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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奴婢娇客》作者: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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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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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1-9-6 22:12 编辑

【书  名】奴婢娇客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千寻
【出版日期】2019年10月08日
【内容简介】
能从乱葬岗里死里逃生,还换了张绝美的容颜,
又被好心的主子买回家做奴婢,她真心感谢老天爷……才怪!
买下她后,主人们花光了钱,她只得捐出自己的卖身银养全家,
虽然主子们外表上有缺憾,有的缺眼、有的缺腿、有的缺手,但心地善良,
最难伺候的是身中剧毒的小少爷季珩,全家人拿他没辙,
可遇上她……嘿嘿,就是有办法让他乖乖吃饭又喝药,
只是她再能干再会理家,也无法负担小少爷那贵得没天理的医药费啊,
幸好,小少爷脾气差但脑子好得很,靠着跟人下棋为她赚进第一桶金,
她才有本钱制作养颜美容的圣品,意外敷好他脸上的伤,
还为自己打开赚钱大门,未来充满希望啊……
【链  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1252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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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你们买贵了

  枯树上停著几只老鸦,正午阳光亮晃晃地晒著,但乱葬岗里弥漫着一股挥散不去的腐霉阴气,几条野狗扒拉着曝露在外的尸体,啃得津津有味。

  这时从远处走近两个男人,一前一后拉着推车,车上躺着女尸,尸体上盖著一张草蓆。

  前脚刚进这块地界,男人的背脊处就感到阵阵寒意,说也奇怪,明亮的天光、大热的天气,鸡皮疙瘩却不断地冒出。

  「啊!」走在后头推车子的男人突地尖叫一声。

  前头的青衫男人不耐烦的转身问:「叫什么叫,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

  「我、我、我……我看见可儿姑娘的手指动了。」

  听他这么说,青衫男子吓了一大跳,拉着推车的手松开,喀地!推车恰恰撞到颗大石头,车子歪倒,女尸顺势从推车上滚了下来,脸朝下,翻落在溼泥地里。

  青衫男子名唤霍东,是府里的小管事,素日里就不是个胆大的,听见这话,哪有不害怕的?只是上头交代,他得尽快把事情给办妥了。

  深吸一口气、大起胆子,他蹲到尸体旁边东看看、西戳戳,瞧上半天后,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说:「别胡说八道,徐嬷嬷那碗药灌下去,哪可能还活着。」

  那药多毒啊,府里丫头都不晓得死了多少个,何况她才出月子不久,身子弱得很,怎能逃得过?

  「我知道啊,可我明明……邪门得紧,你说可儿姑娘会不会死不瞑目?」

  霍东皱眉,这种死法,谁能瞑目?

  一年前,府里采买漂亮丫头,可儿是村子里最美的姑娘,若是安安静静待着,那容貌……说是豪门贵户出身的大家闺秀也能骗得了人。

  当时她有婚约在身,是霍东为讨好主子,哄了她爹娘,说要是她给主子爷生下一儿半女,日后就是当家娘子,荣华富贵在望,她爹娘才点头签下死契,将女儿卖掉。

  谁知儿子刚生下,人转眼就没命了。

  「别多话,把人再往前拖一段,丢了就走吧。」

  小厮在心里唸上几声佛,和霍东一人拉一边,把尸体给拉起来,索性连推车也不用了,走个十几步,把尸体往土垄上丢去,转身就走。

  小厮走了两步又折回来,双掌合十,朝尸体拜了两拜,道:「可儿姑娘,冤有头债有主,害死妳的不是我,妳可千万别找错人呐……」

  话没说完,走到推车边的霍东喊了一声,他急忙跑回去。

  两人离开,一只野狗轻巧地靠过来,东嗅嗅、西嗅嗅,正准备张口—— 

  这时,尸体猛地张开双眼,凌厉目光与野狗的对上,那眼光中带着骇人戾气,片刻对视,连野狗也不敌,在一阵瑟缩后退开。

  躺在地上,她缓缓喘了几口气,直到头不昏了,才扶著泥地坐起身。

  美目四下张望,不远处被野狗啃得残破的尸体,教人触目惊心,好半晌她才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

  乱葬岗啊!盯着脚边的断肢许久,也不知道是不是疯了,她竟没感到恐惧,相反地,心底充满解脱的喜乐。

  轻吁口气,菱形红唇微微勾起,太好了!终于逃离那座牢笼了。

  她叫项瑾瑢,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从小悉心疼爱教养,虽然父亲只是小小的举人,但她受到的关注,丝毫不逊名门千金。

  她以为自己已死,很快就会见到父母,没想到老天待她如此优渥,竟让她活了下来。

  他们以为她死透了,随意把她往乱葬岗丢弃,所以她平安了、自由了?

  长吐口气,闭上眼睛,在经历这么可怕的事情之后,她依然感谢上苍让她活了下来。

  踉跄起身,扶著身旁的树干慢慢站直身子,一步步走出乱葬岗。

  满身狼狈的她,长发凌乱地披在身后,手背抚过嘴角,擦掉嘴边早已干涸的血渍,她双腿发软,意志却无比坚定,虽然不知道要走往哪里,但她相信,只要一步步、不断地前行,那些肮脏的、龌龊的过去,就会离她越来越远。

  项瑾瑢又渴又饿,远远地看见一条溪流,一个激动,她笑着跑上前。

  弯下腰、捧起水,正准备放到嘴边喝时,她竟发现水里的女子……鹅蛋脸,新月眉,一双妙目灿如星辰,唇似樱桃,肤如莹玉,这是一张绝丽的容颜,一张……不属于自己的脸?

  这张脸看起来约十四、五岁,穿着一件月湖色衫儿,虽是小家碧玉,却出落得妩媚有致。轻轻一笑,刹那间的笑颜宛如云破月来,无比动人。

  「她」不是项瑾瑢,她太美,远远胜过项瑾瑢……

  轰地一声,脑袋被炸了个洞,她不懂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是她啊!

  项瑾瑢无措地看着水中倒影,捏捏脸、掐掐手臂,她必须确定这不是梦,是真的。

  她是真的死去,却借尸还魂了?她在一个弱女子身上获得重生,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

  项瑾瑢的魂魄加上绝美的脸庞,这是上天的补偿或馈赠?

  她应该高兴的,天底下的女人都期待拥有一张美得教人惊艳的容貌,只是理智告诉她,这并非好事,手无缚鸡之力的孤身女子却顶着一张绝丽容颜……太危险,这叫做怀璧其罪。

  可她能挑捡,能向上天抱怨吗?不能,上天已经给了她活命机会,岂能厌弃上天赐的这张脸?

  深吸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狠狠喝下满肚子的水后,抓起溪边的泥灰抹在脸上。

  不怕的,再难的事她都经历过,现在不过是顶着一副美得过分的皮囊,怕什么?

  再喝几口水,她顶着饥饿,走得飞快。

  她不停地走着,直到两条腿快失去知觉时,看见远方有座破庙,她咬牙、握紧拳头,逼出最后的力气,快步走进破庙。

  小小的陈旧庙宇中,竟然有二十几个乞丐席地而坐,有人闭目大睡,有人凑在一块儿聊天,喳喳呼呼的热闹得不得了。

  项瑾瑢进屋,满屋子的乞丐不约而同转头看向她。

  真美!即使满脸灰泥也掩不住她的美,乞丐张大嘴巴,眼底净是赞叹。

  年约三、四十岁,身体粗壮的乞丐,在接连打量她数眼后,蠢蠢欲动,他起身把旁边的人一脚一个踹开,对项瑾瑢招手。「小娘子,妳过来这边休息。」

  在他开口后,有两个男人也从地板上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嘴里啣著不明笑意,朝她走近。

  一只脚已经进了庙,看着不怀好意的乞丐们,她直觉想退出门外,原来光把脸涂黑没有用,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间,只要她是女人、只要她不够强,就必须任人凌辱。

  但怎么能?重生一回,不是为了令自己再次狼狈、再次无能为力的。

  「走开!」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口气冰冷。

  「小娘子生气了?别,不过是想和妳乐和乐和,没旁的意思。」同时,一只肮脏的爪子朝她胸口伸去。

  她退后,满眼都是戒备,「不怕死的就过来。」

  当她是虚张声势,男人们笑得眉弯眼瞇。「好啊,我们就想在小娘子身上尝尝欲生欲死的滋味。」

  「我是颜知州的女儿,你们胆敢碰我一下,就等着明日满城乞丐都被一把火烧掉。」

  颜知州恶名在外,三年前地方出现瘟疫,他非但没找人治,反将染病之人全数集合,一把大火给烧了,虽然阻止了瘟疫扩散,却也在一夜之间伤了数百条人命,从此在民间有杀人魔的恶名,百姓闻之丧胆。

  果然,乞丐们没继续上前,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再不敢往前一步。

  见震住众人,她撇唇一笑,「身为知州千金,宁死不折节,倘若我今日毙命于此,我父亲定是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人,到时府州县内的乞丐,不知有几个能够幸存?」

  想到几百个乞丐被集中起来烧掉那种场景,众人脖子一缩,色心顿时全灭了。

  这时有人道:「别听她瞎说,颜知州的女儿可是大家千金,身边伺候的,没有十来个也有三、四人,怎会让她独自待在外头,她肯定是假的。」

  「若非遇到贼人,堂堂知州千金岂会如此狼狈?我与奴才们走散,倘若你们送我进城,待我见到父亲,便许你们纹银百两。」

  纹银百两?哇!这辈子连一两银子都没见过,如果有百两银子,别说玩一个小娘子,就算整个月都泡在妓院夜夜当新郎,也花不完啊。

  「这话没骗人?」

  「我骗你做啥?你们可是要和我一起去见父亲,到衙门前,是真是假还容得我说嘴。」

  此话一出,几个人互望,从这里进城,不过半个时辰功夫,若她真是知州千金,那就发财了,如果不是……

  拖回破庙,该怎样就怎样,不过是耽误一会儿功夫罢了。

  一个形容猥琐的男人爬上前道:「老大,我脚程快,不如我陪姑娘走这一趟?」

  「你去?当我傻了,你不过是想独吞银两。」

  「依我看,不如大家一起去。」一个老迈胆小的男人道。

  大家一起去,这里头一、二十个人,全去了,还有多少钱可以分?

