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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王爷真香》作者:泠豹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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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0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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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王爷真香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泠豹芝
【出版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内容简介】
  
传说妖女会吃人,就让期待了两世被她吃的本王舍身救世人……

堂堂楚王竟会变成一条小白狗,他余子奇想都没想过,
更别说还跟着个女扮男装的姑娘混饭吃,
这姑娘大胆混进宫中当太子伴读,更靠着拳头收服一票小弟,
无礼的外国使臣说摔就摔,简直让他大开眼界,
也是靠着她,他才能恢复人身重新当他的楚霸王,
只是她好像发现自己的祕密,不但当众投喂,更对他上下其手擦嘴擦手,
他明明已不是那只香香肉,却忍不住老想与她亲近,看到她就脸红心跳,
当他总算弄清自己的心意竟又变成狗,想告白也只能汪汪叫,
老天爷啊,难道他这辈子只能与她人狗殊途……  

【链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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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一章 头破血流的「少年」

  这是哪?我是谁?现在发生什么事?

  后脑杓传来一阵阵钝痛,眼前发昏,视线模糊,而发昏模糊的原因是太疼了,眼泪飞溅出来,她好久没这么疼了,一身细皮嫩肉从没疼过,导致一点点小疼也令人受不了。

  无怪乎她一醒来就发出连三弹的失忆三大问句,因为她的身体变小变弱了,且围着她的全都是一群逞凶斗狠的……小包子。

  一张张横行霸道、不可一世、张牙舞爪的脸,对着她放出狠话—— 

  「别以为太子看上你了,一个罪臣之后也敢这么嚣张!」

  「叫你吃点教训,若还敢在太子面前巴结,下次就把你的手剁了!」

  「整日拍马屁,别以为长得跟个娘们似的,别人就不敢打你了!」

  「你要是敢向任何人吐露今天这件事,你就死定了!」

  她摸摸脑袋后头,指尖传来湿黏感,木然的看了看手指头与指甲缝里的鲜血,所以原主磕到头就死掉了?呃,好脆弱啊!

  血好红,而身边这几个凶狠的小包子,在她眼里就是热腾腾的肉包子,又香又嫩又带点嚼劲。

  试想妳感觉彷佛饿了几百年,然后一堆热呼呼、香喷喷的肉包子在妳面前不断的扭动斥骂,妳会觉得他们可恶吗?

  不,妳会觉得他们可爱极了,是妳在世间上见过最可爱的包子,可爱到恨不得一口把他们吞进肚子里,嚼啊嚼啊的享受美味。

  她瞪直眼,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她吸溜了一下口水,感觉这些小包子都好好吃。

  「竟敢瞪我,莫非你还不服?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混帐!」

  带头的少年穿着广袖长衫,下摆很俗气绣了金线,浑身金闪闪的,又踹了她一脚。

  饿呀,都快饿死了,她一口就可以吃下几百个这种小东西,这一个根本不够她塞牙缝啊……可是好像不能吃!她好像跟谁约定过了不能吃,若是吃了他便会生气。生气的他脸蛋红红的,皮肤嫩嫩的,身体粉粉的,浑身充斥一股清香可口的味道,感觉好吃极了!

  一回想害她更饿了,又吸溜了一下口水,生无可恋的看着这几个小包子。

  不能吃的肉包子,再香再油再好吃,不能吃都是枉然,就是废物,就是不能吃啊,唉!

  「滚吧。」她一副山大王孤独寂寞冷的忧郁表情,手一挥,难得好心肠的叫热包子滚出她的视线,以防她愈看愈饿。

  「你……你说什么?」

  赵祥瞪大双眼,这家伙是疯了吧,平常胆小怯懦不出彩,没人想理他,也不知他用什么方法成为太子伴读之一,只是他向来少言寡语,又是个罪臣之后,平日畏畏缩缩的,老是垂着眉眼,看起来就挺孬的。

  然而今日太子随口一问集市里大米市价一斤几何,在座都是家中贵公子,哪会管这种柴米油盐小事,没人答得出来。

  这时有个怯懦的声音小声道:「一斤五文钱。」

  太子大悦,当场问起说话者的姓名,他们这些世家公子向来养尊处优,比不过别的世家栋梁就罢了,一个罪臣之后也敢削他们面子?

  于是几个人私下合计,趁他一个人时堵了他,打他一顿出气。

  刚被打时他还呜呜哭出来,真是恶心死了,想不到现今却有胆子敢对他们叫嚣?

  「你刚说什么?」

  赵祥身为护国将军之子,这辈子只有他叫别人滚,没人敢叫他滚,今日却遇上了。

  他掏了掏耳朵,敢情他听错了,这臭瘪三也敢叫他滚?

  无双也大受惊吓。什么?这些包子连滚也听不懂,脑子这么差,吃了应该也没关系……

  她偷偷摸摸数了数,一二三四五六七,恰好是七个小包子围着她,这些小包子脑子这么不行,她如果吃了一个,他们回家时数一数,说不定六个还能数成七个,这样就没人知道她偷吃了。呵呵呵,她好聪明!

  无双的双眼发亮发光,这些包子脑袋差得好呀,她最喜欢脑袋差的包子了。

  哎,光这样一想,万般喜悦涌上心头,她舔了舔舌头,如狼似虎的看着这些小包子们。

  赵祥忽觉一阵寒风吹过,他抖了几下,再看看躺在地上、衣服脏了一大半的郑无元,发现他正用「喜悦无比」、「欣喜欢悦」的眼神盯着他,还从他的脚底一寸寸看到他的头皮,来回扫视个几次,发光的眼神愈加闪闪发亮。

  这眼神看得他浑身发毛,好似郑无元想冲过来紧紧抱着他,叫他一声「亲哥」似的,他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家伙有病吧,被打还露出开心的眼神,莫非打得还不够?赵祥忖道。

  这小包子很蠢啊,被吃应该也没差吧?无双心想。

  其余人只见他们突然「深情款款」的对视,不由得露出惊异目光。

  不会吧,这两人是在搞什么?

