朝,之后西南帝便一命呜呼了。

  西楚国两任皇帝皆早逝,西襄王也就罢了,打下江山时好歹已五十多岁,且儿孙满堂,虽说享受没几年,可至少当足了皇帝的瘾。

  西南帝就不同了,历经千辛万苦才得了皇位,想方设法填补先帝留下的债务,将那些战死将士的抚恤金给生出来,这一补就是好几年,又因迟迟生不出儿子而苦恼,十几年下来,竟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最终英年早逝,归天时年仅三十三岁。

  也不知是这西楚的国号取得不好,还是楚家走霉运,总之百姓再次慌恐不安,深怕战争再起。

  百姓们的直觉倒是神准,西南帝立离王为摄政王的消息一传出,不仅远在郸州与贵州的允王、钦王蠢蠢欲动,就是开国功臣大将军林文也欲起兵叛国,好在西南帝有先见之明,早早将离王给召回京,有离王坐镇,京城才不至于大乱。

  说起离王这人,当真是足智多谋、算无遗漏。

  在得知西南帝命危的消息时,他便做出了各种防范,他让人紧盯驿站来往的信件,更命人先一步偷了林文的虎符,还派兵监守郸州与贵州,这么一来,林文无兵可用,允王与钦王还未行动就被堵死了一切念想,动作之快令众人咋舌。

  对方才刚有动作,他却已行三步,西楚如何会出事?

  有离王这个摄政王在,年幼的小皇帝一日日长大,终于到了能上朝的年纪,这期间再无波折,这才让百姓们松了一口气。

  然而有人欢喜便有人忧,而那忧的人……

  「公主!」

  云初夏被这一大嗓门吼得手一滑,粉腮顿时与那粗糙的桌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发出砰的一声,吓得一个跳起,捂着面颊一脸迷茫的看着瞪着她的众人,「发生什么事了?失火还是饭给吃光了?」

  众人额角一抽,她还好端端在这呢,还有谁会去放火?谁能把饭锅给嗑光?

  沈雁菱瞪着双眼,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云初夏,「妳昨夜又跑哪去了?咱们这在讨论大事呢,妳居然睡得着!」

  云初夏一点也不雅观的打了一个哈欠,重新坐回椅上,懒懒的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问:「什么大事?」

  沈雁菱见她一点闺阁淑女的礼仪都没有,张了口又要开始念,却被一旁的南琴给拉住。

  「菱姨,正事!正事要紧!」

  要是让沈雁菱开始念叨,没一、两个时辰是完不了事的,每每这时候,南琴就得出面制止。

  沈雁菱这才强忍下一肚子的话,瞪眼道:「在谈复国正事呢,公主妳能不能专心点?」

  复国?云初夏一听这词就脑门疼,嘟囔着,「你们这会议的主题怎么终年不换?你们不烦我都烦了……」

  「妳说什么?」沈雁菱听不清。

  「没事。」云初夏忙端起笑,一脸的认真,「说到哪了?」

  这丫头从小便是沈雁菱给带大的,沈雁菱如何会不知她在卖乖?表面认真,事实上早不知神游到哪去了。

  她一瞪眼,又想开始训示。

  一旁的南吉也跳出来救驾,「方才说到要怎么除掉离王。」

  「哦?」云初夏又不是耳根子痒想招人念,有人给台阶,自然顺着台阶下,「那可商量出个大概了?」

  一直没说话的胡俊沉声道:「买凶。」

  「买凶?」云初夏点点头,一脸的认同,「倒是个好主意,那要多少银两?」

  胡俊一窒,卡住了。

  沈雁菱见自家老实巴交的丈夫给堵了话,忙跳出来,「我打听过了,这是西大陆最大的杀手组织孤狼的价目表。」

  云初夏听见孤狼这名号时,双眸闪了闪,凑近一看,上头的价目一目了然,从市井小民到官居一品,各式各样的价位一一列出。

  离王并非寻常官员,而是王爵,且是权力极大的摄政王,皇帝之下就数他的职位最高了,要杀他,价位自然不会低。

  「一百万两……」云初夏念着上头的价位,笑了,「南琴,咱们身上有多少银两?」

  南琴连忙拿出那比她的命还珍贵的小荷包,点了点,「一共五两又三百一十二文钱……」

  「五两多呀……」云初夏再次点头,接着才道:「我算学不好,有谁可以告诉我,这一百万两与五两是差了多少银子?我们还得奋斗多久才能取离王的人头?」

  众人:「……」

  「呼!总算能睡觉了。」

  一回到房里,云初夏立马飞扑至床榻,那榻上虽有股陈旧的霉味,被子也满是补丁,她仍是心满意足,一扒上就不放了。

  南琴见自家公主如此没形象,忍不住叹气,又想起刚才的事,道:「小姐,妳好歹给胡叔留点面子……」

  平素众人都是喊云初夏为小姐,只有沈雁菱在发火时,才会一时忘情喊出她的真实身分。

  云初夏挑起眉,「面子能当饭吃?小琴儿,妳别告诉我妳听得不烦。」

  南琴张了张嘴,最后小声道:「是有那么一点……」

  「这不就是了。」云初夏耸了耸肩。

  「但他们也是为了复国……」南琴叹了口气。

  南吉与南琴是兄妹,是胡俊捡来的孤儿,他们与胡俊夫妻都是云翔国之人,也就是西楚国人口中的前朝余孽。

  国土被夺、家园被占,是个人都该想着要复国,这念头更是一直在曾是禁卫军的胡俊脑中盘旋着,沈雁菱身为他的妻子,自然是夫唱妇随。

  但复国这一词,对当时还没出生的云初夏与南吉、南琴而言,压根儿就只是一个词汇罢了,更何况他们一行人连生活都有问题了,这些年来更是再没旧人找上门。

  没人又没钱,是要复什么国?这也怪不得他们三人不融入话题了。

  对复国最为反感的便是云初夏了,只要听到这两个字,她就犯头疼。

  说起来她也是倒霉,前世正打算出任务,却遇上飞机失事,眼一睁便来到这陌生的朝代,这就算了,偏偏附身在一个奶娃娃身上!

  想她堂堂「红月堂」第一杀手,竟沦落成一个吃奶的小娃娃,这打击有多大?大到她差点忿然绝食,直接再次投胎。

  可惜身为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婴儿,拒食是没用的,不吃?无妨,灌就是了。

  想到乳娘硬是将那两团白花花的「粮食」压在她粉嫩小脸上的画面,她至今还打哆嗦。

  拉了稀稀不哭?没事儿,光着屁股就好。

  想到在大街上被人抱在尿壶上拉稀的画面,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与寻常婴儿不同,连笑都不笑?不怕,搔个痒痒不就笑了?

  穿越成个小屁孩,她如何笑得出来?没哭就不错了,偏偏每个人都当她有病似的,一个个死命的对她扮鬼脸,那口水沫子喷得她满脸都是,她怎么敢笑?口沫传染可是最毒的。可那些人不达目的不罢休,居然来阴的……

  想到那经常便被搔痒痒卖笑的日子,云初夏觉得她堂堂第一杀手的面子、里子全没了。

  几次下来,云初夏又羞又怒,悲愤极了,却只能认命当个被人侍候的小婴儿,撒娇卖萌、乖觉的很,就这么一直长到十六岁。

  这十六年来,拉拔她长大的胡俊与沈雁菱可以说是如父母一般的存在,无时无刻在她耳根子旁述说着国仇家恨,耳提命面的告诉她要给她的父亲、母亲报仇。

  天知道她就是个穿越人士,来的时候连爹娘的面都没能见上几眼,最重要的是,她那对缺根筋的爹娘是手拉着手上山看风景时意外坠崖死的,她是要找谁报仇?

  偏偏胡叔就是死脑筋,即便她那本该成为皇帝的爹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他仍坚持着要复国,还硬是将这任重而道远的志愿强压在她身上。

  照她说,都改朝换代这么些年了,前朝留下的人也早就死的死、走的走,就剩下他们这几只小猫,是要复什么国?

  她无奈,却还是背负着这可笑的国仇家恨,谁让她是云家最后的一根独苗。

  无语问苍天后,云初夏决定埋头睡觉,反正这事一时半刻也解决不了,就是天塌下来也阻止不了她补眠。

  南琴一转头便见自家公主睡得跟只小猪一般,额角一抽后便退了出去。

  说老实话,她十分认同云初夏的想法。

  她虽从小便跟在云初夏身旁,可是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

  戏文中的公主见过没?见过。

  茶楼里说书先生口中的公主听过没?听过。

  秀外慧中、温婉娴淑、蕙质兰心、仪态万方、温柔如水、笑容如花……这些在云初夏身上通通都没有!

  不是说云初夏长得不好,相反的,她承袭了她那短命爹娘的容貌。

  她的生母是云翔国第一美人,生得肤如凝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说不出的柔媚,就像是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她的父亲则是英气不凡,光采照人。

  因此她长得十分漂亮,一身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泉,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虽算不上倾城倾国的美人儿,却也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美目流转、桃腮带笑之际,说不尽的娇俏可人,就是粗布衣衫也掩不去她那满身风华。

  唯一可惜的便是她的性子。

  与她那看似温婉秀雅的外貌相较,云初夏的个性着实与端庄优雅扯不上边。

  沈雁菱乃正正经经的侯府小姐,若不是生母死得早,继母当家,她也不会嫁给当时还只是禁卫军的胡俊。

  虽说如此,她该学的礼仪却是一点也没少,生母在世时还请了宫中的教养嬷嬷来教导过她,而云初夏是她一手带大,怎么也差不到哪去是不?

  偏偏她错了,且错得离谱!