  被唤老大的粗壮男子心头盘算后,道:「这么多人进城得花多少时间?怕是夜了都还回不来。」

  最近半个月,上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城里正在戒严,入夜后,街道上不允许有人往来,连妓院的生意都少了大半。

  「要是入夜前没法子出城,会被官爷抓进大牢。」

  「不然谁去?」

  「老大,我去吧!」

  「让你去?左手收钱、右脚就往赌坊里去。」

  「不要胡说八道,捡到知州千金,这好运是大伙儿的,我怎么会……」

  「你不会才怪。」

  「老大,我会数数儿,一定不会少带银子回来。」

  就这样一人一句话,钱尚未到手,已经先争执起来,项瑾瑢见无人注意到她,便一点一点往后挪动脚步,在顺利离开破庙大门之后,转身拔腿狂奔。

  她拼了命地跑,顾不得脚酸腿软,顾不得一口气几乎要喘不过来,她用尽全力快跑。

  一面跑着,她不断重复告诉自己,她要活下来,要努力、要竭尽全力地好好活下来,她再不要过不堪的日子,她要自由、要平安、要幸福……

  她一面跑,一面用「自由、平安、幸福」来鼓吹自己。

  许是老天眷顾,竟然真的让她顺利跑到城门口。

  看着偌大的牌楼,闻着熟悉的气味,轻咬下唇,京城,她回来了。

  放缓脚步,平稳呼吸,就算没有方才那一出,她也明白,身无分文的美貌女子,在这世道中有多危险,因此她闭了闭眼睛,虽然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但为了生存,她必须。

  去吧!不会再更坏了!

  深吸口气,项瑾瑢认准目标向前行。

  惨澹的月光将季珩的侧影修剪得分外清峻孤瘦,两道超拔凌锐的鹰眉紧蹙,一双阴鸷目光,冷冷地看着窗外。

  靠坐在窗边的藤椅上,他的双腿已经不能行走,上半身却笔直挺立,左半脸坑坑疤疤,不时有脓汁从伤口淌出。

  脓汁让他的身体冒出令人恶心的恶臭,连他自己也忍受不住。

  田风小心翼翼地端著药碗走进屋里,小心翼翼走到季珩身边,再小心翼翼地把药碗放在桌上,低声道:「主子,喝药吧,趁热喝,药性才会好。」

  「端走。」他轻声道。

  既然好不了,何必苦苦拖着一条残命,虽然心有不甘……也就这样了,此生无望便待来世,待来世向负他之人,一笔笔讨回欠债。

  端走?田风看看门外,那里有三个人引颈翘望,不行啊,他们又当掉一柄剑才换得这些药,若主子不喝……

  「主子,咱们试试吧,好歹找过那么多的大夫,只有李大夫见多识广,看得出来主子中的毒是腐肌蚀骨散。」田风试着说明李大夫医术很厉害。

  殊不知,便是李大夫看清楚他所中何毒,才教他失去求生意志。

  腐肌蚀骨散来自梁国,初初中毒没有症状,三个月后毒发,肌肤从脸部开始溃烂,慢慢腐蚀到全身,腐蚀同时,除流出恶臭脓汁之外,皮肤又痛又痒,让人痛不欲生。

  另外,毒物从腿骨慢慢往上,一点一点侵蚀骨头,中毒者先是无法站立,每每站立,双脚便像被千针万针戳刺般疼痛难当,当毒性侵入脊柱,便连坐都无法,渐渐地只能瘫痪在床。

  此毒最阴狠之处在于它不会令人在短时间内死亡,而是慢慢地,用疼痛、用恶臭、用丑陋……一点一点磨掉人心人性,往往中毒者并非死于毒性,而是死于疯狂。

  是要多狠的心肠、多深的怨恨,才会对人下这种毒?

  季珩不想医治了,他想随父母而去,世间再没什么值得他留恋了。

  田风扬起笑脸,第几百次的「小心翼翼」,「主子,大家都说李大夫医术高明,你要是好好配合医嘱、乖乖喝药,也许很快就能走路,很快就会恢复您卓尔不凡、风流倜傥、神仙般的容貌。」

  满嘴鬼话!季珩听不下去了,疼痛令他暴躁,抓起桌上的药碗直往田风身上砸去。「出去!」

  田风来不及躲,也不能躲,顾不得药汁烫人,硬是伸手把药碗接下来,于是热热的药汤全洒在他身上,顾不得呼痛,一张脸皱成苦瓜。

  家里只剩下三个碗,三个碗代表什么?代表大家得轮流吃饭,要是这个碗也砸了,往后就得轮三班吃饭了……

  错错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主子不吃药,身子怎么会好,无论如何他们都要为老主子保下这根苗啊!

  田风垂头丧气,走出主子房间,他一出门,便有三人立刻围上前。

  「怎么样?主子肯喝药吗?」田露第一个问。

  田露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长得不起眼,右眼有疤、眼窝凹陷,但一身皮肤挺白的,手指有厚茧,看得出来练过武功。

  田风苦恼地指指自己的裤子,说:「药……被它喝了。」可怜的小老弟啊,它正在里头无声哀嚎。

  看着裤腿上的药渍,田露、田雷、田雨同时叹气,四个人在屋簷底下坐成一圈,不是背着主子开祕密会议,而是……要是能够结个法阵,把老主子唤出来,让他训训儿子多好。

  「你们说说,主子一心求死怎么办?」田雨烦呐。

  早知道就让那些赤脚大夫来看病,至少不知身中何毒,主子还肯吃药,现在李大夫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主子已整整两天没吃了,不吃药也不吃饭,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田雷、田露是师兄妹,早年师父受老主子的恩典,从此便跟在老主子身边伺候,后来老主子死于战场,他们想也不想就决定回到京城,在暗处保护主子。

  至于田风、田雨,他们是孤儿,被田雷、田露收留之后,教导武功。田雷决定返京,他们自然跟着来。

  他们始终在暗处观察,发现主子的祖父母和叔婶待主子都挺好的,便放松警戒,心想都是亲人,家里的荣华富贵又是老主子给的,善待主子是他们的本分。

  哪晓得人心不古、贪欲误人,主子遭至亲所害,变成这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

  世间最苦的是什么?是亲人背叛!

  主子真可怜,早年失依、失怙,还以为那家子是好的,能真心相待,谁知……唉!忍不住为主子掬一把同情泪。

  「会不会是咱们不懂得伺候人?」田露开口道。

  田风、田雨连忙点头,对啊对啊,他们是用来砍人的,伺候人是细活儿,他们肯定做得很差。

  想主子多委屈,身受毒物之苦、被人追杀,最后还要让他们这群残废伺候……

  目光扫过,田雷看着断了腿的田雨、脸上划出大刀疤的田风,少一只眼睛的田露,以及丢了左腕的自己,都是九死一生、存活下来的人。

  「看见我们这副模样,主子定会联想到那天的惨烈,自然想起亲人的背叛,主子再豁达,心情也好不起来啊!」田雷说道。

  这话引得其他三人同时点头认同。

  「要不,买个丫头回来服侍主子吧。」

  才两天主子就瘦得不成人形,再不吃饭吃药,能活吗?要是主子也不在了……他们要怎么办?呜……他好想哭啊!

  「对,买个俏生生的小丫头,要美貌、要讨喜,要让主子看得心花怒放才行。」田风附议。

  「主子心情好了,病才好得起来。」田雨举双手大赞成。

  如果李大夫在场,肯定会以看傻瓜的目光盯着他们问:「确定?」

  腐肌蚀骨散哪是寻常大夫能治得了的?对大燕大多数大夫来说,那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在心底存几分希望罢了。

  「可咱们手边没钱了呀!」田雨提出他们生活中的重大隐忧。

  数月前那场混战,他们四人都受了重伤,主子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给卖了,才能买下这幢房子,又让他们有大夫可看、有药可喝,好不容易一个个把他们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还以为他们伤好了,就能立马提刀杀回去,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哪想得到主子竟然毒发,他们才晓得那群坏蛋竟神不知鬼不觉在主子身上下药……

  瞧,玉树临风、鹤立鸡群的主子变成如今模样,谁见了不伤心?

  田雷笃定说:「我们还有一把剑。」

  是最后一把了……

  「可是卖掉剑,以后杀鸡宰鸭,要用什么?」田风问。

  「咱们哪还有钱去村子里买鸡鸭,剑用不着了。」田雨赞成卖剑。

  田雷道:「主子最重要,现在主子不吃不喝,能撑得了几天,如果主子不在,咱们还杀鸡宰鸭给谁吃?」

  「没错,这话才是道理,什么东西都没主子重要!」田露投同意票。

  「就这么办,明天一早咱们进城,给主子买丫头去。」田雷发话,其他人再无异议。只是……

  「锅子里还有一点粥糊,谁给主子送进去?」

  这会儿一个个把头给撇开,大家都怕啊!怕再看见主子那张脸,再看见想让自己饿死病死的主子,自己胸口里的那颗心,会痛上一整晚。

  「药不吃,总不能连饭都不吞吧,咱们主子……」田露吸两下鼻水,眼泪才没掉下。

  田雷立马做出决定,「行了,阿风,你去送饭。」

  就说吧,女人的眼泪很有用,田雷立即心软,使唤徒儿办事。

  「又是我?怎么又是我!」抗议、抗议,他才刚刚铩羽而归。

  「啊不然呢,阿雨缺腿、我缺手,要是那一点面糊糊都给弄翻了,让主子饿肚子吗?」

  田风叹气,主子会不会饿肚子不知道,但他的小弟弟……肯定得撑著了。

  开当铺的都是一群死没良心的,想当初田雷那把剑可是花了整整三十两银子,请最好的铁匠铸造的,没想到尖嘴猴腮、良心被狗啃了的当铺老板,竟然只肯给八两银子,太过分、太可恶、太没心肝了!

  田雷、田露、田风一路骂骂咧咧的往牙行走去,他们留腿脚不方便的田雨在家里守着主子。

  当他们终于走到牙行,牙婆看见三人,一惊,连忙迎上前,虽然三人缺手、少眼,还有个脸上有道疤的,看起来像土匪大盗,虽然他们身上的衣服很普通,可那身子板和走路的气势与模样,一看就是有几分本事的。

  惹了秀才爷,顶多听几句酸溜溜的难听话,要是惹恼武人,一言不合就把店给掀了,到时哭都没人同情,更何况做生意的,谁不懂得和气生财,不过是陪一张笑脸的事。

  因此阅人无数的牙婆,自然是客客气气的,「夫人、两位爷,不知道有什么事?」

  「来牙行自然是买丫头。」

  丫头?她看看三人,暗忖:是夫妻俩带儿子上门买媳妇吧?