  其余六人忽然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赵祥粗鲁不文,郑无元则是有些柔弱美,这该不会是「得不到就要毁了你」的节奏吧?

  三方人马心思交错间,无双直起身子坐起来,她就像挺尸似的,没用手撑,没用脚蹬,腰一挺就立起来。

  她这一坐直身子,后脑的血便十分明显,有几个人站在她的后方,还能看到她原本躺着时,垫在脑后的地方有块血淋淋的石头。

  见此一幕,所有人皆傻了,那血液浸透了石头,尤其那石头还有个尖角朝上,锋利不输石斧,那尖角上除了红色外,还带了点白。

  那白白的是什么?

  大伙心有灵犀的同时出现脑髓两个字,再加上郑无元坐起来的姿势那么诡异,就像……就像诈尸一般。

  全部的人立刻觉得阴风阵阵,手脚发软,冷汗直落,后背整片凉冷湿透,胆小的甚至尿一滴一滴的往下落,众人面面相觑,全都惊骇得不敢出声。

  赵祥见了那块石头也知道出大事了,立时汗如雨下。

  几个太子伴读常常私下互相较劲,甚至暗暗动手,只要事情没闹到台面上就无妨,所以他们才要郑无元闭紧嘴不准宣扬此事。

  但若是有人死了,这可是聚众逞凶杀人,杀的还是太子伴读,将会牵扯东宫、朝官与人命,绝对是件大案,而这些能当太子伴读的公子家世不差,没人会蠢到连这也不懂。

  那撒着尿的尖厉道:「我可没杀他,只是推了他一把而已,不关我的事!」

  说着他飞奔而逃,每迈一步尿就滴在地上。

  他这惊惶的惨叫霎时让其他人也恐慌害怕起来,他们虽然横行霸道,却从没想过真要郑无元死。

  「也不关我的事,我没动手,只有动嘴骂他而已。」

  「我只有轻轻的推他而已,真的很轻,若说有仇有怨的话,绝不是我!」

  一下大家就把错推到这次叫人的赵祥头上。

  「冤有头债有主,是赵祥看你不顺眼,是他害死你的,郑无元,你要报仇就找他!」

  总算有比较清醒的颤声问:「郑无元,你是人是鬼?」

  郑无元?

  无双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着—— 男装,所以这个穿男装的小身体叫郑无元吗?

  她为何穿这种丑丑的男装啊,要穿也得绣上很多闪亮亮的宝石才行,她最喜欢闪亮亮的东西了。

  她看着问出「好问题」的玉冠小包子,掀唇一笑,「我当然不是人呀。」

  这话惊起波涛,所有人皆吓破了胆子,胆子小的已经尖叫了。

  「呀啊,他说他不是人—— 」

  「啊啊啊,我真的没杀你—— 」

  连赵祥也怂了,他声音发抖,「我也没打算杀你,一切都是误会!」

  至此有人崩溃了,「呀啊啊,祖母救我,大师救我,菩萨救我,阿弥陀佛、弥勒佛、药师菩萨快来救我啊!」

  少年一边发出惨叫,一边滴着尿的逃走,这一家的祖母特别信佛,最近还找了个大师过来,所以他一边逃一边念佛号,念得都破音了,可见惊恐。

  惊慌如时疫,瞬间传染开来,一群人被吓得鸟兽散,全都失声惨叫,飞奔而逃。

  无双要去追也行,但又觉得有点麻烦,她可是个神啊,追着这几个边跑边撒尿的小包子算什么?而且很恶心,那股尿味让她胃口尽失。

  对,没错,她记起更多事了!

  她不是人,是个神,还是很多人会送鸡鸭牛羊给她吃的神,人们还曾送各一百个刷洗得干干净净的童男童女给她吃。

  她只要整日坐着倚着,或是昏昏欲睡,肚子饿时总有人会送上喷香可口的美食。

  过惯好日子且受众人尊敬崇拜、见了她都要匍匐在地的生活久了,实在没啥劲去追这几个满是尿臊味的臭包子。

  没错!因为有尿味,这几个香喷喷的小包子,变成了臭摸摸的臭包子!

  本大神才不吃这么臭的包子呢,她也是很挑的,谁说她不挑就跟他拚了,看谁能强得过谁?她依稀记得自己很强很强,是天下第一强的那一种。

  无双拍了拍这灰扑扑、难看又老气的衣服,还摸了摸后面的脑袋,脑袋现在不疼了,只是血液结成痂,止住了往外流的血。

  就在无双迈步往前走时,伤口开始从内部自主修复,也慢慢的结痂。

  若有医者在此,只怕会瞠目结舌,对这种奇迹难以置信,说不定要直接跪下,大呼神迹!

  无双的脑袋还有点混沌,不,她以前脑子就不太好,常常忘东忘西,但脑子好不好跟当神没关系,所以她对自己脑袋不好这事心安理得,反正总有底下人服侍她,帮她记事情,所以就算此刻脑子乱糟糟的,也没影响她的好心情。

  脑袋里飘过很多原主郑无双为何要女扮男装的苦衷,她从小到大过的是苦闷日子,去流放地时为了方便出去做活,母亲便让她瞒着众人女扮男装,假称她家新收了个和郑无双长相相似,叫郑无元的养子,是为了分担病秧子女儿的病气、替自家挡煞之类。

  从此她就用郑无元的身分活着,而郑无双则成了终年不见人、养在闺中的病小姐,这也就罢了,她被母亲所迫成为太子伴读后,生活更是心惊胆跳。

  不过这些无双全不在意,关她何事呢,而且原主老爱哭哭啼啼的好烦。

  没食物吃就去外面找食物不是正理吗?一直哭有用吗?像她没食物就找食物,后来还有一帮人帮她这个大神找食物,她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挺好的呀。