  明明是自小带到大的孩子、明明一样手把手的教,该学的没学好,一旁的南琴却在耳濡目染之下,学得比云初夏这正牌公主还要好。

  这让沈雁菱想死的心都有了,若不是云初夏在外人面前该端的样子还是端得起,只在自家人面前才会如此散漫,恐怕她真会拿块豆腐给撞死算了。

  总而言之,云初夏虽贵为前朝公主,却是半点公主的样儿都没有,嗜吃又嗜睡,一没事便赖在床上。

  这让南琴忍不住想着,要是真让他们复了国,以小姐这样子……当真能行?

  看了眼呼呼大睡的云初夏,南琴叹了口气,默默的出了房。

  她想,胡叔要复国一事压根儿比登天还难。

  待云初夏再次起床已是午时,她揉了揉双眼,抚了抚肚腹,发觉有些饿,于是下了榻想去灶房寻些吃食。

  谁知她才刚下楼,便看见胡俊与沈雁菱坐在椅上,愁眉苦脸的对看着。

  她眉一挑,蹑手蹑脚的打算从旁溜过,谁知她才动作便听到沈雁菱的声音。

  「阿初,过来。」

  云初夏身子一僵,每当沈雁菱不以公主或小姐二字称呼她时,总没好事发生。

  虽说如此,她还是转身来到两人面前,「怎么了?」

  沈雁菱看着眼前自己一手拉拔大的孩子,抿了抿唇后,才幽幽的开了口,「胡叔和菱姨有件事想和妳商量……」

  「想都别想!」她才说到一半,云初夏便立马拒绝。

  沈雁菱瞪眼,「我这都还没说完呢!」

  这孩子怎就这么耐不住性子?要是以后他们不在她身边了该如何才好?

  「妳不必说完,我也知道妳要说什么。」云初夏早没了方才那懒散的模样,沉声道:「复不复国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人。」

  这几年来牺牲了多少人?他们以为她是什么都不懂的婴孩,所以并不避讳,却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都一清二楚,自然也知道这些年她的身旁少了多少人。

  那些曾抱过她、疼过她的叔叔婶婶一个个消失不见,后来沈雁菱干脆不再让任何人见她,却不代表她不明白。

  复国?明知是飞蛾扑火,又为何要去做?

  她不清楚那些人是死了还是走了,她也不在乎,她唯一在乎的便是这些自始至终都陪在她身旁的人,尤其是胡俊及沈雁菱。

  她虽然不是这朝代的人,却足足在这生活了十六年,体验到了与前世完全不同的人生,不仅生活变了,就是个性也变了,更能珍惜眼前所有。最重要的是,要不是有胡俊二人护着,她纵使有翻天的本领,也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们对她而言就是父母一般的存在,缺了谁都不能缺了他们。

  胡俊张了张嘴欲说些什么,可他天性木讷嘴又笨,只能看向自家妻子。

  沈雁菱接收到丈夫求助的眼神,立马道:「我们只有五两银子……」

  这些年来,他们过得并不好。

  彼时胡俊才当上禁卫军没半年便遇上宫中突变,一路跟随保护着当年的云翔太子,也就是云初夏的父亲杀出一条血条。

  亡国之象早有预兆,沈雁菱当时虽年轻,却十分有远见,早在几日前便将所有的财物与银票都变卖成金子,随身带在身上,一得知事情有变,便往与丈夫约定之处赶去。

  好在有胡俊与沈雁菱的未雨绸缪,太子夫妻才得以活命,一行人逃出京城没多久,便听闻国灭帝亡的消息,太子痛哭失声,却不敢前去,只能躲躲藏藏的过日子。

  然而刚上位的西襄帝十分明白斩草要除根的道理,不停的派人追杀,云翔国太子更是他的首要目标。

  沈雁菱身上的金子以及太子带出的金银珠宝,在逃亡的这些年花了七七八八。

  直到后来,太子不慎落崖而亡,西襄帝得知此事后,这才稍稍放松了对他们的追杀。

  再后来,西襄帝病重,十子争储,自家城墙失火,更是无力管他们这些人,胡俊一行人这才改头换面,偷偷潜进如今的兴安城。

  再次回到昔日的家园,人事已非,有些冲动之人双目一红便去搞刺杀,几次下来,他们身旁的人也就愈来愈少了。

  这些为了复国而牺牲之人可都是有妻小的,这些遗孤长大后又再次牺牲,留下的孩子又一次成了孤儿……

  这些年来便是这么周而复始的循环着,胡俊身为领头人,自然得照顾这些孩子,他们身上的钱财当然怎么也留不住。

  如今老的老、小的小,就是要搞暗杀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寻求外力,偏偏这外力所需乃是天价,他们如何负担得起?

  于是两夫妻商量了下,南吉、南琴也大了,且经过这些年的调教,照顾好云初夏,料理之后的事不是问题,他们便想着不如自己动手,这才会有今日这一幕。

  「五两银子怎么了?」几年的相处,云初夏自不会再拿那套放弃复国的大道理来说,因为她深知即便说到嗓子哑掉也是无用,因此拐了弯道:「五两银子难道不是钱?」

  沈雁菱瞪了她一眼,「妳别告诉我妳真不知一百万两与五两银子的差距?」

  云初夏虽顽劣,却是顶顶聪明,除了不耐烦学习琴棋书画、女红针黹外,她的脑子可是好使的很,自小跟着胡俊习武,武功高强不说,且聪明有才,虽说不到过目不忘的程度,然而只要是她看过的诗词歌赋或书籍,都能记牢八成以上,其中又以算学最为厉害。

  她从未见过有人不用算盘、不用纸笔就能算出大帐,云初夏是第一个,她不信对方真算不出这其中的差距。

  「所以你们就打算抛下我?」云初夏脸色一变,写着满满的委屈。

  沈雁菱见她这模样,顿时心疼了。

  她与胡俊并没有生孩子,云初夏身分尊贵,她不敢自认为母,却是真真切切看着云初夏长大的,从只会哇哇大哭的小娃娃,到牙牙学语,再到如今亭亭玉立的模样,她一直没离开过云初夏的身旁,如今说要走,她如何不难受?

  胡俊也是如此,他这辈子除了忠心为国外,最在意疼惜的便是云初夏了,见她这模样,头一个忍不住,「阿初,胡叔也是不得已……」

  去他的不得已!云初夏在心里暗骂,试图说服他们,「胡叔、菱姨,说句老实话,如今的西楚国也没什么不好的……」

  西襄帝在世时她才刚出世,但她从众人口中得知,西襄帝就是个残酷的暴君,这点从他对他们这些前朝之人赶尽杀绝可以看出。

  他杀就杀吧,偏偏对活抓之人实施酷行,针刑、凌迟、棍刑……总之怎么残忍怎么来,与满清十大酷刑有得拚,就为了一举抓住他们这些前朝的余孽。

  好在西襄帝是个短命鬼,上位没几年就挂了,接着上位的西南帝虽没他老子那般残酷,却也相差不远,不然他那六个兄弟是怎么死的?

  有个残暴的君王,一个个只想着怎么坐稳屁股下的龙椅,压根不在乎百姓死活,这样的国家能好到哪去?

  而这一切到离王当了摄政王后有了改变。

  离王虽不是帝王,却是真真有着帝王之才,且一心为民的好领导者。

  有别于前头的西襄帝与西南帝,离王十分洒脱,性情温和,但这不代表他就好欺,相反的,在朝政上他是个雷厉风行的主儿,不仅赏罚分明,且十分有效率,辅佐小皇帝的这几年更是颁布了许多利民之策,例如宽舒政策、提倡节俭、减轻赋税、释放奴婢、整顿吏治等等。

  多年战事,许多人家府上的男丁几乎死绝,离王为免那些老弱妇孺无法生存,特地免去这些佃农的租金,给了他们一口饭吃。

  虽说没见过离王,但云初夏心中对他有着很高的评价。在皇权至上的万恶古代,有这么一位真正为国为民的领导者,着实是件幸事,唯一可惜的就是他并非真正的统治者,只是个代班的。

  而说到政治清明,云初夏就不得不提起自家政权,她一点也不觉得云翔国被篡位有什么不对。

  一个国家的覆灭定有原因,据说她的祖父以及祖辈都长年不理政事,一个沉迷女色,一个痴迷道术,另一个更离谱,竟学起纣王的酒池肉林……

  这样的云翔国不亡才怪,就是没有西襄帝起义造反,也会有南襄帝、东襄帝……如今的西楚国好不容易平定下来,若是离王真出了事,百姓们岂不又要过苦日子?

  她相信这些道理胡俊并不是不懂。

  胡俊自然懂,理智上他也知道再起战事,苦的便是百姓,可情感上,他是云翔国的人,他的父母兄弟、至交好友全死在西襄帝手中,这个仇他如何能不报?

  所以听完云初夏所言,他没有吭声,而是沉默不语。

  沈雁菱也是如此,这些年来,云初夏不止一次说过,他们夫妻俩从一开始的愤慨恼怒,一直到如今的闷不吭声。

  他们都知道云翔气数已尽,就是……迈不过那个坎儿。

  云初夏这都洗脑几年了,自然知道革命不可能一次就成功,晓以大义不成那就动之以情。

  她眨了眨那双漂亮的眼,眼眸瞬时水光乍现,「胡叔、菱姨,你们虽老是以属下自居,可在我心里你们就和我的亲生父母没两样,我自小就是你俩带大,胡叔教我武功、菱姨教我识字,不论你们谁出了事,我都会痛苦一辈子,我不要你们冒险。」

  胡俊看着眼前真情流露的女孩,心头一阵感动,忍不住脱口而出,「阿初快别哭了,胡叔不去就是了……」

  以他的性子,如何肯让其他人去送死,自己却躲着藏着?但眼前的女孩不愿他们离开,他自然放不下。

  虽然不敬,但他心中的确是将云初夏当成自己的孩子一般疼爱,别说是掉眼泪了,就是眉头一皱,他都心疼半天。

  比起憨直的丈夫,沈雁菱更了解这一手带大的孩子,瞪了她一眼后道:「死丫头,让妳别去戏楼,妳偏去,净学些不三不四的东西。」

  她相信云初夏说的是真话,心里不是不感动,但她也知云初夏从不是这煽情的性子,通常是有所求的时候才会使出这种苦肉计。

  胡俊身子一僵,立马用控诉的眼神看向云初夏。

  他这都被骗几回了,还中招,真没用!