  她扬起笑说:「不知道爷和夫人想要怎样的丫头?」

  「妳把所有丫头都叫过来,咱们挑挑。」田风想也不想便说。

  当初在府里,二夫人就是这样挑丫头的,可他没想到,二夫人挑丫头是一挑十来个,牙行自然会把所有丫头全带上,而他们……也就买一个。

  牙婆一听这话,心一凛,多看了两眼田风那张能让小儿止夜啼的脸,用力吸气、咬咬牙关告诫自己,千万忍耐!

  桌子的料是上好的酸木枝,椅子还是配成套的,旁边还镶嵌贝壳,就是桌上那组茶具也得一两银子,要是掀了桌,现赔十几两,今儿个还没开张呢,可不能惹毛这群凶神恶煞。

  这一想,脸上的笑意更添三分,她扬声朝里头喊,「小周,把咱们的姑娘都叫出来。」

  她倒要看看,这么大的口气,是能拿出多少银两买人。

  不多久,一溜十六个姑娘排排站好。

  牙婆上前把人分成三堆,第一堆十到十二岁的小丫头,第二、三堆都是十二岁以上,只不过两边的女子容貌身形有差别。

  她指指第一堆说:「这七个只要二两银子,她们虽然不识字、不懂事,但好在年纪小,刻苦耐劳,带回去调教个一、两年就能用得上手。」

  「不要,我们要年纪大一点的。」田雷道,要不,光被爷那张脸吓都活活吓死。

  听他这样说,七个丫头竟同时松口气,那气,吐得还真大声。

  田露听见,忍不住红了脸,偏男人性子糙,没想那么多,还觉得那些小丫头不够大气,没见过世面。

  「这六个年纪大了些,虽说模样不怎样,但打扫做饭、什么苦活累活都能做,带一个回去,就是下田也能帮得上忙,她们只要四两银子,如果老爷夫人一次挑两个,我就打个折,一个拿三两半。」

  依牙婆看,要娶就得娶这种的,粗活累活都能做,做得不好、揍上一顿,还揍不死人。

  田雷摇头,他们是来找个好看的、能让主子开心的丫头,看她们那副粗腿粗膀子模样……看起来比田露还糟。

  他直接走到最后一堆前面,说「一堆」,其实也就三个,三人都是身材窈窕,年轻美貌,尤其第三个,那双又黑又大、水灵灵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

  不会吧,牙婆心想,真人不露相,他们真能买得起这些丫头?

  牙婆赶忙走过来,一个个介绍,「她叫月眉,以前是官家丫头,后来家道中落、卖身为奴,没想到进了高门大户却惹得夫人不喜、被发卖,她有一手好女红。」

  会惹得夫人不喜,自然是爬了老爷的床,牙婆没把话说透,只讲上两句,也算是有良心了,免得小伙子买回去当媳妇,两、三个月就和隔壁哥哥搞上了。

  「这个叫蔓娘,父亲是个秀才,父亲生病、无法维生,才卖女儿,她会认不少字,还会算帐,如果老爷家里是做生意的,买回去,又当丫头又当帐房,合算得很。

  「最后这个叫瑢瑢,她可厉害了,会做一手好菜,读书多、认字多,如果不是女儿身,都能考状元了,若是娶回去当娘子,将来生的小孩肯定又聪明又漂亮。」

  原来她叫瑢瑢?这模样长得真讨喜,主子看着那张脸,应该舍不得把药汁往她身上泼吧。田风想着,脸上露出笑容。

  牙婆瞄见田风的表情,笑了?看样子是喜欢瑢瑢。

  也好,她正犯愁,瑢瑢模样性情,各方条件都是一等一的好,可惜不是完璧之身,好人家买丫头,肯定会嫌弃她身子不干净。

  如果能教这愣头青喜欢……看他那副傻样,应该还是个处的,没沾过女人身子,或许他还搞不清楚哪里不同。

  为彰显瑢瑢的好,牙婆忙把她给拉出队伍,说道:「如果是月眉、蔓娘,八两银子也就够了,但瑢瑢可不行,她得要十两,这么好的货色,不说我这里,别的地方都找不到。」

  听着牙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改叫瑢瑢的项瑾瑢皱起柳眉,但她清楚,为了生存,把自己给卖掉的她,没资格说话。

  只是……是谁说她生育过,就算琴棋书画样样通也很难卖得掉,还想试着说服她压低价钱,从她口袋里把二两卖身银给抽回一点?

  闻言,田风瞠目,十两?他们哪来的十两啊!

  田雷面有难色地对牙婆说:「等等,我们讨论讨论。」

  三人走到牙行门口,吱吱喳喳讨论起来—— 

  「要不,买月眉吧,会做针线的人心细,肯定能够把爷给伺候得稳妥。」

  「不好,那个月眉的眼睛长得太妖艳,看起来心不正,咱们可不能把这种人带回家。」田露反对。

  「那蔓娘呢?父亲是秀才,好歹也算出身书香世家。」田风说。

  「要个会认字的做啥?教咱们读书还是算帐?再说了,当帐房?咱们口袋里有几文钱可以让她算?可别算著算著把咱们一家五口全给算计了。」田露再度反对,她怎么看就是觉得瑢瑢顺眼,只不过……真的太贵了。

  「我也喜欢瑢瑢,光会做饭这点就比啥都强,可惜咱们就只有八两银子,怎么买?」

  他们打算的是「低声讨论」,可田雷和雷公有亲戚关系似的,说起话来和雷鸣有得拼,这一讨论,三人的难处全揭在牙婆眼皮子底下。

  牙婆挑挑眉心,不错嘛还有八两银子。

  她上前拍拍田露和田雷的肩膀,装出一脸可怜相,说:「老爷、夫人,店里已经两、三天没开张了,如果你们真的喜欢瑢瑢……算了算了,我就照月眉、蔓娘的价给你们,就当讨个好兆头,希望接下来几天能多赚几笔。」

  听牙婆这么说,田风满脸惊喜。「妳的意思是,可以减个二两银子?」

  「我也不舍得啊!可生意做不成,也不晓得要养她们多久,万一不小心生病、闹情绪什么的,不晓得还要往里头赔多少进去,就这样,成本价八两,行不?」

  成本价?瑢瑢低头暗道,四倍的成本价,她突然有些同情那三个憨直买主了。

  「行行行,就这么办。」

  深怕牙婆反悔似的,田雷立刻拿出八两银子就要买人。

  田露迫不及待上前,拉着瑢瑢的手说:「瑢瑢姑娘不必怕,我们会待妳好的。」

  她笑容可掬,只是右眼处有一道很深的疤痕,当初划刀的人,力道肯定很大,因为眼皮连同里面的眼珠子都给划坏了,右眼窝整个凹进去,让人看着觉得恐怖。

  但瑢瑢不害怕,曾经……自己比她更不堪……

  见三人选择瑢瑢,蔓娘放松心情,月眉还轻拍胸口,感激自己逃过一劫,至于身后的十几个姑娘,都忍不住向瑢瑢投去同情目光。

  「瑢瑢,妳到后头整理行李,两位爷和夫人先坐坐、喝杯茶水,我让人去府衙里办文书,很快的,花不了太多时间。」

  「行。」三人闻言高兴得很,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用茶杯喝茶,不对,应该说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喝茶,而用碗装清水,喝起来总有股菜渣味。

  田风开心得很,目光紧追着瑢瑢的背影跑,丫头们心里的哀叹声更大了,瑢瑢肯定是要被买回去当媳妇的,只是这男人的脸……不知道夜里醒来,她会不会被吓掉三魂七魄?

  第二章贡献卖身银

  收妥卖身契,田露见瑢瑢不怕自己,对她好感更深,一边往外走,一边对她道:「我们买妳回去,是要请妳帮忙照顾我们家主……呃,儿子的。」

  田露突然想起,主子的身分不能泄漏,就怕又引来追杀。

  儿子?瑢瑢直觉望向田风,这三人里面最不需要被照顾的人是他吧。

  接收到她的目光,田风立刻挥手摇头。「不是我、不是我,妳不用照顾我,我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妳弄错了,我来介绍一下我们家,我们田家有三房,大房就是田风和田雨两兄弟。他们的爹娘早早就没了。」

  瑢瑢理解,原来是孤儿,没有父母养还能长得这么健壮高大,可见叔叔婶婶是宽厚人。

  「他是二房伯父田雷,他媳妇死得早、膝下无子,二房就他一个。」

  真可怜,鳏夫独父,又废了一只手,很辛苦吧,瑢瑢忍不住流露出同情神色。

  田雷看到了,他很开心自己没挑错人,瑢瑢是个善良的好女子,这样的人肯定能够不嫌脏、不怕累,好好照顾主子。

  「我是三房的媳妇,丈夫早没了,儿子生重病,买下妳,就是想让妳好好照顾他。」这些身分,早在他们决定在村子里落脚时就编造好的。

  瑢瑢闻言,微微拢起眉头。

  寡妇再加上生重病的儿子,这一家子是有多辛苦,鳏寡孤独废疾者全给摊上了,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还能相扶相携、彼此照顾,这样的人性值得敬佩。

  这会儿,她有几分庆幸自己能被这样的人家给买下,「我知道,我会尽好丫头的本分。」

  「我那个儿子脾气有点古怪。」她想先给瑢瑢心里打点底,免得她被主子吓坏。

  「久病之人,脾气都好不了,我能理解。」

  太好了,田露、田雷、田风互望一眼,心底那块大石落了一半。

  「我儿子病得很严重,整个人看起来……模样有点糟。」

  「哪有好看的病人,得好生照料,把身子给养好,模样才能养回来。」

  「对对对,妳说得对。」田露感动万分,能买到一个模样这么标致、性情又这么好的姑娘,老天爷终于开眼,要让他们的日子往好里过了。

  他们一边说著话,一边往城门口走,突然田风大喊一声。

  啪!田雷一巴掌往他后脑杓拍去,「喊什么喊,你要吓死人呐。」

  「我想到我们还没买米油和菜刀。」田风说道。

  田露、田雷闻言脸色齐变,看着街边的打铁铺,面露郁色,怎会忘记这事?

  看着三人的表情,瑢瑢暗忖,他们把买菜刀和米的钱全拿来买她了?

  本以为他们想挑选的是媳妇,才非要讲究身材容貌,若只是伺候病人,也许四两银子的丫头们会更适合些,偏偏……这家人是有多疼爱三房的小儿子啊?

  「没菜刀,我把石头磨利一点就行,可没米没油……」

  大家都要饿肚子了,瑢瑢默默地在心里替他们接话。

  「主子……」发现瑢瑢在看自己,田风立刻改口,「阿珩不能再饿下去了。」

  「要不,晚上去村子里偷点粮米?」田雷道。

  「咱们还要在村子里住,要是被人抓到怎么办?」田露反对。

  什么烂主意啊,堂堂国公府的隐卫,能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吗?