  她走的方向完全随心所欲,实际上也就是跟着食物的味道走。

  她方才就闻到一股好香、好香、好香的味道,香得简直要让她全身融化,她鼻孔动着,一边闻一边沿着散发香味的地方走。

  很快无双就到了京城里最热闹的市集,这里应有尽有。卖肉、卖鱼、卖菜,还有一些小玩意儿,有人烙着香气四溢的饼儿叫卖,细致柔软的豌豆黄、甜嘴甜心的驴打滚,又香又糯的桂花凉糕,烤过八宝坚果的八宝窝窝头……到处皆是食物。

  她仰起鼻子一嗅,最好吃的不在这里,脚步转向一条细细长长的小巷。

  红瓦白墙,绿柳扶风,一座大宅连着一座,井然有序,栉比鳞次,全都是京中高门显贵居住的宅邸,此时远处有喝骂声传来—— 

  「这小畜生凶得很,又挺能躲的,得一棍子砸中它脑门才行。」

  「这畜生可真漂亮,打死未免可惜了。」

  「是大小姐那边吩咐的,你敢不遵?」

  一听是大小姐,那人马上改了口,「是大小姐吩咐,那就没办法了。」

  一阵棍子的敲打声后有人尖叫道:「哎哟,我的娘啊,这畜生抓我的脸,怪疼的。」

  「它挠我!」

  「它扑我脸上了!」

  「这小畜生好快的身手,它从那儿跑了,网住它!」

  「先网住,再一棍子敲下,包它不死也残。」

  只见一只身形小巧可爱,大概女子三、四个巴掌大而已的小狗,浑身白毛雪白透亮,长毛拖地,像极了一帘雪瀑。

  它的双眼与鼻头却似黑珍珠般,在白得像雪般的长毛点缀下,黑白对比如此明显,显然是狗中极品,而它正往无双的方向狂奔而来。

  无双露出疑惑的眼光。不会吧,这么香的味道是从这个小雪团身上发出的吗?

  太可恶了!这明显连塞牙缝都不够,这么小是要怎么吃啦!

  愤怒夹杂着失望,无双惊怒交加,这是诈骗呀,它竟敢用又长又澎的白毛遮掩自己没三两肉的身子,好在视觉上增加自己的体积。

  好个奸诈的香香肉,真是太坏了,竟敢欺骗她这个神明!

  这一定就是那男人跟她说的「世间上有很多坏人,信了这些人的鬼话会死全家」的人养的。再香喷喷、热腾腾、滑嫩嫩,身子这么小,还用长毛遮掩没三两肉的事实,却散发香味想要骗她这个神明过来吃它,这是欺骗神明的行为,是对神明的大不敬。

  余子奇简直要疯了,他堂堂楚王,醒来时变成小小的雪团子不说,还被那个臭女人虐待,他不爽的抓破她的手臂,她便叫人拖他出去打死,亏外界传她什么娴淑惠贞,呸,就是个坏心做作的女子!

  此等恶心的女子也配当县主?若是皇兄顺利登基,他一定要皇兄撤了她的县主之位。

  「畜生跑了,快杀了它好回去交差。」

  余子奇武艺高强,高大英俊、冷厉寡言,往常人人都用景仰的眼光看他,姑娘们更是一见他出现便止住声音,只敢偷眼觑他,那眼中的爱慕欣赏,他司空见惯。

  从来都是目无下尘、心高气傲,连过去自立为皇的戾王也拿他没法子,他这有如骄阳般人物,怎知今日虎落平阳被犬欺……不对,是虎落平阳变只犬,还是女子闺阁里的玩赏犬,很废物的那一种。

  而刚才挠了那些仆役的勇猛无敌,已让他成为此类犬只中的战神,但还是只废物。

  他腿短体弱,伸出的脚还不及女子一个手掌长,又长得娇小可爱,因此根本就没体力,才挠了几下这几个大胆奴才,就疲累至极的气喘吁吁。

  更别说跑了这些路后,胸腔的心脏就似要跳出喉口,舌头累得吐出来,一副行将倒毙的孬样,再不停下,他就要昏倒了。

  「这小畜生跑不动了。」

  「宰了它!」

  跑不动的余子奇,不怯不退,反倒凶性大发,朝着这些仆役龇牙吼叫,大有同归于尽的杀气。

  无双见状,觉得这块香香肉虽然小,还挺有志气的,看在它这么有气概的分上,就原谅它的欺骗吧。

  若是余子奇知晓她内心所想,只怕要呸她满脸口水,怒道:「本王何须妳的原谅,不知所谓,来人呀,拖下去!」

  只可惜此时他堂堂楚王,却落得变成狗的下场,与几个仆役大打出手,还只能挠他几爪、拍他几下的修练铁爪神功。

  而无双处在一种「好香,可是肉好少」的愤慨惋惜心情中,一时间打不定主意,要不要吃这块香香肉。

  这块肉真的好香,香得她食指大动、口水直流,就算不够塞牙缝,但是她吃慢点,多嚼几下总行吧?

  决定要小口小口的吃之后,无双心情又好了,看香香肉又顺眼了,她就是个乐天的好姑娘。

  第二章 香香肉啃一口

  此时余子奇已经四肢无力,若不是凭着一股意气,只怕就要晕了过去。

  他咻咻喘气,红着眼看着被他抓花脸的仆役,他光用挠的,实是不想动口咬这些人,太脏,更何况他一个尊贵无比的王爷像疯子般的咬人?光想像,他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

  眼前一切晕眩起来,好累,他真的不行了!