  云初夏的泪水瞬间消失,笑着抱住沈雁菱的臂膀,像只小猫儿般撒娇说:「我不管,你们就是不许去,这是命令!」

  动之以情也没用,那就只能来硬的了,谁让她落魄归落魄,在他们心中仍是那尊贵的公主。

  最后一招果然有用,就见胡俊身子一僵,最后叹了口气,不甘愿的说:「臣……遵命。」

  沈雁菱见丈夫如此,有些不忍,却暗暗的松了口气。

  胡俊个性憨直木讷,对她却是极好,夫妻俩成亲多年至今还未红过脸,她一直知道自家丈夫有些愚忠,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便是复国,他坚持要去刺杀离王,她阻止不了,也只能跟着去,至少两人就是死也能死在一块。

  云初夏与沈雁菱一样,都十分了解胡俊,见他郁郁寡欢,知道他定会因这事食不下咽、夜不成眠,于是道:「其实要刺杀离王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胡俊那郁郁脸色倏地一亮。

  「筹钱。」她幽声道。

  沈雁菱闻言,差点没往她脑袋瓜敲下去,「筹钱?上哪筹去?一百万两就是把我们几个都卖了也筹不出来!」

  就是真筹出来,黄花菜都凉了,小皇帝如今还小,只有此时杀了离王,他们才有机会复国。

  云初夏挑起那弧度优美雅致的弯眉,拿下自小便挂在颈上的玉葫芦,递给了胡俊,「不是说咱们云翔国的先帝藏了一笔钱财在郳州?」

  云翔国一共两百余年,皇帝换了几十个去,其中有昏君自然也有明君,而最出名的就数云建帝了。

  据说云建帝深知富不过三代的道理,就算他再如何鞭策子孙,可对于曾孙、曾曾孙、曾曾曾孙,他那鞭再长,命也不够长,想管也管不了。

  为此,他极有远见的藏了一笔金银,并留下祖训,只有在国破家亡之际才能取用那笔钱财。

  至于开宝库的钥匙,正是那玉葫芦。

  胡俊闻言非但没半点高兴的表情,看着手心中玉质上佳的玉葫芦,眼中的光亮暗了下去,「那笔宝藏不知是真是假,据太子殿下所言,几代先帝都快将郳州给翻过来了,却怎么都寻不着……」

  要是有那笔钱财,他们早就成事了。

  云初夏自然知道这事有难度,正是有难度她才会提。

  她觉得胡俊就是闲得发慌,只要给他找些事做,他就不会动不动想去送命,于是她更加奋力的说服着,「胡叔,这是最快的方法了,其他人找不到,不代表你也找不到。只要找出这笔钱财,别说是离王了,就是小皇帝的脑袋,你都付得起!」

  胡俊一双眉拧得死紧,「妳说的很有道理,可……」可他怎么觉得有什么地方怪怪的?偏偏他说不上来。

  沈雁菱就聪明多了,瞪了眼满脑袋都是鬼点子的云初夏,说:「这事不必妳操心,我们自有想法,赶紧吃饭去!」

  听见这话,云初夏便知有戏,忙应好,「今儿个煮了什么菜?我都快饿死了……」

  她昨夜劳累的很,至今都还未吃进一粒米呢。

  南琴正好探头出来,笑容可掬的道:「清炒萝卜干、三味甘薯、清阳白玉粥,还有妳最爱吃的黄金芙蓉蛋。」

  听着这一道道菜名,云初夏额角一抽。

  取了这么个矫情的名儿,事实上就是萝卜干、烤地瓜、清粥还有那再普通不过的蒸蛋罢了。

  云初夏忍不住悲愤,她可是正在发育的少女哪!这吃得比尼姑庵的尼姑们还清淡,是要她长成干扁四季豆?

  她突然觉得,改行寻宝似乎也不是件坏事……

  兴安城外的一座小村落,两旁田野里的小草争先恐后的露出绿绿的小脑袋,各式各样的野花都开了,红的白的粉的黄的,美丽的蝴蝶和蜜蜂忙碌的穿梭其中,汲取花蜜,柳枝迎风飘扬,好似一个翩翩起舞的小姑娘。

  虽然是傍晚,外头的天色却是格外的好,那一轮落日此刻就停在河面的上方,将原本灰蒙蒙的河水照得波光粼粼,正应了那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云初夏前世虽为杀手,懂的事情却是不少,毕竟要当一名职业杀手,该学的可不只是杀人的技巧,为了潜伏在各式各样的环境之中,她佯装过老师,乔装过医生,更当过舞娘,甚至是扮成男人,可以说十八般武艺皆懂。

  而在这女子不得随意抛头露面的朝代,她最常干的便是女扮男装,原因无他,就是图方便。

  就好似此时,日阳西落,寻常女子早早打道回府,除了一些生活困顿需要维持生计的妇人外,还在大街上游走的女子是少之又少,就是有,身旁也定有人陪伴着,没一个落单。

  而云初夏独行惯了,就是南吉、南琴说了不下百次要跟,她都没让,总是偷偷一人溜出来,几次下来,沈雁菱见管不住,索性放弃,告诉她要去哪儿都行,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平安归来。

  这一点云初夏一直做得很好,加上自离王上位后,对他们的追捕几乎可以说是停摆,比以往安全的多,以至于现在她要出门,沈雁菱念归念、担心归担心,却不再像以往那般拚了命的阻止。

  毕竟论起打架,就连当年的武状元胡俊都不是她的对手,她不欺人,人家便偷笑了,有谁敢欺到她头上?又不是找死。

  总而言之,谁都可能有危险,就她不会。

  可她没危险,却不代表那些糟心事不会自个儿撞上门。

  「公子快!快跑!」

  云初夏看着眼前狂奔的马车,以及那快要从马车上坠下的身影,忍不住摇头一叹。

  现在的杀手素质还真不是一般差,这村落人烟虽少,可天都还没黑呢,就这么急着下手,难不成是看准了不会有人多管闲事?

  确实,在这纯朴之地,周围都是些庄稼人家,这时候早已回家吃饭去了,谁还会在外头逗留?像她这样吃饱撑……不,她还没吃饱呢!该说像她这般闲来无事之人,整片田地也就这么一个,没了。

  她本就不是爱多管闲事之人,此情此景,自是少惹事端,双腿一迈,轻巧的便要向一旁移去。

  谁知那逃走之人竟是连前头有人都不知,她还来不急躲,就被他突然从马车上跳下来的身子给撞倒。

  「有没有搞错……」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云初夏忍不住低骂。

  这么大一块地,他哪儿不好跳,偏生跳到她身上,她这是什么运道?

  男子也没料到自己会撞上人,他是怕发了狂的马车会将他给甩下,这才趁速度不快时跳下,谁知这么恰巧的跳到身下这名瘦弱的少年身上。

  当他望进少年那双明亮得过分的眼眸时,先是一愣,随即拧起了眉,「赶紧走!」

  说完这话,他缩在袖口之中的右手微微一动,就等着身后那名少年离开。

  然而被压得骨头都快散了的云初夏却没走,反倒有些讶异。

  她还以为这男人是来抓替死鬼的,如今听来,似乎真是无意撞上,眼看那刀都要朝他劈下来了,他不仅没跑,反倒是护在她身前,最重要的是,她方才观他跳下马车的模样便知道这人压根儿就不会武,这让她忍不住想,这家伙难不成是傻了?

  「公子!」

  远处与其他黑衣人纠缠的护卫见此脸色大变,拚了命的想来救人,然而那些刺客又不是吃素的,岂会放行?这一来一往,非但没人赶来,护卫反而因慌乱而受到牵制。

  男子感觉到身后之人并未离开,脸色更沉,虽不想伤及无辜,但他若是再不动作,自己这条命恐就没了,正要扬手,却突然感觉到后领有股拉力。

  云初夏虽不是好人,但也没狠心到会眼睁睁看着护在自己身前的人挨刀,于是伸手一拉,将眼前的男人给拉至一旁,「旁边站着。」

  黑衣人见到手的鸭子飞了,目露凶光,反手又是一刀,谁知竟被云初夏一个扫腿,整个人倒了下来。

  「该死,滚开!」

  黑衣人还想起身,云初夏却一个转手夺了他的刀,手脚利落的在他的手腕以及双脚四处划了几下,顿时一阵杀猪般的叫声传出。

  其他人闻声看来,就见一名瘦弱的少年挡在他们今日的目标之前,而他脚下那发出惨叫之人正是他们的首领。

  这一回脸色大变的对象换了边,黑衣人想去救人,护卫岂会相让?自然又是一场厮杀,其中只要来到云初夏身旁的,都是一样的下场,被挑去手脚筋。

  空气之中弥漫着血腥味,纷争渐渐平息,黑衣人见救不回自家首领,且牺牲愈来愈多,牙一咬放弃了这一次的刺杀。

  朱陆见此,立马派了一半的人马前去追赶,自己则带着剩下的人赶了过来,上上下下将男人给看了一遍,「公子你可有恙?」

  「无事。」男子身上虽有些狼狈,却是半点伤痕也无,双眸微闪,他看向身旁瘦弱的身影,「敝姓楚,楚少伤,多谢这位小……公子救命。」

  他没报出自己的本名楚离歌,而是报了自己的字。

  云初夏这才抬眸看向眼前之人。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眼前的楚离歌身材高大,身上衣袍雪白,即便经历一场意外仍是一尘不染。