  「对啊,何况村人们的生活也过得不怎么样。」田风道。

  「不然,劫富济贫?」田雷提议。

  「最好引来官差,把咱们一窝子全给抄了。」田露没好气的说。

  就他们这群缺腿少手的,还劫人咧,不要被人劫了就不错。

  见他们讨论来讨论去,没讨论出个结果,只讨论出一脸愁容,瑢瑢苦笑,没法子了,既然已经决定和田氏一家绑在一块……

  她从怀里拿出自己的卖身银。「我这里还有二两银子。」

  听到这句话,三个人同时回头,六只眼睛……不对,是五颗眼珠子同时绽放光芒,钱!他们家瑢瑢有钱!

  柴米油盐酱醋茶,没错没错,他们家现在连茶叶都有了,从搬到木犀村后,他们家的灶房第一次这么丰富过。

  田雷第一百次说同样的话—— 挑对好丫头,有瑢瑢,咱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过。

  瑢瑢和田家人交情很短,只有从城里往木犀村的这条路上,但是对她,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问的,说,她不问的,也说,因此刚踏入田家大门,她对田家已有粗略认识。

  这一家,有四男一女,三个男的听田露的,而田露听儿子的,他们做的、想的每件事,都以田珩作为出发点,仿佛……他好,全家人就都好。

  瑢瑢原本以为他们很穷,因为他们当掉家里最后的值钱东西就什么都不剩了,还需要靠她手里的二两银子采买食物。

  但踏进田家大门时,她又不确定了,如果真这么穷,怎会买下一幢青砖大屋,前前后后足足有十几个房间?可如果富有,又怎会家里连半亩田都没有?所以田家是富是穷,她有点抓不准。

  她能确定的是,田家人都很乐观,口袋没半毛钱,却仍相信自己能够冲破眼前困境。

  这样的乐观是好是坏,说不准,但这样的乐观感染了她。

  于是她也开始相信,一枝草、一点露,她的未来一定会光明灿烂。

  「天还没暗,我去河里摸几条鱼好不好?」田风跑进厨房里对着瑢瑢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一眼就教人喜欢,还是因为她慷慨地贡献出二两卖身银,让他们买了米油盐酱加菜刀,所以对她,田风有说不出口的喜欢和好感。

  因此他决定对她言听计从,决定什么事她说了算!

  「别,这几天吃河鱼吃到都想吐了,河鱼那股土腥味,真教人难受。」田雨反对,他拄著拐杖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瑢瑢做菜背影,像大侠似的行云流水般操弄著买回来的食材。

  她放下刀,问:「抓鱼会很麻烦吗?」

  「不会不会,只会很难吃。」

  「我有办法去除土腥味,只要你们把鱼抓回来。」瑢瑢莞尔。

  她有一手好厨艺,是外公手把手教会她的,她还会绣花女红、盘帐掌家……爹娘说她无比聪慧,舍不得她随便出嫁。当姑娘时,左右邻居谁不夸奖?家里门槛都快教媒婆给踏坏。

  「真假?我马上去抓。」闻言,田雨拿起拐杖,转身就跑个没影,现在让少掉一条腿的他去砍人或许不成,但捉几条鱼,溪水清澈,石头砸下去,就会有好几条浮上来。

  她说什么,他们便做什么。

  这点瑢瑢发现了,自从掏出卖身银之后,好像……她不是来当奴婢,而是来当主子的,这种被尊重的感觉,她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了。

  回身,她将烫好的五花肉炸过,加葱姜蒜糖和酱油放在锅子里用文火慢卤,香味一阵阵传出,引人垂涎。

  田雷站在厨房外,伸长脖子用力闻,他们已经太久没有尝到这种美味了。

  遥想当年老主子健在时,吃香喝辣……什么好事没有他们一份?突然间,鼻子酸酸的,他用手指粗鲁地揉几下,硬把眼角的泪水逼回去。

  端著晚膳站在门外,瑢瑢四下打量,这个是田家最好的房间,竟然被小辈占走了,看来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肯定是吧,要不,有病怎会不吃药,还大闹情绪?

  对着半张开的门扇,她浅浅笑着,心底有小小的羡慕和嫉妒,能被这么多人宠著疼著,是多幸运的事啊。

  她轻轻敲两下门,屋里无人回应。

  停两息,再敲一次,还是没人回应。

  不敲了,她直接走进屋里。

  季珩背对着她,静静看向窗外,他正在忍受新一波的疼痛。

  以前,他认为自己皮粗肉厚,疼痛为难不了自己,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被日复一日的疼痛折磨到想着不如归去。

  「他」说:你不是被毒物、被疼痛打败,你是被自己打败。

  是吗?或许,但这样的真理,他半句都听不进去。

  季珩没回头,让瑢瑢有足够的时间观察这位小少爷。

  他很瘦,瘦到几乎脱形,听说他已经绝食三日,只靠少许的清水度日,听说他的病很难处理,连最厉害的李大夫、最昂贵的药也治不了他的病,只能让他少点痛、少点郁闷。

  听起来,这样的人生已经没有希望,她能理解这种绝望,因为她也曾经历过,只是再大的绝望都不曾令她放弃努力。

  毅力?是的,这东西她有很多,所以在父母双亡的时候,她咬牙撑下来了,因为明白自己是家里的最后一枝草,她必须留下一点露,让项家的仇恨有机会得报。

  瑢瑢明白季珩的痛苦,却不赞成他用这种方式折磨自己也折磨亲人。

  走到身侧,看见他毁掉的半张脸时,她满腹惊讶,却很快地压下心中波涛,因为过去的自己……模样不会比他更漂亮。

  那时的瑢瑢,满身满脸的新痕旧疤,即使这样,她日日对着镜子,看着面目狰狞的自己,只有一个念头—— 她要活下来。

  所以……他不丑陋,她不害怕。

  「小少爷,吃饭了。」她好脾气道。

  季珩的眉心皱成川字,他慢慢转头,看着眼前的女子,她长得很美,教人惊艳,她有一双灵动的眼睛,眸光灿烂如星,重要的是,她不怕他,她眼底没有令人生厌的同情。

  他痛恨当弱者,痛恨被同情。

  「妳是谁?」他的口气凶恶。

  「是家里买回来伺候小少爷的丫头,小少爷可以喊我瑢瑢。」她没被他吓著,反而好脾气地回答,那眼光像是在看不懂事的孩子,满脸包容。

  季珩眉头皱得更紧,家里已经没钱,他们拿什么去买丫头?抢劫吗?

  「小少爷,我做好晚饭,吃一点好吗?」她使尽力气把他连同身下的倚子推到饭桌前。

  这个家很惨的,连碗盘都没有,还得分批吃饭,明儿个得让大少爷进城买点锅碗瓢盆回来。

  「端走。」眼前的饭菜闻起来很香,味道肯定很不错,但他不想吃,他想让自己慢慢死去,只是人类的求生本能让他在看见色香味俱全的晚膳时,控制不住饥肠辘辘。

  他讨厌无法自控的感觉,因此在说「端走」二字时,口气愠怒,表情忿忿。

  她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自顾自的说:「今天的鱼和往常不同,小少爷尝尝,保证没有土腥味,我把剖洗好的鱼肉用肉桂叶、醋以及磨成粉的胡椒泡过。」

  最有趣的是,这个家竟然连研钵都没有,还是二老爷找到一根棍子,在碗里磨上大半天才得到胡椒粉。

  她不解释,他已经食指大动,再让她说下去,饥饿感会更严重。

  见他咽了咽口水,瑢瑢微微一笑,继续往下说:「今天去的晚,早市都要休息了,屠夫便宜两文钱,把五花肉卖给我们。夫人贪便宜,一口气买下十来斤,幸好大少爷有力气,才能把肉给扛回来。天气热,我怕肉放坏了,打算晚饭后把肉给醃起来,听说小少爷喜欢吃腊肉,我多做些,好不?」

  她没说实话,屠夫降价,是看在她长得太美的分上。

  她很可恶!明明听见他肠胃发出咕噜咕噜声,还刻意说这么多话来引诱他,太坏!

  「端走!」他的口气更恶上两分。

  她还是装没听到,自顾自的说:「今儿个运气好,回来的路上遇到几个村民,他们正在摘野菜,村民们古道热肠,不但教我们采、还教我怎么煮,我刚尝一口,又嫩又绿,味道非常鲜美。对了,我还秤两斤绿豆,二少爷在屋外挖好坑,我把泡过的绿豆放进去,再过三、五天就能吃到鲜嫩的绿豆芽……」

  他痛恨她的叨叨碎唸,伸手,一把将小几上的碗盘给扫到地上。

  锵!非常有震撼力的声音响起,让站在门外偷听的人,小心肝颤了一颤。

  看着满地残破的碎片,瑢瑢想,也许明天大少爷进城得让他多买几副碗盘,否则哪里禁得起这样砸?

  她没生气,依旧好言好语说著话,「三个碗、两个盘子,现在只剩下两个碗一个盘,接下来得轮三回,大家才能吃得上饭。」

  她弯下腰,叹口气,快手快脚把地上的脏乱收拾好。

  她假装没听见他的话,他便假装没听见她的叹气,别过脸,不看蹲在地上收拾破碗残羹的瑢瑢。

  她收拾好走出去,不多久,又端进一碗一盘,重新布置在桌上。

  季珩板起脸,她听不懂人话吗?

  「端走!」这次的口气里加入威胁。

  瑢瑢依然微笑,她没有被威胁到,继续好脾气地对他说:「今儿个晚饭我做了六人份,刚刚小少爷砸掉一份,大少爷说:『没关系,我的份给小弟吃。』这下子大少爷晚上得喝水熬著了,真羡慕小少爷有这么疼爱您的哥哥。」

  耳朵贴在门板上的田风脸都快抽筋了,这话……他没说啊!不过就算没说,把一口吃的让给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不需要讨论。

  只……平日田姨煮的烂面糊就算了,今天可是红烧肉啊!

  那个红烧肉看起来多美味可口,还有煎得酥酥脆脆的鱼片……天,他好饿!