  可恶,他就只能命丧于此吗?如今连举起一只爪子的力气也没了。

  就如同当初那些戾王的人马杀入宁王府,他使尽全身力气周旋,一把长刀被他杀得卷了刃,然后护着皇兄的嫡长子一路逃走。

  他知道皇兄是逼不得已才匆忙的自立为皇,大军指日就要南下,但是皇兄留在京城的嫡长子余庆余定是凶多吉少,不知能不能活到皇兄到达的时候。

  于是凭着一把刀,几个护卫,他们一路北上,餐风露宿,还被戾王派兵马追杀,疲于奔命。

  逃亡途中,余庆余已是满脸尘垢,他自己的样子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然而他们在尹县被追上,面临穷途末路。

  他一身是胆,却只能做着困兽之斗,身中数刀的他要满眼是泪的余庆余快走,他拄着刀,又开始新一波的砍杀,直到力竭躺在肮脏黄土上。

  马蹄声震动着地面,逐渐远去,他知道余庆余顺利逃走后,便人事不知的昏过去了。

  记忆在这断了线,再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一条狗。

  此时木棒打来,余子奇昂然不惧的瞪着那棒子,就算死,他也要眼睁睁的看自己是怎么死的。

  谁知棒子还没打到他身上,就被一把从颈后提起,塞进软绵绵的怀里。

  这软绵绵的触感让他忍不住用爪子按了按,随即发现虽用布条捆得严实,但胸前的隆起仍很明显—— 是个姑娘。

  一发现自己按了什么,余子奇的爪子麻了,霎时脸都红了。

  竟将本王塞进……塞进……好个不知羞耻的女子,竟敢对本王做出如此下作之事!

  来人啊,把她拖下去!竟对本王如此不敬,让本王摸了妳的、妳的……

  此事太羞耻,让他说不出话,只能气红了脸,发出汪汪汪的乱叫,而那些追打他的仆役也哇啦哇啦的乱叫着—— 

  「兀那贼子,这是华原县主的狗,你也敢抢?」

  「快把狗放下,饶你一命!」

  众仆役说完,只见眼前的少年随手往旁一扳,就把块砖给扳了下来,一副那砖头就是个软绵绵的豆腐。手劲如此大,若是被他打到,只怕筋骨都要碎了。

  「他力气好大,一扳就扳下整块砖。」

  「哇啊,砖头砸过来了……地上砸出个洞了!」

  一群人面面相觑,知道今日遇见了高手,他们是奉命行事,可不想没命啊,于是一群人从善如流的跪地求饶。

  「壮士饶命,狗您可以带走,求您别伤害我们!」

  无双跩跩的拍拍双手,把手上的土拍落,放过这群求饶的人,带着狗潇洒的扬长而去。

  余子奇也在发懵的状态下,他被救了,莫非这女的是扶弱济贫、行侠仗义、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的正义之士,要不然非亲非故的怎会救他?

  感觉到这女的把他从怀里掏出来,他看向她,发现她穿着男装,却破破旧旧的,像刚在泥里滚过似的,样子很年轻,而且他从未见过。

  也是,他见过的都是世家高门之女,这女的应该是寻常百姓,才会这般不成体统的穿上男装,试问哪个高门贵女会做出这种有失礼仪之事。

  待他脱困并回到自己的身子,寻到此人赏下千金就算还了此恩。

  「你好香,你真的好香!」

  这姑娘应是豆蔻年华,笑起来的样子神采飞扬,两个小酒窝隐隐可见,眸里柔情似水,露出白齿。那白齿排列整齐,衬得她笑起来极甜极美,竟是个可爱的小美女。

  而这个小美女此时细心的揉着他的爪子,从脚尖到脚掌,再往上摸到小腿、大腿处,一寸寸的抚摸检视,如此亲昵的行为让余子奇差点就想给她一爪子。

  本王尊贵的身子岂是尔等庸俗女子能乱摸的?

  但是她的笑容热情洋溢、喜悦欢畅,让他那一爪子伸不出去,只因这笑容天真可爱,又充满艳阳般的光与热,让人见了有被灼烧之感。

  奇异的是,看了这个笑容,余子奇不但生不了气,还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彷佛在很久之前,他也曾见过这样笑容的女子……

  也罢!总是救了本王之人,本王就略略容忍吧,只是该给的赏金也得从里面扣除,谁叫妳对本王大不敬。功是功,过是过,本王向来赏罚分明。

  余子奇对自己的宽宏大量很满意,瞧,本王就算是个王公贵族,也是个很讲道理的人,他都觉得自己心胸开阔了。

  只是这小姑娘莫非是爱狗之人,否则怎么对自己不断叫香,又把他全身摸透,像是在检查他有无受伤,嘴里还不断念念有辞、频频叹息,一副痛心疾首样。

  「瘦,太瘦了,怎么这么瘦?」

  本王这四只狗腿是有点瘦,但穠纤合度,还挺健康的,也不算太瘦,应该算很可爱吧。

  这么瘦不够吃啊!无双心中暗暗叹息。

  余子奇不知她的心事,还在内心天人交战—— 

  哎呀,看起来是个好心的小姑娘,既然如此纯良心善,本王也不与妳一介小小民女计较了,好人应当有好报,本王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就不扣妳赏金了。

  才刚称赞这小姑娘心善人好,这姑娘便抓着他两只前爪,狗身跟着被往上提,而小姑娘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发出啊的声音。

  余子奇感觉一只手同时推着他的屁股,将他的身子往前送,随即头皮一痛,他楞了一下,才明白他被这小姑娘咬了。

  只是小姑娘的嘴并不大,再怎么用力塞,也无法将他整颗狗头塞进嘴里。

  余子奇傻了,而头皮持续传来的剧痛让他恍然大悟,这小姑娘竟真的在用牙齿啃他的头皮,好……好大的胆子,而且好痛,她咬得好用力啊!

  无双也傻了,这身子的嘴太小了,她吞不进去呀!