  因背着光,云初夏必须瞇着双眸才能将眼前男子的五官看仔细。

  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的颈项格外有光泽;他的背脊挺直,好似那白杨树一样,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他的眼神清澈,就像天山之巅那神圣的池水……更不用说那浓淡适中的眉、长而微卷的睫、比女人还要细致光洁的肌肤,以及那分开来看细致、合起来瞧俊美的脸庞。

  在嫣红晚霞的照映下,他就像从画中走出的谪仙一般,炫目得让人挪不开眼。

  见了他,云初夏宛若看见一幅充满诗意的画,只觉赏心悦目。

  「不客气。」她手一挽,将刀柄递给了他身旁的朱陆。

  朱陆看着地上哀嚎不已的几人,眼中满是赞赏,「这位小公子真是身手了得,能否请问是何家的公子?」

  方才他离得虽远,却没漏看云初夏那利落的动作,他看不出她武功的门路,只知她下手就只有快狠准三个字能形容,只一会儿的功夫便挑去了对方的手脚筋,速度之快远超他生平所见,最重要的是,眼前的少年看着不过十五、六岁,这样的年纪能有这般了得的身手,让他起了心思。

  「敞姓云,云初,是个孤儿。」云初夏也隐去了最末一个字。

  云姓在前朝虽是国姓,如今却什么都不是,西襄帝就是再能杀也无法杀尽天下姓云之人,更何况他都死得不能再死了。

  「姓云?」朱陆有些讶异,可见眼前少年目光清澈,丝毫不畏惧,暗骂自己太过小心,这世上又不是所有姓云之人都是前朝余孽,这才直言问道:「既是孤儿,再请问云兄弟家住何方?在哪高就?云兄弟救了我家公子,于我家公子有救命之恩,我们自然得好生报答,待日后上门道谢。」

  他对云初夏的功夫十分有兴趣,想招她入府当楚离歌的贴身侍卫,然而该打听的还是得打听,先问得对方的住处、工作之处,若是来历没有问题,才能行下一步。

  报答?云初夏双眸一闪,看向一旁的楚离歌,「道谢就不必了,我也不过是自救罢了,谈不上什么救命之恩。」

  楚离歌接收到她的目光,显然有些尴尬,毕竟确实是他险些连累了她,「妳救了我一条命是事实,报答是应该的,只要是我能力所及之事,定会极力满足妳。」

  闻言,云初夏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变了。

  极力满足她?若她今日开口要个几座金山银山,他也肯?

  看着眼前男人那真诚却深不见底的眼眸,云初夏下意识要拒绝,却在开口前改变了心意。

  转了转黑白分明的双眸,她弯起了唇,「既然楚公子如此大方,那我就不客气了。」

  虽不知眼前之人的来历,可她一向不做白工,再说了,买卖一向是银货两讫,恩情也是如此,若是拖拖拉拉何时才能完事?倒不如大方应下。

  第二章 察觉女儿身

  楚离歌这人一向恩怨分明,人敬他一尺,他还人一丈,外头都以为他的脾气好,事实上正好相反,他一直秉持着一句名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礼让三分。

  这句话大多数人都听过,却不知其实不仅只有这句,它的下一句才是经典之作——

  人再犯我,我还以一针,人还犯我则斩草除根。

  他的原则很简单,事不过三,这是他对任何人事物的底线,同样的事只要不犯到第三次,他通常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是为何众人都说他脾气好的缘故,至于那些犯过三次、越了底线之人……

  也无法对外反驳他那看似温和的脾气,因为他们全死了。

  「这一回又是谁出的手?」楚离歌没了平时的温和,总是如春风般和煦的表情不在,此时一脸冰冷,狭长的俊眸满是肃杀。

  自从楚离歌被钦点为摄政王后,这些年来诸如此类的刺杀层出不穷,那些人只要一逮到机会,便如水蛭一般纠缠着不放。

  今日他微服出城巡查农务一事,除了几个亲近之人外根本无人得知,可那些人却像是早料到他会来此,提前设下了埋伏。

  虽说他有自保之法,可谁能保证他每回的动作都能比对方快?这一次要不是正巧遇见了帮手,他这条命恐怕早就交代了。

  看来是他这阵子行事太过温和,才会让人给欺上了头。

  朱陆沉声道:「和往常一样,不到半日便中毒而亡,不过属下要是没猜错,应该又是那一位……」

  这话让楚离歌脸色更沉。

  没人愿意时时刻刻提着脑袋过日子,可这样的日子他却整整过了快六年,他被刺杀的次数更远超三次。

  底线一再被挑衅,要不是因为皇兄临终前特意托付,依他的个性,那人岂还有命上窜下跳?

  朱陆见主子脸色不佳,犹豫了下,还是开了口,「王爷,要不将这事告诉皇帝吧?」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那人除不得,那就只能另寻他法。

  楚离歌虽是摄政王,但有些权力还是有所设限,例如先帝留给皇帝的绣衣卫。

  绣衣卫乃西襄帝培养的密探,人数虽不多,但个个能耐了得,各有所长,能查出许多寻常人查不出之事,前朝的余孽有大半都是绣衣卫给挖出的。

  只要绣衣卫出马,刺杀楚离歌之人定会有所忌惮,偏偏绣衣卫是西襄帝留给子孙的保障,除了皇帝之外,无人指使得了。

  提到皇帝楚豫,楚离歌的脸色这才稍稍好转些,「不可,他如今要学习的事务正多,且他年纪尚小,绣衣卫得贴身保护他。」

  「那你怎么办?」朱陆拧眉。

  这几年来,楚离歌经历的暗杀不胜枚举,且这一年来更是频繁得可怕,王府里的侍卫除了从云州带来的之外,都是楚豫所给,然亲王的编制也不过才一千侍卫,就是加上他们外聘之人,统共也不过才一千五百多名。

  这几年的暗杀不断,让他们的人手一一折损,死的死、残的残,而培养的人尚未成器,这青黄不接的状态让楚离歌正面临着无人可用的地步。

  总归一句,就是西楚国的历史还不够长远,科举、武举也不过才举办过一届,加上战争才平息没几年,人才、钱财都还未恢复过来,才会有如今这尴尬的状况。

  楚离歌没有说话,而是拧着眉。

  朱陆提议,「我看那云兄弟的身手不错,若是身世清楚,要不……」

  楚离歌望向雅间,摇头,「不妥。」

  说起云初这人,楚离歌甚是不解,他观她身上的衣袍不仅洗得泛白,有些边边角角甚至都破旧出线,一瞧便知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更何况她自己也说了,她是个孤儿。

  一个孤儿救了一名身着锦衣华服还身带侍卫之人,且他还答应随她开口要报答,就是不挟恩图报,她也该讨些好处。

  虽说他那句会尽力报答确实存有试探之意,毕竟那些人能得知他出城,也有可能刻意安排人演一出戏,不怪他怀疑云初的身分,然而她却……

  「为何不妥?」朱陆纳闷。

  楚离歌是位十分尽责的摄政王,除了每日早朝外,过午之后便是四处巡视,毕竟西楚国开国没几年,很多事务皆未上轨道,不时有阳奉阴违之人,他才会如此辛劳。

  因接触的人多,他网罗了不少的人才,有些成了离王府的幕僚、有的成了侍卫,更有些被他送进皇宫给小皇帝差遣。

  他这个摄政王迟早要卸任,就算如今有部分人才跟在他身旁,却都是为了楚豫而准备,是在替楚豫培养人才,也是为了他之后的离去铺路。

  朱陆身为离王府的侍卫统领,又是自小跟在楚离歌身旁,自是了解他的想法。

  照理来说,像云兄弟这样的人才,主子应该不会放过才是,然而他却拒绝了,这还是主子头一回连查都未查便直言不妥。

  楚离歌没有回答他,转头看了眼雅间里的情况,吩咐他去把稍早那些人的尸体给处理干净后,才转身进了雅间。

  这是醉香楼内最大的雅间,不见摆设如何富贵,却是十分雅致,角落放着半人高的白底青花汝窑大花瓶,插上各色新鲜花卉,古朴温厚,墙壁上的字画都是当代大家之作,还有一些供人赏玩的古董,由此可见,醉香楼的主家不仅财力雄厚,也是极为风雅之人。

  楚离歌掀袍而坐,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少年以及桌上的杯盘狼藉,问:「可还要来点什么?」

  他一共叫了八道大菜、三道小点、四道甜食……这些菜色足以让六、七个人吃饱,然而她却仅靠一人之力便将桌面上的菜肴吃了个七七八八,让他不免有些诧异。

  这是要饿了多久才能有这番实力?

  看着眼前像是饿了好几顿的云初夏,他对她的警戒虽未完全放下,却也稍微松懈了些,毕竟她的表现确实像个普通的孤儿。

  云初夏正忙着啃咬手中的鸡腿,待咽下肚后,不客气的又道:「要是再来道竹筒芝麻银鳝羹、双菇酱闷里脊肉和又肥又香的香酥烧鸭,那就再好不过了。」

  见她还真的再点菜,楚离歌额角微抽。

  区区几两银子他不是付不起,而是这家伙着实太能吃,他不禁担心那小身板会不会给吃爆了……

  虽说如此,楚离歌还是让人将菜送上。

  云初夏吃得高兴,啃得开心,直到肚子半饱,这才有余力抬头看向眼前的楚离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抱歉,我有点饿。」

  能凭一人之力扫光整桌饭菜,岂是有点饿能够形容?