  听见瑢瑢的话,田雷拍拍田风的肩膀,对他点点头,肯定他的忠心耿耿。

  田风还能说什么,只能继续「忠心耿耿」,他透过门板,对里面喊话,「瑢瑢别说了,小弟心情不好,没关系的。」

  田风的声音传进屋里,瑢瑢与季珩对视,笑得眉眼弯弯,她持续著自己的好脾气,继续说吃的。

  「今儿个回来时,我看见田地里有村民在起花生,花生是好东西,不管是用来卤蹄膀还是晒干炒熟加上麦牙糖,做成花生酥,味道都好极了,不知道小少爷喜欢什么口味,明儿个我去跟村民买一些回来。」

  季珩再也忍受不住了,怒声道:「闭嘴,我叫妳把饭端走。」

  「什么?小少爷手没力气吗?我懂我懂,三天不吃饭,确实没有力气端碗,我来喂小少爷好吗?」

  他有力气摔碗、会没有力气端碗,她未免太看不起人!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田雷他们从哪里买回来这个不尊主子命令、存心把主子活活气死的丫头?

  她把饭肉放在汤勺里,再往上面夹一小片鱼,放到他嘴边。

  季珩气疯了,啪!又把几上的菜饭扫落地面。

  她没生气,脸上还是带着不紧不慢、悠闲自在的笑意。

  「哇,现在没盘子了,碗只剩下一个……」她鼓起腮帮子说:「小少爷等等,我先收拾干净,再去厨房给您端一份过来。只是小少爷这样好吗?老爷夫人都说了,要先紧著您,得等您吃过饭,他们才会动筷子……」

  听见屋里瑢瑢这么说,田雷、田露和田风目光齐齐落在田雨身上。

  他欲哭无泪啊,田姨的厨艺很可怕,已经三个月了,他们终于闻到真正的饭菜香,现在却……再见了,无缘的红烧肉和糖醋鱼片……

  田风幸灾乐祸地在他耳边说:「节哀顺变。」

  咬紧牙关,田雨对着屋里说:「瑢瑢,别骂小弟,小弟心情不好,摔碗摔筷是理所当然的,妳别急,我去把我的饭菜给端过来。」

  这是威胁,明晃晃的威胁!

  她打算把田雷几个和他一起饿死,她摆明演苦肉计,就是吃定他不忍心让他们受苦……

  没错,父亲死后他们来到他身边,他们虽然是隐卫,府里上下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但他知道。

  是他们把他当成最重要的亲人保护着,是他们宁可自己遭罪也不愿他受苦,甚至是……他们发现婶婶对待自己不如明面上表现的那样,却为著不教他伤心,硬把事情瞒下来。

  没有他们,也许他早就死了,不是亲人的他们,对待他,比亲人更真心。

  只是季珩很清楚,如果他就此妥协,将会一路妥协到底,他不想,他想要这一切尽快结束!

  然后,田雨的饭菜用陶锅装进来。

  砸了!

  然后,田雷的饭菜用铁锅装进来。

  砸了!

  然后,田露的饭菜一样用铁锅装进来。

  这次,瑢瑢没给他吃,而是拿张椅子坐到他面前,笑盈盈说:「小少爷,我累了,先吃过晚饭再伺候您。」

  她当着他的面,一口一口把饭菜给吃进肚子里,她像个鉴赏家,慢慢地品味手中美食。

  季珩很饿,守在门外偷听的四个人更饿,五个饥饿的男女就这样看(听)着她满足的吃饭声。

  「这肉卤得很好,微甜微咸,半点都不腻口,啧啧,我的厨艺又更上层楼了。这鱼……酸酸甜甜辣辣,真下饭,要是再撒上一点葱,味道会更好,这是野菜吗?天!太美味了,吃一口,嘴里满满都是春天的味道……」

  她的语评声,惹来屋外数声哀叹。

  这些痛苦的哀叹声让季珩再也无法忍受,一咬牙道:「把剩下的饭菜通通端过来。」

  她赢了!轻拍他的肩膀笑说:「小少爷聪慧,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听见季珩终于肯吃饭,田雷等人虽然同情自己的肚子,却也欢声雷动起来,像打赢一场胜仗似的,一个个拍手鼓掌。

  声音落进季珩耳里,浓浓的罪恶感、心酸,他们看待他,比看待自己更重要?

  季珩第一次想到,如果他死了,他们怎么办?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这些天的行为太幼稚可笑。

  于是他决定吃饭、喝药,药汤虽没办法解决他的病,却能解决他的痛苦。

  而田雷等人,虽然没有红烧肉和糖醋鱼片吃,但瑢瑢给他们下了两百个水饺,这个晚上,是他们搬到木犀村以来,最幸福的一晚。

  饭后,他们烧一大桶水,让主子泡澡,瑢瑢被推进去伺候,季珩的脸色很难看,一句一声全是挑剔,但温柔的她淡淡笑着,没把他的挑衅当一回事。

  瑢瑢想起被推进浴间之前,田雨很认真地对她说:「如果小弟欺负妳了,妳看在我们的面子上,千万别同他计较。」

  她一个当奴婢的,岂能和主子计较,更何况这种等级的欺负……哪里算得上欺负?

  解开发髻,她在他头皮上按摩,力道不轻不重,舒服得让人想要发出呻吟。

  她知道自己很厉害,犯头疼的祖母往往在她的按摩下,能睡上舒舒服服的一觉。

  季珩微瞇着眼,表情是全然的放松。

  洗过头,洗脸,当帕子碰到他的伤口时,他警觉地张开眼,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妳想干什么?」

  「帮小少爷洗脸啊,放心,我会很小心,不会弄痛你的。」她抛给他一个「相信我」的眼神。

  她对他微笑,耐心的声音、耐心的表情,耐心得让人放下戒心。

  不自觉地,他松开她的手,她用帕子沾水,轻轻洗他的伤口,她的动作很慢,并且尽力不将他弄痛。

  洗过澡,田风进门伺候,为他穿妥衣裳、抱上床,她在他脸上涂抹药膏,眼神专注而仔细,然后跪到床上,为他擦干头发。

  她很安静,不像晚饭时那样聒噪,宁静的气氛平静了他的心情,自从知道自己身中何毒后的躁怒不安,在此刻悄悄地驱离……

  屋外,田风和田雨透过窗子缝偷偷往里头探—— 

  「瑢瑢真好,她一来,主子就肯吃饭了。」田风说。

  「果然,问题在于咱们不会伺候人。」田雨说。

  「不管什么理由,既然瑢瑢能让主子开心,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要拿瑢瑢当亲妹子看待。」

  「自然自然,这种事哪里需要你说,我都打算这么做。」

  两人一句接一句,屋里的瑢瑢没有练过武功,自然耳不聪、目不明,但那个据说「很开心」的主子,听得一清二楚。

  眉心微蹙,这丫头有句话说对了,他们总是先紧着他,他开心,他们才会快意,而她确实有足够的资本拿他们来威胁他。

  田家人在主子屋里架起一张小床,让瑢瑢能夜里伺候主子。

  家里没钱买蜡烛,每间屋子里,入夜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季珩屋里有蜡烛照亮。

  待季珩安置下,所有人都回到房间,瑢瑢躺在小床上,静静地透过窗望着外头的月亮。

  「小少爷,我其实很羡慕你,有人愿意哄著宠著,有人在意著,这是何等幸运、何等福气。」

  福气吗?是啊,真是有福气,没有这等福气,还尝不到被亲人背叛的痛苦,他酸溜溜地想着。

  「如果我是小少爷,绝对不会在家人放弃我之前先放弃自己。」

  说得容易,如果是她碰到这样的事,他倒想看看,她能不能这般豁达。

  「我爹爹说,当人最大的责任就是为自己负责任,让自己过得好。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谈理想、道梦想,但每个人都有权利让明天的自己比今天的自己更好。」

  讲大道理吗?谁都会!他冷哼,「不是每个人都有明天。」

  「不!只要认真想着我不要死,明天就一定会到来。」这是她的经验谈。

  「哼!」他轻嗤一声,仍旧认定她在讲大道理。

  「不赞同吗?我是说真的,心随意走,如果你不想死,阎王爷也带不走你。」

  就像她,分明断气、分明死去,分明身体已经残破到不堪使用,老天还是让她回来了,所以坚持意志很重要。

  又哼,再哼,这种空泛的道理,只能说服三岁小儿。

  「小少爷的冷哼真教人丧气呢,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没走过黑暗怎能看见黎明,现在您受的苦,都是为了尝得明日的甜啊!」

  他翻身面向墙,不理会她。

  不听啊,没关系,日久年深的,终有一天能够听进去。她问:「小少爷想睡了吗?吹熄蜡烛好不好?」

  他冷冷的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不好。」

  他不喜欢黑夜,他需要光线。

  她叹气道:「好吧,随您,只是蜡烛很贵的,等家里的蜡烛用光之后,一入夜就得上床,啥事都不能做。」

  这是在恐吓他?真行,她恐吓上瘾了?

  见他不接话,她补上别句,「我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他还是不理,算了,明天她再接再厉。

  瑢瑢没等主子睡着,拉过棉被,她把自己裹紧。

  这是她的习惯,好像裹得紧了,身上的伤就不会痛得那么厉害。

  闭上眼,好多年了,好多年来她没有这般安心过,当奴婢的第一天,她很愉快、很欢喜也很安心……

  季珩听见她的呼吸声沉了,不知想到什么,两道浓眉突地竖起,莫名其妙地愤怒了。

  她忘记自己是奴婢吗?主子还没睡,她怎能比他先睡?

  他不满意她,非常的不满意,他好胜,可今天居然输在一个奴婢手里,这让他的颜面往哪里摆?

  「原来是不甘心输给一个小丫头?」

  声音响起,季珩转头看向床边,又来了,那个孤魂野鬼。

  在第一次毒发昏倒,清醒后,他开始能够看见「他」,原本还以为是毒物造成的幻听幻觉,后来才确定并不是。

  起初,他根本连理都不想理,但对方的毅力和坚持让他无法不佩服,最重要的是,他带给自己一种无法言喻的熟悉感。

  这个孤魂野鬼高大健壮,留着盖住大半张脸的胡子,一双眼睛炯亮有神,身上总是佩著一柄剑,而粗厚的指节时常在剑柄上磨蹭著。

  季珩猜想,他生前是个武夫,还是个令人尊敬的武夫。

  因为他渊博的学识与见闻,因为他对时局朝堂的理解,用自己的能力,慢慢降服了季珩,成为他的先生。

  季珩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找上自己,不知道他是不是有冤屈想对自己倾诉,但一次两次,他的到来成为自己心中隐隐的期待—— 当然,这都是在确认了他身中何毒之前。

  「别生气了,她是个好丫头。」

  「她好不好与我何干?」

  他就是讨厌她,讨厌她的自作聪明、讨厌她的手段、讨厌她非要达到目的的坚持……即使她擅长按摩,即使她漂亮得让人想多看几眼,即使她脾气温和、说话的声音甜美,即使有她在身边,让人感到很舒服……

  等等,停!她哪有这么多好处,她就是个讨厌鬼!