  再怎么努力吞、费力咬,只咬得满嘴毛,连口肉都没吃上,她别开头,呸呸呸的吐个不停。

  余子奇快气死了,他奋力挣扎起来,想一爪拍在小姑娘的脸上,小姑娘却改抓着他的爪子放进嘴巴,不嫌脏的咬了一口,然后马上皱紧眉头,呸呸呸的又吐了起来。

  怎么闻起来好香,吃起来却全都是毛跟骨头,一点也没肉!

  「怎么都是毛?」无双一脸哀怨。

  「汪!」余子奇怒吼。

  妳这小妮子竟敢对本王大不敬,该死至极!

  他快气晕了,疯狂的挣扎,想给她十八连爪的暴击,只觉生平所受污辱莫大于此。

  但今日被仆役追杀,费尽力气,再加上这雪团似的小狗原就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宠物犬,连一般女子都能素手掀翻,让他在地上滚个三圈,就算此时气到发狂,四条小短腿狂挥,愤怒得汪汪直叫,也只平添可爱之感,没什么震慑力。

  可怜楚王余子奇一世威名,如今成了这样可爱的小狗,也只能认栽。

  「你的屁股也好没肉!」

  发觉自己的尊臀不但被摸,还被过分的揉弄,且她揉了几下不过瘾,竟捏了起来,一副把他的臀肉当成街头猪肉摊位的猪肉估量,楚王殿下哪受过这种污辱,差点气得当场暴毙。

  从小到大,就算戾王百般为难,也从没对他的尊臀动过手脚,这次被货真价实的揉了好几下,还捏他的臀肉称斤论两,如此恶心之事怎会发生在他身上?

  不行,他快要气死了,这姑娘简直是个混蛋!

  他就似良家妇女遇见了贪花好色的登徒子,避又避不过,躲也躲不了,只能气得浑身发颤。这一生中哪受过如此轻薄无礼的对待,余子奇气得一口气喘不上来,两眼一翻,这次是真的晕了过去。

  晕过去时,他还在心里破口大骂,他一定要杀了这个混帐姑娘!

  什么救命之恩,全都见鬼去吧;什么赏赐,老子一毛也不会给,摸了本王尊臀的仇恨,没那么容易揭过!

  郑家是一座老旧宅院,因年久失修显得有些老旧,不过由于是持家有道的曾祖母拍板定案,在早年时入手,这座位在京城中心的老宅,现今价钱早已翻了好几倍。

  郑家周围皆是官家宅院,治安好,环境亦佳,更何况这老宅因是早年所买,占地倒比旁边的宅院更大些,住着郑老夫人、郑家大房、郑家二房倒也宽敞。

  郑家大房的当家郑世经,曾在吏部做个不大不小的官,不过在众家王爷争位时因为站错了队,大房被抄家流放。

  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没多久郑世经却病逝了,徒留妻子与一双儿女,还有在流放地收养的养子。听说他的亲生子女因为流放路途太苦伤了身子,皆成了病歪歪的病秧子。

  郑家二房的郑世雄因官职太小,并未牵涉这些事,所以二房逃过一劫仍留在京中,他有一妻二子,倒也算美满。

  无双循着原主记忆抱着香香肉回到郑家,自从咬了香香肉却吞不下后,她悲惨的发现自从进了这个小身体后,没了以前的力气不说,甚至成了一个弱小的人类。

  此时她肚子咕咕乱叫,香香肉又太香了,所以她一边忍着肚饿,一边时不时的嗅闻香香肉的「好味道」,这就是所谓的望梅止渴吧,闻一下就觉得肚饿缓解了。

  这句成语也是那个人告诉她,并解释给她听的,说是古代有人走着走着,因为太渴了,所以一看到树上的梅子,想起梅子的酸,嘴巴就自己涌出唾液,便没那么渴了。

  她当时很想问,他们那么渴,怎么不喝水呢?

  总之现在她没地方住,所以返回原主住的地方,加上那个人告诉过她,凡人都有家,家里会有许多人与事。

  她向来是懒散的,不是吃就是睡,那天刚好她睡醒,听到他说的这些,她就瞪大眼睛问他,什么是人?什么是事?什么又是家?

  那人的气质宛如清风明月,又像崖边的松树一般的挺拔,他对她道—— 

  「人之一字,左右相扶,始而为人。事,《尔雅》说勤也。家,居也,家上头一个盖子,盖子下是一头豕,豕就是猪,盖子就是遮风避雨的地方,而家里能养猪,就代表有钱使、有肉吃,这便是一个富庶的家。」

  「所以如果我不跟人互助,我就不算人?」

  「人是群聚的,一群人本就会互相帮助,才能成为村落,村落才能成为城,城再成为都。」

  「所以我不勤劳就不算作事?」

  「妳……妳维持这样便可。」

  不勤劳就为祸一方,真要让她勤劳起来,天庭人间都要毁了。

  「如果家没为我挡风遮雨,也没给我猪吃,那我可以不用理它吗?」

  那个人忽然沉默。

  「还有,家好吃吗?」

  那人一怔,皱了皱眉头道:「不能用好不好吃来评判!」

  她了解的点头,「那就是不好吃了!天庭也是你的家,所以也不好吃啰!」

  对方将剑一收,这次沉默更久。

  她再度困了,于是沉沉睡去,她想等下次睡醒了后再跟他说话。

  千百年来,她第一次对说话这事充满了兴致,因为这个人与她说话时会看着她的眼睛,既不会腿软也不会惨叫着逃之夭夭,或跪下不断膜拜她。

  她觉得这样很好,就是他看起来太瘦了,还时不时的弯腰咳几声,身子骨太虚了。

  咕噜咕噜!

  肚子又叫了,无双抱着香香肉,陶醉的嗅了嗅,这个望梅止渴的法子真好,不过这狗被仆役追打几下竟吓得晕过去,真是只胆小狗。

  若是余子奇知道她的心声,肯定又要痛斥她了。

  本王何时胆小?本王最是胆大,本王是熊心豹子胆,本王啥也不怕,本王是被妳气晕的好嘛!