  楚离歌没多说,而是又问了次,「妳这样就满足了?」

  这是心存试探,他仍不相信对方要的竟然仅仅是吃上一顿饭,这不禁让他怀疑是这世道变了人情易还,还是他这条命就只值一顿饭?

  「满足,大大的满足!」云初夏抚了抚肚腹,不仅肚腹满足,她的表情亦是如此。

  天知道她吃清粥配萝卜干好几个月了,如今能上兴安城最有名望的醉香楼吃上一顿,她如何不欢喜?

  楚离歌见她当真一脸满足,那大大咧咧、丝毫不似作假的模样,对她的怀疑又散了一些,终是弯起唇角,低声道:「云姑娘与一般女子着实不同。」

  正是因为她的身分,他才会怀疑她的出现并不单纯。

  一句话让云初夏脸上的笑容一僵,眨了眨眸看向眼前的男人,「楚公子方才说什么?」她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毛病。

  不怪她怀疑,她这易容术可是传自后世的化妆术,虽说不似古人那般残忍地拿人皮来当面具,却也有独特之处,最重要的是,不论是前世还是现今,还未有人看破她的易容,就是扶养她长大的胡俊与沈雁菱都不曾,他是如何看穿的?

  楚离歌似是明白她的困惑,沉声道:「云姑娘生了一双极为清亮的眸子。」顿了顿,他又说:「尤其是眼尾上扬时,特别的……明媚。」

  事实上云初夏易容到位,她身材高䠷,比起寻常女子要高上一颗头,扮成男子不仅没有半点违和,反倒是十分适宜,就是男子的喉结、脸型的变化,她都拿捏得恰到好处,撇开外貌不谈,她的行为举止也与一般男子无异,若非他无意间捕抓到她眼神中的变化,也察觉不出她竟是位姑娘家。

  云初夏的打扮就像一名普通的少年,穿着破旧的衣袍,有着平凡的面容,偏偏怎么也掩不住那一双漂亮的眼睛,在被他看破之后,就是她极力掩饰,仍无法隐藏清亮眼瞳中的神采飞扬、顾盼生辉。

  也是楚离歌观察过人,加上云初夏没料到他能将她看个透澈,要不她肯定不会露了破绽。

  这具身子伴了她整整十六年,要说她对这皮相有什么不满意,那肯定是这一双眼睛。倒不是说她的眼睛生得不好,而是恰恰相反,生得太好。

  她易容多年,就数这一双眼睛极难遮掩,只要她稍稍不留意,便会让如楚离歌这般心思灵敏之人给看出破绽,除非她特意在眼上动手脚。

  然而今日出门,她本就只是四处走访,压根儿没料到会有这一桩意外,自然没在脸上多做着墨。

  既被认出,云初夏也不扭捏,大方的认了,「楚公子眼力极好,我确实是女儿身。」

  楚离歌见她如此干脆的承认,眼中笑意更深,「云姑娘不仅身手好,就是性子也十分直率,不过妳除了这顿饭外,当真不需要其他的帮忙了?」他特意加重了帮忙二字。

  「楚公子,你莫非是钱多?」云初夏反问。

  他这是第二次问她了,都说人情债难还,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她却只向他讨了一顿饭,要是换作其他人,早就乐翻了,可他却一再提醒她再讨些好处……

  这人要不是傻了便是精明过人,而她更相信是后者,就是不知在事发当下,他为何会挡在她身前?

  楚离歌何等聪明,从她眼神中看出探究,沉声道:「黑或白,岂能凭一眼便看出?再说了,妳救了我是事实,一顿饭……确实是还得有些轻了,也或许是我自认自己这条命不仅只值一顿饭。」

  身处高位,早让他对所有人都不信任,这才会一再试探。

  云初夏闻言忍不住笑出声,「你放心,我真的是刚好经过,若是不信,你大可去查。一顿饭便已足够,至于你的命值不值……我连你是谁都不晓得,自然无法评判,总之,这人情债你算是还清了。」

  无功不受禄,就是有功也不能贪得无厌是不?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便是楚离歌掩饰得再好,她也知道他心中所想,于是直接将话挑明了。

  楚离歌没料到她会如此直白,那坦然的模样让人当真看不出有任何作假,他不由对这萍水相逢的女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感觉。

  就如她所言,只要他想查,便没有他查不出之事,或许就是这么巧合,她刚好路过罢了。

  想通这点,楚离歌这才露出一抹真诚的笑,「姑娘直爽,我便恭敬不如从命。」

  「那就多谢招待了。」她摆了摆手,起身离去。

  对她而言,今日不过是个意外,两人就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以后不会有交集,饭都吃完了,自然该离开。

  望着她那如男子般昂首离开的身影,楚离歌脸上依带着笑。

  这姑娘……当真是个妙人。

  上好白玉铺就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宫殿顶端的飞檐上有凤凰展翅欲飞,四周古树参天,绿树成荫,红墙黄瓦,金碧辉煌,琉璃瓦在阳光下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御书房内,一大一小并肩而坐,气氛宁静和谐。

  楚豫落下最后一笔批注,转头看向嘴角微扬的楚离歌,好奇的问:「皇叔,你今日的心情似乎不错?」

  据他所知,皇叔今日才刚经历一场刺杀,却不似以往那般冷着俊脸,反倒是弯着嘴角,实在有些奇怪。

  「有吗?」楚离歌挑眉问。

  楚豫点头,「有,你打进殿,脸上的笑就没停过。」

  亏皇叔平素还教导他何谓帝王心术,如何做到喜怒不于色形,却连自己的表情都控管不了。

  楚豫对此表示很是鄙视。

  「皇叔不是笑,只是比较放松。」楚离歌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似乎真在笑,忙肃了肃容,将话题拉回国事。

  楚豫见他竟使出转移话题这招,更加鄙视,可为了不再挑灯夜战,影响自己小身板的发育,他连忙认真的聆听。

  叔侄俩一个教导、一个学习,这几乎是每日的行程。

  一直到戌时,两人这才将奏章给批完。

  楚离歌摸了摸小侄子的头,温声道:「今日就到这,你也累了一日,赶紧休息去。」

  叔侄二人私底下并不会以君臣相称,毕竟楚豫是楚离歌看着长大的,就像自家的孩子,且就是他要以皇帝相称,楚豫也是不肯。

  对楚豫而言,楚离歌不仅是教导他的先生、他的叔父,更是宛若父亲一般的存在,他如何肯对楚离歌端起君王的架子?

  楚豫确实累了,他再如何聪慧努力,始终是一个孩子,打一早上朝便忙碌至今,除了学习外还得批阅奏章,压力不是普通的大。虽说他只负责一小部分,其余之事皆是楚离歌在处理,但也让他累得够呛了。

  换作平时,他早已揉着双眸洗漱歇息了,可今日无意间听见的一件事,让他止住了脚步。

  「皇叔……你为何不娶妻?」他踌躇了会儿,还是开口询问。

  对楚离歌,他一向是有话直说,因为在他心里,楚离歌是唯一一个能让他不必佯装成严肃小老头之人。

  楚离歌闻言有些讶异,「娶妻?你怎么会提起这事?」

  这小子今年才几岁,竟管到他身上来了?难道是他这阵子给他的课业不够,太闲?

  楚豫抿了抿唇,老实道:「我今日经过御花园时,听见两名宫女在说话……」

  他回想起午时听见的八卦,一双眉拧了好几个结——

  「杏儿,妳说离王是不是有龙阳之癖?」一名身着粉衣宫服的宫女问道。

  「嘘!」那唤杏儿的宫女忙捂了她的嘴,紧张的四处张望,却没有发现伫足在树丛后的楚豫。

  见周遭无人,她才松了手,责备的瞪了粉衣宫女一眼,「妳这丫头,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地方,这话也能乱说?要是被管事嬷嬷听到,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粉衣宫女吐了吐小舌,压低了嗓音又道:「这儿就妳我二人,谁会听见?咱俩小声点便是,况且这话可不只我这么说,皇宫里都传遍了……」

  楚离歌是京城中的黄金单身汉,长得俊不说,还有权有势,封地富庶且产盐。

  盐务、边贸、海船、市舶司还有六部九卿处处关口,都是要紧的肥缺,西南帝在位时便排除众议,硬是将盐务这最赚钱的位置留给了最信任的弟弟。

  盐务每年几百万的盐税,是国库最主要的进项之一,只要稍稍从指缝漏出一点,都够楚离歌吃喝不愁,更别提他封地每年年俸万石,以及西南帝特地赐给他的几座矿山,可以说他是这西楚国除了皇帝外最富有的人。

  然而挑男人最重要的不只得有钱,还得有才。

  楚离歌不负众望,举凡文学、政治、经史、军事、哲学,就是天文地理也无一不通,甚至还懂种田,闲来无事便会至城郊与农民商讨如何耕种、如何改良。

  就他所言,民以食为天,没有什么事比种粮更重要,这样的他堪称是真正的全才。

  至于品性也是极好,不嫖不赌,不纨裤不浪荡,待人和善、温文尔雅,就是要挑都挑不出毛病来,直接荣登京城女子最想嫁的金龟婿头名,且历久不衰。

  偏偏这样一个样样都好、样样皆出色的男子却有个致命伤。

  什么致命伤?那就是无人能说亲!

  孝德皇后死的时候,楚离歌才出生没多久,而西襄帝过世时,他也不过才三岁,待他成年没多久,唯一的哥哥也死了……

  家无长辈,难不成让那些贵妇人们直接找正主提亲?

