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tracyliu 发表于 2012-5-4 14:32

羡慕这样的感情,希望自己的这份爱情也能永久。

ppage 发表于 2012-5-4 19:45

其实只要转个想法
幸福也可以很简单

五花茶 发表于 2012-5-9 20:45

我是那种想爱又怕受伤害的人,自己很难提起勇气去爱人。真羡慕!!

美格 发表于 2012-5-9 22:52

把心中的感受化為文字是美好!但酒後駕車是危險!對自己!對家人!對路上的行人與行車都是不公平的事!平安永遠是返家最迅速的一條路!

wss2 发表于 2012-5-10 07:55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的最高境界。羡慕。

金黄色的太阳 发表于 2012-5-10 11:23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正经营起来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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