  郑家守门的仆役,远远就看到大公子,他手里抱了一只华贵雪白的长毛白犬,那没掺杂一丝异色的白毛像雪花般柔美,它乖巧听话的蜷缩在大公子的手臂上,温柔又贴心,而大公子那上不了台面的粗袍,也被映衬得像上了档次般闪闪发亮。

  若是余子奇知道仆役的想法,一定会大吼着嘶叫—— 

  本王没有,本王不是,本王才不会乖巧温柔又贴心!

  第三章 两房妯娌的交锋

  郑家的大厅里坐着大房二房的两个妯娌,正在谈话。

  「弟妹怎可这样说,盛哥儿不能断药,大夫说过了,这药得连吃一年,现今才吃了几个月,正是不能断的时候。」

  「我说嫂子呀,不当家不知米贵,这一家老小要吃要喝,偏偏妳又养了两个药罐子双姐儿与盛哥儿,今日要人参,明日要燕窝,说真的,妳这一房光是一个月的药银,就抵过我二房一个月开销了。」

  张氏低头抹泪,「弟妹,想当初我丈夫也是留下不少金银给家里,也对二弟多有提拔,好不容易万岁免了罪,夫君却没等到回京这天,否则我们大房一家子怎会沦落至此?」

  陈氏怪叫一声,「哎哟,嫂子啊,妳这话可不能乱说,这是有怨愤之意,是对皇上的不敬,怪就怪当初大伯站错了队,被抄家流放。

  「是以往的宁王、现今的德隆帝皇恩浩荡,登基后大赦天下,免了大伯的罪,让他从流放地回京。只可惜大伯没有这个福气,想当初若是大伯站在德隆帝这边,咱们郑家早就飞黄腾达了。」

  陈氏阴阳怪气的话让张氏一阵气苦,看来二房是打定主意不肯给银子了,所以才拿话刺她。

  张氏用帕子掩住脸哭喊起来,「妳这是逼着盛哥儿死!我不管,若是不给盛哥儿调养身子的银钱,我就用白绫挂着死在门前,让街坊邻居评评理,这是二房要害死大房孤儿寡母啊!」

  什么孤儿寡母什么死不死的,盛哥儿还有个姊姊双姐儿呢,更别说他们认的养子元哥儿了!

  陈氏对张氏的胡搅蛮缠也头疼起来,不是她不给钱,是大房真的要得太多了。

  「天地良心,从我手里出去的公中都是偏向嫂子妳的,但妳的开销实在太大,说句实话,嫂子也不是官太太了,大房又因为被抄家没有存银,更没有来钱的路子,开支都从公中出。若是母亲问起这些开支,我也回答不了,要不,妳自个儿去跟母亲哭穷吧,妳也知晓公中多少,母亲心里是有数的。」

  张氏的哭声一时止了,婆母偏心得没边,哭到她面前哪讨得着好,恐怕还要被她唾得满面,拿话来训她。

  她用帕子抹了抹泪,心里又恨又痛,以前夫君当官时陈氏对她说话多巴结,如今人走茶凉,才几年的光景,现在竟告诉她连盛哥儿调养的银钱都得减少。

  他们郑家不是没有银两,不缺吃也不缺喝,银钱却是防得滴水不漏。婆母偏心,她夫君都走了,竟还不让她夫君的子嗣调养,哪个当祖母像她这般狠心?

  盛哥儿可是她的命,她的心肝儿,可怜怀他时动了胎气,才会让盛哥儿先天不足,加上在流放地受苦,更是伤了他的身子。

  「盛哥儿调养银钱不能断,但其余银钱可以节省些。」

  张氏的话让陈氏颇感为难,这是要从哪儿节省啊?

  「这元哥儿近来成为太子伴读,又要裁新衣,又得做出个体面样子,他前几日还对我说买书,不然跟不上御书房师傅说的—— 」

  还未说完,张氏便打断她的话,眸子还隐隐约约浮现一点点憎恶,「反正元哥儿上不了台面,新衣不用裁了,再省下买书钱,买什么书,去借来抄就行了,这样双姐儿跟盛哥儿的药钱便有了。」

  陈氏心中算盘拨得嗄崩响,书多贵啊,若是元哥儿省了买书钱,那的确能省下不少银两,只是毕竟是太子伴读,郑家出去的孩子没体面,不就是郑家没体面吗?

  她有些迟疑道:「这样行吗?元哥儿可是太子伴读,若是出去与一众公子相比,也不能在打扮上失了面子。」

  张氏却不以为然,「说是太子伴读,不过是自己往脸上贴金,我们郑家又无高官厚爵,多少高门子弟要攀太子都攀不上,哪轮得到咱们这小门小户,这名头就是说得好听,不过就是给老臣的补偿,是要安我们的心。

  「而先夫那个老友说费了许多劲儿,才匀出一个太子伴读的位置给我们家,这不是笑话吗?先夫在世时他未曾伸出援手,现今看我们家被赦免回京,加上知道盛哥儿天赋奇高,这才来巴结。这位置本来就有我们家一份,若不是盛哥儿太小了,哪轮得到元哥儿?等盛哥儿再长几年,就换他过去当太子伴读。」

  反正「元哥儿」不过是个假身分,就是让双姐儿先去替盛哥儿占住位置。

  陈氏听她一说才知道来龙去脉,怪不得平日那郑无元静悄悄的,在家就似幽灵一般,见了人都是垂下眼神低声问好。

  她若多问他几句,他就像要被黑白无常索了老命似的,话回得没头没尾,还一副深受煎熬的模样,好像她这二婶是妖魔鬼怪,恨不得当场逃跑,张氏说他上不了台面还真没瞎说。

  当初这太子伴读砸到头上时,最懵的不是郑无元,而是郑家其他人,就郑无元那德性也能当太子伴读,是不是哪儿搞错了?