  这事可愁得众府贵妇头发都要白了,就好比一块拳头大的宝石就在眼前,却看得着拿不到一样。

  众人左寻右找,好不容易找着了宗室中最位高权重的卢太夫人牵线,谁知楚离歌竟以皇帝尚小,他要处理之事太多,尚不考虑成亲一事为由,给全数回绝了。

  这理由够干脆、够简洁,扯上朝政,众人总不能说成亲比国事还重要吧?于是一行人铩羽而归。

  那年楚离歌才十八,众人虽心急,却也只能按捺住着急,等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她们就不信他这辈子都不成亲了!

  众人就这么等着,有些甚至将自家闺女活生生拖至二九年华,再留下去就成老姑娘了。

  然而楚离歌还是那句话——国事繁忙,无心娶妻。

  几年下来,卢太夫人一双老腿跑得只差没断,最后果断拒了众人,关起门来当她的老封君,不理这些烦心之事。

  因此楚离歌至今二十有五,仍未婚配。

  对那些投怀送抱、大胆表白的姑娘们,他全然无视,周围的护卫将他护得像铁桶似的,让人想近身都难,加上他出门时,身旁从未有过丫鬟,渐渐的,便有那龙阳之癖的传言传出。

  「就是有人说,那也不是我们能说的事。」杏儿瞪了她一眼。

  比起粉衣宫女,她更明白皇宫里的险恶,祸从口出这事,她这几年可没少见,为了不惹祸上身,她转身便要走。

  谁知粉衣宫女却拉住她,「妳别走呀!我干娘不是在华清宫侍候吗?据说她有个侄子在离王府当差,这事就是他亲口说的,他说离王府里除了灶房有几个年纪颇大的灶娘外,整个王府没半个丫鬟,别说是洗衣打扫了,就是离王的生活起居全都是男子来着,自然也包括守夜……」

  她顿了顿,接着又说:「这可不是空穴来风,离王都二十五岁了,身旁至今没个可心人,我干娘说只要是正常男人都会有需求,离王既没娶妻也不上青楼,那他该、该怎么解决需求?」说到这,她脸蛋一红,声音更低了。

  杏儿闻言,脸上也是一阵羞色,伸手朝她一打,「妳这死蹄子!谁让妳说这些来着?赶紧走!离王成不成亲、是不是好南风,与我们这些小宫女何干?我还听说离王不愿娶妻是怕无法好好辅佐皇上呢,妳难不成要说是皇上耽搁离王?」

  两人边说边走,那声音愈来愈小,但这些话却让楚豫给记在心中。

  想到稍早听见的「传言」,楚豫眨了眨明亮的大眼,丝毫不避讳的直问:「皇叔,你……该不会真是好南风?」

  那宫女不提他还没感觉,这一说他才发现,楚离歌每回进宫,身旁跟着的除了朱陆就是江南和江北,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楚豫虽是一国之君,可毕竟年纪小,好奇心自然也重,尤其这事还关系到他最敬重、最崇拜、最亲近也最信任的皇叔身上,他岂能不好奇?一颗心就像被猫抓似的难受,恨不得立马得到答案。

  楚离歌的反应却是伸手朝他脑袋瓜子落下一记栗爆,气极反笑,「你一个小孩子家家,还知什么是好南风?看样子你当真是太闲了。」

  楚豫捂着吃疼的脑袋,一脸委屈,「我这不也是听来的嘛……」

  话又不是他说的,他不过是转述罢了,白白挨了一记,他觉得好委屈。当然,他是绝不会承认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辰翻书,这才明白何谓好南风。

  「身为一个帝王,你难道不该有自己的判断?」楚离歌白了他一眼。

  楚豫又眨了眨眼,「判断这事留给其他人便成了,皇叔你就在眼前,我直接问不就得了?」

  有何不解之事,他一向都是直接问楚离歌,他不觉得这有何问题。

  楚离歌额角一抽,不想与离成年尚有一段距离的小侄子探讨这事,只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你皇叔我不喜欢男人!」

  「我想也是。」楚豫满足了好奇心外也松了口气。

  就他看来,这外表无害、内有成算的皇叔怎么也不像是有龙阳之癖之人,那么皇叔又是为何不成亲?难道真是因为他?

  楚离歌见他脸色微微一变,俊眉微挑,沉声问道:「静下心想想,你对今日『巧遇』这两名宫女有什么看法?」

  言教不如身教,他虽未成亲,也没有孩子,却不代表他不会教孩子,毕竟他从十岁便开始在外游历,一直到十八岁才回国,所学之事可是寻常人想都想不到。

  教育孩子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为人长辈,最重要的便是做好榜样,只要他行得正、坐得端,楚豫自然是有样学样,再有他细心的教导,楚豫要长歪着实有些难度。

  「看法?」楚豫眨了眨迷茫的双眼,在看向楚离歌那双沉静的眸子后,一双秀气好看的眉渐渐拢起。

  他的课业繁忙,每日一下朝便得去听太傅授课,而听课的地点就在御书房旁的干清殿,平素他极少会路过御花园,倒是会去御花园旁的六角亭歇息,而那日,他便是要到六角亭歇一歇。

  那两名宫女所待之处虽是御花园,却离六角亭十分接近,再者,六角亭旁的树丛并不是特别高,虽能刚好遮住他的身高,然树丛之间疏疏朗朗,并不茂密,只要有心,不难发现亭里有人。

  楚豫恍然,「那两名宫女是特意说给我听的?」

  「你为何会这么想?或许就像她们所说,这事整个皇宫都传遍了,你不过是恰巧听见罢了,再说了,这事说给你听对她们有何好处?」楚离歌继续引导。

  楚豫再次低下头,细细回想那两名宫女的对话,沉吟道:「她们在那个时辰出现在御花园本就是件怪事,洒扫宫女大多一大早便会将事务完成,午时正热,御花园基本上不会有人烟,她们就算要歇息也该找个凉快些的地方,而不是找个完全没有遮蔽物之处……」

  天气日渐炎热,正午的时候在外头站上一刻钟便能汗流浃背,既是背着主子说八卦,如何会选一个不仅不舒服还不隐密的地方说事?

  愈想楚豫的脸色便愈沉,许多不合理之处一点一点的浮现,譬如那叫杏儿的宫女虽口口声声不得议论,可最后却爆出最重要之事……

  他将一切串联在一块,终是将事情给想了透澈,咬牙道:「对她们没好处,却对她们背后的主子有好处!」

  毕竟是楚离歌教出来的孩子,加之楚豫本就聪慧,又从三岁开始便上朝听政,那些弯弯绕绕他虽不能完全摸透,却稍能得知,更何况是如此粗浅的手法。

  楚豫脸色十分难看,那张稚嫩却俊秀的小脸满是愤然,一来是气那些人竟拿他当孩子看待,以为这样的算计他会看不透,二来则是因为他们竟打算利用他来让皇叔娶妻。

  要说有谁能左右楚离歌的婚事,楚豫肯定是头一个,原因无他,就一个理,他是君,而楚离歌是臣。就算楚离歌是他的叔父、是他的启蒙之师,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这点,从他知事,楚离歌便一直这么教导他。

  自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楚豫就是再小,仍是西楚国的皇帝,若他开口要替楚离歌指婚,楚离歌可能拒绝?

  那些人想嫁女儿,却苦寻不着门路,便算计到了楚豫头上,先是让他以为楚离歌可能喜欢男子,再让他认为楚离歌多年未娶,是因为要辅佐他的缘故,且不论他对楚离歌的感情如何,这样的流言传出,他这皇帝的脸还要不要?既是得知此事,他是管还不管?

  这样的算计不算高明,却正中要害。

  见楚豫没一会儿便将事情想透,楚离歌十分欣慰。

  他知道今日这事不过是第一步,之后还会有第二步、第三步……可惜那些人算得再精,也算不到楚豫什么话都同他说,叔侄二人并不似众人看见的那般不亲。

  这是楚离歌的要求,他让楚豫在明面上装出对他不咸不淡的模样,不可对他表现得太过亲昵,以免那些言官又吵得他头疼。

  因此楚离歌进宫时,楚豫都会屏退众人,除了效忠于他的绣衣卫外,御书房并不会有其他服侍之人,以免人多口杂。

  「既然你明白了,打算怎么做?」楚离歌又问。他不可能一辈子待在楚豫身旁,楚豫该学着怎么自己解决事情。

  「自是要找出那算计我之人。」楚豫虽说只是个小男孩,可多年的耳濡目染,加之尊贵的身分,在说出这话时,竟十分有气势。

  「要如何找?」楚离歌端起一旁的茶盅,伸手揭开了碗盖,看着茶叶舒展着在黄汤中浮浮沉沉,好整以暇的问道。

  楚豫知这便是他今日的课题了,于是强振起精神,一一道来,「首先要先找出那唤杏儿的宫女在哪个宫侍候,可这名字有可能是假的,更有可能会是栽赃……」

  楚豫绞尽脑汁将楚离歌教导他的知识全用上了,虽然有很多遗漏之处,可他毕竟是头一回遇事,楚离歌也不会太过苛刻。

  「很好,就照你的办法去做。」幼鹰迟早要展翅翱翔,处理不好不打紧,只有亲身经历才会牢记自己的疏漏。

  望着外头已乌黑一片的天色,楚离歌起身准备离去。

  他虽为摄政王,可皇宫内全是他过世兄长的遗孀,若是可以,他不愿逗留太久。

  「皇叔!」见他要离去,楚豫再次唤住他。

  「还有事?」楚离歌挑眉,这小兔崽子今日事情颇多。

  楚豫犹豫了一下,这才开口,「皇叔,你可是真的为了我才不娶妻?」

  虽明白是有心人的算计,可他不是没脑子,楚离歌自他记事便陪在他身旁,只消他多咳一声,楚离歌都会连夜赶来皇宫,这样的爱护他岂会不知?正因知晓,他才会有如此想法。

  楚离歌似乎早料到他的想法,伸手便又是一记栗爆,「你小子少臭美了!」

  「嘶!」楚豫吃疼的一呼,心里的不安与愧疚顿时被敲去大半,小脸委屈的看着他,「难道不是?那你为何不娶妻?」

  既不好南风,也不是被他给耽搁了,还能是因为何事?