  「她有句话讲的好,当家人尚未放弃你,你没有权利放弃自己。」

  「不放弃又如何?我早晚要死的。」这是个令人沮丧,却无法改变的事实。

  「每个人打从出生起,迎在前头的就是死亡,若知道这点就要放弃活着,那所有人都不该对生活有期盼。」

  「够了,今天我不想再听大道理。」季珩不耐烦地挥挥手。

  「你是不想听大道理,还是不想听我说话?」

  「我说不想听你说话,你就会停止说话?」

  「并不会。」

  「所以我说什么,没有意义?」

  「也不至于,你可以告诉我,你想听什么?」

  听……在沉默片刻后,季珩问:「你知道腐肌蚀骨散吗?」

  「那是来自梁国的宫廷祕药,二十几年前,梁国将公主献给皇帝,她为争夺帝王宠爱,曾将此药用在皇上最宠爱的妃嫔身上,皇帝命太医院尽力救治,但大燕无人识得此药,自然没法子救回。」

  「只有梁国名医方可解此毒?」如果是的话,他是不是该想个办法到梁国?

  「并不是,都说了是宫廷祕药,知者甚少。不过当年大燕不少太医为妃嫔之死受到责罚,谁知道后来他们会不会想尽办法找到解毒之法。」看着季珩脸上逐渐扩大的毒疮,他的眼底闪过一抹晦涩。

  「你说的不过是猜测。」

  「或许就让我猜对了呢?」

  「这是安慰?没诚意。」

  他微笑。「你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坚信。」

  「坚信什么?」

  「坚信自己可以活下来。」

  一句话戳在心口上,坚信啊……在不知道自己身中何毒时,他还能顽强地与之对抗,一旦知道了,他便放弃对抗、放弃医治,任由痛苦侵蚀。

  就是因为坚信啊,坚信自己没救了,坚信所剩不多的日子,自己会日复一日沉沦于痛苦之中,他将会像摇尾乞怜的野狗般全无尊严。

  他无法忍受这种情形,他从不服输,然而这次,他输得太彻底。

  轻咬后牙槽,看着床边不远处的瑢瑢,想着那几个傻到不行的隐卫,真的坚信可以活下来就能活下来吗?

  见季珩面容松动,他的笑意更加明显,飘上床铺,躺在季珩身边,「聊聊吧。」

  「聊什么?」

  「你想听什么?」

  季珩想了想,回答,「你知道建元十八年,与土番那场战役吗?」

  闻言他的眼角眉梢带上笑意,果然虎父无犬子,靖国公就该有这样的儿子。

  「知道,那场由靖国公带领,两万人对上十万敌军,最后却赢得最后胜利的战役,直到现在仍为边关百姓津津乐道……」

  季珩喜欢听所有和靖国公有关的故事,因为他崇拜他、尊敬他,他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他很小的时候便想着长大后要成为一个将军,跟着靖国公东征西讨,但是娘说:「你是娘唯一的儿子,娘舍不得送你上战场,舍不得离了你爹后还要离开你,为了娘,你留下来吧!」

  他看见娘眼底的孤独。

  爹长年不在家,娘带着他长大,他记忆中没有爹的身影,只有娘落寞的背影,于是他听话、他读书,他走科考仕途……而如今,别说上战场,科考仕途也与他绝了缘分。

  小床上,早已熟睡的瑢瑢翻过身,她面朝他,低抑地啜泣著。

  她没睡着?季珩眉心皱起,就著烛光看着她皎美的脸庞。

  不对,她睡了,只是睡得非常不安稳,两道柳眉皱得很紧。

  不是脾气很好?不是只会笑得没心没肺、让人抓狂?不是面对他的挑剔责难,只会拉宽嘴角,好像在她的人生中没有忧虑这回事?

  既然如此,为什么皱眉?为什么哭?为什么脸被哀愁占领?

  男鬼停下故事,因季珩转移注意力,看见豆大汗珠从她额头不断冒出,看见她的不安与恐惧,再然后听见她的呓语。

  她紧咬牙根,发誓似的重复着相同的话,「我不要死、不要死、不要死……」

  口气无比坚定,坚定到让季珩无地自容,他中毒、他生病、他不想活下去,而她,一个小小丫头,一副羸弱身躯,连睡梦中都坚持着不要死?

  他不知道她曾经历过多可怕的事,但她的坚定令他深感羞愧,一个拼了命都想要活下去的奴婢,和一个想尽办法把自己搞死的主子……

  他向来骄傲,自负自信自傲,眼睛长在头顶上,可是一个腐肌蚀骨散,就教他失去活下去的动力,而她……垂眉、无语……

  她不过说几句梦话,偏偏几句不重的梦话,却像一把锤子狠狠砸上他心底,向来不认输的他,觉得自己输给一个小丫头,还输得彻底。

  双唇轻启,他自问:「季珩,你丢不丢脸?」

  鬼先生听见他的自言自语,眉角眼梢充盈笑意,想振作、想挣脱困境了吗?重燃斗志、不愿屈服了吗?非常好,身为男子就该如此。

  第三章主不主、仆不仆

  田雷、田露、田风、田雨……人人都拿瑢瑢当自己人看待。

  所有好的都送到她面前,除做饭之外,其他的苦活累活全抢著做,深怕让她辛苦了。那感觉甜蜜温暖,却也有几分不安,她已经很多年没被人这般疼惜宠爱。

  田露拍拍瑢瑢的肩膀说:「阿珩是我们家的希望,他好了,我们才能好,妳一来,他就肯吃药吃饭,光是这个恩惠,我们还都还不完。」

  她做的不过是分内的事,哪算得上恩惠。

  但所有人都这样认定,田风和田雨甚至说:「别怀疑,往后妳就是我们的亲妹子,谁想欺负妳,得先惦惦自己的分量。」

  这话并不是随口说说。

  那天她和田风往村里去,回程时下大雨,就这么一把伞,田风手中的伞全往她头上遮,自己弄得一身雨,还说:「妳是女孩子受不得寒,我是男人,这点雨算不得什么。」

  前天,她不过是喉咙有点痛,漱漱盐水就成,他们非要花银子请来大夫,非要她在床上躺着,而厨艺很惊人的田露,非要抢著做饭……

  他们的疼惜与在乎,让她暗地里下了决心,往后她就是田风、田雨的亲妹妹,就是田露、田雷的小女儿,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她会用尽心力为他们打算。

  用卖身银两买回来的米面转眼吃掉大半,腊肉还没晒成,一天切下一大块,屋簷底下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小条,中午炒了吧!

  不斤斤计较,不省著吃穿的结果就是—— 田家又将面临断粮的窘境。

  这让瑢瑢忧郁上心头,手边银子几乎见底,若不是春天地里野菜疯长,也许会断粮得更早,只是这一家子没人有半点自觉,吃饭时间一到,就往她脸上猛瞧,好像她是神仙姊姊,只要多看几眼,吃的喝的就会自动出现。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粮没肉加上没钱,她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偏偏满屋子乐观的主子们,笑眼瞇瞇说:「没事,明儿个我去河里捞几条鱼。」

  光有鱼能够吗?米面油酱,哪样不需要用银子换?他们完全不理解坐吃山空的恐惧。

  何况重大困难就摆在眼下,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想开啦?」李大夫问著季珩,目光却不时瞄向站在角落的瑢瑢。

  李熙勾起漂亮眉眼,还真让他们误打误撞找对法子啦?

  看来英雄过不了美人关,病人也得靠美人来医,就说吧,视感治疗应该被写入医书里。

  李熙才二十几岁,相当年轻,年轻得不像个医术高明的大夫。

  他的眼神清澈,有比女人还红的嘴巴,长相干净,皮肤白皙,好像很久没有晒到阳光似的。若是在过去,季珩的长相可以把他甩到好几条街外,可惜如今却是远远不及。

  「李大夫的诊断,仍和过去一样?」

  之前李大夫一句「你的病只能求天意」阻断他的求生意志。

  因为季珩知道,天意从来都不会站在他这边,否则不会爹死母殁,祖父母相继离世,而眼瞎的自己把恶人当成亲人。

  「学着满足吧,我的药能压制你身上的毒,不让情况更严重已经很好了。」

  「维持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值得满足?」

  「至少我替你争取到时间,让你有更多机会找到解药、找到能治好你的人。」不满足?至少该学着心存感激,可惜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懂得感激的人太少。李熙长叹。

  「你确定有解药?」

  「天地万物,相生相克,有毒药就有解药,小伙子,耐心点。」

  小伙子?他比他大几岁啊?季珩轻哼,问:「你有办法让我不必瘫在椅子上吗?」

  是他自诩医术高明的,高明的人,就该有拿得出手的本事。

  「想起来走路?行啊!如果你有本事的话,我没问题。」

  虽然李熙不认为季珩的腿骨能够支撑他的身子,不过……试试何妨?

  闻言,季珩眉毛一扬。本事?意思是只要自己愿意,他便能助上一臂之力?

  瞬间惊喜溢于言表,季珩对他终于有了感激之情,不过李熙那张臭嘴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的感激迅速扑灭。

  「话说,你这副鬼模样是想走去哪里?」李熙问。

  「是鬼就得多照照太阳,祛祛阴气。」季珩没好气回答。

  「那简单,见过妇人晒棉被没,白天扛出院子晒晒、晚上再收回来就行。」

  「身为医者,你还真懂得刺激病患。」季珩酸他。

  「谁让某些病患欠刺激,一点小事就哭死闹活,拒绝吃药。」李熙呵呵笑两声,走到桌边拿起纸笔,三两下写出药单。「喏,这张吃的,这张泡的。」

  「泡哪里?」

  「你想要站起来,不泡脚,难道泡脑袋?也是啊,猪头多泡个几回也许能够开窍。」李熙嘻皮笑脸道。

  话越说越刻薄!瑢瑢听不下去,她天性护短,因此像母鸡护小鸡似的挡在季珩身前,对李熙说:「医者首重医德、再重医术,李大夫若能多体恤病患,口出善言,凭这一手医术,说不定会成为名闻天下的神医。」

  这是在嫌弃他嘴臭?无法,他就这点嗜好,除了刻薄,他的性格接近完美。

  知道吗?当完人很危险的,容易被老天嫉妒,一不小心就把人给收回去,他想要长命百岁,就得容许自己有一点点的缺点,比方,恶毒、爱财、心胸狭窄、嘴巴坏……

  只是没想到这个满身正气的小姑娘……行呐,胆子忒大。李熙颇感兴味地看着貌美如花的瑢瑢。

  另一边,季珩脸上带着傻笑,因为他被维护了。

  李熙确实是名满京城的小神医,不但擅医也擅使毒,若不是田风、田雷走投无路,把李熙敲昏绑回来,若不是李熙对他身上的腐肌蚀骨散感兴趣,他们绝对请不到李熙进门。

  投鼠忌器,人人都对他讨好客气,每回来复诊,任李熙的嘴再臭,大家都只能乖乖受着,不敢异议,没想到瑢瑢竟会替自己出头。

  胸口说不出的暖意,季珩握住她左手,把她拉到自己身后,这也是维护,深怕李熙在她身上撒点什么。

  瑢瑢没有注意到两人的眼神,迳自取走药单看两眼,眉心微拢,这药方子她在哪见过?