  现今她才知这「太子伴读」只是名头响亮,其实是滥竽充数,要不然这大好机会也不会落在郑无元头上,况且其他伴读也多是些斗鸡走狗的高门公子哥,看起来的确是皇上拿来安抚老臣心的。

  「那暂且这样,就是委屈元哥儿了。」

  「没什么好委屈,他当哥哥的,自然要让让弟弟的。」

  刚说到一半,郑无元就抱了只白色的狗进门,那狗远看像团雪,近看更是洁白娇小,眼也不睁的窝在郑无元怀里,乖巧极了,让人更添一股怜意。

  「我饿了。」无双觉得自己饿就说了。

  张氏嫌恶的看她一眼,「回来就喊饿像什么德性,先下去,没看见娘跟二婶在说话?」

  无双没理这没好气的责骂,她进了内室,桌上早就备好一桌饭菜,五菜一汤,有鸡有鱼有菜,可说是丰盛至极。

  闻到食物香味,余子奇也幽幽转醒,他与仆役大战三百回合,现在正是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时候,除了过去带着余庆余逃亡时有挨饿过,其余时间都金尊玉贵,哪有这么饿过。

  他汪的一声想挣扎跳下地,无双也没拘着他,等他完美落地后,兴冲冲的跑到椅子边,但是再怎么伸长自己的双手也构不着椅面。

  他傻了,举起一只手,看着自己毛茸茸的毛毛爪,再低下头,费力的看看自己毛茸茸的毛毛脚,他的手跟脚都好短呀……他忘了自己变成狗,还是一只废柴无比的狗。

  正生无可恋时,被人长手一捞,无双已坐在椅上,把他也抱上另一张椅子就疯狂大吃大喝起来,还不忘捞了根鸡腿给他。

  太瘦了,得养肥点,下次吃时才好吃!无双心中盘算。

  余子奇终于给了无双一个好脸色,这小姑娘挺上道的,知道孝敬王爷,还不算太笨。

  两人都不知对方真心话,但吃起东西来一模一样,都是风卷残云、饿狗抢食,直吃得肚子圆滚,才捧着肚子心满意足的吁了口气。

  无双双手伸过去,放在圆滚滚自带香气的狗肚子上,手指略动了动。

  余子奇本想大声斥责她无礼,身体却很老实的翻身露出肚皮,任凭灵巧的手给他轻轻揉弄吃得太多的肚子。

  舒服,再用点劲,对,就是那儿!

  无双揉弄这软绵绵、热腾腾、饱乎乎的肚皮,一股香气散发得更浓更香。

  这块香香肉吃了肉才增加那么一点点肚子,得快点消化,然后再多喂点,再变肥点,增点油脂,大家都知道,有点油花的肉比较好吃啊!

  余子奇觉得这小姑娘手上功夫倒也不错,若想找个会揉手捏脚的小婢女,她倒是挺合适的。

  一人一狗在吃饱喝足的好心情下相对一笑,笑意融融,各自活在自己的美好想像中。

  突然一声尖叫,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闯进来,见桌上的饭菜被吃得七七八八,怒火中烧的对着无双怒骂起来—— 

  「妳这贱蹄子也敢先偷吃我的饭,妳是不是不想活了?我要跟娘说妳偷吃我的饭,妳看娘要怎么罚妳,到时候可没妳好果子吃!」

  这男童眼睛上吊,举止蛮横,更是口里不干不净,骂不够竟然过来想动手打人。

  无双吃完饭,心情非常好,人类的身体真不错,以前不论她吃再多,饥饿的感觉却从来没有消退过,现今才吃了点以前绝对不够她塞牙缝的分量,竟然肚子饱得好幸福。

  这种胀,就是饱足的感觉吧?

  所以对这个一脸「我要打死妳」的小孩,她也忍不住露出「慈爱」的表情。

  瞧,这么弱也敢对她这个大神动手动脚,她一脚就能踹断他全身的骨头,用点劲就能把他拧成肉泥,这还真是个自找死路的小屁孩。

  脑袋里浮出原主的记忆,这就是她的亲弟弟郑宗盛,他吃肉,原主连汤也喝不上。平日这些饭菜都是为他准备的,他吃剩的才是郑无双的分。

  但是本大神都是吃人家上供的上品珍品,哪有可能吃剩食?她对喊打喊杀的郑宗盛咧嘴一笑,一只手伸出,就把扑过来的他给挡在一臂之外。

  见她竟敢仗着年纪大,手又长,把他的头顶着,自己用尽吃奶的力气,双手在空中乱挥,就是不能往前,郑宗盛口里骂得更难听,这臭娘们郑无双,什么时候力气这么大了?而且还用这么大的力气来对付他,真是找死!

  「妳这破家的灾星,凶煞倒楣催的白虎星下凡,就是个败家的臭娘们,克死爹后又想克死我是不是?竟敢吃我的饭菜,妳是不是存心想饿死我?」

  无双轻轻松松一手挡着他的头,又拿了一根鸡脖子啃起来。

  余子奇闻到味儿,他平日也没这么贪嘴,但看她吃得香就又觉得饿了,探爪拍了拍她的衣角,于是一块鸡肉被放到他身前。

  余子奇大喜,这姑娘真的挺上道的。

  一人一狗再度悠闲啃肉,然后看这熊孩子颠来倒去骂一样的辞句。

  啧,连辞也不知道改一下,听久了真无聊。余子奇心道,好没变化,衬出这孩子脑子真的很不行。

  此时一阵卡啦卡啦的脆响,郑宗盛像见了鬼似的停下动作,这声音是从无双的嘴里传出来的,她把鸡脖子的骨头全都嚼碎吞下去,那卡啦卡啦的声响,听得人浑身不对劲。

  郑宗盛见她脸色如常,但这么吃东西明显就不是个正常人!