  楚离歌白他一眼,「自然是因为没遇见心仪的女子。」

  他不娶妻还能因为什么?他就不明白了,这么浅显易懂的答案为何无人猜到?反倒往他好南风那块歪想。

  楚豫愣了愣,「可母后明明替你相看了不少姑娘呀……」

  楚豫的母后余太后在后宫中并不特别出色,若不是西南帝多年无子,一直想着雨露均沾,以她的家世与样貌,在这百花齐放的后宫之中实在难以入西南帝的眼。

  可余太后好运道,西南帝日夜勤奋耕耘,上天总算是开眼赏了他一个儿子,而这儿子便是托生在她的肚子里。然她的好运不仅于此,她产下麟儿时,西南帝的皇后正巧病逝,这让才刚受封为贵妃不久的余太后母凭子贵,直接升格为皇后。

  这运道不知羡煞后宫多少人,只可惜她才刚被册封一年,西南帝便归西,让她从皇后晋升成太后,这速度简直绝了。

  余太后感念楚离歌细心指导儿子,加之那些诰命夫人求不到卢太夫人,便将矛头指向她,直言长嫂如母,她这当皇嫂的自然得对楚离歌的婚事多操些心……

  这一个一个的,正理歪理全都说遍了,余太后也只能将这棘手之事给接下。

  这几年来,余太后几乎将京城里的未婚女子都给相看遍了,其中不乏相貌出众、才气过人、名声远播,既娴良淑德又温柔可人的小姑娘。

  楚豫自然也都见过,生在世上美人儿最多的皇宫,他的眼光可不是一般的高,对未来的皇婶挑剔的很,其中最让他中意的便是礼部尚书嫡长女裴明兰、于将军府中的嫡次女于纯慧。

  这两个姑娘一个冷艳、一个娇俏,不仅家教甚严,也恪守闺训,不论楚离歌挑哪个都十分合适,然而他依旧一个都不要,这让尚不知男欢女爱的楚豫很是不解。

  提到余太后,楚离歌那对好看的眸闪过一抹流光,他沉声道:「豫儿,记得今日皇叔与你说的这番话。所谓妻贤夫祸少,妻子是陪伴你一辈子的人,是能为你持家、替你生儿育女的女子,也是不仅肯与你共享荣华,更愿陪着你共患难的女子。

  「相貌、才华、性情固然重要,然而最重要的还能与你共同面对风雨,不退缩、不埋怨、不自怜,就算不在你的羽翼之下,也能保护好自己的女子。」

  这番话并不难懂,可对连毛都还没长齐的楚豫来说却是懵懵懂懂。

  「皇叔,我不是很明白……」他怎觉得这堂课比往常所学都还要难……

  「你不必明白。」楚离歌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等你到了该娶妻的年纪自然会懂,你只要记得一句话,待你成年之时,你的皇后必定得自己选,且你第一个孩子也只能是正妻所出。」

  与一个小屁孩说明何谓妻妾之争纯粹是自找苦吃,倒不如直接将话给挑明,让他往后少走歪路。

  然而楚离歌并不知因他这么一句话,多年后,楚豫竟会步他后尘,一直到二十多岁都还未立后,没有孩子,正因他怎么都找不到那能与他共患难的女子……

  时至五月,天气愈来愈炎热,家家户户为了迎接瑞阳节,开始于门户上挂上编织而成的艾人以及蒲剑,以祈祷消除毒灾。

  今日是楚离歌休沐之日,虽说他这摄政王可说是全年待命,可该休息的时候,他从不会亏待自己。

  早在几日前他便定下今日要去听戏,一早就来到皇城中规模最大也最有名的戏楼红梦楼里,包了个好位置等着听戏。

  红梦楼的结构十分精致,外观就像一座府邸,里头却十分宽广,戏楼共分上下两层,底层为大门通道,二层为戏台,除了演区、藻井、后场、厢房、左右看楼外,还加了许多的造景,不仅有假山流水、亭台楼阁、卧房书房、厅堂门房,甚至还有一潭小巧的湖水。

  最是别出心裁的是,这些看似寻常的建筑竟全是露天,就彷佛一栋屋子让人活生生给削去了屋檐,仅留下内间摆设,那些戏子会随着场景的变化而移步,让观众看得一清二楚。

  这么新鲜的方式可以说是前所未见,楚离歌正是冲着新鲜,才会接受好友庄浩卿的邀请前来捧场。

  「怎么样?我这戏楼改建得还不错吧?」庄浩卿大手一扬,自豪的道。

  「确实不错。」百闻不如一见,这红梦楼的确花了不少心思,「不过你前阵子不还嚷着这戏楼是扶不起的阿斗,打算放弃,为此愁眉不展好些日子,怎么不到几日光景就变了个样儿?这点子你是从何处想来的?」

  庄浩卿是楚离歌云游至天山时所认识,那时楚离歌虽然才十五岁,却已游遍大半个西大陆,习得人情世故、地理民情,见识之广让他十分感慨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他头一回见到庄浩卿时,庄浩卿还只是个出身农庄的小伙子,拿着自身种植的瓜果在市集叫卖,那些瓜果卖相虽好,可让他感兴趣的却是庄浩卿的叫卖方式。

  就见一身粗布衣的少年声若洪钟的喊着,买五个瓜他便多送一个,买十个瓜他便送两个,要是将他家里的蔬果都包下,那他就连自己都给送了,但他一不为奴、二不叩首,卖身为期一个月,且卖的只有他的手艺,专门替对方侍候庄稼。他敢打包票,只要是经由他手种出的农作,保证甜美可口、收获满满。

  这样的叫卖方式十分特别,让路过的楚离歌停下了脚步,好整以暇的看着他卖瓜。

  这一看就将近一个月,庄浩卿仍然没将自己给卖了。

  到了最后一日,楚离歌来到他面前,问道:「我不要你的瓜,也不买你的技艺,而是买你追随,愿与你结为莫逆,将来有福共享、有难同当,你可愿意?」

  当时庄浩卿一双眼亮得惊人,他虽为农家子弟,却不甘平凡,他有勇有谋、聪颖过人,有着满满的抱负,相信若能读书,将来定能封侯拜相,可惜家中贫穷,供不起他读书,他才会用「卖身」的方式赚取银两以便学习,没想到竟让他遇见了楚离歌。

  一个月的观察,恰好让楚离歌看清庄浩卿的品性以及经商天分,他让人从头开始教导,而庄浩卿也不负所望,不过几年的时间便成为他的左右臂膀之一,一路从云州跟随着他来到皇城。

  虽说庄浩卿是楚离歌的追随者,可就像当初两人所言,庄浩卿不卖身、不为奴,他卖的是他的头脑、他的能耐,而楚离歌也不缺奴仆,所以他俩的关系并非主仆,而是惺惺相惜的至交好友。

  说起这事,庄浩卿兴奋的神情微微一僵,尴尬的咳了声,「这可不是我想出来的……」

  这话让楚离歌挑起了眉,「不是你那会是谁?」

  他慧眼如炬,从未看错人,庄浩卿的潜力与能耐,他可是最明白的人,这么新奇又极具特色的法子不是出自他还能是谁?

  「咳!是我广召戏楼众人,发布重金,打算集思广益,看能不能找出重振红梦楼的方法,这办法就是从一名来打杂的小女工得来的……」

  与楚离歌的结识是改变庄浩卿一生的转折点。

  那时他还不知眼前这看似一脸真诚无害、实则狡诈如狐的楚离歌竟是离王,更不知对方是个心机深沉的家伙,明知他的抱负是考科举当状元,入朝捞个丞相当当,却时常有意无意的吹捧他极有生意头脑、如何会赚钱等等,甚至还给他寻了个先生教导,给了他本钱做些小生意。

  渐渐的,他对经商之道愈来愈有兴趣,尤其是看着凭自己之力赚得盆满钵满的银子时,那股成就感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于是他便这么糊里胡涂的着了楚离歌的道,一心扑向替楚离歌赚银子这一条不归路去了,一直到今日。

  想他经商多年,西楚国大大小小的店铺,几乎有三分之一都是他替楚离歌给打下,就连这红梦楼,也是因楚离歌一句,要是有自己的戏楼那该有多方便。

  那家伙惯来只出一张嘴,偏偏总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替他奔波,有时他深深怀疑,他这莫不是被使唤惯了,有了奴性?

  总而言之,待他回过神时,已将红梦楼给盘下。

  谁知这戏楼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压根就是扶不起的阿斗,就连他这个经商奇才用尽一切办法都无法起死回生,打听之下才知这戏楼前些年竟是死了不少人,据说那些人死后冤魂不散,上门看戏之人回去后都会被冤魂缠身,轻则倒霉、重则招灾。

  有这么一件事横在那,就算他装潢得再精美、请来再出名的戏班,也无人愿意上门。

  他还打探过了,在他之前,这红梦楼已辗转换了三次手,怪不得这样的装潢与地段,买下来竟是连三万两都不到。

  这让在商场上顺风顺水的庄浩卿愁得不知如何是好,尤其是他早在楚离歌面前夸下海口,只需三个月便让红梦楼人满为患,赚得盆满钵满,如今不成,岂不是打自个儿的脸?