  季珩转移李熙的注意力,「脚泡过药汁,我就能站起来?」

  「不知道,没在中腐肌蚀骨散的人身上试过,应该……还可以吧。」

  「上次你怎么不开?」

  「你连活都不想了,干么浪费药,你家人可是拴紧裤腰带在付医药费。」说完,他伸手道:「行了,五两银子,银子到药到。」

  李熙的掌心向上,但田露、田雨的反应不是掏钱袋子,而是齐齐转头看向瑢瑢,这几天他们向她伸手伸习惯了。

  看她?她的卖身银是二两,不是二十两、二百两好吗!

  但在众人的期待下,她不得不开口,「李大夫,能不能先奢药给我们,银子……过几日必会奉上?」

  李熙正想说「小本生意恕不赊欠」时,门外一阵欢呼声传来—— 

  「瑢瑢、瑢瑢,快出来。」田风大声嚷嚷着进门。

  田雷跟在他身后,两人刚从山上下来,身上挂满猎物,这些全是他们家瑢瑢的功劳。

  瑢瑢模样美、脾气温柔,村里不少小伙子、小姑娘都想亲近她,三不五时往家里来坐坐,然后一说二说的就聊上了。

  小姑娘教瑢瑢煮野菜,小妇人把村里每家每户的情形都透了底,而小伙子们则告诉瑢瑢,村后的山里有不少大货,农闲时里正会组织大家,由猎户领头,一起进山打猎。

  他们在木犀村里住三个月,啥事都不知道,瑢瑢不过来几天就全知道了。

  也莫怪他们,搬来的第一个月,他们忙着养伤,第二、三个月,主子身上的奇毒发作,他们光是应付就昏天暗地,哪有精力探听村里的大小事。

  田风豪情万丈说:「我跟大伙儿一起上山,肯定能打回许多猎物。」

  因为这句话,瑢瑢犹豫再三,从所剩不多的银子当中,取出三百文向林猎户买回一副弓箭,打算过几天让田风和村民一起上山。

  可瑢瑢没想到,他们会自作主张,没有猎户带领就往山上去。

  不过他们早就自作主张习惯了,一旦知道山里有大货,哪还躺得住?田雷、田风一整个晚上辗转反侧,兴奋得睡也睡不好。因此天际刚浮起一抹鱼肚白,两人就进了大山。

  他们一来一回运气好到不行,瞧!两只大兔子、一窝小兔子,一只獐子和一只鹿,要不是田雷怕拉不回来,田风还不想收手呢。

  田雷拖着鹿回来,一路上笑得合不拢嘴,村人看见又羡慕又佩服,赞叹声此起彼落,突然间,他们觉得又回到在老主子身边那段意气风发的日子。

  田雨、田露和瑢瑢走出院子,看见满地猎物,田雨、田露口水直流,瑢瑢却吓出满身冷汗。

  田风笑眼瞇瞇道:「瑢瑢,今儿个晚上咱们可以吃烤鹿肉了。」

  「你们上山了?就你们两个,没有旁人?」她还不相信地往他们身后看去,真的就两人,当中一个还少了一截手腕。

  怎么可以!村民明明说后山很危险,便是经验老到的猎户也不敢独自进山。

  「对啊,就是没旁人,里头的大货才会这么多,我今天碰到一只大野猪,那獠牙可尖可长的,幸好我躲得快,要不让牠刺一下,还不得肚破肠流。」田风满脸的得意。

  「我早跟你说,别去招惹牠,偷偷从旁边离开就没事,偏你这小子不听话。」田雷用他完好的手,啪地打上田风的后脑。

  「我怎么知道牠皮厚,这烂箭伤不了牠。」田风抓起手中的长弓,三百文的弓也就这样了,要是能买副三百两的,别说野猪,野虎都可以打一窝回来。

  听着两人说得起劲,瑢瑢急道:「以后别了吧,后山太危险,除非和村人一起,否则别去。」

  「那算什么危险啊。」田雷嗤笑一声,想当初和敌人对阵,拿刀子砍人像收韭菜、一茬接过一茬时,那才叫刺激。

  这样还不算危险?这一家子都是些什么人啊?还以为是鳏寡孤独废疾者的大集合,没想到一个个除了没心没肺之外,胆子还大得不像话。

  「瑢瑢放心,过去不知道就算啦,现在晓得后山有货,我一天得去上两趟,不把那只死肥猪给抓回来,我的名字倒著写。」田风信誓旦旦。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小少爷的病还没好,要是再有人受伤,光是药钱就能把这个家给压垮。」

  李熙瞠大眼,这丫头嫌弃完他嘴臭后又嫌弃他钱要得凶?

  不识好歹,若不是他们家主子中的毒太特殊,他还不肯来,他拿的是成本价,成本价呐!

  「卖掉大货就有钱了。」田风回得理所当然。

  「可是太危险,虽然大少爷艺高人胆大,但这种事意外多,还是少碰为妙。」

  伺候一个小少爷已经够累人,要是再补上一个大少爷,还让不让人活?

  「瑢瑢妳信我,没什么的,小菜一碟……」田风话没说完,就让田雷一眼瞪回去。

  笨蛋!不会偷偷来哦,等上山的次数多了,瑢瑢知道对他们而言,打猎比砍人头轻松得多,自然不会再担心。

  田风读懂师父的眼神,忙抓抓头发笑道:「行,瑢瑢说了算。」

  「没错,瑢瑢怎么说咱们怎么做。」田露、田雨和田雷默契十足。

  「真的我说了算?」

  「当然,瑢瑢说了算。」四人异口同声。

  「好,那么仅此一次,下不为例,除非有猎户同行,你们不能单独行动。」

  「没问题。」又一次异口同声。

  「再者,咱们别吃鹿肉,这只鹿够大,拿到市场上卖,至少可以卖十两银子以上,刚好可以还上欠李大夫的医药费。」

  「就这么办。」田露想到刚才瑢瑢付不出钱的窘境,她第一次有了生存危机。

  过去他们跟着主子吃香喝辣,哪知道未雨绸缪是啥?

  他们只会砍人杀人埋人,在生活上就是个白痴,反正有老主子、主子为他们盘算、给他们养老,他们只要负责把主子交代的事做好就行,哪里晓得,光是过日子就是劳心劳力的大学问。

  「鹿肉不能吃,吃獐子总行吧。」田雨满脸期待地看着瑢瑢。

  她面有难色,原本想……算了,大家嘴馋,就奢侈一次吧。

  没想到田露见状,忙道:「獐子有什么好吃的?瞧你饿成这个样子。」转头她对瑢瑢说:「妳有什么打算?」

  「我本想拿獐子去村子里换几只能下蛋的鸡,养在家里。小少爷身子虚弱,多吃鸡蛋会好些,要不,晚上我把两只大兔子卤了,二少爷觉得怎样?」

  不过是几口吃的东西,值得讨论?

  田雷瞪田雨一眼,一锤定江山,「就这样办,阿风,你进城里一趟,把鹿带去卖掉,顺便把李大夫的药钱给结了。」

  「好。」被派差事的田风很快回应。

  「二少爷,你拿着獐子去跟村民换鸡。」瑢瑢说。

  「好,我马上去。」

  「去同村东的张大嫂家换吧。」瑢瑢又说。

  「为啥?别家不行吗?」

  「听说张大嫂性子宽厚,不爱占人便宜,而且她家的鸡鸭养得又肥又大,其他人家没法子跟她比。」瑢瑢解释。

  连这都知道,田雨真想给她竖起大拇指。「行,我就去找张大嫂。」

  田雷道:「阿露,妳给我搭把手,咱们去后院搭篱笆,把小兔子给养起来。」

  「行,这就去。」

  看着他们的背影,瑢瑢一笑,这个家越来越有模有样了,刚来的时候,房子虽然是好的,但里头乱得不成样子,东西到处乱摆,桌椅蒙上厚厚的灰尘,偏没人讲究,好像能躺能吃能睡就成。

  她看不下去,一点一点擦、一点一点洗,为了抢走她的累活,他们学会整理家务,学会洒扫庭院,他们还在前院锄了地,播下菜籽,短短几天绿油油的小苗冒出头,家里多了几分生气。

  瑢瑢笑着转身,发现李大夫正在盯着自己看。

  「终于有个懂得过日子的。」李熙说。

  这是夸奖吗?还以为他的嘴巴只会怼人。

  「能治好小少爷的人是你吗?」她直视李熙的眼睛,极其认真。

  「为什么觉得是我?」

  「你的口气很笃定。」

  是吗?他有那么笃定,笃定到被看出些什么?微笑,这丫头够敏锐,不过……「妳猜错了,不是我。」

  「你认识能够医治的人吗?」

  他不想说谎,所以选择不回答。

  她不勉强,退而求其次,「我可以知道小少爷的病难医治,是因为药材珍贵、不易找寻,还是限于医术?」

  「都有。」

  都有啊,那岂非难上加难?「药材有多贵?」

  敢问价钱?有种!果然是个大胆的。「非常非常非常昂贵。」

  「可以告诉我,价钱大概多少?」

  他似笑非笑回答,「别问,我怕妳知道以后太伤心,而妳家小少爷过度绝望,索性不想医。」

  意思是贵到难以启齿,贵到他们连想像都不必?

  不过这并没有阻却她的决心,她咬住下唇,鼓起勇气道:「我们不会一直穷困潦倒。」

  「这话好像应该是主人家说的,而不是从妳这小丫头嘴里说出来。」

  李熙失笑,这一家子主不主、仆不仆,上下尊卑颠倒,不过这家子的上下尊卑好像也不太像他们口中说的那样,随便啦,别人家的事,他怎好掺和太多?