  他刚才顾着骂还没感觉,现今注意才发现,她把鸡脖子吃进嘴里后,就没看她吐出点渣渣,还边嚼边瞧着他笑,像是把他当吃鸡脖子时的乐子看待。

  他心里一寒,只觉得平日畏缩不起眼的姊姊,忽然气势很强,他不知道这是弱者对强者威压的折服,他有些怕,便也不敢骂了。

  他不骂就听见外头传来声响,一个宏亮的声音对后头的仆役大吼道:「快,把东西抬进来,还有不知谁是郑家主事者?」

  陈氏急忙叫仆役去唤二爷郑世雄回来,来人穿着锦袍,虎背熊腰、昂藏七尺,脸上胡子根根像刺一般,实是个威风八面的男子汉,他带着一群面相跟他差不多凶恶的仆役闯上门来。

  郑家此时无男人在家,最大的就是郑无元,却顶不了事,陈氏硬着头皮出来招待,那人听了她的身分便口称郑家二嫂,又让她叫张氏出来见面,言语虽然客套,却颇有说一不二之势。

  「我大嫂守寡,不好见外男。」哪有男子闯进门来就指定要见女眷的,这也太无礼了。

  「什么外男?我素来敬佩世经兄的学识,若不是世经兄短命,大家早已同朝为官、称兄道弟了,郑家大嫂就像我亲嫂子一样。

  「更何况我儿子与世经兄的儿子皆是太子伴读,可说是亲如兄弟,我儿子就等于是郑家大嫂的世侄,世侄来拜见,郑家大嫂怎会推却?还不快快把人请出来。」

  他一说完,就把身边畏畏缩缩的少年推了出来。

  这男人眼大如铜铃,说话声又大,像在骂大街似的,内容也挺不得体的。什么郑世经短命,又强要张氏出来见面,这流氓般行径闻所未闻,即便自称是个官,她看他根本不像官,倒像个土匪头子,这该不会是张氏哪儿惹来的风流债吧,要不然怎么偏偏指定要见她?

  陈氏被他吼得惊魂未定,又不知眼前土匪似的莽汉到底是何人,只好快步入内去请张氏。

  张氏在室内早已听着外头闹哄哄的,一听陈氏入内说的话,同样六神无主。她也曾往外偷觑一眼,这人身后仆役一个个长相凶恶,虽说认识亡夫,她却从没听亡夫说过这一号人物。

  陈氏劝她出去相见,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去见这个来路不明的汉子,毁了自己的名声?自是百般推托,死也不出去。

  陈氏气得嘴歪,这祸事是妳惹来的,人家找上门妳倒一推二五六,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明白,妳这是消遣谁呢?

  张氏心中慌张,甚至暗中怀疑这是陈氏作的局,要不然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会有个莫名汉子指名见自己?

  两人正猜疑间,外头的大汉早就耐不住性子,他使了个眼色,几名五大三粗的仆妇闯进内间,将两人强行请出去。

  被强行请出,张氏面色如土,那锦袍大汉又几步上前,将她吓得几乎要尖叫出声。

  那大汉却揪了个孩子往前推,压着他的头道:「还不叫伯母。」

  赵祥被爹的大手压着头,百般不愿的唤了声伯母。

  这大汉开始滔滔不绝,「嫂子的元哥儿与我这不成器的儿子口角了几句,我家都是粗鲁人,就动手推搡上了,元哥儿瘦弱,被推了一把,撞到石头,不知严不严重?」

  赵重政外表粗糙,内心一点也不糙,德隆帝才刚上位,自己虽为护国将军,但没从龙之功,再加上「那位」昏迷不醒,德隆帝就算抢到帝位也心情不顺。

  那是火里来水里去的主,雷厉风行、手段狠辣,整肃余孽毫不留情,朝廷这几波清洗看得他胆颤心惊。

  当初参与尹县追捕的全没好下场,自己奉了戾王诏却没去蹚浑水,但也没帮德隆帝,顶多算是袖手旁观吧,所以现今夹着尾巴做人,唯恐太过招摇惹出祸事。

  德隆帝不全然只是清洗旧臣,不然朝政也不会渐渐稳定,他恩威并济,也有些安抚老臣的举措。

  郑世经官声不错,因此也被德隆帝从流放地召回,哪知文人体弱,禁不住流放辛苦,人早早就去了,因此德隆帝便给了郑家大房一个太子伴读的名额。

  与太子年纪差不多的官宦子弟可成为太子伴读一起读书,受名师薰陶,这也是德隆帝安抚老臣们的方法之一。自己当初可绞尽脑汁把家里这小霸王给加入太子伴读的名额,想不到竟出事了。

  「元哥儿撞到石头?」

  见张氏浑然不知,赵重政大喜过望,看来元哥儿没事,要不然张氏应该不会这么冷静。

  赵祥今日回来脸色不对,深恐儿子在宫里闹出大事,他就把他叫来询问,听儿子说是与同窗起口角且动手打了人,甚至连人是死是活都讲得不清不楚。

  赵重政最怕遇到这种寡妇死了儿子的情况,那是绝对要拚老命告他们将军府的,正值风雨飘摇之际,再惹上这种人命官司的大祸事,被德隆帝厌弃怎么办?那些新上任的御史可都睁着眼找他们这些老臣碴呢。

  这倒楣孩子尽给家里惹祸,但张氏无知茫然的样子让他心安一大半,看来就算受伤,应该也不严重,要不然张氏不会是这种神情,不过还是得亲眼见见才能真正安心。

  「小孩子间打闹没有分寸,我素来敬佩世经兄学识渊博,备了些薄礼来见嫂子,都是些用得上的药材,强身健体,有病治病,没病强身……」

  不管前面的汉子说了什么,光听到药材两个字,张氏就眼睛发光,她的心肝小儿子身子不好,很需要药材调养,二房却吝啬钱财,现今这汉子送了药材来,刚好送到她的心坎上。

  张氏自是对对方的要求无一不遵,马上要人去唤郑无元出来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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