  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庄浩卿万万不能接受,于是才会想出集思广益这招。

  「小女工?」楚离歌挑眉,随意问道:「她给你出了什么主意?」

  这红梦楼的情况他自是清楚,要不他如何会诓庄浩卿接下这烂摊子?

  他会想盘下一间戏楼,原因无他,只是需要一处能替他打听事情之处。

  自古以来,男人多流连温柔乡,青楼妓院这类地方能让男人在酒酣耳热之际,透露出平时打死也不会说出口的机密。

  然而除了青楼之外,戏楼也是打探消息十分得利之处。

  有些人并非不好女色,而是更喜戏楼里那些千娇百媚的小生、小旦,或是有着特殊的癖好,例如龙阳之癖。

  楚豫还小,有些阴私之事尚不能够知晓,因此他只捡些情节轻些之事教导楚豫,其余只能由自己处理,因此他需要打探消息的管道。

  人人都说楚离歌高雅,素来不屑流连烟花之地,殊不知他的确不流连,却让庄浩卿在西楚国各地开设不少青楼、戏楼,这些姑娘或戏子打探而来的消息,会透过各种管道传至他跟前,既是如此,他又何必亲至?更何况,他确实不喜那些庸脂俗粉。

  红梦楼曾是皇城第一大戏楼,楚离歌犹记,在他离开皇城前往封地之前,它可是一位难求,甚至有些人挤着、站着都要入内听戏。

  那时的红梦楼里,不论是哪个角色都是男的俊、女的美,且声调婉转,唱功精湛,虽身为戏子、伶人,却不妨碍那些达官贵族喜欢,平民百姓追捧。

  这点放在其他地方或许令人匪夷所思,然在西楚国,这些戏子并不是最末等的下贱之人,而这典故得追溯到前朝了。

  云翔国有一位帝王曾纳一名伶人进宫,不顾众人反对封为嫔妃,这事在当时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

  一流帝王相、二流官军将、三流绅贾商……六流医地农、七流巫乞奴、八流盗骗抢、九流耍艺娼……

  戏子又称优伶,优非优,有调戏的意味,而伶为乐工,优伶二字已有轻薄之意,优伶处于最底层,被视为贱民,是专门供达官贵人娱乐消遣之用。

  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如物品牲畜一般贩卖给他人,是主人的私有财产,生杀予夺全凭主人处置,包括婚嫁、生养等。

  「娼妓优伶」同为下九流,然而娼妓还有从良的机会,优伶却一辈子无法摆脱。

  据说以前在相公风气很盛行的时代,伶人与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理由是妓女一旦从良,前途还有受诰封的希望,而戏子想要改变阶级和后代命运,基本难如登天。

  他们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律法甚至明文规定,戏子不得与良人婚配,若是强行婚配,甚至会被杖责一百。

  一百杖打下,基本上便是打死的意思。

  为何戏子的地位会如此低贱?女伶表面上卖艺,私下里卖身,既对外抛头露面,暗中又与人苟且,从某种层面来说,比娼妓还要低贱,因此受到多重歧视和迫害。

  而男戏子舍弃男身,乔扮女装,像女人一样涂抹脂粉,卖俏供人欣赏,还要在床笫中侍候同性,是丢失人格的下等事。

  这些男戏子很多并非好南风,只是被命运强迫,他们不惜一切手段抢夺权贵们的青睐,曲意逢迎,八面玲珑。

  上层人士对戏子的宠爱永远不是真心的,对他们而言,这些戏子不过是玩玩即可扔的玩物罢了,比牲口还不如。

  可又有谁知,那些被视为玩物的优伶,竟有一日能一跃成众人膜拜的一国之后。

  云昭帝是云翔国的一代明君,有次微服出巡时,竟对戏楼里一名唱花旦的女子一见倾心,不顾一切将她带回宫中。

  然而身分摆在那儿,老祖宗订律法可不是订假的,就算身为皇帝也不可违背,因此起初那女子什么品级也没有,被带回皇宫后,便被安排为照顾云昭帝生活起居的贴身宫女。

  皇帝要收女人,什么名目都有,再说了,就是那些朝中重臣,哪个家中没养几个戏子?玩腻了再扔便是,于是一开始众人也没当一回事。

  直到有一回云昭帝去祭祖,竟在路上遇见刺客,那姑娘不顾性命舍身相救,这一救便成为正五品的林才人。

  好吧,救命之恩用才人之位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再说了,后宫中能长久获得盛宠之人何其少,更何况是个下九流的戏子?

  于是那些言官惯性哭喊几句先帝有训,吵吵闹闹个几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可谁也没料到,这一次的不以为意,竟在之后让众人吓掉了下巴。

  那林才人极为好运,才刚晋升不到一个月便被诊出有身孕,云昭帝大喜,又给她提了提位置,成了嫔,待生下儿子后,又提成了妃。

  这等晋升速度在后宫前所未有,身为最末等的伶人竟一跃成了妃,这让那些墨守成规的老臣如何能接受?

  后知后觉的众人这才迟钝的发觉云昭帝这回是玩真的,竟是真心待那戏子,于是乎便开始了一连串的进言、死谏以及鬼哭狼嚎,甚至直指那人为妖妃。

  云昭帝一概不理,只文绉绉的跩了一段文,大意如下——

  老子贵为皇帝,这些年来夙兴夜寐、勤勤恳恳,即减税又减租,还省吃减用、开源节流,在位时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如今不过是封个妃子,是刨了你家祖坟还是睡了你家女人,值得你们这些老不死的寻死觅活?要记得,若不是有她,老子这条命早就没了,你们这群不忠不义的家伙是想早日换上司?

  这话一出,众臣哪还敢多说?再多说一句岂不被认定是希望皇帝早死,于是乎整个朝廷前所未有的安静。

  再之后,林妃一路过关斩将,当上了贵妃,过了几年,熬到皇后病重去世,彼时她的儿子已长大成人,还十分出色,她最后便被封为皇后。

  按照惯例,朝臣对此又是一阵口水战,可那年正好爆发时疫,百姓死伤无数,林皇后不顾自身安危,亲自到疫区与染病之人同吃同住,甚至想出了防疫之法,杜绝疫病的扩散,更别提她之后创立温室、开设女学,甚至提倡废除奴隶制度,讲求男女平等之法,以及允许女户等等。

  总之,林皇后的善举与事迹再一次堵住那些朝臣的嘴,加上其子最后成了太子,当上皇帝,如何还有人敢诟病她的出身?

  有这么一个女子的存在,如何还有人敢小看戏子?谁知道这人会不会是下一个皇后?更别提因林皇后的关系,这些优伶不再是不能还籍的贱民,有了这层保障,如今谁也不敢小瞧伶人。

  历史流传百年,就算如今已改朝换代,云翔成了西楚,可民风依旧,故这些戏子的身分不似其他之地那样低下。

  要是云初夏得知此事,肯定会说那个林皇后定是老乡,同她一样是穿来的!

  提到小女工的点子,庄浩卿一双眼顿时亮了起来,「说起这办法也是绝了!」

  庄浩卿正要述说,外头却正巧传来叩门声。

  「公子,戏要开锣了,侍女送了茶点过来。」

  朱陆身为楚离歌的贴身侍卫,自是一步也不离,楚离歌在厢房里说事,他便在门外守着。

  「赶紧送进来!」庄浩卿正说到兴头上,忙催促道,好让他继续说下去。

  话一落,门外便走进一名身姿窈窕的女子。

  庄浩卿一见来人,脸上的不耐顿失,笑着道:「阿初妳来得正好,我们方才正说起妳。」又对楚离歌道:「喏,这就是我说的小女工。」

  楚离歌抬头一看,没料到竟望进一双熟悉的眸子。

  眼前女子一头乌黑的長发梳成了发辫,皮肤黝黑,眉毛英气,鼻梁挺直,唇儿弯弯,黑是黑了点,却是五官精巧,偏偏双颊上满满的雀斑,几乎要盖去半张脸,让人很难对她的长相做出好的评论。

  然而楚离歌却是一眼便认出眼前这换了张面容、改了身气质的女子,正是曾救他一命的救命恩人。

  这么巧?

  这想法同时也在云初夏心头掠过,好死不死的,从楚离歌的目光中,她一眼便看出他认出了她。

  这让她很是纳闷,难不成她的易容术当真退步如斯?

  自穿到这朝代开始,云初夏便一直秉持着眼不见心不烦的行事理念,一个陌生且皇权至上的朝代,对于那些有可能造成麻烦又惹不起的人,她向来离得远远的。

  初见楚离歌,他虽手无寸铁,看似文弱书生一枚,且为人和善亲切,可随着两人言谈,瞧着他眼中那深不见底的幽潭,云初夏不得不承认自己似乎看走眼了。

  敏锐的直觉告诉她,眼前之人并不似表面那般无害,这样的人能不见便不要再见,因为她有预感,她的底细恐会被他摸得一清二楚,因此她才会仅讨一顿饭便将两人之间的牵扯给抹平,自此再不相见是最好不过了,谁知……

  楚离歌看见了她眼中的苦闷,俊眸闪过一抹笑意,并未多言,而是问:「阿初姑娘究竟想出了何种法子?」

  若说方才仅仅是随口一问,如今却是真有些好奇了。

  云初夏秀眉微不可察的挑了挑,这家伙对她的称呼从云姑娘晋升到阿初姑娘的过程会不会太过顺当了些?

  她正想着,突地后知后觉想到,这两人在说什么?为何会扯上她?

  那满是雀斑的小黑脸蓦地一变,张口便问:「两位公子在谈论何事?」一边问,一边不住的给庄浩卿使眼色。

  可惜庄浩卿压根没看见,本就说到兴头上,闻言忍不住接着道:「阿初这脑子也不知是怎么长的,当时她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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