  何况,能够身中此毒,他们家的小少爷必也不是什么普通人物。

  「小丫头,多督促妳家小少爷泡脚,等能够到处跑了,心情自然会更豁达。」总好过盯着窗外那一亩三分地,满肚子重复着相同怨恨来得好。

  「我知道,谢谢李大夫。」

  笑弯一双桃花眼,李熙转身离去,田家这丫头非常有意思。

  瑢瑢这半个主人越当越顺手,凡她开口说的,田雷等人无不遵从,就是那个很难伺候的小少爷,也勉强能把她的话给听进耳里。

  但有一件事,他们总是左耳进右耳出,没错,就是打猎。

  田雷、田风打上瘾,连田露和田雨也跃跃欲试,只不过碍于现实条件,少了一条腿的田雨只能乖乖待在山脚下,等他们下山,一起带着猎物回家。

  于是趁著主子和瑢瑢睡醒之前溜出家门,成为他们的共同喜好。

  不过也因为他们打回来的猎物,家里伙食越见改善,过去瘦下去的腰腿肉一点一点补回来,连季珩脸上也多出几分血色。

  「龙虎阵最大的特点是……」

  鬼先生坐在季珩身边,细细讲解兵书里面所载的阵法,季珩听得仔细而认真,这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学习兵法时,他常会忘记自己残破的身子,激起万丈豪情,他想像自己是个坐在马背上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心情影响病情,几本兵书诱发了他对未来的期待,虽然这几本书在家里引发过一阵小风波。

  十几天前,田雷、田露、田风上山,终于把田风嘴里那只死肥猪给抓了回来,那只猪不是普通肥,牠肥到流油,肥到走路泥地会摇动,肥到让人光用眼睛看就忍不住流口水。

  把猪搞死、拉回来那天,他们浩浩荡荡地从村里经过,引起大动静,人还没到家门口,就有人上门问猪肉卖不卖?

  为打好邻里关系,瑢瑢作主卖了。

  一斤肉比镇上便宜两文钱,又省下进城时间,因此村里家家户户都拿着锅盆上门买肉。他们从中午忙到黄昏,终于把肉给卖得干干净净,只留下没人要的下水。

  他们挣进六、七两银子,还有一锅香到让人垂涎的卤味。

  没有肉,所有人都等著那锅下水打牙祭,谁知自有差点揭不开锅的经历后,瑢瑢眼睛钻进钱袋子里,因香味远传,有村人进了田家厨房问问那锅是什么,然后五文、八文、十二文……

  最后饿得头昏眼花的「家人」只等到一锅蛋炒饭。

  那天,没人伺候季珩洗澡,他的药是田露熬的,一整个晚上,瑢瑢扬著停不下来的笑脸,和所有来买下水的村人说笑打招呼。

  她又赚到二两银子,没吃饭,光在床上数银子就饱了。

  瑢瑢一脸没见过银子的市侩相很欠揍。

  照理说,她没做好该做的事,身为小少爷的季珩应该破口大骂,但她笑得那么漂亮,她开心的模样看得人也忍不住开心,然后……便由着她去。

  谁知季珩纵着她,她竟不知惜福,还对主子发脾气,你说说,是不是造反了?

  事情是这样的,瑢瑢把卖猪肉和下水的银子全给了田雷他们,让他们带米面油茶和几疋布回来,没想到人回来,啥都没带,光带回季珩要的几本书和纸墨笔砚。

  当天进门看见瑢瑢,田风有些羞愧,头低低的,说出一句很蹩脚的谎话,「今天卖米面油布的,都没开店。」

  是大过年还是京城发生暴动,怎会所有铺子全关了?瑢瑢气到说不出话来。

  田家人也委屈啊,实在是主子交代的东西太贵,他们还在街头卖艺,挣得一百七十文钱才勉强把钱给凑齐。

  只是这种事很难解释,瑢瑢已经不只一次提醒—— 宠猪举灶,宠子不孝,他们不该事事迁就小少爷。

  可她哪里知道,那不是家里最小的子弟,而是身分最高的主子啊!

  因为无法解释,因为该买的东西没有买,所以瑢瑢气炸了,晚餐的菜里油盐减半,刻意让他们尝尝寡淡的味道。

  那天晚餐桌上的气氛低抑,田雨想讲笑话逗瑢瑢开心,但她不接话。

  「我知道赚钱不容易,还这样大手大脚乱花,是我们做错了。」田雷认错态度良好。

  但做人可以错一次,不能连续错,他们这种认错飞快却打死不改的态度,需要强烈纠正。

  她没夸张,是「连续错」,上回他们还给瑢瑢买珠花回来,谁需要那种东西?与其买珠花不如买几疋布,大家身上打的补丁还少吗?

  上上回他们买回一组银酒杯,据说可以试毒,问题是,他们有酒可以喝吗?买那作啥?

  所有人都对瑢瑢的心痛抱持理解态度,唯有季珩发出不满之鸣,他冷冷丢下话—— 

  「爷买几本书,几时还要一个下人的同意。」

  下人?很伤人的字眼,但季珩讲的是事实,只是听在耳里,不是滋味。

  所以该她认错了,别人对她的过度尊重,让她忘记自己是个卖身奴婢,逾越了分际。

  瑢瑢起身回房,把陶罐里的钱倒出来,捧到田雷跟前,说:「老爷对不起,是奴婢没认清身分。」

  她认错的态度也很良好,但大家看着桌上的银钱,心头一阵阵泛寒。

  从那之后她再也不管银钱,主子们乐意怎么花就怎么花,直到李大夫的药钱再度付不出来,她面无表情丢下一句,「养儿防老,积谷防饥。」

  她是不确定家里最像老太爷的小少爷能不能给一屋子鳏寡孤独养老,但积谷防饥是人人都该做的事。

  几本书的风波维持近十天,她对季珩恭敬得像个完美下人,但是看着她的恭敬,大家都有点胃痛的感觉。

  他们买回家的女孩……不是普通娇气。

  所有人都无法适应她的怒气,包括季珩在内。是啊,原本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永远笑眼瞇瞇的软棉花,突然间封上一层冰,谁受得了?

  原本是动不动就讲两句激励人心的话,动不动就说一堆「你可以的」、「小少爷最厉害」、「小少爷真体贴,夫人都高兴哭了」……等废话的人,突然改口说「是」、「遵命」、「奴婢马上去做」,谁受得了?

  于是田雷等人关在房里商议整个晚上之后,决定求瑢瑢重掌中馈,并郑重发誓,往后买什么都会经过她的同意。

  瑢瑢提出附带条件,管钱可以,但等她赚足银子,要赎回卖身契。

  本来就没拿她当下人,这个不算条件的条件,自然得到所有人一致同意。

  买书风波至此结束。

  「如果这里有三千敌军,这里埋伏两千敌军,你要用什么阵法来突破?」

  鬼先生刚问完,躺在小床的瑢瑢醒了。

  瑢瑢拢拢散乱的头发,傻傻看向四周,直到惊觉太阳悄悄挪移已经晒到门边,而她家小少爷不知道醒来多久之后,一个激灵,连忙跳下床。

  她看不见季珩身边的鬼先生,只是双脚落地时才发现……是谁扶小少爷坐到桌边的?大少爷吗还是二老爷?

  唉,现在所有人都晓得她这个丫头有多懒,竟起得比主子还晚。

  她急忙说:「我马上服侍小少爷梳洗。」只是人才跑到门口,就听见季珩说—— 

  「不必,妳去弄点吃的进来,我饿了。」

  「是,马上好。」

  瑢瑢跑出房门后,季珩强忍疼痛,扶著桌子缓缓起身,方才起床就想刷牙洗脸打理自己的,就怕吵醒那个笨丫头。

  这几天她卯足劲做衣服,搞到三更半夜都不睡,幸好……自从「那夜」之后,他睡觉时一定要燃上烛火,要不亮晃晃的光线谁睡得着?

  她接连忙了好几夜,原本以为她这么辛苦是为著给自己做衣服,但剪裁时没看出来,昨儿个晚上倒是看清楚了,那是两套女人的衣衫。

  他不会看尺寸,不知道她是为谁做的,但肯定不是为自己,因为布料不错,她肯定舍不得在自己身上砸钱,她的节省看在他眼里就是抠门,看她老想把一个钱掰成两个用,真不晓得她攒这么多银子做什么?

  昨晚他催她好几次,她老说:「马上就睡。」

  结果闹到三更半夜,闹得他也睡不好。

  双脚泡过几回李大夫的药草,疼痛情况减轻,但站立时千针万针锥刺的感觉透进骨头里,疼得他冷汗淋漓。

  咬牙,他不服输。

  他一直都不服输,也许便是因为自己的不服输,才会导致后来的结果。

  如果他差一点、弱一点,如果他不要把对季学的鄙夷表现得那么明显,会不会……他依旧在自己的位置上,慢慢往前行,终有一天,爵位在他身上名副其实?

  强忍痛楚,他扶著墙壁往前迈一步,这不是他第一次走路,每回瑢瑢不在,他就卯足力气练走,他不让任何人知道这事,因为骄傲,因为不肯输,他非要稳稳地跨出每个步伐时,才肯让所有人知道。

  一步、两步,很好,他稳住身子了,不像前几次老摔得四脚朝天,三步、四步,疼痛不断刺激他的知觉神经,但他选择忽略。

  终于在「遥远」的洗脸盆触手可及时,他稳稳地走出最后一步。

  呼!他吐口长气,「总有一天,我可以不必靠那堵墙,就能走到你面前。」

  他疯了,竟然在对脸盆说话。

  季珩的挑衅,脸盆沉默地接收下来。

  他累,脸上却带着欣喜与满足,他终于又能享受用两条腿支撑身体的快感,能够自主身体、能够不必依赖别人的快感。

  忍不住地,他咧嘴笑得超骄傲。

  他太专注在骄傲自满上头,没发现瑢瑢正站在窗外,注视着他的举动。

  原来能走了啊,李嘴臭的药钱没白花……屋里季珩笑着,屋外瑢瑢笑开。

  小少爷长得好,虽然能看的只剩下半张脸,虽然永远用一副「你欠我三百两」的表情看人,但面对他完好的半张脸,还是会教人心头小鹿乱跳。

  何况,他笑了啊……原来他招摇起来这么振奋人心,还以为他的作用只能是「关门放爷,吓吓邻里小孩」。

  瑢瑢没进屋打断季珩的骄傲,她静静地站在门外欣赏他的快意,然后在他漱洗后、回桌前转身,准备进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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